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法庭上发生这种对话:
检查官: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了大量证据,在这些证据面前,被告已经同意承认偷了东西
法官:被告,你愿意签字承认盗窃行为吗?
被告: 我同意
法官:好,你来这里签个字承认盗窃行为,然后你就可以回家了。
什么情况?不需要坐牢,不需要赔款,甚至不需要补偿受害人。这说明什么?法官肯定私下收了被告的钱呗。至于检查官,检查官肯定应该反对被告回家,如果检查官也没意见,妥妥的和法官一起收钱了。想想也是,大家一起凭实力绑票,凭什么只能你们这帮律师挣大钱。原来中酸们上蹿下跳,是要揭露美国法院的腐败啊,你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