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婆婆家玻璃书橱里的这本,是我今年读英文小说过程里特别想读的,忘记哪本提及。
那时买了书,还会包书,用的是厨师长在美国邮轮公司打工带回来的杂志。
小心打开包书纸,露出我购买的时间,店。百盛!现在还在,离我入住的Mia八百米左右,陕西南路地铁站旁边。地铁站口那个打电话的少女铜雕塑,后来被盗之后,换了新的。彼时,她有可爱,西方的一面。我常遐想她好像在巴黎。
纸张没有发黄,发霉。整二十八年了。
我看见书名的那一刻,感谢当年八月的自己,为未来的我储备。
我的地产女友很富裕,提早财务自由,仍然在做。她每年去世界各地旅游,去过数不清博物馆。
她说上周五我们在AGO的时光很开心,是她最开心的博物馆美术馆之游。我们一起咖啡一起午餐。
她说,你很富有,你的精神很富有。
阅读令我富有。



我好好写博客,乐己乐读者。
谢谢恩朵。我英文很差,连个英文履历都没有写过。
读英文小说,纯粹是喜欢文学,逼自己阅读。夏天读莎士比亚,年底放松,读中文书了。
读中文,也是为了写博文。
我完全明白你这么如痴如醉的独小说的动作,哈,我叫它动作,因为你是用脑子来阅读的用心来阅读的用每一个细胞来阅读的,所以你都形成了肌肉记忆,所以他会反映在你的每一篇播客里像串烧一样
回想起10几岁的我疯狂的爱上了数学,而那个时代根本就没有课外书籍买,逼到最后我一道题用“数不清“的方法来把它做出来,拐弯抹角也要给自己设障碍,然后感觉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来做这道题的时候才罢休,
那个时候都是用纸自己用订书器定的本子做题,做完题的本子都是用“麻袋“装的
哎,现在现在现在,现在不是没了兴趣,而是看某些数学符号感觉它是记忆中的数学符号浑身就哆嗦,20多年了,我知道这是我生命中的改变,而我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
读英文小说,纯粹是喜欢文学,逼自己阅读。夏天读莎士比亚,年底放松,读中文书了。
读中文,也是为了写博文。
英文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