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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我们一边吃饭,一边闲聊。先生指着他左手食指上的一条半寸长的斜疤痕,说那是小时切菜划伤的。接着,他指向右手食指上的另一圈疤痕。回忆说,当时也就七八岁,一刀砍下切掉了一块肉。如今还微微凸起。想想我都有点心悸。
先生说他小时皮的很。小学一二年级时和同学打架,拳头被对方咬得血肉模糊。我好奇地问他为什么打架,他说不记得了,也不记得对方怎样,但记得当时怕父母责骂,于是带手套遮住手上的伤口。连吃饭也不摘手套,父母觉得奇怪才发现。
他坐火车上大学时,在站台下来,不想火车停留非常短暂。着急摔倒,磕掉一颗门牙。因此有了搭桥补牙等后续几十年的牙齿护理。
先生在Emory读博做实验,拉细的玻璃管破裂,扎进手掌,流血不少,如今还有一个小坑。
先生如数家珍地讲这些伤疤的来源。我听着感觉他有点自得似的。不但“好了伤疤忘了疼”,好像人生还因此丰富起来。难怪有“伤痕文学”。也许没有伤疤的人生不算人生?
同意,没有伤疤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又想,看得见的伤疤好治,心里的伤痕才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