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80)
2018 (292)
2020 (164)
2021 (362)
2022 (344)
2023 (441)
物客观存在,物理是人对客观存在的规律的认识。
这个关系,大略可以比作水果和瓶装维生素。一个是天然存在,一个是提纯概括。
提纯出什么取决于两样东西:
一是想提什么
二是能提的水平
物理学对物的认识与理解与此相似。
本贴重点是:
在更宽泛的意义上,
物之所是,与人对物之所是的定义,与上面的两种情况相似。
人无论多客观,多科学,对物的定义都不可能是完整的。
因为所有的定义都受限于定义者的角度与水平。
麻烦的是,
人对物的定义至少分两步:一是天然的,自然的。人的意识会自然地对事物进行分析,概括,产生印象(未经严格加工处理的定义)。二是人为的,有理论框架指引的定义。
自然的定义能力倾向于忽略具体特征,最大限度地抓取整体性与共性。整体性与共性并不相同,比如桌子的整体性是用于某种功能的平面,而不是支撑与平面的相加。而共性则是不同的特征的桌子都被称为桌子。
而人对自然的定义进行梳理,企图搞出更严谨的概念时,又会特别专注于概念的清晰度,也就是显明的边界所在。
这样,人为定义的标准与自然定义的标准在某个层面就互相抵牾了。
这种抵牾特别明显地体现于哲学与逻辑学对定义的纠缠与困惑中。
其实,困扰并不来自事物,也不来自人的认识能力,而是来自于人的自以为是。要以自己以为的标准来限定自然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