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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他人

(2020-10-29 11:22:25) 下一个

从俗成定义出发,“他人”是指“我”之外的个体的集合,“他人”就是“我所面对的众生。如果扩展一下,也包括世界。

他人是谁?

我所见所知的一切存在是什么?

本篇不想把这个话题作为哲学问题来讨论,因为传统的思辨急于探索答案而不那么重视问题本身,因此分析中往往夹杂着基于未经检验的假设和想当然。比如,“他人与世界一定是外在于我的”;“认知有边界”等等。这些未经检验的想当然注定了传统思辨得不出有意义的结论。为了避免跳入传统思辨的坑,这个问题可以先表述为我和他人的关系。

我和他人是什么关系?

最简单的回答是:我和他人同处一个世界。

这个回答听起来有三个各自独立又互相联系的存在:我,他人,世界。

但这种关系依然存在于未经检验的思维之中,值得细究:我的世界和他人的世界一样吗?或者说,我可以直接感受到他人的知觉内容(比如他人眼中的我,他人的世界,他人看到的一棵树,读到的一行字的感受等等)吗?

不能。

我不能觉知他人的知觉。无论如何强调我的知觉的客观性,如何强调站在他人或者中立的立场,我的对他人的知觉都必定只是“我的知觉”。或者说,“我”永远也没有办法在认知中去除我的烙印,因此也就没有办法真正了解别人的知觉。

我无法真正进入他人的世界。所谓“共同的世界”,只是我的设想,我的构建,它只在我的认知中以“我认为”的存在。

“我”了解不到他人的世界,当然也就没有办法真正地了解他人。

荒谬吗?无奈吗?

不。因为了解世界,了解他人并不重要。或者说,“了解______”的绝对真相本身对生命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一个重要的原因:作为认识对象的唯一真实的“绝对真相”并不存在。一切“人类共同的”“实践证明的”,“绝对客观的”真理定理公理常识。。。。其实最后都落于“我的知觉”,成为“我的认知中的。。。。”

到此,又有人会说“胡说”,科学,科学已经证明有可量化可重复万古不变颠扑不破的客观真实。

呵呵。

可量化,是特定条件下的量化。

可重复,是特定条件下的重复。

“特定条件”,比臆想现实,比糊涂清楚,比偶然稳定,比个体经验长久。。。

燃鹅,它依然是特定条件。任何客观真实,都至少可以在三个维度上还原到“特定条件”下:

1,它成立的理论框架。比如十进制下,一个单位平均三分,无法得到整数。但三进制下则可以。框架一换,结论就可能不同。

2.  向外扩展。比如地球上的重力经验不适合月球。

3.  向内扩展。比如经典力学与相对论。

从事实来看,人类的科学发展已经向我们证明了人类在追求客观真理的方向上,所有“绝对X”的结论都不是绝对的。或者说,都只是在某个认知范围内绝对。

绕了这么大的圈子,说的是什么?离开我的认知,他人与世界难道不存在吗?

在上一个问题解决以前,这是一个伪问题。因为更为根本的问题, 即“我的知觉是什么”,都还没有解决,怎么能讨论“知觉之外”的问题呢?更具体一点儿,知觉有没有内外之分都不知道,就开始讨论”知觉之外有什么”是不成熟的。

可是,明明我经验到他人,经验到世界。怎么理解我看到的他人与世界,他人与世界到底是什么?

答案是:他人与世界,就我们的提问方式与思维方式来说,是“我的经验或者知觉”的内容。

是的。朋友们,我们彼此都在对方的经验之中,是对方的经验的内容,是对方的意识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

说到此处,追求逻辑的意识还会纠缠同样的问题:我是谁?对方是谁?

“我是谁”?简单地说,我并不是纯粹意识(最根本的认知功能,假设有,暂名之)的拥有者,而是纯粹意识中的一个现象。

同样地,“对方”也一样。对方也并不是拥有纯粹意识,而只是意识中的现象。对方甚至不是纯粹意识中的现象,而是因“我”而生的,与“我”互相定义的现象。“对方”的存在,在根本上,完全是“我”的投射。

 

又有人会说:“我的知觉”不存在时,他人与世界会继续存在呀!

这个说法依然是一个非常朴素的、基于经验的、没有经过严格检验的判断:看到别人的知觉消失了,而他曾经所处的世界依然存在,我们自然会得出这个上面的结论。但这个判断是基于我的觉知中的他人的经验,根本没有也无法触及"他的知觉不存在时,他的知觉中的世界存在与否"这个情况本身,也没有触及“我的觉知不存在时,我的知觉中的世界存在与否“的情况。这种结论,看起来客观,科学:观察到的别人如此,于“我”就必定如此;别人重复如此,于“我”就必定如此。但实际上,这里偷藏了一个假设:我经验了别人的经验。而这个假设完全是主观臆想:“我”只是观察到,在自己的经验中推论他人的经验,而根本没有真实地经验到他人的经验。写到此处,不得不跳出来嗤笑一下那些嗤笑类比思维推崇科学方法的大神(驴兄,是俺能想到的本坛代表)。不要搞错,不是嗤笑科学,而是嗤笑混淆科学规律与认知本质的同学。

 

更逼近真相的问题是:如果“我的知觉”消失了,“他人”与“我的知觉中的世界”还会依照我知觉的样子存在吗?

绝对不会,当然不会。

这个问题还可以通过另一个角度来反推:有没有他人可以完全地感知“我”的知觉?

没有。

“我”不能完全地感知他人的世界,他人当然也不可能完全地感知我的世界。那么如果我的知觉消失了,我的知觉的世界在哪里存在?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存在。我的知觉消失,我知觉中的世界必定消失,知觉中的世界与我的知觉同时消失。

消失之后又怎样?

不知道,不讨论。

剩下的他人和世界呢?跟消失的知觉没有关系了。存在不存在也没有讨论的意义了。

呜呜呜。哈哈哈。

所以,知觉应该趁着自己还在,搞清楚自己。搞清楚自己就是搞清楚驱动自己奔走的、产生各种判断各种感受的东西,“我的认知”,到底是什么。

“我的认知”并不是一种能力,而是各种形式的概括。他人与世界是我的认知的形式,也是我的认知的载体。离开他人与世界的形式,就没有“我的认知”(空与无,也一样是名相,是我的认知形式)。而我的认知,则既是形式确立的肇因,也是形式确立的结果。没有我的认知,他人与世界就不会以他人和世界的形式呈现。认知与认知的内容,是同一种东西的两个方面。我的知觉与我所知觉的他人与世界并,不,是,分,开,的。并不是他人进入了我的知觉,也不是我的认知到达了他人和世界,而是他人和世界就是我的认知。

 

知觉与知觉中的世界是一,那么“我”呢?“我的知觉”,听起来好像在知觉之外另有一个所有者----“我”一样。其实不然。 “我”并不是认知之外的主体,也不是认知之中的主体。这一点,只要看看“我的X”这个句式就会明白----- 凡是产生了认知,其结果就不是“我”了:比如,身体会成为“我的身体”,因此身体只是为“我”所有,并不是“我”;知觉会成为“我的知觉”,因此,知觉只是为“我”所有,也不是“我”。。。一切现象,只要成为现象,就只是名,只是形式,而不是“我”(根据世俗的信念,“我”是有生命的,是主体,不能是主体的所有者:比如我有衣服,可以说我的衣服,但不能说衣服是我。因此,我们说“我的思想”时,思想就不能是我,思想如果是我,那么思想就要替我做事了)。形式之中,并没有我。认知之中,并没有我。认知之外,当然就更没有“我”----“我”在认知之外,又怎么会有“认知”呢?

那我们自认为是“我”的,到底是什么?

“我”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对应现象,他是一种倾向,是认知中不断撕裂,不断拣择的倾向。我们倾向于把撕裂与拣择的结果看成是“我”,但其实结果是新的拣择动力,结果本身是拣择的印迹。

拣择倾向是认知的必然。认知本身就是对差别的执持。执持差别就会产生差别双方的互动,互动的结果,自然而然地,就是“有我”这种印象。比如,一棵树会把自己呈现给天地宇宙吗?天地宇宙会自我审视说哦这是一棵树吗?不会,因为树是宇宙的一部分。树之呈现,一定是把宇宙这个整体给分开了,突出树这个点,让其他的成为背景。就是这个没有任何实体影响的区分产生了“观察者”与“被观察的对象”,产生了“我”与“对象”, “我”与“世界”。

认知,我,世界,是一件事情的三个方面。

《金刚经》说,佛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又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又说众生非众生是名众生。

斯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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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tonebench 回复 悄悄话 可以啊。但这些还不是透彻说的说法。谢谢你的回贴,很少有人认真读这类帖子并且认真思考的:)
Lucky001 回复 悄悄话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我有三个身份,我首先是我的生活中的一个叫做“我”演员,也是我的生活的导演,我还是呈现出来的片子的第一个观众(甚至是唯一的一个观众)?
读完后,突然觉得我的生活中出现的人都是上天给我安排的或者我自己找来的扮演各种角色的演员,哈哈?这样想又有些有趣又有些害怕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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