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80)
2018 (292)
2020 (164)
2021 (362)
2022 (344)
2023 (441)
礼本来就是特定实践的原则,而不是概念推演的公理定理或者任何基础。比如军人要遵守纪律,不同的军队有不同的纪律。罗马军队有罗马军队的纪律,汉朝军队有汉朝军队的纪律。环境如此,条件如此,纪律就如此,都是具体的。你想了解为什么,古人有解释;你想了解怎么做,古人有记录。要定义,也可以。欧洲是从哪个角度和层面来定义民主制度的,你就可以相应地定义礼。你不能,不等于别人不能。
质疑礼的概念,想在这里边找数学公理定理式的定义,说明了质疑者至少有四个问题:
1. 逻辑混乱。礼本来就是人的行为规范,不是数学也不是任何需要推理的学问。硬做这种要求,只能说明要求者没有区分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2. 双标。礼有原则,有标准,有实践,是社会规范。在这个意义上,与崇高伟大的美国的民主精神与制度是一个领域一个角度。呵呵,有人又吓坏了。第一反应是“伟大的民主有定义,而礼没有”。但这不过是自卑心理的反映。事实上,如果民主有定义,那么“礼”也有定义。如果“民主”的定义有逻辑性,“礼”也有。如果“礼”的逻辑性可疑,那么“民主制度”也一样。但你只敢对“礼”发出逻辑混乱的质疑,对民主制度你却不敢。不但不敢,还抛弃了逻辑角度,转而用“是否普遍接受”为标准来衡量民主实践。质疑鸭蛋没骨头,肯定鸡蛋销路好。这是典型的双标。这里边也有非常典型的逻辑错误,另谈。
3. 自相矛盾。一方面,承认自己是瞎猜(作者没直接说,但形式逻辑告诉我们,作者承认自己是瞎猜。除非作者不承认自己是人),一方面,又认为自己是对的。
4. 耍流氓。承认自己是瞎猜,还要求别人对自己的瞎猜作出符合逻辑的解释。不解释就是“逻辑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