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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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雪克特状告美国(委托权力)

(2007-10-08 16:33:29) 下一个

一、历史背景

19299月美国股市崩盘,美国陷入大萧条时期。1933F.D.罗斯福就任总统,实施新政。罗斯福就任第二天,就下令全国银行停业一周,并暂停所有黄金出口。罗斯福总统任期最初的一百天通过了众多的法案,包括解除禁酒法案。由此,白宫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带领美国走出经济大萧条。罗斯福新政的最大功绩之一,就是于1935年建立了社会安全体系,也就是现在每个美国人就业必须的社会保险号。罗斯福百日革新通过了一系列工业、农业和商业的法规,其中之一是《工业复苏法》。大生产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对经济的控制。

 

罗斯福的新政是总统权力极大扩张的强政府时期,白宫权力的扩张引起了其它权力机构的反弹。此案就是对《工业复苏法》的否决,认为《工业复苏法》赋予总统的过多权力是违宪的。但是,以后的一些案例有逐渐认可了《工业复苏法》赋予总统的权力。

 

二、故事Schechter Poultry Corp. v. United States (1935)

话说纽约市是美国最大的鸡市,纽约市销售的鸡96%来自外州,其中75%经由铁路运进曼哈顿。活鸡经纪人将入港的活鸡批给屠宰场,从中抽取佣金。屠宰场将活鸡屠宰后将鸡肉批发给零售商。雪克特活鸡公司就是这样一家屠宰场。这家公司被纽约东部地区联邦法院判处18项违反《活鸡营销规章》的行为。该公司上诉到上诉法庭,诉法庭维持了其中16项原判,而撤消了有关固定价格和最低工资两项判决。最高法院作为抽查将此案调到最高法院审议。审议结果,维持上诉法庭的原判。如此看来,最高法院就是将案子走了一遍,没有什么变动。这是最高法院借题发挥的手段,抽一个案子上来复审,然后写出一篇司法评论,把《工业复苏法》第3条中赋予总统的过多的裁量权宣布为违宪。字面上是指责国会委托权力给白宫不当,实质上是对总统权力骤然膨胀的限制。

 

三、理由

司法评论讨论的第一点,是白宫权力不能超出宪法规定范围。

第二点,宪法第一章规定规范商业是国会的权力,国会不能随意将这些权力转移给其它机构。但是,按照海洋法,一个机构可以将自己的权力委托给其它机构,问题就出在这点。通过《工业复苏法》国会将许多权力委托给了白宫。司法评论经过大量引证前例和法理上的讨论,说“维护公平竞争”这一条过于空泛,给总统太多的自决裁量权的空间。即这个委托的权限没有规范地界定好,使得这个行政权力变成准立法权力,所以这样的委托是违宪的。

然后,评论讨论了本案的细节。如雪克特公司虽然买卖都在州内进行,但其是活鸡跨州商业的各环结中之一,一样受跨州活鸡贩卖规章规范。

 

四、讨论

罗斯福的新政,是资本主义国家放弃亚当斯“看不见的手”的信条,采纳凯恩斯主义的人类历史转折点。这个转折点必然是扩大了政府的职能范围,扩大了白宫的权力。按照唵啊吽《物质循环的世界》系列文章的思路,强政府对应于大工业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必然结果。如罗斯福建立的社会安全体系,是政府接管了以前许多私人领域的事务。而原来许多原本是自由市场的私人领域权力也被政府监管权力替代。自从罗斯福新政以后,亚当斯“看不见的手”退下了神坛,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宏观调控经济成为各国实施的宏观经济教义,使得世界经济周期的幅度自此以后平滑了许多。

 

把权力委托给其它机构要有明确的权限界定,这是防止行政权力无限扩张的基本原则。中国也有中央把一定的权力委托给地方的情况,那就是常说的向中央要政策。往往一个政策下来后,地方不单把政策用足,而且扩大使用,就是钻了委托权限界定不清的空子。

 

苏联解体后进入弱政府的市场经济,俄国自普京上台后又变弱政府为强政府,把俄国经济拉回正轨。但是,总统权力缺乏最高法院和议会的制约,所得权力又没有明确界定,这也是美国指责普京倒退的原因之一。然而,大国经济转型,与历史上罗斯福新政时期一样,必然借助于强政府。

 

按照海洋法系,一个机构所接受的被委托的权力是不能再委托给第三方的,这个原则在拉丁语中像一个迴文“Delegata Potestas Non Potest Delegari”,即不得委托被委托的权力。美国国会可以委托其宪法规定的权力给白宫,按照宪法是一切权力出自国会。因此,就法律上而言,美国国体是共和国体,不是民主国体。民主国家应该是一切权力出自公民。如果国会的权力是受公民委托,按照“Delegata Potestas Non Potest Delegari”,国会就不能把其权力委托给白宫。所以,说美国是民主国家是不对的,美国、俄国和中国都是共和国体制,都不是民主体制。说国会代表公民利益,就回到老江的三个代表理论了。各国共和体制所不同的,就是代表机制问题。香港在英国统治时期连议会都没有,权力出自英女皇,由英国女皇委派总督统治香港,是地地道道的殖民政府,离民主就更远了。

 

五、链接

http://law.jrank.org/pages/8798/New-Deal.html

http://law.jrank.org/pages/8731/National-Industrial-Recovery-Act-1933.html

http://caselaw.lp.findlaw.com/scripts/getcase.pl?court=US&vol=295&invol=495

http://concise.britannica.com/ebc/article-9377908/Schechter-Poultry-Corporation-v-United-States

http://supreme.justia.com/us/29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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