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那里问,陈春秀替考案的处理结果来了,这种“严惩”你满意吗? 俺问了一句:要怎么惩罚?拉出去枪毙? 然后下面一帮人鼓噪,说俺被顶替了如何如何。
不是俺鄙视中黑,实在是黑子们智商着急,要么张嘴就是在我们大清就是该砍头,要么就是你居然敢替他们说话, 俩肩膀上顶那玩意儿唯一的功能就是喷,根本没有思考的能力。
千年前的汉朝,咱们祖先已经知道罪罪犯的惩罚应该和犯罪事实相匹配。俺这里好心教你们点历史,不要成天光腚推磨,转着圈的丢人。实在是看不懂,可以闭上嘴,让别人以为你脑子里还有点脑髓的样子。
《汉书》卷五十《张释之传》
「其后人有盗高庙座前玉环,得,文帝怒,下廷尉治。案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亡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基。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