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80)
2018 (292)
2020 (164)
2021 (362)
2022 (344)
2023 (441)
“向中国索赔”热起来了。
理由是“中国造成了损失”。
损失是不是中国造的?这个俺不管,也管不着,管不起。
假设(假设,假设,是假设)真的是中国造成了损失,向中国索赔,依据是什么?
两种可能:
1. 公义。中国惹的祸中国解决,天经地义。
2. 我利。你给我造成的损失你得负责,理直气壮。
但这两者都可推敲:如果依公义来追责不义要求中国负责,那么问题是,公义是所有国家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吗?如果你自己不遵守,怎么要求别人遵守呢?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损失来要求中国负责,那么问题是,对给别人造成的损失负责,这是一个惯例吗?如果你自己都不遵守,怎么要求别人遵守呢?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索赔诸国遵守了这两个原则吗?损害过其他国家的利益吗?被索赔过吗?承担责任了吗?
如果答案是是,那么中国该赔。
如果答案是非,那么中国不该赔,因为没有这样的规则。
为避免意外,声明一下:本贴讨论的重点不是中国该不该赔,而是国际上有没有“谁造成损害谁赔偿“这个原则与”中国赔不赔”的关系。有,则中国该赔;没有,则中国不该赔(当然也可以赔,如果双方都乐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