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在南加买房给女儿住,讨价还价,最后以加价 1%,同意前房主以 PITI 返租至12/31/2020。以此相应女儿签了合同租 Apartment 至 2021年的一月底。八月中房子 Close, 前房主立即拿着这笔钱到稍差一点的区买了一个更大的房子。
九月初前房主来信要求十月一日搬出。女儿向来爽气,同意,和 Apartment Manager 打招呼,十月十五日搬出,多付二个月的 Penalty(原合同规定)。在九月份里前房主又变动了几次,由于变化不大,就随他去了。九月三十日通知我们十月七日最后一天, OK. 女儿拿 Vacation, 领导从十月八日开始请假,我们到南加,傍晚六点和 Buyer Agent 做 Walkthrough. 同时八日 Utilities 转户开通水、电、气、网。九日 Deep Clean, 十日搬家公司搬家,所有订购家俱送到。
今天(十月五日)前房主来 email , 搬不出,至少延长三天。卧草,全抓瞎。Clean, Furniture Deliver, 搬家,重新安排。 和他们沟通几次,也不得要领。向女儿请示,倒是简单,“Each extra day $500”, 到底是美利坚教育出来的,所有问题都是有解的,付钱而已。川普好像就是这个味道。
只是这种话我说不出口,问他们多要 $200一天,在等对方回复。
经验:
1 返租时间段不能变化太大,最多给一个月的 Buffer.
2 PITI 付房租有利于租客。
3 菲律宾人会变来变去,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