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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邂逅(5)

(2017-11-15 15:51:46) 下一个

(5)
   红灯还剩20秒,他伸手过去捧着她的脸,含情脉脉的对她说:
    “也许我是骗你的,但你一定要相信我。”
   “讨厌!”她撒娇似地推开他说:
    “你是个很守旧的人,这年头,谁还用那么土的单身情歌做铃声。你现在找到那个最爱的亲爱的人吗?”他开车起步,回答说:
    “找到了。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坐在副驾驶坐上。”
  她笑骂着说,你能不能有句正经话啊,不理你了。然后甩了一下打着卷儿的浓黑的头发,扭头看着窗外,白皙的脸微红,一付耀眼的耳环映入眼帘。

    雨一直在下,车内的气氛却是那么的温馨,祥和,还有点暧昧。
  他把车子开回到世纪大道。此时,思彤才反应过来,非常不解的问他
    “你好像一直没问我住哪儿,我们这是要往哪儿开?”
  他装作全神贯注的开着车,突然从嘴里冒出两个字:酒店。

    这其实是道测试题,是吴刚用来试探女人、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绝招。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当你突然说出开房两个字时,按条件反射,女人第一时间的反应,往往都是发自内心的,最真实。他把女人经常可能的反应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啊?你这人怎么这样?一脸的愤怒,这种属于很少出来玩的良家妇女型;
    第二种:你......怎么能把我想成是那么随便的女人?给自己立牌坊型;
    第三种:我们这样是不是太快了点?半推半就型;
    第四种:我那天看中的那个LV包包,真的好喜欢啊。找人买单型。
  而洪超此刻,最希望思彤是第一种类型,又有点担心她是第二种类型,却更期待她是第三种类型,在心里祈祷她千万别是第四种类型。

  可他说出来后,她竟然只轻轻的“哦”了一声,云淡风轻,没有半点儿涟漪。
  难道是他吐字不够清晰?把酒店说成了饭店?没理由啊,他正纠结要不要再重复一次,明确说的是去开房,而不是去吃饭时。她慢悠悠的开口了:
   “去南国之春吧,那是我们公司的协议酒店。”

  车子很明显的飘移了一下,那是因为他的手在抖。他彻底惊呆了,竟然出现了第五种回答!此时的他恨不得回去抓住吴刚的衣领,扇他几个耳光,告诫他:
    “作为一名资深的泡妞专业户,与时俱进,多层次学习,将教材及时的更新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转头再看了一眼思彤,她正低头转向窗外闭目养神,粉红色的脸蛋上,眼睫毛扑簌簌地抖动,像蝴蝶被润湿了的翅膀。

  洪超猛踩了一脚油门,宝马顿时发出了兰博基尼跑车般的怒吼声,速度立马提升,不一会,他们就到了南国之春酒店。在保安的一脸惊奇中,把车停进了地下停车场。

    柔和的橘黄色灯光下,似乎把一切都被染上了慵懒的惬意。室内暗黄色的浮华格调,低调且张扬。洪超踩在软软的地毯上,看着落地窗外,那典雅的露天花园出神。思彤叫服务生开了一瓶红酒,从酒柜拿出两个高脚杯倒上,放到了窗前高档的棕色小圆桌上,顿时酒香溢满了整个房间。
  
    她先端起了酒杯,柔情的对他说:
    “来吧,为了我们今晚的相遇,先干一杯。”他看着杯中甘艳欲滴的红酒,还有对面她那面带桃花的笑容,拿起酒杯开心地说:
    “嗯,美酒在握,佳人在旁,人生之大幸,痛哉,快哉!”和她碰完杯轻饮而尽。口感细腻醇厚,回味绵长,一入口就知道是价值不菲的好酒。
  
    她又拿起了酒瓶,一边给他倒着一边问:
    “你最喜欢喝哪一种酒?白的,啤的,还是红的?”他不假思索的回答:
    “当然是红酒了,因为她没有白酒辛辣上火,没有啤酒涨肚反胃,它就像女人一样妩媚诱人,能抚慰人的心灵,让人忘却烦恼。更重要的是酒劲上来得缓慢,绵长,不会让我们丧失理智,只会给我们增添满心的喜悦。
 
    思彤一脸的认可,露出赞赏的笑容说:
    “你说得真好!我也有同样的感觉,不过,”她停顿了会说道:
    “洪超,其实你挺绅士,不像是容易失去理智的人。”
  “是吗?”他一脸神秘的笑着对她说:
    “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绅士其实就是更有耐心的狼。”
  “哈哈,是吗?”她笑得合不拢嘴。他开始给她敬酒:
    “来!愿我们的人生,像今晚杯中的红酒,虽然有一天会走到尽头,但直到最后一刻,也要闪着光辉!”

  夜已深沉,春宵一刻值千金,暧昧的气氛越来越浓。时间宝贵,他不想再浪费时间,尽量使自己脸上堆满坏笑,开始试探着聊一些隐秘的话题:
    “你很漂亮也很优秀,而且还见多识广,看过外面的世界,体验过了国外的风土人情以及英国的男人,会不会觉得中国的那个有点小?”
  她的目光一下子变得狡黠,给他倒上了酒,然后不紧不慢的回答:“怎么会觉得小呢?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是英国的很多倍呢。”
  
    很有智慧的一个女人,他正想着说点荤的话题拉她下水,她却反守为攻了:
    “还是说说你自己吧,我很感兴趣。”
  这是场智商和情商的较量,虽然有了红酒的助阵,但他竟然完全没有占到上风。

    “我的事没什么好说的啊。”他只好敷衍道。她不置可否,优雅的端起了眼前的红酒,低眉,浅笑,轻抿,启唇:
    “说说你的过去,为什么现在的你会看起来那么忧伤?”他反问她:
    “说给你听了我能有什么好处?”她爽快得让他惊奇:
    “当然有好处,说完你就可以做今晚最想做的事”。他感觉她学的好像不是心理学,而是读心术。他满心欢喜地问:
    “此话当真?”
  “一诺千金”,她一脸的认真。

  他喝了一口红酒,思绪随心飞扬:
    “她叫婷,是一个南方女孩,煲得一手好汤。善良贤惠,体贴温柔。那时我刚来深圳,遇到她的时候我一穷二白。我自卑的对她说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只是背影。 她说我爱的就是你的背影。那是一份共同吃方便面,能够谦让着喝汤的纯真爱情。
    记得那年的冬天很冷很冷,蜗居在城中村的我们,没钱装热水器,每晚用插拔的热得快烧一桶热水两人分,我怕她着凉,倒给她多一些,她怕我受冻,再倒回来给我一些,每晚都得反复推让好几次,我始终觉得那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
  
    思彤听得入了神,过了一会,才重重的舒了口气问道:
    “那后来呢?怎么分开了?”他继续说给她听:
    “她出身于一个很有钱的家族,父母都在加拿大,上班的公司是她叔叔开的,这一切我后来才知道。原来她是父母安排回国体验生活的,还给她指定了结婚的对象。后面的事就不用我说了,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没有面包,爱情终究是敌不过现实的。所以我放手让她去海的另一边寻找幸福。

  思彤有些激动的问:
    “她就这样舍得?你就没有想过挽留吗?” 
    “舍不得又能如何,撕心裂肺地挽留,只是不甘心的表现而已。况且,我又能给予她什么?”他一口气喝下杯中的红酒,呛得咳个不停。
  她迅速的抽了几张纸巾递给他问道:
    “那你这几年一直没找?”他努力平复着心情,缓了缓气说:
    “我一直以为她会成为我的妻子,会是和我一起老了看日落的人。理所当然的,我把她当成了生命的全部。投入了全身心的爱,始终无法轻描淡写。
      这些年,身边虽然围绕着莺莺燕燕,可是,千帆过尽,却再也找不回当初那一叶轻舟的初心了。”
 
   “洪超,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总会在以后的时间忘了她,先忘了她的样子,再忘了她的声音,忘了你们的海誓山盟,忘了你曾经对她的爱。现在不行,以后应该可以。”她的安慰中透着一丝惋惜。
 
   “是啊,也许有一天,我会忘记当时深爱的她的模样;也许有一天,我会忘记曾经一起经历的所有细节;也许有一天,我会忘记为她的不顾一切。
    所有关于我们的记忆,都敌不过流年的稀释。但我想,无论时间如何流逝,以后的我,都忘记不了,当初爱她时的,那种奋不顾身的痴情。”
 
   “嗯,我能理解,那是一种溺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痴心。”
  “我是不是很傻,很没用?”
  “当然不是,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并不丢人。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既然知道是份无法挽回的感情,你就不能再继续这样望梅止渴的爱下去了,不能再抱着回忆过日子。
    你还有将来!还有更适合你的那个她,正在某个地方等着你!你要趁早收拾好自己心情,准备迎接她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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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bjszh 回复 悄悄话 文笔很好,可是不明白富家女为什么要“蜗居在城中村的我们,没钱装热水器,每晚用插拔的热得快烧一桶热水两人分,我怕她着凉,倒给她多一些,她怕我受冻,再倒回来给我一些,每晚都得反复推让好几次”。穷女就知道再烧一桶了。
狮子羔羊 回复 悄悄话 绅士其实就是更有耐心的狼,精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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