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美国司法部,商务部和国土安全部召开联合记者招待会,宣布了对华为的起诉。被起诉的有四个法人和个人,第一是华为总部,第二是美国华为,第三是华为的子公司SKYCOM, 最后一位,也就是中美加三国都在紧盯着的一个人:华为首席财政官孟晚舟,也就是华为老总任正飞的女儿。
这个起诉行动的调查取证,是由美国西华盛顿和东曼哈顿检察院完成。证据送到西雅图,当地大陪审团起诉第一和第二被告十项罪名,主要是不当获取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受害人是美国电讯巨头T-MOBILE。据说该公司有一种高精尖机器人,能对电子产品进行自动质检。起诉书声称,华为在和T-MOBILE的合作中,利用T-MOBILE给以华为员工有限的授权,实施了超越授权的行为,旨在非法获取这项技术,手段包括暗中拍照,偷偷测量,还嫌不够,最后干脆把机器人一条胳膊给卸走了。
另一个民间说法是,华为这样做的目的是,他们的产品在T-MOBILE总是过不了质检,于是他们就决心仿制一个和T-MOBILE一模一样的质检机器手,在出厂前先行测试,不行就返工,那么到了T-MOBILE家就能轻松过关,加速的产品的进度。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纽约市大陪审团审阅证据后,决定对华为首席财政官孟晚舟女士提出十三项额外指控,罪名主要是银行欺诈和妨碍司法。起诉书中声称,在过去十年里,美国政府禁止和自己打交道的公司和伊朗做生意。所以华为开了一家叫SKYCOM的下线公司,总公司和伊朗的生意往来,都是通过这个下线进行。而对美国政府,华为否认自己和这个下线的关系,坚称自己早就和伊朗断绝了来往,这就构成了对国会撒谎罪。这让我们想到了昨天特朗普总统密友,共和党战略家罗杰斯通的被捕,罪名之一也是对国会撒谎。
起诉书说,华为首席财务官孟女士,因为职务的关系,也向美国金融机构说了谎,掩盖华为和伊朗的关系,从而继续和美国银行合作,这就构成了金融欺诈罪。
起诉书列出了这23条严重指控,还有相关的物证人证,是一份很严谨的法律文书。不过,深究他们提供的其中两条证据,也觉得未免有夸大其辞之嫌,我们就来试着抬抬杠。比如:
首席财务官的银行欺诈罪,其中一条是,某家银行,因为怀疑华为和伊朗暗中有生意,从而中止了和华为的合作。而孟女士则一扭头对其他银行说,华为本来不满意对方的服务,所以主动解除合约。这就好像,你被公司解聘了,找工作的时候,对下家说自个是主动辞职,把老板给炒了。这算是欺诈罪吗? 呵呵你可以笑而不语。
再谈华为公司的“妨害司法公正”的罪名,证据是他们把有嫌疑的员工调离了美国,以逃避美国司法机构的传讯。这个“妨害司法公正”罪,关心美国新闻的读者可能再熟悉也没有了,因为特朗普总统,现在就面临这个罪名的困扰。两年前,总统得知自己的亲信被FBI怀疑私通俄国,而在调查之中,龙颜大怒把FBI局长给罢免了,他们不就查不下去了嘛。但是,美国很多司法界资深人,比如新科司法部长WILLIAM BARR,是这样说的:解雇下属是总统职权所在,不构成妨害司法公正。那么,调遣员工也是公司的职权所在,这还构成不构成妨害司法?当然,你一个外国公司,和美国总统比权量力,岂不是不知天高地厚?所以这种辩论只是鄙人的思想试验。
美国的思想界,对政府授意加拿大逮捕孟晚舟的行为,也存在不同看法,还相当尖锐。比如,哥伦比亚的经济学家杰弗里塞克曾就华为事件,发表了一篇题目扎眼的文章《美国,而不是中国,才是国际法的威胁》(The U.S., not China, is the real threat to 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在文中他谈到,一般而言,公司有非刑事的违法行为,常用的手段是罚款和制裁,而不是对公司高官个人进行逮捕。违反了伊朗制裁法的大公司,在美国国内外有的是。比如摩根大通,因为和伊朗的生生意往来,被罚款八亿美元,但他们的高管并没有坐监。逮捕华为高管的行为,给国际商业活动写下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在整个华为这场大戏中,加拿大政府扮演了一个有点尴尬的角色。孟女士在加拿大温哥华转机时被捕,据说是应美国司法部的请求。于是,实力比美国稍逊的加拿大,就成为中国官方发泄怒火的一个出口。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加廉在一个非正常场合表态道:如果孟执行官的辩护得力,加拿大很有可能不把她遣送到美国。随后又表示,最好美国放弃引渡申请,这样大家都有余地。这似乎给人一个印象,加拿大有意从这场中美之争的无妄之灾中尽快脱身?
但是,麦加廉话音未落,他就遭到上峰的申斥,因为他的表态有政治干扰司法的嫌疑,现在,大使的乌纱帽也丢了。这说明,加拿大和美国合作引渡孟女士的决心,似乎是不可动摇。
整个新闻发布会,唱主角的是司法部长和FBI局长,敲边鼓的是国土安全部长,她一个劲儿地感谢兄弟单位的配合。商务部长惜字如金,只说起诉华为是美国继中兴后的又一大战役,不过,他保证,这个案件不影响正在进行的中美毛衣谈判。
FBI的雷局长, CHRIS WRAY, 向全国人民提出了警告:在选用敌对政权国家公司的电子产品时,你不能不考虑到潜在的行踪被监视,信息被盗用的危险!不过,本次的起诉书,似乎并没有对华为在电子产品上开“后门”搞监听,提出直接的证据。
美国政府对孟晚舟的引渡申请,将于今明天向加拿大正式提出。
中国政府对此事的回应是:立即放人!
所以本人建议到法庭上见个真章。与其在论坛上争论有无政治背景不如静下心来看庭审大戏。法庭上控方估计不会拿26和F7的恩怨来做证据,但是人在做天在看,一个人的行为言辞有多可尊重多可相信也脱离不了自己创下的名声。
想象力是有的,胆小,不敢多用。
习惯了innocent until guilty, (无罪推论?),您列举的华为偷和欺,和美国政府指控的骗银行罪名无关。
同意简律师的评论。国际规矩中美都得尊守才是公平竞争,不带用双重标准,只挑对自己有利的那些条款来说事。
当闷声大发财、脚踏两只船不再可行时,相信在美华人也会做出自己明智的决定。参见德裔美国人的历史抉择。
珍珠港袭击之后,德裔美国人继续集中宣扬他们的美国精神。“我们恳请公众不要把每个德国后裔都理所当然地认成纳粹党,”威斯康辛德裔美国人团体联合会宣称,“我们没有藏匿任何外国人,也不会允许任何人做出违背这个国家利益的事情。”在纽约州的德裔忠诚美国人同乡会(Loyal Americans of German Descent)表示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束投向德裔美国人的“光芒”,并称“如果忠诚的美国人与纳粹分子不能被区别开来,就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美国军团杂志(American Legion magazine)在1942年刊发了一篇题为“我在1918年杀了美国人,但我现在为美国而战”的文章。该文作者将他的入籍宣誓描述为“神圣的”,并表示像自己一样的移民“必须团结一致为荣誉、家园以及广大的德裔美国人而战”。的确,许多德裔美国人在二战中在美军中服役,参加了多次战斗,甚至战死沙场。
对美国精神的宣扬收效显著,移民们所恐慌的反德风潮并没有再次爆发,在战争中的确发生了一些针对德裔的歧视与暴力事件,但这些悲剧只是个案,并没有在全美广泛发生。战争时期政府部门对德裔的关押虽然引起了学者们激烈的争论,但无可置疑的是,其规模相较于针对日裔美国人的关押要小得多。大多数美国人对他们所认定的好的德国人和坏的德国人进行了区别,同时美国也成为了许多逃离纳粹政权的德国学者们的避难所。在太平洋战场上最受将士们爱戴的指挥官之一,美军第六集团军司令沃尔特·克鲁格(Walter Krueger)便是在德国出生。美军联合服务组织艺人、著名演员玛琳·黛德丽(Marlene Dietrich)也同样出生在德国,并且她比克鲁格将军更受将士们欢迎。
没听说过,肉麻兮兮的。打住。
我刚才一下子没想起来,学者从事的工作可能涉及到一些高端技术,自然他的担忧比别人又多一层。简宁宁的狼的比喻还是蛮恰当的。 当年麦卡锡主义也曾经大行其道过,谁也不想它卷土重来,伤及无辜。 且看这事如何发展吧。
学者倒是不必对法西斯化过于担心,即使有,也只是局部现象,成不了气候,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社会里。
狡兔三窟,一个在窟美国,一个在窟中国,还有一个窟呢?
兔子尾巴长不了!!
:))))
“邪恶不邪恶,这种道德判断,好像没有什么意义吧”,
好吧,我马上纠正,不用“邪恶”这词儿,用“法西斯”这词儿,:))
关于给他们用什么词儿,以前还真写过呢,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3066/201709/22382.html
对历史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网易读读这篇文章《美国德裔的纳粹诱惑:多少罪恶假爱国之名》
好在,现在他的支持率是40%左右,说明局面还有回转的可能。
地球上五分之一的人,到底邪恶不邪恶,这种道德判断,好像没有什么意义吧,先不说你对不对。
但是,你如果认为美国本次大张旗鼓,单单就是为了华为和美国技术界之间那些偷鸡摸狗的事,真就把事情看简单了。 背后的原因是更深层次的。
不和你们这些学者玩微观的,我的纠结在于宏观上的:我越来越倾向于“华夏那片地属于非常邪恶的……”,在我的《美人赠我蒙汗药》中,我夹了一句:华人啊华人,难道你们真的不认为墙内墙外是两种彻彻底底、完完全全不同的文明吗??(没人理我)
大部分人现在对苏俄的任何分析,其实都发源于几十年来在脑中固化的一个概念,即“邪恶苏联”说,所以大家容易说到一起,在这点我也和大家在一起。但对于华夏,读我的《除了“怂”,我们还能做什么?》《介绍一下成人影片以及色情行业》等文,我不知道你们怎么认识那个体系的?你们所有的分析,都不如简妹的一句“咱们都有家人在国内……”来的有真实感!!(虽然大律师从来不去我家,也对,没有任何官司会套住我,:)))
一个问题,从国家行政权上来,中国可以制订各种相关法律,那么,你认为现在的大陆人去了香港后,ta应该只支持有大陆或香港的一种护照,还是可以同时持有两种?另外,如果同为大陆人,一种人去了香港并获得香港护照,然后被依法吊销中国护照;而另一种人则可以依法保留中国护照,你们如何看待这种“区别对待”???
土豆,简单粗暴地认为这是“邪”!!所以,我愿意百分百相信华为孟是无辜的(替罪羊),但我根据我的认识,早就放弃了对任何相关中国政府以及中国特殊人群的辩护!!包括以前的银河号,以及炸领事馆……你们几位大师写的我都可以赞同,没问题,但我不想上你们的“思维轨道”,宁愿让你们说我思维混乱或思维误区!
再,以前写过“安兰德的门徒”,指出(不是讽刺哦)北美现代精英们的特性,结果蛮惨兮兮的;今天,想写一篇“周恩来的好学生”,针对具有国内教育背景的海内外华人学者。试问,大家一旦觉得自己有才气也有机会,是否愿意充当(当初)周恩来这个角色??多帅啊,多精灵啊,多口齿伶俐啊……引来了海内外各阶层人士的尊敬的目光……我们的教育中越来越成批产出了这类锃亮的不锈钢零部件,但这锃亮的零部件永远没法改变其为黑势力黑系统服务的性质!!
(4月之前我不写,还得找一套新房呢)
看到某些言论不由人不大跌眼镜,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代入感?把个人的honor捆绑到一个本质上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企业身上去。不是任家人,偏作任家想。让法治的due process来处理目前的纠纷难道不是最好的办法么?获判有罪,那么是咎由自取;洗脱罪名,那么可以仰首挺胸,从此别人再想要用政治或司法的障碍来阻挠某司发展就会面临更高的门槛。有足够的钱请得起好律师,怕他个甚?要是特别发行在美国打官司的某司债券,只怕网上大侠们会抢购挤破了头。
当年跟CISCO的案子不就是实际上扫平了某司日后蒸蒸日上的道路吗,今天何妨再来依样画葫芦?
哈哈,看来是生活在美国限制了莲博主的想象力。
看看行内人的抱怨(虽然看来源是中兴人士,可能有利益冲突,但不妨做个参考,开开眼界)。
1、为做事情经常不折手段。2013年,中兴要求日本软银客户来公司考察。华为员工在
机场伪装成中兴员工截胡,接到日本客户直接拉到东莞几日游,你懂得。然后中兴这边
一直没有接到人,最后反复确认才发现员工被华为截胡了,最后才从东莞把软银客户找
到,这次考察的效果可享而知。
2、2014年无线经营部战略会议,华为员工冒充清洁工潜入,在会场暗转低频窃听器,
窃听,后来本抓,但是信息已经外泄。华为有再一次说明是员工个人行为,开除了事。
后来中每次会议结束,信息安全都要擦出白板。
3、菊厂最牛逼的是2014年在南苏丹伪造政府公文遭通缉
南苏丹政府最近将一些合同给予一些中国企业,这些合同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资金
。其中一家公司是华为,已于最近承认,一名高级职员沙利文陈先生(陈南)犯下了严
重的罪行,在被南苏丹政府通缉之后,已经逃往中国国内。
华为伪造南苏丹政府公文发送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行长李若谷,声称代表新闻和广播部长
Makuei Lueth。这封信的目的是推迟与中兴(华为的竞争对手)的数字电视项目的资金。
4、在运营商测试的时候,华为恶意破坏我房测试环境,被发现后拒不承认,最后肢体
冲突。
5、在海外竞标时,派出人员蹲守中兴办事处附近,中兴员工出去送标书,他们派车故
意冲撞,然后胡搅蛮缠,故意肇事拖延时间,错过送标书。后来我司只能多条路线出去
送。
华为:这些事情,那些你们能否认。这次在波兰盗取情报被发现,你们又扯是员工个人
行为。
人在社会上混,“口碑”是什么?
华为这是属于灰色地带,拐弯抹角的关系。美国政府不追究公司责任,罚企业的款,而是兴师动众的追捕企业法人,这就不能说不带政治色彩了。
作为华裔美国人,无论如何是不愿看见两国冲突升级,关系恶化的。
关于孟晚舟事件,按照美苏当年的路子,中国能否发现美国的企业在中国偷技术、欺诈银行的人,如果有,也逮捕,然后互换“战俘”,就平衡了。我们不知道美国在中国的企业里有没有类似孟晚舟干的事,不是说百分之百一样,只是行为类似。如果没有,那就麻烦。就好比如果美国当时没把导弹核武部署在土耳其,那苏联部署在古巴就不平衡了,解决的办法就不是互相撤出了。我有一点没搞明白:中共为何容忍中兴、华为偷偷把美国芯片卖给伊朗。伊朗又不是华人,也不是中国的盟友,伊朗是民主国家,是伊斯兰教国家,不是马克思主义,不是专制国家。道理为何?感觉有点莫名其妙。如果是卖给金三胖,我能理解,毕竟是曾经的同盟者也是后院。中国不买伊朗石油,也不缺买不到石油。这件事令人无法理解。如果是华人自作主张,那政府需要单独制裁华为中兴,比美国制裁得还应该更严厉才对,因为你破坏中国政府的国际战略。如果是中共的行为,就不知道道理何在。如果就是为了给美国对着干,那就不理解干这事的好处在哪里了。
大律师可能不是太追综政治时势 - 现在已经是图穷匕见,两边都在准备动手还没明着撕破脸皮而已。
当然,背后的博弈咱们小百姓是看不到的,道听途说而已。
或者,把孟当弃子算了。
大众的领导被捕,是他们在汽车的排气检测系统造假(?),坑害消费者,这和三鹿奶加化学剂,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所以,逮捕并不太冤枉。
华为的银行欺诈,严格说,属于一个灰色地带,这个罪的背后,是违反伊朗制裁法,这是一个美国内部规定,是政治性质,和大众不同。实质上,逮捕孟的加拿大,都没有参加制裁伊朗的条约,完全是应美国的要求,有点不懂政治的体现。
我们待会儿酒足饭饱后再来回复大家哈,:)))
但是,生活在60-70年代的人,他们无法预见90年代的结果,他们当时最大的希望和智慧,就是互相妥协,降低冲突危机。
根据已经解密的文件,在古巴导弹事件中,人类本有七成的可能陷入核大战核冬天,但是人类幸运,我们进入这那三成的和平机会。
当年,苏联在古巴已经部署军队配备核武器,而且可怕的是,这些核武器由当地军官控制(由于苏联管理的混乱),而不是来自苏共中央的核按钮。而当时美军不知道这一情况,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已经建议总统下令进攻,因为古巴苏军处于绝对劣势。而常规武器交战,苏联不会动用本土的大力核武器攻击美国。
人类要感谢肯尼迪,他说苏联固然无理在先,但是我们还是再看一看,否决了军事首长的请战,侥幸避免了升级。
现在,人们认为,劣势苏军在遭到地毯式打击下,必然用核武反击,那样事态就很可能升级到核冬天。
那么从历史上看,在大国相争的情况下,克制的一方,是正确的。
美国打击华为,有一万种方法,直接下手任正飞女儿,是比较楞的一招。
最后会和中兴一样,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就是这么回事。抓捕孟晚舟也是让人左右看不懂的一步。华为既然有美国分公司,司法部可以直接把法院传票送到华为美国,不需要到加拿大劫拿华为的CFO 只为了完成这道法律程序。而针对孟本人的几项实质性指控,就像你说的--what the hell are they talking about? 什么时候起公司的高管要为公司行为承担个人法律责任了?Isn't there something called "the corporate veil"?
抓捕孟在法律上没什么实质的作用,而更像是一个高调的政治宣言,从跨国抓捕到如今的三方记者会,这种破釜沉舟,不惜一切代价的架势,确实让我们这些夹在两国之间的普通老百姓胆颤--这两国的关系是要坏到什么程度才算完?
土豆同学提起当年的美苏冷战,当然我们都希望民主政权战胜独裁政权。但是今日之中国已非昨日之苏联可比--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场战争真的要持久的打下去的话,两败俱伤恐怕是很难避免的。咱们都有家人在国内,这两国政府之间还是有话好好说的好。
我们会希望今天是苏俄获胜的局面呢,还是不分胜负继续维持那个状态直至今日?
或者因为当初美国的很多不合法流氓行为,而导致这里的学者们不耻于美国的胜利??
另外,其它国的公司和华为性质不一样,JP。Morgan 只是公司,华为除了公司属性,还有其他属性。
原来美国睁只眼闭只眼不和中国计较,现在认真了。
而直接逮捕对方CFO, 就是进一步的升级,这个规模就不好控制了。如今,中国政府只敢报复加拿大,会不会报复美国呢? 美国会如何反报复(公布贪官名单?)? 任何在中美间游走的人,都不能不担心啊。比如,那位写文章尖锐批评美国的哥伦比亚教授,显然是比较担心的。
暖冬cool夏 2019-01-29 19:19:17 回复 悄悄话
不容易啊,中国人不容易,中国公司不容易啊。中国人夹缝中生存,公司也是。什么叫霸权,老毛说得没错。我们小老百姓拭目以待,看历史潮流的发展走向何方。
It goes both ways. :)
又, 博主 请删除重复贴
理性地来看,这场官司是不可避免的。Just as you implied, the real reason behind this lawsuit is political, 这场官司实质上是两种制度的碰撞 --美国政府未必不希望本国有华为这样的企业为己所用,但是它办不到,制度的根本不同,一边的毫无顾忌和另一边的羁绊重重,导致了两个阵营政府实力失衡,globalization 又为政治上的失衡增加了财富重新分配的巨大风险,所以最终的对决迟早要来。但愿能够和平解决,不要对两国关系造成太大的伤害。
就告诉我, "元芳,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