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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运之星”案件看当前境外NGO对我国的政治渗透

(2016-07-18 22:50:49) 下一个

2015年年底,广东公安机关破获“番禹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以“劳工维权”为旗号,长期接受境外反华非政府组织资金,组织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案件,以曾飞洋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该“服务部”多年来专事插手国内劳资纠纷,印制反动书刊资料,煽动组织非法罢工,制造规模性群体性事件,企图引发社会动荡,并以“国内第一个劳工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简称NGO,即非政府组织)名噪一时。“服务部”主任曾飞洋以“工运之星”“劳工维权专家”等形象,屡屡见诸境内外媒体报道中,曾被媒体评为“年度公益人物”,还应邀赴国外演讲、考察、交流,受到热烈追捧。①随着曾飞洋的落网,隐藏在幕后的境外NGO也浮出水面,这些境外组织遥控操纵境内代理人,指示他们在国内插手热点敏感案件,蓄意激化矛盾纠纷,煽动群众对抗政府,最终企图是要改变中国制度,发动颜色革命。最近几年类似事件在多地频频爆发,不能不引起警觉。

当前,越来越多的境外NGO涌入中国,他们从经济、政治、社会中不断凸显产生的各种问题入手,全面切入我国各个领域,其中部分组织还大肆开展非法政治活动。这些境外NGO往往有很深的西方国家政府背景,他们渗透活动的背后都很强的政治意图,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任其在国内发展组织、培训骨干、搭建宣传渠道,一旦时机成熟,便会制造事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1000个左右,加上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数量,总数可能已达7000个左右。每年境外非政府组织流入我国的活动资金已达数亿美元。近30年来,美国NGO在华捐赠金额,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捐赠资金流向最集中的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这三类领域。据统计,1988年至2009年期间,美国在华NGO投入资金的82%流入了高等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及政府机构,而流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仅有17%。②

 

一、由意识形态渗透向策划具体行动转变


许多境外NGO打着环保、教育、人权的幌子,利用文化交流、捐资助学、项目培训等手段长期对华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搜集我国的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情报,从我国内部培养西方代理人和政治反对派。通过插手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特别是以开发援助、扶持弱势群体为名,抓住工人失业、农民失地、城市拆迁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制造舆论,混淆视听,煽动民众同党和政府产生对立情绪。在“工运之星”案件中,这些非政府组织已经由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全面向参与策划街头政治、颠覆政权的具体行动转变。

1.开始直接策划、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具体行动。在一些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西方NGO扮演着“和平演变”战略的“突击先锋”。这些非政府组织表面上“中立”“客观”,具有“公益性”,实际却大肆制造谣言、欺骗民众,最终通过实施具体行动达到颠覆政权的目的,并且已经形成一整套颠覆政权的“标准”手法。境外NGO安排“服务部”主任曾飞洋多次出境接受培训,受训内容不但有组织罢工的策略和方法,播发其他国家和地区劳工运动的视频,还包括其他国家通过颜色革命取得政权的案例,曾飞洋回国后便数次组织众多骨干人员学习,并应用于实际的非法政治活动当中。

2.以瓦解基层政权为重点,不断向民众施加政治影响力。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各种矛盾、问题,都为境外NGO在国内发展提供了土壤和空间。相当数量的境外NGO已经深入到广大农村,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活动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层,对我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态的影响也日趋明显和深入。例如,某境外非政府组织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云南、贵州和广西等省区的十多个县开展长期社会综合发展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小额信贷、扫盲和技能培训等。90年代中期又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该项目,增加了参与农村发展、社会性别培训、外来工权利、支持本土非政府组织及其能力发展,以及扶贫、社会、经济、环境等业务。

这些境外NGO在当地做大以后,便将矛头指向当地政府,不遗余力地诋毁政府威望,损害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例如,某市政府为防止农村引水渠道漏水,拟对一个旧渠道进行修缮,仅需要用水泥把原来的渠道矫直砌好就行了。但当地环保NGO借口该项目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发起了一个反对该项目的媒体运动,并联合其他环保组织一起组织起来,逼迫政府与其公开对话,该组织领导人事前进行精心的布置,邀请众多与自己持相同意见的记者、水资源和规划方面的专家参加。该NGO的领导洋洋自得地夸耀:“交锋,一场与政府面对面的交锋。”据说,参会的当地政府副市长和市水利部门官员到达会场的时候,看到如此多的反对者而感到非常惊讶,③其结果不言而喻。“服务部”常用的手段也是污蔑基层政权、诋毁基层干部,在务工者中间制造政治谣言,挑拨干群关系。这些活动对基层民众信仰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动摇了基层群众、干部的理想信念,任其自由发展下去,将会严重削弱党的基层政权基础。

3.在体制内人员寻找突破口,培植党内反对势力。境外NGO进入中国以后,能很快与国内政府部门、社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境内民间组织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极力从体制内寻找突破口,培植“志同道合”者,它们的国内代理人理所当然的成为主要力量。“服务部”自创立起便备受当地一些人民团体的关注,曾飞洋曾参加政府部门主导的相关研讨会,并且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同时还与众多大专院校、科研团体的专家、学者建立了协作关系。尤其与当地一些新闻媒体“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曾飞洋还被聘为某报特约记者。有文章指出,该部活动曾得到当地公检法系统在人力上的支持。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存奎曾撰文说,“如曾经在东欧剧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渠道进入我国活动,这些活动都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和危害。”⑤

 

二、由培植个别骨干向组建政治组织转变


在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中,许多隐藏着政治目的的NGO都会组织形形色色的“青年俱乐部”,用时政热点、社会话题来吸引年轻人参与他们的活动,然后逐步政治化、组织化,形成一批骨干队伍。由于年龄和社会阅历的缘故,这些年轻人政治辨别力较低,易于冲动,很快就成为各种政治运动的主要力量。“服务部”在境外NGO的扶持下发展迅速,曾飞洋在珠三角地区不断扩充政治势力,先后在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等地发展“佛山南飞雁社工中心”等多家分支机构,举办所谓“工人领袖研习班”。煽动部分工人联名罢免某工厂工会主席,成立听命于“服务部”的“工会组织”。非法控制某工厂人事主管的人身自由,逼迫工厂领导就范,还煽动工人围攻执法机关等。他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宣称,“服务部”已成为中国劳工NGO的“黄埔军校”。⑥

1.入境活动资金投放精准,反政府目标明确。境外NGO对华活动资金逐渐撕去援助的伪装,使用和投放也更有效率,在国内基层民众中间培植反政府政治势力的目标也日渐清晰。“工运之星”一案中,曾飞洋专门在香港成立公司,直接接受来自西方多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资金资助,2008年以来,仅其中两个银行账户接受的境外资金就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随着金钱不断投入,曾飞洋用于发展自身组织,培训骨干,组织、煽动工人非法罢工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有目的性地去政府化,刻意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在基层工人群体中间刻意发展反政府力量的苗头已经显现。⑦

2.非法组织罢工已形成固定模式和严密计划,骨干人员发展与培训已初具规模。警方在曾飞洋住所和办公室发现大量反动书刊、培训书籍、口号标语等材料,“足足装了十几麻袋”。曾飞洋等人曾以帮助工人“免费维权”为名,主动联络某鞋厂的工人并骗取信任。随后组织该厂工人进行“培训”,观看韩国、香港等地工人罢工的纪录片,并介绍该“服务部”过去介入其他劳资纠纷时的“成功案例”,告诉工人不要通过政府渠道解决问题,而要直接通过组织罢工向厂方施加巨大压力,“闹得越凶,利益就越大”。“服务部”的3号人物汤欢兴说,“服务部”介入罢工已经形成了一套模式。每次听闻有劳资纠纷发生,曾飞洋等人就会派人先去摸摸企业的底,以判断有无插手炒作的价值。一旦确定要介入,便向工人宣传“不要政府介入,只要劳资双方集体谈判就能解决问题”。然后教授工人代表如何在谈判中给厂方施加压力,闹事时则指挥工人拉横幅、喊口号、游行、罢工等。⑧

3.与境外反华势力遥相呼应,利用新媒体不断炒作和煽动。长期以来,曾飞洋与一些境外组织和外国驻华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出境接受培训,回国后在境外资金的支持下长期从事“劳工运动”,并向境外提供中国的“劳工运动”情况报告。曾飞洋在组织罢工的同时,都会积极联络境外媒体深度介入报道,还会整理出文字报道与图片,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高科技手段对外发布信息、制造社会影响。每次罢工结束后,曾飞洋等人都会召集骨干人员举办庆功宴。据参加过的人说,曾飞洋自己出资制作了一块“工运之星”牌匾,再让工人隆重地赠送给自己,并拍照上传网络,对外宣传这是“工人自发自愿”的行为。据警方调查,部分外媒在利用曾飞洋提供的资料所作的报道中,将工厂与企业单纯的利益纠纷歪曲成工人与政府的矛盾冲突,影射、甚至直接攻击中国国家形象和中国社会制度。⑨类似这种内外勾结,有组织煽动诋毁本国政府的行为,在很多被颠覆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屡见不鲜。据苏共前莫斯科市委第一副书记尤里·普罗科菲耶夫回忆,戈尔巴乔夫时期,西方情报机构利用各种非政府组织,在苏联成功组建“第五纵队”。当时,很多苏联民众对所发生的一切盲目欢迎,全然不知其实质,也没有意识到严重后果,很快就形成反苏反共社会思潮,这正是非政府组织想要达到的目的和多年经营的结果。在其大力推动下,苏联民众成了苏联的掘墓人。⑩

 

三、堵塞漏洞,强化对境外NGO管控力度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增多,这就要求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化解社会安定挑战。部分来源复杂,背景各异的境外NGO进入中国以后,以传播西方价值观为主要目标,刻意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宣扬错误思想价值观念,扰乱人们认识,影响社会稳定,已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急迫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控力度。

1.对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必须从政治高度严打严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从政治高度严打严控。要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NGO非法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长期的防范和抵御,筑牢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对那些被西方敌对势力拉拢、收买、侵蚀的党员干部要保持“零容忍”,对严重违纪的,要坚决清除出党。各级党委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加紧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很长时间,我国政府缺乏明确以规范境外NGO活动为主要对象的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主要依据仅有1989年6月颁布的《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和2004年3月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其他类型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大批涌入国内的境外NGO已经难以取得实际的管理效果。为此,我国加快了制订相关法律法规的步伐。2014年12月,《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草案进行审议,并在网上公布了草案全文征求意见。2016年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将法律名称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修改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要积极借鉴国外相关管理经验,例如俄罗斯政府多措并举,对非政府组织严加管控:一是通过《外国代理人法》,管控接受外国资助并从事政治活动的具有“代理人”特征的非政府组织;二是通过立法允许执法机构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突击检查;三是禁止政党接受“外国代理人”捐款。2013年4月,俄罗斯司法部曾宣布,要求法庭关闭或暂停将近9000个NGO的活动,另有5610个组织面临罚款。只有制订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度规范,才能有效约束境外NGO的在华活动,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3.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加大扶持本土NGO。要从根本上铲除境外NGO在国内非法滋生蔓延的土壤,就必须把解决好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从群众的需求出发,从群众的利益出发,解决好群众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来,政府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大力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这为我国本土NGO的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条件。本土NGO也日益成熟壮大,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芦山地震等重大灾害的考验中,都发挥出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注释:

①⑥⑦邹伟:《揭开“工运之星”光环的背后:“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主任曾飞洋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调查》,新华网2015年12月22日。

②腾讯公益:《“美国NGO在华慈善活动分析报告”在京发布》,腾讯网2012年03月30日。

③赵秀梅:《中国NGO对政府的策略:一个初步考察》,《开放时代》2004年第6期。

④邓莉雅 王金红:《中国NGO生存与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广东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为例》,《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2期。

⑤唐红丽:《王存奎:辩证看待境外非政府组织》,《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5月14日,第595期。

⑧张璁:《起底“工运之星”真面目》,《人民日报》2015年12月23日,第11版。

⑨袁国礼:《“工运之星”获境外资助煽动罢工》,《京华时报》2015年12月23日,第10版。

⑩刘怡然:《美国对俄罗斯的NGO暗战》,《环球》2015年2月,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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