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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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尤曼诉美国

(2008-02-25 20:08:16) 下一个

一、故事 Ullmann v. United States (1955)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说不可强迫公民自证其罪,即法庭审判时,被审人或证人可以引用第五修正案拒绝回答提问,这给法庭取证带来巨大财政负担。1954年美国通过豁免法,该法规定法庭为了让证人回答问题,可以豁免证人的罪行。尤曼曾经是美国财政部官员,得到法庭豁免保障以后,依然引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回答陪审团提问的关于共产党间谍网的问题,被法庭以蔑视法庭罪判牢期六个月。尤曼上诉到联邦上诉法庭,告【豁免法】违宪,败诉。尤曼又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依然败诉。

 

二、理由

弗兰克福特法官主笔法院意见: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认为,人有不受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这个特权是我们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时间证明了第五修正案保护的这个特权对于防止邪恶是必需的。许多人误以为这个特权是为罪犯提供了保护,认为援引第五修正案拒绝回答法庭提问的人肯定是犯有罪行有意隐瞒。不错,第五修正案确实使得某些罪犯逃避正义的惩罚,但是,第五修正案防止了一种更大的邪恶,就是滥用权力实施酷刑伤害无辜。国父们带着对欧洲宗教迫害的历史的记忆制定了此修正案,而这些历史今天许多人都忘记了。

尤曼认为即便法庭豁免了他的一切可能罪状,这个问题的回答依然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压力,如失业、被逐出工会、政府档案中留下不良记录等等。尤曼还争论到,【豁免法】还留有政府惩罚证人的空间和可能,所以违反了第五修正案。

本法院认为【豁免法】并没有违反第五修正案,因为【豁免法】已经豁免了证人因回答法庭提问所可能导致的一切对他的起诉

 

法官道格拉斯和布莱克持异议:

名誉的损害也是惩罚,【豁免法】没有能力保障证人回答问题后不受惩罚,所以侵犯了公民不受强制自证其罪的特权,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尤其是此案,说某人是共产党可以完全把他排挤到社会之外:学校不能雇用他,律师和医生会因此丢失营业执照,演员会被列在黑名单上,他将难以找到专业的职业。

 

三、讨论

不得强制证人自证其罪的法律概念在十七世纪就在英国法律界建立起来了。这个概念的产生源于对教廷审问滥用酷刑的抗议。五十年代美国反对共产党清洗高涨的期间,很多美国人都反对第五修正案。结果,许多在法庭援引第五修正案的的证人被称为“第五修正案共产党人”,遭受社会歧视及这种歧视导致的经济困难。

 

此案两周以后,美国最高法院在Slochower v. Board of Higher Education一案中裁决“第五修正案共产党人”这个帽子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Slochower是有27年教龄的大学教授,由于法庭上援引了第五修正案,被学校解雇,Slochower状告学校最终打赢了官司。

 

四、链接

http://law.jrank.org/pages/12975/Ullmann-v-United-States.html

http://caselaw.lp.findlaw.com/scripts/getcase.pl?court=us&vol=350&invol=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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