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写作多么美好》(节选)
文/周国平
回首往事,谁不缅怀童年的幸福?童年之所以幸福,是因为那时候我们有最纯净的感官。在孩子眼里,世界每一天都是新的,样样事物都罩着神奇的色彩。正如作者所说,童年时代的太阳要炽热得多,草要茂盛得多,雨要大得多,天空的颜色要深得多,周围的人要有趣得多。
孩子好奇的目光把世界照耀得无往而不美。孩于是天生的艺术家,他们的感觉尚未受功利污染,也尚未被岁月钝化。也许,对世界的这种新鲜敏锐的感觉已经是日后创作欲的萌芽了。
然后是少年时代,情心初萌,醉意荡漾,沉浸于一种微妙的心态,觉得每个萍水相逢的少女都那么美丽。羞怯而又专注的眼波,淡淡的发香,微启的双唇中牙齿的闪光,无意间碰到的冰凉的手指,这一切都令人憧憬爱情,感到一阵甜蜜的惆怅。那是一个几乎人人都曾写诗的年龄。
但是,再往后情形就不同了。“诗意地理解生活,理解我们周围的一切——是我们从童年时代得到的最可贵的礼物。要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后的漫长的冷静岁月中,没有丢失这件礼物,那么他就是个诗人或者作家。”可惜的是,多数人丢失了这件礼物。
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匆忙的实际生活迫使我们把事物简化、图式化,无暇感受种种细微差别。概念取代了感觉,我们很少看、听和体验。当伦敦居民为了谋生而匆匆走过街头时,哪有闲心去仔细观察街上雾的颜色?
谁不知道雾是灰色的!直到莫奈到伦敦把雾画成了紫红色的,伦敦人才开始愤怒,继而吃惊地发现莫奈是对的,于是称他为“伦敦雾的创造者”。
一个艺术家无论在阅历和技巧方面如何成熟,在心灵上却永是孩子,不会失去童年的清新直觉和少年的微妙心态。他也许为此要付出一些代价,例如在功利事务上显得幼稚笨拙。然而,有什么快乐比得上永远新鲜的美感的快乐呢?即使那些追名逐利之辈,偶尔回忆起早年曾有过的“诗意地理解生活”的情趣,不也会顿生怅然若失之感吗?
蒲宁坐在车窗旁眺望窗外渐渐消融的烟影,赞叹道:“活在世上是多么愉快呀!哪怕只能看到这烟和光也心满意足了。我即使缺胳膊断腿,只要能坐在长凳上望太阳落山,我也会因而感到幸福的。我所需要的只是看和呼吸,仅此而已。”的确,蒲宁是幸福的,一切对世界永葆新鲜美感的人是幸福的。
自席勒以来,好几位近现代哲人主张艺术具有改善人性和社会的救世作用。对此当然不应作浮表的理解,简单地把艺术当作宣传和批判的工具。但我确实相信,一个人,一个民族,只要爱美之心犹存,就总有希望。相反,“哀莫大于心死”,倘若对美不再动心,那就真正无可救药了。
据我观察,对美敏感的人往往比较有人情味,在这方面迟钝的人则不但性格枯燥,而且心肠多半容易走向冷酷。民族也是如此,爱美的民族天然倾向自由和民主,厌恶教条和专制。对土地和生活的深沉美感是压不灭的潜在的生机,使得一个民族不会长期忍受僵化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迟早要走上革新之路。
帕乌斯托夫斯基擅长用信手拈来的故事,尤其是大师生活中的小故事,来说明这一类艺术的真理。有一天,安徒生在林中散步,看到那里长着许多蘑菇,便设法在每一只蘑菇下边藏了一件小食品或小玩意儿。次日早晨,他带守林人的七岁的女儿走进这片树林。当孩子在蘑菇下发现这些意想不到的小礼物时,眼睛里燃起了难以形容的惊喜。安徒生告诉她,这些东西是地精藏在那里的。
“您欺骗了天真的孩子!”一个耳闻此事的神父愤怒地指责。
安徒生答道:“不,这不是欺骗,她会终生记住这件事的。我可以向您担保,她的心决不会像那些没有经历过这则童话的人那样容易变得冷酷无情。”
帕氏谈到,人人都有存在于愿望和想象之中的、未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的“第二种生活”。应当承认,这“第二种生活”并非无足轻重的。说到底,在这世界上,谁的经历不是平凡而又平凡?内心经历的不同才在人与人之间铺设了巨大的鸿沟。
《金玫瑰》中那个老清扫工夏米的故事是动人的,他怀着异乎寻常的温情,从银匠作坊的尘土里收集金粉,日积月累,终于替他一度抚育过的苏珊娜打了一朵精致的金玫瑰。
小苏珊娜曾经盼望有人送她这样一朵金玫瑰,可这时早已成年,远走高飞,不知去向。夏米悄悄地死去了,人们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用天蓝色缎带包好的金玫瑰,缎带皱皱巴巴,发出一股耗子的臊味。不管夏米的温情如何没有结果,这温情本身已经足够伟大。一个有过这番内心经历的夏米,当然不同于一个无此经历的普通清扫工。在人生画面上,梦幻也是真实的一笔。
在常人看来,艺术与爱情有着不解之缘。唯有艺术家自己明白,两者之间还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他们常常为此面临两难的抉择。威尼斯去维罗纳的夜行驿车里,安徒生结识了热情而内向的埃列娜,她默默爱上了这位其貌不扬的童话作家。
翌日傍晚,安徒生忐忑不安地走进埃列娜在维罗纳的寓所,然而不是为了向他同样也钟情的这个女子倾诉衷肠,而是为了永久的告别。他不相信一个美丽的女子会长久爱自己,连他自己也嫌恶自己的丑陋。说到底,爱情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天长地久。埃列娜看出这个童话诗人在现实生活中却害怕童话,原谅了他。此后他俩再也没有见过面,但终生互相思念。
巴黎市郊莫泊桑的别墅外,一个天真美丽的姑娘拉响了铁栅栏门的门铃。这是一个穷苦女工,莫泊桑小说艺术的崇拜者。得知莫泊桑独身一人,她心里出现了一个疯狂的念头,要把生命奉献给他,做他的妻子和女奴。
她整整一年省吃俭用,为这次见面置了一身漂亮衣裳。来开门的是莫泊桑的朋友,一个色鬼。他骗她说,莫泊桑携着情妇度假去了。姑娘惨叫一声,踉跄而去。色鬼追上了她。当天夜里她为了恨自己,恨莫泊桑,委身给了色鬼。后来她沦为名震巴黎的雏妓。莫泊桑听说此事后,只是微微一笑,觉得这是篇不坏的短篇小说的题材。
我把《金玫瑰》不同篇章叙述的这两则轶事放到一起,也许会在安徒生的温柔的自卑和莫泊桑的冷酷的玩世不恭之间造成一种对照,但他们毕竟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珍惜艺术胜于珍惜现实中的爱情。据说这两位大师临终前都悔恨了,安徒生恨自己错过了幸福的机会,莫泊桑恨自己亵渎了纯洁的感情。可是我敢断言,倘若他们能重新生活,一切仍会照旧。
艺术家就其敏感的天性而言,比常人更易堕入情网,但也更易感到失望或厌倦。只有在艺术中才有完美。在艺术家心目中,艺术始终是第一位的。即使他爱得如痴如醉,倘若爱情的缠绵妨碍了他从事艺术,他就仍然会焦灼不安。即使他因失恋而痛苦,只要艺术的创造力不衰,他就仍然有生活的勇气和乐趣。
诚然,从总体上看,艺术是为人类生命服务的。但是,唯有以自己的生命为艺术服务的艺术家,才能创造出这为人类生命服务的艺术来。帕氏写道:“如果说,时间能够使爱情……消失殆尽的话,那么时间却能够使真正的文学成为不朽之作。”人生中有一些非常美好的瞬息,为了使它们永存,活着写作是多么美好!
可不咋滴! 能把写作当生活的都不是一般的神!
像我这样写两笔的是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感觉, 但是也有人能把仙境当家一直住在里面, 或者起码能把仙境当邻村儿, 时不时去那逛一圈儿的, 比如你, 都挺让人佩服的啊! 这个"仙境”不是不接地气的意思, 只是多多少少是笔下构建出来的世界, 可能和现实世界长得很雷同, 加上了自己的主观感受。 有时候记忆好像无人打理的花园,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受到触动, 上里面梦游一圈儿, 像你说的, 转转时空机,温故知新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啊。
小既的《那年夏天》写的真好,很难得过了那么久还是有着强烈的触感。就是你说的,很多情感是值得一写的,时光过去了,但是文字还在,照片还在,就觉得自己有了时空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