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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后期上海一些高知演员为何不付公房租金?
五十年代中期起,对高级知识分子和名演员实行的是高薪政策,(参见前两篇博文中已列举的这些人士的工资情况),
上海同时还对他们的住房作了照顾分配,大多住上了条件好的花园洋房、公寓大楼和好的楼房。但在一份上海市文化局1958年2月份的报告中提到,一些高知演员住入分配公房后就未缴付房租,有的欠租已达2500元。有的付了部分房租,当然也有不少人自付了全部租金。这些欠租的收入都不低,为何不付房租?下面是文化局和统计情况。

未缴付房租的有:
盖叫天 住房146平方米 租金108.9元
赵晓岚 住房70平方米 租金61元
丁是娥 住房94平方米 租金110元
沙梅 住房139平方米 租金45.2元
袁雪芬 住房100平方米 租金108.17元
傅全香 住房100平方米 租金95元
筱文艳 住房50平方米 租金60元
任鸿隽 住房116平方米 租金120元
全部自付的有:
孙正阳 40平方米 租金20元
王正屏 90平方米 租金100元
陆春龄 60平方米 租金29元
徐玉兰 75平方米 租金73元
杨宽 90平方米 租金56元

这些不付租金的可能是嫌租金高,等着补贴。事实上后来解决的方案也是单位补贴50%。当时公房租金的标准如下:好房子的租金确实高。

40平方米月租5元是6级房屋的标准。我以前住的四川北路旧里15平方加2平方多点的厨房,房租3.6元。
是啊,房子要住大的、好的,房租却不想付,是有点象“老赖”,虽然他们都是有钱人(除了赵晓岚收入236元,其余都超过300元)。
正是不是不还,时间未到,时间一到,统统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