富兰克林在去英国的船上认识的一个商人,后来成为他的朋友,邀请他一同回美国,并且愿意雇用他,教他经商的本领。富兰克林很高兴地和他的这个朋友回了费城,也在向他学习经商,感觉他们情同父子。可惜命运作怪,他的朋友得了重病去世了,富兰克林也失去了工作,这年他二十一岁。
富兰克林只好又开始找工作。这时候他的一个也在费城的姐夫建议他做回本行,也就是回印刷铺工作。他找到了一个工资很高的工作,但是他也从朋友那里知道他的雇主很吝啬,可是为什么会付他这么高的工资呢?富兰克林想,是这个雇主想用他培训其他那些没有经验的雇员,一年后等那些雇员被培养出来之后,再解雇他。但是富兰克林暂时也没有其它选择,就接受了这份工作。
他的同事里有一个是上过牛津的年轻人,但是为什么他会沦落于此呢?他告诉富兰克林,他出生在英国,在上语言学校的时候,因为表演成绩优异,被送到牛津读书。可是他一心想到伦敦做演员,就在没有还请读书的欠债地情况下,偷跑到伦敦。但是他在伦敦根本找不到当演员的工作,最后流落街头。他在街头流浪的时候,手里被人塞进了宣传单,形容到美国立刻就可以赚到钱。他就相信了,上了去美国的船,结果现在必须在这个雇主手下白干四年不拿工资。
富兰克林很会教,那些雇员每天都有进步,结果慢慢地他就觉得自己不太重要了,因为其他人能胜任一些工作了。他的雇主一开始还很看重他,对他也很好,但是渐渐地可能觉得不太需要他了,刚到半年的时候,就跟富兰克林说,应当给他减薪,而且后悔当初签了一年。后来两人因为小事在人前争吵,富兰克林当场就不干了,还让一个同事把他的东西晚上送到他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