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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果的认识,存在兄的《换一个角度看因果》说的比较清楚完整。俺也基本同意:比如因果之所以可能成为一个话题,这件事情本身就说明人在意识里,而意识对因果的本质没有清楚的认识。
俺认为可以展开细说的地方在于对因果之空的描述。只用一个空字过于简单了,说得好象肥皂泡一样-----捅破了就不存在了。俺认为这是典型的误解。
因果之空,不是不存在,只是非必然经历。因果之有,不是必然经历,单独存在于个体之外,只是规律不空不灭。
俺说因果之非不存在,不是指“有超越人我”的因果规律,好象这个因果作为一个现象独立存在一样。不是的。
存在兄如此以为,其实是把因果现象与规律混同起来了。而实际上两者并非一回事。比如风吹草低,以风吹为因,草低为果。这是因果现象。如果没有草只有风呢?那就没有风吹草低的因果现象了。但没有这个现象,是不是就没有这个规律了呢?如果你种一片草,风一吹,依然会低。这就是规律。规律没有对象你就看不到,你没有执着,也不受制于这个规律。在此意义上,你可以说因果现象对这个没有执着的个体来说“不存在”了。你甚至也可以说因果规律对这个个体没有作用。
但这不是因果规律不存在了。
对彻悟者本身来说,他其实也只是不受规律作用,而不是“规律不存在”。从存在兄推崇的ADAMS的临终前的话来看,就可以明白。他说的虽然是nothing, 但不是一无所有。虽然有,但却不是任何意识所能捕捉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因果现象背后的规律,应该是以某种“有”的形式存在,但不是人的意识能以语言的形式确定下来的东西。规律本身不是现象,甚至没有显现与不显现的问题(只有现象才会有这个问题),也没有在EGO 内外的问题。在此处,说有说无,都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