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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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卷二 评说 (6) : 重法轻术

(2006-03-31 19:47:25) 下一个

原文8

显王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笑有为笑。今袴岂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评说8

申不害在韩国做宰相十五年,改革政绩颇佳。一次为堂兄谋职,韩昭侯不许。申不害耿耿于怀,昭侯说,你要我违背你的施政原则任人唯亲呢,还是丢掉你任人唯贤的原则而封官给你堂兄呢?,申不害当即认错。

 

法家中有三派: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韩非子批评申子,说他重术而轻法,致使政令经常前后矛盾,改革难有所成。“术”注重官场权术,“法”注重一视同仁的法制。申子鼓励韩侯用人唯贤而不要用人唯亲,结果他自己想为其堂兄走后门,制度游戏规则只用来律人而不用来律己,这是前后矛盾案例之一。韩侯对申子的矛盾态度给予推心置腹的批评,如果不采用申子的术,申子就什么都不是了,所以申子为堂兄之一请,是无论如何办不到的。这也是韩侯的定力,如果只顾及申子的情面而废了申子的术,那就更一无是处了。今天的中国不但重术轻法,而且还人情大过法,更比韩侯逊一筹了。中国法制建设,真得来一个不怕车裂的商鞅才行。否则人人行圆融之术,把偌大的中国天罗地网般地罩在人际关系网中,法制建设谈何容易。从医院到火葬场都得递红包才能办事,中国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得靠红包来打通关节,一言一行都得腐败才能度此一生,多累呀。申子改革,有起色但不究竟,终使韩国亡于秦,功亏一篑。当今改革能不鉴之乎?

 

在卷一的评说中,我把“内圣外王”解释为内政廉洁才能外交强硬,与流行的君师合一解释有别。流行的解释,将国家兴亡寄托于一个内圣外王的贤君,必然重术轻法;按我的解释,必然重法轻术。

 

韩侯把一件很好的衣服藏起来,伺女说他孤寒小器,他回答说,好东西不是用来博千金一笑的,而是用来赏给有功之人的。这与前评中魏惠王向齐威王炫耀珠宝正好相反。齐威王爱才,魏惠王爱财,韩侯才财兼爱而终究是爱才。

 

参考链接:

http://www.chinaculture.org/gb/cn_zggk/2004-06/28/content_553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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