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彼岸洋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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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张国焘《我的回忆》33 过堂军法庭

(2020-11-06 10:38:50) 下一个

             

第二章  过堂军法庭

 

   当天下午七时左右,我们这一案的人犯都被分别押解到警察厅。警察们又将我带到一九一九年六月二日我曾住过的那间监房。我心里正在想:“这是我旧游之地,”果然有一个看守走过来向我说:“你又来了!”我也回答他说:“你还认识我吗?怎么这多年你还没有升官?”他望了我一眼,似乎有些难为情,没说甚么就走开了。到了十点钟的光景,看守又把我带到替察厅的大堂内,问官只点了我的名字,没发一言,就由大批武装警察将我押上一辆卡车,直并出警察厅。


   这时,我心里有点恐慌起来。我想:“这不是验明正身,乘黑夜将我送去枪毙吧?”我不由自主的问我旁边的一个警察:“将我送到甚么地方去?”他回答说:“警备司令部,一会儿就到了。”


   将信将疑之间,车子已停在我所熟悉的步兵统领衙门的旁门口了。这里原是满清时九门提督衙门,民国后改为步军统领衙门,警备总司令部也设在这里。直系巨头之一、以嗜杀革命党人著称的王怀庆那时做警备总司令兼步军统领,所有侦缉处和警察厅承办捉拿革命党人的重大案件都由他指挥。我此时知道此行确不是即时秘密枪毙;但想到:四天来走遍了北京城内三个可怕的机关,不知他们将要如何摆布我?接着,我被押进了步兵统领衙门的老监狱中。


   这是一座老监狱,还遵行着满清的遗规。在一盏高挂着的昏暗油灯之下,监狱的看守长和狱卒们特别认真的搜查我,我的裤带和衣服上的骨钮扣都被拿走了,手帕被分作四块才留给我用。他们这样做,虽然使我非常不方便,但也使我估计到他们是想长期拘禁我。这里看守的人,比侦缉处的侦探们态度上要和善些。狱卒们告诉我,这是他们自己的住房,关在这里,算是优待我了,要我安心睡觉。


   第二天清早起来,我发觉我果然在受优待。我可以在四周围着高墙的院子里自由走动,其他的犯人在规定的短时间内才有这种享受。我知道了这里是这座大监狱的一个小部分,名为“看守所”。这座建筑的正屋是看守人员的办公和住宿的地方,其余有大牢,有隔离监,有女监等部分。在看守所部分,我住的这间房子里有一个可以容二十人睡眠的大炕,占了这房间全面积的三分之二,此外还摆着一张桌子,两张长凳,和两张木板床,有四个狱卒和一个卫兵住在里面。他们都是旗人,多数是从满清时代便在这里当差的,其中有两人大约已经超过五十岁了,其余三人也在四十岁以上。在这所房间的左面,便是看守所的监房,约可容纳四十人,囚禁的都是一些罪名较轻的犯人。监房的对面是一个比较小的房间,听说原先驻扎过一班卫兵,这时只住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兵。看守所院子的中央是一块空地,,四十个犯人在里面散步和吃饭,可不觉得拥挤。看守所的四周,都是坚实的高墙,经常关锁着的小门,其宽度仅能容一个人出入,门外站着武装的士兵。在我的住房内,还有一个四方的小洞,通到监狱里面,这是看守所内狱卒与内面监狱办事人员联络用的。


   我除了看见李斌被关在看守所的监房里外,从狱卒们透露的消息,又知道其余的同难者也都分途移送到这个衙门来了。我的太太被关在女监中,范体仁和彭永和似是被关在后面监狱的隔离监里。在上午七时以后下午九时以前,我都能在院子里自由走动,也可以和狱卒看守们任意攀谈。我很想利用这种自由与我的同难者取得联系。


   我找着机会和那位刚直而朴实的工人领袖李斌交谈。我首先慰问他在侦缉处受形的痛苦,抚摸他背上所遗留的伤痕。他告诉我,他一口咬定他只是被雇用的厨子,甚么都不知道,再受刑也不会改口的。在侦缉处时,他和彭永和对过质,彭永和是一个甚么也不知道的学生,并证实他确是一个厨子。我则告诉他,我除了有而实证据的以外,甚么都不承认,要他坚持原有的态度,可将一切责任都推到我身上。牢头看见我们说久了使起而干涉,李斌亲切的嘱我珍重,我则伸出大姆指,称他是条好汉,彼此就含笑分别了。


   这个机关虽名为警备总司令部,实际还是九门提督衙门的底子,犹有深厚的满清遗风。衙门里的人们似多具有没落和消极的心情。那个高大个子的看守所长,看来活像一个王公大臣;他手里老拿着两个核桃珠子,不断的玩弄;胸前配戴着一个漂亮的鼻烟壶,不时的给鼻子擦上一点。他踱着上朝的步法,倒也有几分气派。但在办事上,除了捞几文之外,甚么也懒得过问。那些狱卒们谈起吃喝穿戴就很起劲;可是穷得要命,每人所穿着的百袖军服,还是由棉军服将棉花抽出而改制的,他似满脑子想法不外“有了皇帝,天下才会太平”。甚么“民国”,“国民党”,“共产党”、“军阀”、“总统”,“曹锟”等类名词,他们一概不感兴趣。我和他们交谈起来;有点格格不入;我最初还以为他们因受过训练,守口如瓶,后来,在知道他们根本甚么也不懂,实在无从谈起。


   这个看守所内,经常关着三十名以上的犯人,其中大多数是小偷,其次是吗啡客。这里,实行用犯人管理犯人的制度;看守所内有三个带脚镣的重犯,他们就是犯人中一正两副的头目,负着管理犯人的责任。其中正头目比较自由些,有时他可借口处理事务到院子来溜达一下并和我交谈。他是被处三年徒刑的,他觉得我比他大得多;因为我是一个“造反的钦犯”,而他只是一个普通犯人;其实,他也并不知道甚么是“造反”。要向他宣传一些革命的道理很是困难。不过我嘱他不要苛待李斌,倒确收了实效。


   我在这“优待室”里住了五天后的晚上,才被提去审问。在一间摆着许多堆满案卷的公文架子的办公室里,靠窗摆着一张写字台,坐着一个瘦长个子、三十多岁的军法处长,看来是一个无精打彩的“纨绔子弟”(后来我知道他是满清的贵族,也抽鸦片烟)。台子上放着一大堆有关我的案卷,他一面翻阅,一面用笔圈注,再慢吞吞的向我发问,态度倒也不很凶恶。我站在他的台子前面。两旁站着两个高大强壮的卫兵,但无纪录人员。


   那个军法处长首先向我表示:关于我的案卷他都看过了。但他没有再提到关于炸弹案的事,翻看一卷案卷指着说,根据报章记载和搜获的文件乃至我在侦缉处的口供,都可以证明我是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问我现在是不是否认。我答以绝不否认,并引以为荣。他进而问我:国民党由那些人负责,做些甚么事等问题,我就概以“不知道”三字答复他。他也不理睬我的答复,声言政府对于这些事早已知道了,他不过照例问问而已。第二次的审问仍在夜晚举行,主要问的是有关中共的问题,他同样提到根据各种证据,证明我参加了陈独秀在上海组织的中国共产党,而且是一个负责人。我也同样不否认,并声言这是光荣,而不是犯罪。他对于共产主义似乎知道得特别少,老在说甚么“共产公妻”,几乎使我发笑。这次审问,也和上次一样,他们一无所得。


   第三次的审问主要是有关铁路工会的问题,他透露出在汉口破获了一个铁路工人的“捣乱机关”,捕获了杨德甫等重要“罪犯”。从那里搜获的文件中和他们的口供中,证明他们的“上司”是“张特立”,现在从我的住所搜获的文件中,又证明“张特立”即“张国焘”。问我有何话说。我答以“张特立”我的别号,我是做着组织铁路工人的工作。他即将这一点记录下来。


   在这几次的审问中,牵涉的问题很是广泛。有一次他问我,为甚么国民党和共产党闹得满城风雨?是不是因为俄国人或者广州的孙中山,拿出了大批金钱的原故?我答以这点我毫无所知,我只知道民国以来,军阀闹得乌烟瘴气,有志之士,本爱国天良,不得不奋起救国。他听了我这番理论,面露得色;也许他是怀着“没有了满清皇帝,民国到底弄不好”的心情,因而对我的说法,从另一个观点去寄予同情。
最后一次的审问。距离第一次已经两个多星期。这次是颇具戏剧性的。那个军法处长首先向我说,他有一件公文,其中的一段扼要的记着我的口供,现在念给我听,要我站得远远的,他捧着这公文对我念起来了。其内容大致是:“张国焘,别号张特立,年龄...籍贯..出身..经历……系孙文乱党的中央候补委员,重要共产过激分子,非法铁路工人组织的总干事……历次聚众滋事……图谋不轨……以上各节该犯均供认不讳……。”等语。他念完要我在这个文件上打手模,我立即反抗,声言这个文件未经我看过,所念出来的部分,也完全不是我的话;我愿意自写口供,却不能打手模。


   他见我坚决反抗,便向卫兵示意来强制执行;两个卫兵将我两手擒住,我竭力挣扎反抗,表演了一个打斗的镜头;结果,我的两手被扭在身后,前胸则被推靠墙壁。那个处长走过来,在我右手的大拇指上涂上了一些墨,将那件公文在我的拇指上印了一印。当他们实施强制时,我曾高声抗辩:“强迫打手模,没有效。将来到了法庭上,我是要控告的。”


   那个处长声言这不过是一个照例的手续,现在审讯终结了;并声明这里就是军法的终级审判,不准上诉。我于是连声问他:“我究竟犯了甚么罪?”他怒声回答说:“你犯了内乱罪。”我又追问:“甚么叫内乱罪?”他一面向我高叫:“内乱罪就是内乱罪。”一面对着那两个卫兵说:“把他带下去!”我被带出这间房门时,他又命令他的侍卫,将我的太太带来,与我见一面。不一会;两个女看守挟持着我的太太来了。她站得远远的,不准走近我,也不准交谈。只见我的太太泪痕满面、我则悲愤交集,一瞬间我们便分别被押回监房去了。


   我回到看守所以后,满脑子都是一些“内乱罪”、“强迫打手模”和与我太太不平常的会晤。我推想这些都是置我于死地的象征。无疑的,内乱罪就可以判处死刑,如今又要我太太和我一晤,更似刑前的诀别。我推想我的脑袋有点靠不住了,但其他的同难者或可幸免。我决意设法挽救自己,首先设计和外面通消息。我几次议重价托看守传递消息出去,但一直得不着回音。


   在审问我的期间,李斌也受了一次审向,他背上又增多了用军棍殴打出来的伤痕。我百般安慰他,想尽方法为他医治。我也知道了他还是一口说定他是厨子,并未因受刑而改口,审问官似也相信了这一点。因此,我判定他可以先我被释放出去。我和他计议着,如果他能早获释出,所应做的事,特别是如何救助我和其他同难者。果然,不到一个月的工夫,李斌被释放了。这使我有说不出的偷快。


   我在优待室中不觉已经住了两个多月。离审问的结束也有六个星期;可是我依然未获一点确实的消息,实在闷得难受。我屡次向看守所长要求给我书看、也大吵大闹过,但总未如愿。我于是实行绝食,以示抗议。在绝食的第二天,看守所长来问明了我绝食的原因,就向军法处长请示去了。


   这天十二点钟的时候,军法处长又提我去问话,他首先问我:“是不是看守所虐待了你?”我反问他:“不给我书看,难道不算虐待吗?”他接着故示和蔼的向我说:“你是一个内乱未遂罪的嫌疑犯,要想很快的被释放是办不到的,你耐心一点吧!要看书嘛,我盼咐他们给你一些佛经的书看,但不准用纸笔。”


   我这次的要求总算有点结果。第一,我知道我已不是内乱罪犯,而是内乱罪的未遂犯。看来情节轻多了,而且那个处长曾明白暗示我只是一时不能被释放。第二,我可以得到一些书看。我在推测这大致是由于我的同志们为我在外面做了不少的手脚。当天下午看守长果然送来一部“聊斋志异”,我也就停止绝食。


   我在监狱中的情况,显然是改善了。就在我停止绝食后约一个星期的时候,居然有一位同拘禁在这所监狱里的新闻记者刘某与我隔着墙利用那个小方洞交谈起来。他首先告诉我,墙两面的看守人员都已借故走开了,无论甚么事都可以谈。他递给我一份旧报纸,要我看。这份报纸上记载着一百九十名国会议员为我们被捕一事向政府提出质问,并要求立即释放。


   我看了这个消息心情为之一振。刘先生还很高兴的告诉我,我们的案子现在是没有事了,最初在侦缉处的四天,是最危险的阶段;被送到这里以后,也可能依军法判处死刑;不过这种危险现在确定没有了。虽然当局仍有永远监禁我的意思,但事情究竟好办多了;说不定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便可以出去。他还告诉我,这些话是王法勤先生前几天要他转告我的,他今天才设法得着狱卒们的默许,利用这机会向我传达。


   我除向他表示谢意外,并问他自己的处境。他告诉我他是因发表反曹锟的文字而被捕入狱的,已在这里拘禁了八个月了,最初也是要杀头的,后来也由于王法勤先生等的奔走,缓和下来;还不知道甚么时候才能释放。他也说到我和他彼此都是国民党的同志,都是由王法勤先生负责援救。王先生凭着人事关系,为我们奔走很是卖力。


   关于我之终能转危为安的内幕,后来,我出狱以后,王法勤先生曾面告我,这并不是他所能为力的;而是齐燮元的一句话,无意中发生了效用。原来,当王怀庆捧着我在上面打过手模的公文去见曹锟请示处理办法的时候,曹锟说:“把他毙了吧!”适在座的江苏督办齐燮元要卖弄他对付革命党人的本领,因而从旁插言:“这些乱党如果枪毙他一个,他们要大叫大嚷的;不如给他一个永远监禁,让他瘐(yǔ 命毕牢狱)死狱中。”曹锟听了这番话后,便改口向王怀庆指示:“就照齐老弟的主意办吧!”这是曹锟随身侍卫所传出来的话,也是我所以由内乱犯变成内乱未遂犯的重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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