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85)
2018 (59)
2020 (70)
2021 (95)
2022 (122)
工资标准中的11类工资区
全国工资标准分11类工资区是从1956年开始实行的(之前的工资系统是一个统一的级别标准再加各地区的物价津贴)。
1956年进行了全面的工资改革,制定了新的工资标准,新的工资标准根据各地区物价和消费水平,分了11类工资区,以1类为基准,每高1类增加约3%。各地的工资区类别可由下面的简表查到。如北京城区6类,上海城区8类等,若要具体到县,可查更详细的表(如图3、图4
)。另外有个特殊情况,就是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城市执行的是4.33类(4类区加1%的标准)。在1963年全国调整工资,取消了一、二类的工资区,将一、二类工资区一律提高到按三类工资区标准。1979年10月,又将三类工资区提高为四类工资区,原四类工资区提高为五类工资区,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城市也提高为5.33类区。
1985年工资改革后,工资标准已不再分工资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