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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h Goldberg 美国自由派们的五大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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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h Goldberg 美国自由派们的五大套话

观察者网  2012-05-06 
作者:约拿•哥德堡(Jonah Goldberg)
译者:赏一卿

自由派与保守派之间最大的区别之一在于,保守主义者总是直率地承认他们信奉一种意识形态。我们有点像为陈书旧文而争论不休的书呆子,颇似《龙与地下城》(一款多人联机的电脑游戏)的游戏迷,束着画有亚当•斯密和埃德蒙•伯克的领带。

但是从富兰克林•罗斯福到巴拉克•奥巴马的主流自由派,包括喜爱他们的知识分子和新闻记者,总是坚持称自己仅仅是 “事实”的不带个人情感的仆人,他们是现实主义者、实用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自由派们强调,他们生活在“以现实为基础的社会”的市中心,而除非他们的共和党对手摆脱意识形态与愚蠢理念的蒙蔽,他们是无法与其共事的。

从一开始,这就一直是奥巴马政府的主题。在他就职总统的几天前,奥巴马宣称:“我们需要的是一部新的独立宣言——不止在国家范围内,也在我们个人的生活中——将我们从意识形态、个人计较、偏见以及狭隘中解放出来。”(用狭隘一词是奇怪的,因为就是这个“狭隘”的美国选出了它的第一个黑人总统。)

在他的就职演说里,奥巴马解释说:“僵硬化的政治辩论已浪费了我们太多时光,它们不再适用。进天我们要问的问题不是关于政府该大该小,而是它是否有效。”

在浪费了数十亿美元刺激资金后,奥巴马总统显然是该学习学习,从来就没有所谓(用他自己的话说)“立竿见影”的方案。因此,至于奥巴马有没有把握住“什么东西有效”这一问题,尚且留待商榷。然而,这个用词(“有效”)可算是自由派说话方式的一个典型例子。他们偷偷地使用意识形态化的论证,却并不承认。他们把意识形态化的主张藏在特洛伊木马式的辞藻中,企望征服需要经由真正的辩论才能赢得的真理之地。

当然,在将争论过于简单化这一方面,共和党人与民主党人错得一样。(威斯康辛州的共和党人保罗•瑞恩就曾写道:“总统的经济实验已经失败,现在该回到我们所知道的“有效”的道路来了。)尽管如此,包括瑞恩在内的绝大多数共和党人,至少承认一些意识形态化的基本原则:自由市场、有限政府和财产权。而自由派们则极度不情愿这样做。与此相反,他们通常说一些表面看来无关痛痒的套话,希望用这些话来穿破我们的思想防线。

下面列举一些最为过分的套话:

“多样性就是力量”

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曾根据这样的理由受到辩护:特定群体,尤其是黑人,考虑到奴隶制所遗留下的可怕影响以及制度化的种族主义,有权获得额外的帮助。不管反对者关于这个主张提出什么异议,这始终都将是一个合理的道德辩论。

但这一辩论在近些年里遭到抛弃,并被代之以一个远不合理的和更具意识形态色彩的主张:强制实现的多样性是永远必需的。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李•博林杰曾有这样著名的言论:“多样性不仅仅能帮助教育系统良好地运行,它与中世纪、国际政治以及莎士比亚的研究同样必不可少。”

这是个好想法。但是看一下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些思想家吧,我们将惊奇地发现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是在多样性的环境中得到教育的。牛顿、伽利略以及爱因斯坦很少接触到亚洲人或非洲人。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以及柏拉图的智慧很难说和他们在城镇广场上与之交谈的非希腊人的数量有关系。如果多样性对教育来说必不可少,那么我们就该立即废除那些具有漫长历史的黑人或女子大学。而当我参观校园的时候,总是看到黑人与白人学生分开地就餐、学习与社交。这就是所谓完善每个人的教育?

同样地,我们不断被告知,社会也会因多样性而更有力量。但是自由派人士、哈佛大学社会学家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却发现正好相反。通过对30000多人的采访调查,帕特南发现,随着一个社会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人种多样与社会多样化,社会信任和公民参与急剧下滑。也许强制实现的多样化有些道理,然而这一点却很少得到自由派们的证明。

“暴力永远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这是个好想法,却明显荒唐可笑。如果暴力永远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警察就没必要配备枪支或警棍了。奥巴马正是依靠暴力帮助解决了卡扎菲的难题,而小罗斯福也正是依靠暴力才解决了大屠杀与希特勒的问题(虽然他早应该这样做)。人们援引这个口号(或它的变体“战争不是答案”),从不是用来对暴力进行总体地劝诫,而是把它当做一个反对美国、北约或共和党总统的狭隘的禁令,阻止他们用暴力来解决由暴力所带来的威胁。

“活的宪法”

自由派之间有一个信条:精于政治的人都懂得宪法是一本“活着的、富有生息的文件”(a living, breathing document)。这个理念主要是由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以及他的支持者引入到我们的政治血液中来的,他们不顾一切地想将自己从建国之父们有限的视野中解放出来。威尔逊解释说,他更偏向于一个进化的、“有机的”、“达尔文主义的”宪法,使得进步主义者们能够任意地为宪法注入任何他们所希望有的内涵。这样一个对我们的政治系统本质的看法,本身是一种极端的意识形态。

这种理念同样也是无尽的伪善的源泉。在2001年的9•11袭击之后,保守派们坚持,美国需要适应一种新的不对称的战争,他们的对手是造成了现存威胁的非国家主体。他们相信他们的处理方式没有超出宪法的界限。但是,既然宪法是与时俱进的,纵然保守派们夸大了事实,这个想法又有什么不可接受的?

然而,“活的宪法”的狂热追随者们立即开始引用国父们的智慧和宪法的神圣性。当最高法院为堕胎权利找到新的解释时,宪法显然是“活”的,但当我们需要想办法应对恐怖分子时,宪法立刻就变得冰冷而没有生命,决不能改变它一丝原有的涵义。

当然,保守主义者并不认为宪法不可改变,他们只是认为宪法应通过修正案的程序,在不违逆宪法精神的前提下改变。

“社会达尔文主义”

奥巴马本月曾指责共和党的众议院预算提案不过是“不加掩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多少年来,自由派们一直拿着这个美杜莎头像来恐吓公众。这听起来确实恐怖。(毕竟,希特勒信奉的东西不就有点“社会达尔文主义”吗?也许他是信的。)但是,不管这个说法有多么流行,自由派们的这些攻击与那些强盗资本家们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等知识分子(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所遵循的理念基本没有关联。

斯宾塞之所以现在遭到反对,是因为他骨子里是个支持私人慈善与有限政府(以及主张妇女选举权、反帝国主义)的自由意志主义者。“新达尔文主义者”,也就是20世纪初期的进步主义者,厌恶这种古典的自由主义,因为他们试图在最基础的层面上瞎鼓捣对经济与人性的看法。

对于自由派们更头疼的是,起初在美国就没有所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想运动。斯宾塞,一个19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从没用过这个词,甚至不能算是个达尔文主义者(他对进化论有一种不同的理论)。

从一开始,自由派们就错误地使用这一标签,将他们不喜欢的理念妖魔化,一刻也不消停。

“宁可错放十个罪人,也不……”

至少在乔治•齐默曼(George Zimmerman,西裔美国人,于2012年2月26日在佛罗里达州的桑福德射杀一名17岁的非裔男孩,并自称是出于自卫。一开始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后以二级杀人罪被起诉。此案依然在审理之中,引起了美国国内的广泛关注,并引发有关种族主义思想的讨论。)受审之前,这一说法一直是自由派们所津津乐道的。富有传奇色彩的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作为我们的许多普通法的源头,曾说:“宁可错放十个罪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事实上,这个十比一的准则已经成为人们所知的“布莱克斯通比例”,或“布莱克斯通公式”。

在一份出色的名为“n个罪人(n Guilty Men)”的研究中,法学家亚历山大•沃洛赫(Alexander Volokh)将这一理念——宁可错放一定数量的罪人——追溯到亚伯拉罕与上帝在《创世纪》中关于索多玛之城的命运的辩论,以及罗马皇帝图拉真、摩西•迈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 1135-1204西班牙犹太哲学家)的作品,直到格拉尔多•里维拉(Geraldo Rivera 美国记者与新闻主持人,以情绪化和表演性的新闻报道而著称)。

作为一条自明之理,这一观点或情感既正确又值得称赞,没有哪个通情达理的人会觉得有问题。但问题就在于,没有一个理性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这一观点谁说出来都绝不会错,但它却不是一个论题——它是一句毫无争议的陈述句(相比于会引起争议与讨论的疑问句)。可是人们却以为说一句这样的话就把争论解决了。事实并非如此。只有当你进一步考虑“所以我们该怎么做?”的部分时,才能引起深思。我们是从哪里得出这一概念的?如果这是一条绝对的原则,我们就不会让任何人坐牢了,唯恐冤枉一个无辜的人。事实上,如果冤枉好人有这么可怕,为什么比例是10,而不是2,或是200,甚至2000?

从字面上看,这个说法是荒谬的。相比于把1个无辜的可怜虫关进监狱,错放10个强奸犯和杀人犯对社会造成的损害必然更为严重。当你听到任何这样的套话时,包括“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你要知道,说这些话的人并不试图进行辩论,他们是想不辩而胜。

注:作者约拿•哥德堡(Jonah Goldberg)为《国民评论》在线(Natioanl Review Online)的自由编辑以及美国企业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的研究员。著有《自由法西斯主义》(Liberal Fasc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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