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搬家
和祖慧上次见面是四年前。老杜说,“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那是1300年前的古代。而在现代,交通那么便捷,地球又是那么小,四年的时间真是很久很久了。从我认识祖慧起,没有这么久不见面的,即使她在大洋彼岸。四年前的那次把事儿闹大了,闹的妻离子散。闹完了祖慧跑回美国,叫你恨她恨的牙痒想她想的心碎。那次我对祖慧说,咱俩这辈子没完。
和祖慧相识18年了,她是中学小女生,16岁。罗丹说女人最美的年龄是16岁,16岁的某个季节,某个月,某几天。雕塑家的眼睛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太苛刻太挑剔了。祖慧上次回来,正是30大寿。那天她是我所见最漂亮的一回。她说,比16岁还漂亮?我说,对,16岁没有今天的震撼力。
16岁的祖慧是清纯女孩,她家是我家的新邻居。那一天还在“改革开放”之初,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北大在燕南园盖了一批教授楼,一楼一底的连排房子,在美国即town house一类。父亲这一辈人当了几十年“臭老九”,能住这房子算三生有幸。父亲是历史系教授,祖慧的父亲是西语系教授,两家成了邻居。西语教授自有西人的做派,搬家的当天即叫最小的女儿给邻居送糖果,每家一盒巧克力糖。阿慧跑上我家的台阶,摔倒了,膝盖磕出血。她穿一条蓝色短裙,头上梳着一把抓。我从未见过这般乌黑的眸子,这般透明的皮肤,这般弯曲的嘴唇。我的同学说,阿慧的皮肤用手指轻轻一戳便会淌出水来。她是什么人都会喜欢的那种女孩:小孩子眼里的靓姐,老年人眼里的俊妞,年轻人眼里尤物。
那年我在北大中文系读三年级,她在北大附中,说起来是校友,那也是我的中学。总之我们都在中关村长大,黄庄、海淀、中关村、学院路,人民大学的对面是菜田,圆明园是人民公社的养鸭场。那时候这一带是文教区,没有“四通”、“联想”,也没有“方正”、“紫光”,没有今天的商业气氛。那样的读书氛围使人怀念。
我开始了对于“邻家女孩”征服计划,我的同学中的好友无一不怀疑我的计划,为什么不找一个大学女生而去追一个无知的中学生呢?多么荒诞无稽啊!从婚姻价值取向来说,学历(智慧)、财产、相貌绝不应该只取其一,三者有其二足矣,比如一个漂亮的才女,或者一个有钱的才女,或者一个有钱的美女,等等。但是当他们中的几个人见到我年幼的小邻居,便都睁大了眼睛一个个傻相毕现。这说明我并不是全无理智,或者大家在阿慧面前不可能存有理智。
阿慧的清纯如水并不是一览无余,她紧锁双眉的时候,表情耐人寻味。她喜欢拧眉心和叹气,而愁怅之情使她的美丽超凡脱俗。也许她的高贵气质正是源于愁怅。她出生在1966年,那一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而北大校园正是大革命的发源地。她可以说出生于暗夜,来到世上却看不到光明。她的家在那几年中历尽磨难。在她三岁时爸爸被捕妈妈死于非命。一个女孩子经历如此童年,印在她面目上的愁怅不过是历史的轻描淡写。她的美丽是如此地打动我,扪心而问,如果不是趁她幼年时死命地追,如她的天生丽质不会属于我。我们的一段爱是铭心刻骨是夜梦惊魂是巅峰体验是畅酣淋漓是永志不忘的情怀。
大一徒呼奈何,我们终于搬出Beech街,搬到埃姆赫尔斯特的阁楼里。这地方离开法拉盛五六站,南美人、波多黎各人(西班牙、葡萄牙人的后裔,皮肤黑而粗糙,韦尔斯的历史书称为“暗白人”)最多,华人也不少,华人食品超市比法拉盛的还大。房主人是红头发尖鼻子的西班牙老太婆科斯塔太太,70多岁。大一看中阁楼的面积大,足有六、七十个平方,可以放从Beech街拉来的破家什。当然,租金便宜,月租金500元,可以使用二楼的洗手间和一楼的厨房。老太婆独身一人,因此二楼的两个房间也有房客,同为西班牙人。这地方还有一个好处,院子里可以停车,强盗给大一剩下福特车嘛。周围的街区有点拉里拉遢的感觉,纽约就是这样,有的地方豪华气派,有的地方垃里垃遢。其实Beech街的家什运到埃姆赫尔斯特的还不到一半,床、衣柜、沙发、书橱、桌椅,丢掉了一半,厨房里的家什,餐桌椅、冰箱、洗碗机、消毒柜全丢掉,院子里的家什也全丢掉,包括花园桌椅和烤肉机。那小院子里的烤肉机我也不曾享用过,原想等祖慧回来在小院里开party。新主人来到之后,这些家什通通会丢掉。在法拉盛的Beech街和罗斯福大街一带,每周五是丢垃圾的日子,街头的旧家具堆得老高。美国人经常搬家,搬一回家换一回家具。这一回大一也变成爱搬家的美国人,不过只有丢家具的份儿,没有换家具的派头。
埃姆赫尔斯特的阁楼成了大一和我的“风雨茅庐”。
搬家后过了两天奚儿来了,她在电话里问清门牌号就找到了,我和大一第一次来,在这几个街区转了好几圈呢。奚儿闯浪,在东京不就是吗?奚儿不穿罗伯特太太的晚礼服,换上牛仔装,小屁股仍是繃得紧紧的。她拎了一堆菜,在“香港超市”买的,除了菜还有一瓶茅台酒。有乔迁之恨而无乔迁之喜,值得用茅台吗?
“大一,今天和你好好喝一杯!”
奚儿说着到楼下做饭,接着传来她和西班牙老太婆叽哩咕噜的说话。我没想到奚儿这么快找来,阁楼上乱七八糟。于是我动手打扫,等一会儿有个吃饭地方。大一蜷在沙发里,看着我干活,不动弹。
“来,伙计,动一动!”
我要他帮我抬桌子,他还是不动。我只好把桌子推得吱吱响。他站起来说道:
“我出去,给你们让地方。你们办正经事吧——还做什么饭!”
说着他要下楼。我拦住他,说:
“我们没办过事。”
“没办过事?赶紧办呀!”
可是大一在楼梯上被奚儿堵住——奚儿正端菜上楼——他只好折回身,装作没有要走的样子,笑着说道:
“好饭不怕晚!”
奚儿做的菜全是辣的,红红的,有鱼有肉。
“有这样的菜,你大一哥还要走呢!”我说。
“大一哥要走?去哪儿?去找你太太?”奚儿说。
“我有个屁太太!奚儿,今天你要把咱俩辣倒啊!今天和你不比喝酒,比吃辣,怎么样?我吃辣有两下子。我在重庆吃最辣的山城火锅,不但辣,还放罂粟壳,够厉害!”
“比吃辣,好呀!你知道全中国哪儿人最能吃辣?”奚儿用围裙擦着手眯着眼说。
不管怎么说,奚儿的到来扫去这阁楼上晦气,大一一时忘却烦恼,嘻嘻哈哈的劲儿回来了。于是大一学西北腔说道:
“陕西人说话:美了嘴唇子,苦了肛门子!要说吃辣还是南方人,贵州人,不怕辣;四川人,辣不怕;湖南人,怕不辣!对不对?”
“对呀对呀,湖南人最厉害!湖南人最能吃辣的又在哪里?”
“是湘潭吧,曾国藩、毛泽东都是湘潭人。”
“越说越对!大一,本小姐就是湘潭人!我外婆家在湘潭城里开煤炭店,外婆的爸爸民国初年经营萍乡的煤,生意做的很大呢。毛泽东、刘少奇到萍乡,不过是刚造反的穷书生。从小吃辣子长大,吃辣子能把耳朵吃红了,吃透明了,再喝一碗滚烫的汤!大一,敢不敢?”
“My god!甘拜下风,甘拜下风!湖南人好生了得,这一回遇上真辣妹子!JFK头一次见面,就闻到她身上的辣味儿。奚儿,咱不比吃辣子,不比了不比了!还是比喝酒吧。”
“行啊!”
奚儿打开茅台,阁楼里溢满香气。奚儿一个劲儿逗人,笑得越发可爱。她是同情心,好像她是母亲,我们是她的孩子。有同情心也有爱,混合在一起。同情心令人感动,混合的滋味就像刚打开的茅台,未饮而醺。没有喝白酒的盅,只好用喝洋酒的高脚杯。
“奚儿真敢喝白酒啊!”我说,再不说话就成了局外人。
“敢。”
“也像吃辣子,从小练的?”
“那可不。第一次喝白酒是大学毕业,最后的party,自助餐和舞会。那天跳了一夜舞,渴极了,四处找水。男孩端来一大碗白酒,说是水,我一扬脖喝了。喝到嘴知道是酒还是喝了。喝了也没事儿,对酒精没反应。”
“以后也是这样?”
“是啊,从没醉过。”
这一回没有吓倒大一,他正需要酒,宁可一醉方休。奚儿的菜放了许多泡椒辣油、湖南豆豉,有滋有味。没有筷子只能用叉子,吃鱼很难下手,筷子丢到Beech街了。
“茅台酒真不错呀!这些年喝洋酒,茅台味儿忘了。”
“喝酒人这算数典忘祖。”我说。
“要说数典忘祖,我想起一个人。龙,那本《一个人的圣经》是得了诺贝尔奖,你看了吗?作者说自己没有主义,没有国籍,没有家,不是中国人。他不得不用中文写作,他恨不得把中文也丢弃。”
“你到美国十几年不回去一趟,你算中国人吗?”我说。
“我当然算中国人。”大一肯定地说。“我看那本小说不怎么样,写文革应该有好作品,这本不行,好作品还没出来!”
“出来也得不了诺贝尔奖。”
“得奖都是好的吗?前几年出了个日本人叫大江,他得奖简直是笑话!还有比大江更糟的吗?龙,你是作家,我么,是评论家……”
一瓶茅台酒填不满这两个酒囊,大一又开一瓶威士忌。到底还是大一喝的多,奚儿喝的少。话题从诺贝尔奖转到奚儿,说起她毕业后的经历。她读的是师范大专班,毕业后当了半年初中教师,在顺义的牛栏山。干半年,她嫌道儿远收入低,不干了。她先在秀水街卖服装,又在北小街开了一家书店。说是书店,只五六个平方,卖流行小说畅销书报纸杂志。这样攒了两万块钱,办了一家涂料公司,也是小小的。她的袖珍公司在朝阳区三间房开了个小作坊,雇了两个工人,给郊区的农机厂水泵厂生产涂料。涂料公司办了两年多,于是她有了出国的钱。她把涂料公司交给弟弟管着,跑美国来了。
大一说道:
“你这小丫头片子,我算服了你了!从吃辣子到喝酒到做生意。奚儿,你家祖辈经商,骨子里就是生意经,你在美国肯定发财!”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奚儿的话现出了她的自信。
“奚儿,你大一哥我敬你一杯!”大一说。
“我说大一哥,咱们甭一个劲儿喝酒,嗨,咱们跳舞吧!”
“好呀好呀!”
大一放舞曲,缓慢的爵士音乐。大一和奚儿把桌子抬开,两个人抱在一起跳舞。奚儿很会跳,大一更是好手,忽而是醉中的蹒跚,忽而是踢踏舞的轻灵——他因胖大的身躯而愈觉轻灵。萨克斯管吹出的蓝色布鲁斯好像一团烟雾笼罩住他俩。可是奚儿在大一怀里向我飞眼儿。一曲完了,奚儿过来请我。
“你见到祖慧吗?”奚儿靠住我问,悠起来。她说祖慧,我从没在她面前提过祖慧的名字,她怎么知道?
“祖慧不要你了。”
我笑一笑。
“你真的好想她?”
我撇撇嘴。
“剃头挑子一头热吧。”
我瞪她一眼。
“多没劲呀!”
我在她脸上拧一把,她却说道:
“剃头挑子一头热,说我自己也差不多。”
奚儿看我不大会跳舞,不认真和我跳,借着酒耍贫嘴,越耍越起劲儿,就像小孩子一惯就上脸。那边大一嚷嚷开了。
“Up!Up!Grandmother!”
原来房东科斯塔太太走过来看,站在阁楼的楼梯下,仰着她的尖鼻子。大一喊她上来。科斯塔太太咚咚咚上楼,被大一一把抱住,老太婆于是嘴里衣衣呀呀地旋转起来。
跳了一阵,大一把房东送下阁楼。他回来仰在沙发上,忽然间泪流满面。奚儿看看我,有点不知所措。我摆手叫她坐下,由他去。可是他哭出声来,鼻涕眼泪直往下淌。奚儿拿纸巾给他,却不知触到他哪一根神经,他竟然嚎啕起来。
“大一,别这样!”我说。“上床睡吧。”
我和奚儿一起拉他,费了好大力气,拉他站起来。他仍止不住哭,口中嗫嚅道:
“可……可怜的Sam啊!你死的好……好惨啊……”
我们就像拖一头大象,把他拖到床上。奚儿拿纸巾给他擦,接着给自己擦,鼻涕眼泪抺在她身上。后来大一睡去。这是劫难之后他最高兴的一天,乐极生悲,最后是痛哭一场。大一睡去当然不能给我们让地方,想到这一点我就同时想到祖慧,此时祖慧的影子忽然在我眼前放大,变得真切,似乎可以抵御所有女人的诱惑。再说大一闹的谁也没了情绪。奚儿口干舌燥,灌了一通矿泉水,说她该走了。我送奚儿上地铁站,奚儿在检票口给了我一卷钞票,在我脸上亲一口,走了。那是一千块,正好是她一个月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