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26)
2018 (68)
在提瑞典事件之前,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2007年著名的Virginia Tech大屠杀案。凶手叫趙承熙, 出生在韩国,但是在很小的时候就移民美国,在干下这起惊天大案之前,他在美国已经生活14年。
案发后,万里之外的韩国举国震惊,韩国总统向美国总统四次,对,你没听错我也没说错,四次向美国总统小布什表达哀悼。本次瑞典事件,中国驻瑞的桂大使,因为谴责瑞典高调出镜,迎来了同步的耻笑和支持。而由此再联想到当年的韩国驻美大使,其作为也可说是带有典型的韩国风格。他倡议所有的在美国韩裔,轮流参加一个为期32天的禁食活动,以表达对惨案遇害者的悼念,以及作为韩裔的共同歉疚感,尽管他们和赵承熙毫不相干。韩国甚至担心,接下来的美国韩国自由贸易谈判,甚至也可能由于这个恶贯满盈的韩国面孔而受到牵连。
可想而知,这样的大动作反应,引发了美国人的困惑不解,觉得他们用力过猛,以至于美国驻韩国大使都要战出来反安慰韩国人:你们是不会受牵连的!这反映了两个民族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韩国人视整个民族为一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西方的信条,每个人都是单独的孤立个体,一个民族不会被个体的行为所代表,个体也不应该背整个集体的黑标签。
再往前推几年,2004,日本公民香田证生,不顾政府的警告,仅仅因为自己的好奇就贸然前往兵荒马乱伊拉克,结果被恐怖分子绑架,惨遭砍头。在国际社会的一片谴责和同情声中,遇害者的祖国和同胞,却产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声音,那就是对死者的谴责。原因很简单,政府发出了警告,但是你硬闯关,出了事,自个没命不说,还给政府添了麻烦!和韩国人一样,日本人集体荣誉感极强,一个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人,让政府为难,简直就是让整个民族为难。
我仔细观察这次瑞典曾家的经历,和在网上掀起的渲染大波,有一个有趣的发现:国人对曾家的口诛笔伐,主要是由于看到曾家不推就倒,倒地就号,号天呼地的丑态,感到他们把中国人的脸丢到了国外。对此小曾的解释是,“这时我已经崩溃、失去理智了,我当时没有办法思考这种方式是否妥当,我只是想控诉警察的作为,并向路人求助”。
将心比心,小曾看到老父被拖犯病,老母仰天嚎啕,作为孝子的他,一时急火攻心痰迷心窍,做出巨婴行为,也是事出有因。我们看客在敲字时,固然能够心平气和理性冷静,要是真滩上大事了,就能表现得像写的这么好,未必。
所以说,是非的关键,在于警察从天而降之前在大堂发生了什么,遗憾的是,由于该旅馆大堂不配备监视录像,这可能永远是一个谜了。而华人网民显然对曾家面对警察的丑态有更多的关注和谴责,这说明我们和韩日一样,对个体行为给群体带来的招彰恶名,非常敏感,非常担忧。
这也许是东方儒家文化和西方理念的一个显著差别。
从理论上讲,如果纯粹出于民族的立场,来谴责和维护曾家都可以被说成出于“集体荣誉感”,叔本华称之为“可笑的民族虚荣心”。维护的人是护短,谴责的人是撇清,二者殊途同归,是同一个目的:为了维护华人这个民族的面子和虚荣心。都是可笑的,谁也不比谁更高尚。这样吧我把叔本华论民族荣誉感的观点copy在我的博客里吧。学者看看他有没有道理。另外是子燕,我拼音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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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英国生活了八年,每天看BBC电视,因为没有其他选择。英国人天天嘲笑欧洲其他各国,在他们眼里: 法国人就是软骨头(二战投降纳粹)和花架子,德国人死板到愚蠢,西班牙人只有荷尔蒙,意大利人冲动没有理性,爱尔兰人是乡下人又土又穷,比利时人装腔作势等等。其他美国人日本人中国人当然也没有好话。 所以欧洲人的共识在心里是所有和自己不一样的民族都是垃圾。所以没有所谓“白人的集体荣誉感”。
“我们看客在敲字时,固然能够心平气和理性冷静,要是真滩上大事了,就能表现得像写的这么好,未必” ,True,尤其是关系到父母和孩子时。
一个国家机器的滥权显然远比一个个人的道德低下更需要引起注意的。
泼皮耍无赖可耻,大款强奸可耻,给泼皮和抢劫嫌疑犯站台背书更可耻。
希望国人出门在外,一定要入乡随俗,遵守当地的法律规章,要自尊自爱行为体面。因为外国人记不住你的名字,甚至识别不出你的长相和其他国人的差异,你的代号就是一个中国人。所以,你丢人现眼,就是给中国人丢人现眼了;你让人敬佩刮目相看,就是给中国人争得了荣誉。
我以为自律守规矩是文明人的行为准则。在中国因为泼皮横行,守规矩的人的利益会不断受到损害。看到泼皮在其他地方行不通,是很令人欣慰的。至于有人以为自律守规矩是自恨,自卑,”惹不起”才是地位高,我只能承认人与人的文明程度是不同的。
关于在酒店里争端如何升级并不重要,我会在店员让我离开的第一时间平静离开,并且谢谢她让我逗留几个小时。难道店员突然发疯对他们大打出手?
---------------绝对理解你的出发点。一个版本说:旅馆开始还配合,是曾先生带了女子才始冲突升级。还有大家另一个质疑点是,曾先生看似精通手记的各项功能,为何不能暂时找个别的旅馆(不在偏僻地区)。这和你的个人经历差别不小。
否则,真麻烦了。这也是我为曾家“洗地”的苦衷之一。
本来除了瑞典的酒店和警察,没人知道他家干坏事,现在全国都知道了,对今后的工作生活肯定还是有影响。
https://mp.weixin.qq.com/s/ro4VpQB75j0G9GbvgJXcoA?
还有很多人指责警察.基本算是鸡蛋里挑骨头. 要是你是警察, 旅馆现在要求请你把这家赖着不走还胡闹的人赶出旅馆, 你怎么办? 怎么做你才满意? 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事实是光请出门外不行因为他们还在路边闹. 还有, 一般人很难在面对刁民发善心. 问问你自己做到了吗? 雷阳被警察活活打死, 国人的反响大吗? 基本人性不讲的爱国既虚伪也无耻.
中使馆 ---- 道个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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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啥时见共产党道过歉?最多平反。
1.大陆背景华人心理(台湾人对此事可能不这么关注,小中更没兴趣):我们对中华文化受到的摧残痛心,对中国现状不满 (不相信政府会做好事等等), 所以对与此相关的负面事件批判(文化堕落,政府下作)。
2.中华文化的反省精神(尤其是知识分子):自古的修身就强调个人反省,近代中国思想家开始对民族反省(康,梁,胡适,梁述石,鲁迅,伯杨,刘小波。。。)。对此事的批判也可视为民族反省。我们应对拥有民族反省精神自豪,庆幸。很多人不知德国人远在二战前就具有很强的民族反省精神。当德国人说“这是典型的德国人”就是一种负面品价,多熟悉啊。德国人自认为在文化上劣等于法意,在政治经济上劣等于英美,用的就是inferior 一词。
3.道德良知:此事关乎是非,公平,诚实等基本道德原则。
4.情理法纠缠造成的辩论:争论集中在情,理,但讫今没看到那怕最粗略的定义,所以争论不休。情,理各有多重含义,而且还有重叠。情理有很强的地域性,比如风俗民情,习惯传统。中国人的情理不一定是瑞典人的情理。
回复 'zhiyan' 的评论 : 子燕?直言?
东亚的集体主义,和西方的个人主义,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是哪一个好,哪一个不好。各有长处和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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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大概源于普鲁士,在西方文明的语境中是负面的,甚至是邪恶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极权有有机联系。
都铁证如山,外面领来的是他老婆,警察没有对他怎么样,酒店准备对他起诉,因为他大闹3小时酒店,五毛
不用在洗白了,大使馆在事发10天仍不顾事实,歪曲事实,他们共同在丢中国人的脸,也是共同在触犯法律
况且按瑞典警方的说法,曾家并没有“违法”。他如果违法,你可以拘留他,起诉他,判了他,送他下大狱;他没有违法,你把他绑了,违背他的意愿,半夜三更扔到郊外去,这种行为与劫持和绑架无异,当然是野蛮和严重的。在这个事件中,谈论曾家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意义。
关键在于,瑞典警方是否有权在半夜把一个没有违法的人绑了,扔到郊外去。如果这符合瑞典警察的标准作业程序,我只能说,一个几百年前大约还住在树上的民族,确实够特么野蛮,还是躲他们远点好。
但是,不管真相是什么,华人圈对这个事这么高的关注,是很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我担保,如果有“洋瘪三”在什么地方犯了事儿,保证不会在祖国族人里产生这么大动静。
东亚的集体主义,和西方的个人主义,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是哪一个好,哪一个不好。各有长处和短处。
美国废除排华/黄法案后,中日韩三国移民在美国平均生活都不错,高于很多其他族裔,不知道和这种“集体主义”有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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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思路很有启发性:为什么华人对此事如此关注?但我不认为集体荣誉感是主因。日本文化含有集体荣誉感和羞耻感,韩国文化这方面可能受日本影响。我怀疑现代中国文化含有集体荣誉感,政府洗脑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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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又何必对曾家群起而攻之。
事情闹出来以后,很多事实和细节都没有澄清,很多说法自相矛盾。
但无论如何,瑞典警方在曾家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如此粗暴处理,中国使馆出面交涉完全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人们也应该就事论事,不必牵强附会地与其他事情相关联。在目前事态下,我觉得酒店、警方都回避披露更多的事实,有些说法也自相矛盾,检方也武断地拒绝调查,这些都不能不令人怀疑瑞典官方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
我不关心曾家的私德和酒店的服务,这些都是私人领域的东西;我关心的是瑞典警方是否基于种族歧视或仇恨而滥用公权。对公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要高于对个人私德如何的评价。
同胞扺毁同胞有的是其它好亊例,譬如我以前说过的二代ABC 华裔医生投身于美国计划生育(Family plan) 领域大展手脚却招来同胞的诽议与曼骂。这类事例比你博文中的那事例有说服力的多。
一出从头荒唐到脚的闹剧。
俺无法为全体中国人代言,更不敢为海外华人代言,事实上除了自己,俺谁也无权代言。俺个人认为曾家作为,是对自己的侮辱,与他人无关。俺不认为曾家给整个民族带来了恶名,不觉得我们因此需要站队联保,为了我们自己名声清白而拼命维护曾家。
还要请教学者,以出生以民族来论是非,是不是种族主义?是不是出生论?当然说好听一点是民族主义。我原以为我们受教育是为了有能力独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