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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

(2017-02-07 09:50:32) 下一个

1.

虽然文人们将初恋描写的如何甜蜜美好,但我没有这个幸运,我在自己尚且幼稚的年纪遇到了一个不比我成熟多少的叛逆男孩。于是我们之间的故事不象爱情,更象一场战争,在出国前,我将送给他的告别卡片从凉台上丢了下去,上面写着:IF LOVE IS A WAR, I SURRENDER。

 

H曾经是我很多年很多年的隐痛,每次想起都会痛苦难过,倒不是因为爱情依旧,而是我心生怨恨,觉得他毁灭了我心中本该有的爱情模样。

 

青春时期的我表面上很愤青很多刺,但实质上是又傻又天真。

 

我刚上大学的那一年正好是中国摇滚乐波涛汹涌兴风作浪的一段时间,当时叫做中国摇滚第一春,魔岩文化推出了中国火系列,城市青年们都在谈论着窦唯,张楚,何勇,之前的黑豹乐队,唐朝乐队被再次捧上圣坛,后来还有郑钧趁势而来,让一曲《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传遍大街小巷,一扫港台粤语霸占歌坛多年的乌云。人人都在谈论原创音乐,青年们兴奋地跟打了鸡血一样,我骨子里一直羡慕美国60年代的嬉皮运动,那会儿群情激愤的感觉还真有点儿像。

 

我最喜欢的是唐朝的那首《太阳》,

·  当我面对这无人的戈壁,我忘了我自己,虽然已经期待的漫长,我看你还是积极,多少激动,多少叹息,在生命中越来越没意义,于是我开始信赖你,像我们祖先一样神秘。

·  当我面对这无人的戈壁,我抬头望见你,你的安详抚过我流浪的心,融化了长存的孤寂。你的存在不只是神话,人们的传说不知过了多少世纪,你看到沙漠慢慢变的黄绿,你看到人们变老然后死去。

·  太阳,你在哪里……

·  当我面对这无人的戈壁,我觉得心浪浮起,告诉我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干什么。告诉我为什么忙忙碌碌,却不知道要到哪里去。看苍天茫茫为你独自占有,告诉我是不是真有上帝。

·  当赤热的火焰吞噬大地,生命冲出了躯体,炽热的胸膛充满你的火焰,流淌征服的熔岩。别想把黑暗放在我面前,太阳已生长在我心里,不再有封闭的畏惧,奔腾的灵魂飞向天地。

·  太阳,我在这里……

 

回想起来演唱会上的丁武漂亮是很漂亮,激情也够激情,但是凭良心说他们确实不是科班出身,功底有限,他走了一晚上的调,破了一晚上的音,大家都不计较依旧捧场。这情景和之前的六四,或者现在的占中一样,年青人会莫名其妙地被一种革新力量所牵引,纷纷投入一场自己也不能完全明白的运动。青春是愤怒的火焰,是桀骜不驯,是勇往直前....幸好我的经历的那一段只是音乐上的革命,与政治无关。

 

我第一次见到H是在隔壁大学的一场盛大的音乐会上,樱花浪漫的三月里,远远地,第一次见到了他。台上留着女孩一样的黑色长发的男孩正专心致致地弹吉他,动作刚猛有力,但是抬起头对台下惊鸿一瞥间,却是一张女孩般清秀的容颜,这样矛盾的搭配加上前期运量良久的摇滚情结,我感到忽然脱离了地面一样,被爱情的子弹一发命中。

 

正如人们常常说的那样,爱情源自于神秘,当我开始好奇他是谁,为什么要留长头发,过着怎样的生活的时候,爱情的漩涡在我的头顶由一个小小的疑问逐步扩展,一连几天都在不断地回忆着那天舞台上看到的矛盾的他....关于他的一切的一切我都想知道,不久我通过另外一个玩音乐的朋友的引荐认识了H,很俗套的理由,我说我想学吉他,他说他正好要开一个吉他班,第一次我们大概的谈了谈教吉他的乐曲,课程和要求,他拿出自己手抄的乐谱,黑色的钢笔字,清秀小巧的正楷字,我又一次被雷得里嫩外焦,他不要意思的掩着嘴笑了,眼睛了闪耀着孩童般的得意之色。后来当我非常熟悉他之后就发现,他的这套组合拳,对于女生们有着所向披靡的杀伤力。

 

那时的我是个孤傲孤高的女孩,没有住校,对于一切的与众不同有着莫名地痴迷和向往。我爽快地报名,拜H为师,第二天,记得春天的雨是碧绿碧绿的,我拉上最要好的闺蜜Z第二次登门去了H家,如今想来那么急着交学费未免有些太不矜持,但是H老师的确很会做生意,当场开课,手把手地教了我两遍入门曲目《献给爱丽丝》。

 

这么近距离地看他弹吉他,哪怕只是一首简简单单的《献给爱丽丝》,也让我如痴如醉。

他弹琴的手指欣长白皙,长发垂到腰间。我交了学费出来,迫不及待地等待着开课,于是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时的H即不是大学生,也没有工作,摇滚青年的事业和激情都建立在家徒四壁“不务正业”之上,好在他住在家里,有父母张罗操持,不用担心生计。他家跟我家都在大学里,他父亲是历史系系主任,我母亲是大学教授,这已经构成了一种阶级背景上的认同感。我在大学同学中努力寻找怎么也没有发现一个文化人,现在终于看到了一个,但他不是大学生,不过对于我这样正愤青的年纪,根本不是件事儿,我只知道他爱读书,有不少惊世骇俗的叛逆言论,即便有些言论难免偏激可笑,但可以证明他是个有独立思维能力的人。但是这丝毫不妨碍我日渐澎湃的好奇心,后来我想我一直会爱上同一类型的人,这大概也也是因为我自己有点儿圣母情节,老是觉得自己是个巨眼英雄,挖到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璞玉。

 

H喜欢各类80年代的西方音乐,重金属,朋克,乡村,蓝调...家里的打口碟是多年来他在江北的夜市上一点点地淘回来的。每张碟片都被古董一样细细擦拭,仔细收藏,每有人来就会被捧出来让参观者惊叹赞美一番。

H自己也谱曲写歌词,他喜欢BRUCE SPRINSTING 将故事写进歌词的风格,这在中国现在的流行乐坛也不多见。

他常常喜欢写夜总会的女郎,悲情的妓女,或者是杀人犯的故事,巧妙地构思,动情的吟唱,凑巧他还写着那么漂亮的一手好字,他跟我生活中出现过的人完全不一样,一次我在校园的樱花道上和他插肩而过,他低垂着头踽踽独行,想读懂这个爱文学的摇滚青年成为我在大学最后一年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开始,我跟自己说我只是在跟他学吉他,否则我过于频繁的拜访没有了理由,可是吉他课学完后,我依旧没有离开。我对自己说,这只是喜欢,不是爱,我不过遇到了一个人不讨厌的人,难得我们能够谈得来。 

 

2.

H是双鱼座,

那时的我不知道浪漫爱幻想的双鱼座有一个雅号叫做三角恋冠军。

 

双鱼座天生多情,对爱情太过于向往,而这种向往多半有点不切实际,他们不想也不愿拒绝任何一个对他好的人,于是暧昧不断,处处留情,就像《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那样,既不能对不起芷若妹妹,又无法抵抗赵敏姑娘的吸引力,还搭上阿蛛和小召的一片痴心。

 

从刚认识H起,他就是一个喜欢编故事的人。一次上课后,不过是一小段时间的逗留,他就娓娓道来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冬日恋曲,他讲述他如何亲眼看见暗恋的女孩病死的故事,那时的我生活平淡乏味长那么大就只亲眼见到过一只死老鼠,死人只有在新闻里瞻仰的份儿,果然被他哀痛而深情的样子感动。 看见H将脸埋在长发中哀恸欲绝的样子,我感到特别的于心不忍,恨不得过去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虽然最终也没敢,但是心中我早已暗暗地将一轮圣洁而痴情的光环挂在了H的脖子上,对他的印象分又增加了许多。后来我嫂子跟我说象你这么傻的女生没被人骗财骗色真是运气挺好的,那个男生也算是蛮有良心的了,让我无语。 

后来,我发现H对任何一个前来拜码头的女生都是这样一个开场白,基本一套一个准儿。等跟他熟悉了,他反而不再谈及什么死在怀中的女友了,有一次闲聊无意中他说漏了嘴,承认那个死掉女友的故事是他编的,还有很多其它的悲惨遭遇也是编的,他只是拿来看看女孩子们的反应!在我们第一次分开后,他托当初介绍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Y过来跟我说,他告诉我的那些爱慕她的女生大多也是编的,令我无比崩溃。双鱼座永远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是天生的艺术家和浪漫情人,不过缺点也很明显他们自恋而滥情,喜欢自说自话,自欺欺人,不过这都是后来我才认识到的。

 

当时的H处在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位置,早几年前,正是全国时兴不读大学,提倡初中生就读技术中专然后直接就业。可是技校毕业后,天性喜欢艺术爱自由的H对于工厂的粗活重活完全是零容忍,干了不到半年,就自己辞职回家,开始还装作每天要上班,背着包出去一坐一天的公共汽车,可是日子就了没有工资拿回家总就是纸包不住火,但父母大发雷霆后,终究还是原谅了H擅自辞职的决定,从此大学校园中的宿舍楼里多了一名苦闷的待业青年,他在自学准备高考,偶尔没事会混到中文系里去听听课,也结交了几个中文系美女学生,从此哥哥妹妹的乐此不疲,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按理说,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不应该和摇滚青年高考落榜待业在家这样的标签挂钩,但是H在家里是老小,从小身体瘦弱,加上幼时与外公外婆生活多年,回父母为了补偿他童年不在身边的遗憾,颇多纵容溺爱,所以惯出一个爱怎样就怎样,叛逆而骄傲的性格。单从他敢于留长头发这一点就是明证,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一般家庭对留长头发的男青年都归类于流氓地痞的角色,一个大学教授家庭尽然也冒出一个如此“不规矩”的孩子,不是父母的过度纵容还能是什么。

 

 

H的吉他班用地是他父亲在历史系大楼的教学办公室,他的母亲是个个子非常细小但和善可亲的人,见到我才两次就能叫出我的名字。H有个姐姐已经出嫁,她和H的关系很亲密,H喜欢将姐姐买过丝袜的透明塑料袋留下来,将打口碟中的歌词平平整整地放在里面,好像过了塑一般。H还有一个大哥,不知什么原因常年也是呆在家里,几乎每次去都能见到,但是大哥很奇葩,即便在家中也都带着一副墨镜,端坐在沙发上跟黑社会老大一样,幸亏大哥没有留长发,不然手上就差一把西瓜刀了。

 

H家的房子是那种老教工楼,本来室内就比较灰暗,一个大男人坐在自己的家里不开灯还带着墨镜,浑身透着冷酷而诡异气息,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我偷偷问H,你哥哥眼睛不好吗?

他冷冷地说,不知道,他比较怪!

有时候打电话过去正好是大哥接的,一听是找H的,当场就会把电话给摔了,可见兄弟两人的关系糟糕之极,估计H的大哥挺烦H的,大学也没有正经上一个,还一个二个的有女孩找过来,所以对这些“不知自重”的女孩们也都不留情面。

 

我常常想H的父母真是不容易,两个儿子都是这么桀骜不驯的主儿,真不知道是用什么粮食给喂大的。后来听说H的哥哥考去了广州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的博士,将一辈子没有把摇滚玩出啥名堂的弟弟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不过那时的我也已与H错肩,再无瓜葛,我回国经过他家门口眼睛都不眨的走过去。有一天我在凉台上晾衣服,恰巧看见他从楼下经过,隔着阳台上的铁栅栏我居高临下,看着他的背影,心理很奇怪为什么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老样子,连走路的喜欢侧着头姿势都没有多少变化,唯一的不同是他将长头发剪了,没有了那头长发,他真是普通极了,象个丢在人堆里就消失无影的泡沫。

 

 

H本来生活的校园环境和单纯,平时最多也就是和乐队的朋友一起练琴谈音乐和理想,或是混到中文系的师妹的寝室里谈谈诗歌文学,倒也逍遥快活。因为H弹的一手好吉他,就有朋友引荐,将他介绍去市里刚刚蓬勃兴盛起来的夜总会弹琴,每天白天H在家自学准备高考,晚上去夜总会弹琴到午夜赚取生活费,周末给大学生们教吉他。我由此认定他是个特别有理想有抱负有远大目标的待业青年,暂时搁浅在人生的逆境中,不由得圣母心泛滥成灾,后来我才知道H在夜总会有个会唱歌的正牌女友,叫莎莎,但是在H口中莎莎是个不懂他的虚荣女孩,贪玩还老是问H要钱,H说有一次莎莎要买电动车上班,问他借了800块钱,然后就一直拖欠着....回头看渣男的说辞真心没有多少创意,但是架不住总有傻瓜女孩愿者上钩。

 

H去了夜总会之后,暗夜中霓虹灯下的男欢女爱对于一个正值荷尔蒙旺盛期的年轻男人来说是不可抵抗的诱惑。H歌词中的妓女,夜总会舞娘都是这个时候冒出来的,终于有一天我请求H带我去夜总会看看,我太想了解那究竟是个怎样的地方。

 

3.

 

爱情中的囚徒困境在于灵魂偏爱自由,而肉体热衷占有。

 

 

爱情的感觉很像打猎,如果有了结局,爱情这场游戏就结束了,因为捕捉到猎物,和让猎物跑了的结果都是一样,你不再为这件事牵肠挂肚。虽然男人更主动更善于进攻,但是有时候男人也是猎物,因为他们有着野性难驯的孩子气,女人则是处心积虑的猎人,她们追求稳定的天性决定了她们将要不致余力的驯服她爱慕的男人,就象驯服一匹野牛或是一头野生老虎一样,把他们变成自己的小狗小猫,变成怀中的小宝贝,不过这个过程常常痛苦而曲折,很多时候即便女人费劲气力也未必能够如愿。因为越是让人心动的猎物越是野性难驯,猎人弄不好还会被猎物咬上一口,无功而返不说还会伤心一辈子。

 

从动物的特性来看,H应该是一只火狐,他披着浪漫而多情的外衣,让猎人想象着在冬天的火炉边,与它相依相偎的场景。但是狐狸不会有狗的忠实,它外表善良柔顺,但是从未真的希望被任何人圈养。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先看见了一只狗,可是等它走进了我才发现那是一只狐狸,我加快脚步赶路,忽然发觉脚边又冒出很多小狐狸,草丛中小径上到处都是,我想快点跑过去,一不小心差点踩到其中的一只,它哀哀地鸣叫,眼睛放着幽幽的光....忽然后面那只大狐狸跳了上来,用尖尖的鼻子嗅我的脖子和手背,我被它压得手臂发麻,我全力挣扎着想甩开它,可是那只狐狸竟然爬到我的背上压住了我...

 

我的梦永远用这种隐晦的方式跟我说话,但这次我不需要太多的揣摩就懂了。

 

用梦的语言来描述H就是这样的:火狐游荡在山林水涧,四处招惹,它喜欢在湖边顾影自怜,喜欢撩拨一切与它有关的爱恋,猎人们越危险越让它兴奋,它靠近她们却不想被捕获。表面上看,它貌似爱所有的她们,但如果你象我一样可以真正看清它,你会知道它谁也不爱,它真正爱的人就是它自己,它爱自己闪闪发光的红色毛发胜过一切,所以H编造出很多猎人爱慕火狐的神话,当他需要一个听众的时候,我恰好就在旁边。

 

去夜总会真是一个灾难,我好像一只家养的猫被空运到野地,一个我从来都不知道的空间,陌生但又完全的真实,让我最不舒服的是人和人之间忽然没有了距离,这是一个被肉欲所主宰的世界。女人们拼命的展现自己的肉体,饱满的胸部和屁股才是她们获得赞赏和喜爱的武器,我像迷路的爱丽丝掉进了错误的兔子洞,洞外不是奇妙的纸牌王国而是肉铺。

 

H在扑朔迷离的舞台灯光下也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所有的人都可以素不相识就搂搂抱抱,他们互相打趣,开着毫无分寸的玩笑,用暧昧而亲密的方式称呼对方,每个人都可以是对方的老婆,每个人都可以是对方的相好;每一个眼神都是一个暗示,每一句咒骂都是一种调笑。

 

当一个时髦而肤浅的歌手走下舞台,他很放松很随意地坐在我身边,就差将胳膊搭在我的肩上。当时的我坐在黑暗中望着舞台发懵,歌手仔细地打量了几眼,然后痞着脸问H,这个妹妹又是谁啊?小心莎莎看见了切掉你的GG.....H说, 不会,不会,她是我的师妹....歌手笑起来:那介绍给我吧.....一个穿着露肩蓬蓬裙的漂亮女孩跑过来,将背亮给H撒娇地说, 快,宝宝,帮我拉上拉链....她描过眼影的眼睛扑扇着厚厚的睫毛,好奇地向我斜了一眼,憋住了笑。

 

出于严格的家教,我保持风度隐忍未发,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是怎么结束的,我坐了不到20分钟就独自告别。第二天H和往常一样跟我聊天,我等待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可是H什么都没有解释,甚至是无比陶醉地回忆着,那些人挺好的,他乐在其中地说,她们人不坏,就是喜欢开玩笑。

 

我曾经以为H对我无话不说是一种信任,可是无法兼容的感觉让人越来越痛苦。可能本质上那时的他和我一样不了解男女之间一旦产生感情,就想把它转化为一种占有的关系,嫉妒和排他随之而来,H高估了我的忍耐力.

 

每次听到有人谈论顾城和谢烨的故事,我都觉得他们没有说到重点,顾城和谢烨从相识相爱结婚都有情书和诗歌留下,他们真是相配,天真的诗意的幻想的充满灵气的一致。老天让他们相遇或许是忽然间打了个瞌睡,一般上帝是不喜欢如此没有悬念的美满爱情,所以他们幸福的和顾城的诗歌一样带着孩子似的甜蜜。然后,就有了然后,当幸福成为一种常态,它就不再是幸福。

 

顾城在幸福中灵感枯竭,谢烨当然懂得,于是当她发现顾城爱上了瑛儿,她选择了忍受。“当瑛当着谢烨的面跟顾城表白的,谢烨就在旁边,手里翻看着一本杂志。”谢烨真是个让人心痛的傻女人,只要是顾城喜欢的,她就可以为他安排张罗,她为他可以牺牲一切,哪怕是与其它的女人分享爱情。而顾城却忽略了谢烨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需要爱和回应....谢烨的错误在于她应该让顾城知道她的感受,而不是一味的去承受,她的爱和宽容把顾城给宠坏了。

 

年青的我一直以为谢烨的爱很伟大很崇高,但是如今回头看去我觉得谢烨好傻好天真,一方太过无私的爱情一定会纵容另外一方太过自私的任性,一开始就没有划出底线的感情最后难免磨出委屈的血泡,而这样的血泡会发炎会化脓,会一发不可收拾。

 

H依旧对我无话不说,但是很明显信任的和弦里出现了杂质,我开始怀疑他。H一直是这样一个人,即便最简单的事情也要绕上几个弯子,他喜欢将想象的事情当作真实发生过的说给我听,有一次他说:夜总会的小姐A很性感,很性格,恰好那天晚上发生了火灾,于是他拉着她的手跑了出来,算是英雄救美,于是A为了感激他,带他回家,她的家中有一张大床,床上铺着印有玫瑰花图案的大床单,他和她在那张床上缠绵了一晚....我想都不想,就干脆地说:别编了,这不可能,真的发生了火灾,你们哪里跑得出来?你在瞎编吧!H便一手捂住嘴巴不好意思的笑起来,说,被你看破了啊,这些都是我编的...

 

H用这些莫名其妙的故事挑战我的判断力,并且乐此不疲。每当我揭穿他,他就笑得像个孩子,一点也没有愧疚之色,但是我一方面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一方面又感到困惑。因为很多时候,我跟他一样不过是在试探,我不知道夜总会到底有没有发生火灾,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和那个丰满妖艳的夜总会女人躺在印有玫瑰花瓣的大床上疯狂做爱,我希望他没有。所以我就选择我喜欢的答案,当他笑着附和的时候,我装作信了,但是内心一点也不能肯定,他是一个喜欢说谎的人,无论夜总会有没有发生过火灾,他和A都有可能做任何事情。

 

爱如果没有了信任,离分手就不远了。

 

4

 

爱情中的女人可以傻的可怜,她们像宠爱孩子一样宠爱喜欢的男人,憋着一肚子的委屈和伤心。事实证明无私的爱情是个假象,在无怨无悔之后是强烈的愤怒和怨恨,当不知真相的人们赞叹萨特和西蒙波娃终身保持情侣关系的伟大实验时,我也一度被这样伟大的无私的感情所震撼,然后我查阅书籍,发现传颂在世人口中的只是传说,真相非常赤裸裸非常痛苦,那才是硬币的另一面:

 

曹长青的《理性的歧途——东西方知识分子的困境》:

 

萨特和萨特和西蒙波娃在相爱初始就定下原则,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是本质的爱(essential love),与此同时,他们各自可以体验和他(她)人的偶然情爱(contingent love affairs),条件是两人要相互绝对坦诚,不向对方隐瞒任何事情。出於女性本能,西蒙波娃对这种做法一开始就有所畏惧,但是在理性和理论上接受,加上对萨特的一往情深,所以答应了。在准则定下之後,萨特首先付诸实现,并坦然地和西蒙波娃谈论他的女人们。

面对这种情形,西蒙波娃在第二卷自传《鼎盛人生》(The Prime of Life)中写道:「在我这方面是没有嫉妒的┅┅我既然已经接受了这个原则,那就没有困难接受这个事实。」但这完全不是西蒙波娃的真实。在她毫不讳言是根据自身经历而写的第一本小说《女宾》(She Comes to Stay)中,女主角在无数次理性和感性的挣扎、妒火和原则的冲突中痛苦不堪,最後把她的情敌杀了。而且是完全按照存在主义哲学理论做的,小说这样结尾:「『我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这样做了』┅┅她选择了自己。」

 

为了实践「各自可以体验和他人的偶然情爱」的理论,西蒙波娃在一次到美国的旅行中和芝加哥的作家艾格林(Nelson Algren)相爱,并给他写了後来发表出来长达五百多页的情书。她在信中写道:她有「使自己幸福的天才」。但真实并非如此,她的美国情人不仅没能使她缓解对萨特情妇们的妒嫉,反而更增加了一层困扰。

尽管对描述自己的真实情感相当有保留,西蒙波娃在她的几部传记中还是经常流露出她和萨特关系的痛苦。她多次提到经常喝酒,经常泪如泉涌,或突然无法控制地痛哭,随後是长时间的情绪低落、沮丧,觉得周围一切都是灰色的,毫无生气。由於萨特定期去见他的其他女人,西蒙波娃写道:「和萨特分离总是令我非常痛苦。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长时间地哭泣。」 

难以想像这个曾被《纽约时报》称为「女权运动之母」、这个令无数女性羡慕、佩服的榜样,竟常常如一个小女人般可怜。她的经历无法不给人一种感觉,她本人是她那种女权主义的最大受害者,只不过她用巨大的理性克制了自己。她说希望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一种样板式的经验。於是为了成为样板,为了实践一种理论和设想的生活方式,她宁肯忍受巨大的痛苦,宁肯扭曲自己。

西蒙波娃这种情愿牺牲自己的情感,也要满足萨特情欲的做法,从男性自私的角度来看,似乎应该感激。但事实是,她不仅摧残了自己,也害了萨特。正是在西蒙波娃的耸恿下,萨特才坦然地、理直气壮地放纵自己,最後把男人的自私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这里,西蒙波娃是负有相当大责任的,她扮演了一个既可悲、又可怜的角色。 

她不仅容忍、耸恿了萨特的女人们,甚至帮助拉皮条,勾引自己年轻的女学生送给萨特。在和萨特关系的痛苦和沮丧中,她试图从女人中寻找情感安慰,和萨特的女人们发展同性恋关系。但这种荒唐的关系不仅没能给她带来解脱,反而更把她拖向痛苦的深渊。

而萨特也净找些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就要那种被崇拜的感觉。他自己对需要各种女人的解释是:「敏感和智慧不能分割,敏感是智慧的一部份」;他「希望从女性那里得到男人在成长过程中失去的敏感」。这话听起来满有道理,但他似乎忘记了,敏感不只是指自己对外界事务的感觉,还包括对他人的理解。虽然西蒙波娃拼命努力去理解萨特,而萨特却从未理解、甚至从未想过去理解那个和他生活了半个世纪的女人,就更别提其他女人了。萨特的做法是左派的典型,他们总能拿出各种听来满是那麽回事儿的理论,但这些理论和实践无论怎样脱节,都无关紧要了。

在这些和女人们的关系中,萨特和绝大多数男人完全一样,要满足的只不过是男人的征服欲、肉体快感和被女人们宠著的得意。但这两个所谓的哲学家,硬要从这里面解释出各种意义,西蒙波娃更是拼命努力地要去理解萨特那些根本不存在的「独特」,并为只有她能「理解」萨特而自得。谁知道萨特的其他女人们是否也或多或少地持同样想法呢?

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女性成了效仿西蒙波娃的受害者。好莱坞影星、美国女权主义分子简.芳达在她最近出版的自传《我迄今为止的人生》(My Life So Far)中就详细地描述了她怎麽帮助第一个丈夫找情妇、和妓女一起伺候丈夫的经历。这个「疯」了一辈子、现在政治上仍继续左疯的、离了三次婚的近七十岁的简.芳达,唯一在情感问题上开始醒悟:表示羡慕那些维持了一辈子婚姻的老人,遗憾自己没能有一次维持了五十年的婚姻。

左派们首先害了自己,然後害他人、害世界。西蒙波娃是个最典型的代表,她首先害苦了自己,其次害了萨特,害了萨特的其他女人们,然後他们一起害死了无数崇拜他们「高智商」、要模仿他们生活方式的年轻人。 

西蒙波娃在扮演著女性「样板」的角色、不和任何一个萨特的情妇公开决裂的同时,绝对没有忘记报复她们。她在自己的五本传记中,(除第一本描述少女时代的之外)对萨特的女人们极尽嘲讽、挖苦和贬损。萨特死後,她出版了萨特给她的信件,把其中萨特对别的女人的议论,从性、爱、相貌,到年龄、智商等等,全都一古脑地倒了出来。她在传记中说,「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同志和战友般的关系使我们足以嘲弄我们和任何其他人的关系。」萨特对西蒙波娃说,「我和你是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也就是说他和其他女人是生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萨特还多次跟西蒙波娃强调,她是中心,其他女人只是边缘。这些信件发表之後,令好几个萨特的情妇愤怒至极,她们意识到自己成了萨特和西蒙波娃的牺牲品。

 

 

5

 

我与H在一起不过才2年不到的时间,我们是渐渐走远的,忽然的就不再联系,后来我去上海工作,母亲说H打过电话给我,我说,是吗?说什么了吗?母亲说,没有说什么,他很惊讶你去了上海,你没跟他说过吗?哦,没有,当时太忙,我给忘记了。

如果真心爱这一个人,怎么可能连离开家去外地工作这样的事情都忘记告诉对方了呢,我想在内心了,也许我是希望H失落的,用一种绝无可能挽回的方式。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从公司加班回到宿舍,又累又乏,打开电脑,我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陌生的邮件,从来没有见过的邮箱地址和姓名,信中只有这样的一段话:给你三次机会猜猜我是谁,你猜错了,你脱一件衣服,猜对了我脱一件衣服.....

 

这大概是我背井离乡,最终被投放到一个冰天雪地之城后获得的最为离奇古怪的问候。

 

但这难不倒我,我写回邮:你的生日是X月XX日。

 

H的邮件很快就回来了,虽然隔着电脑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我猜他一定一手捂住嘴巴笑起来,然后敲出一排字:你怎么猜出来的?我没有解释,道理很简单,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第二个人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的,他是唯一的一个。

 

 

人类似乎解释不清为什么爱情会发生,还有一见钟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对素不相识的男女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在身体中划过一股电流,好像是贾宝玉的经典台词:这个妹妹我在哪里见过....在哪里呢是上辈子,还是上上辈子?

 

或者我们都曾经是同一个灵魂渡过同一片沧海,然后当肉体死去,魂飞魄散,我们从此开始寻找彼此,寻找曾经一起过的那段时光。忽然有一天,在某个地方它们再次相遇,那种熟悉的电流或磁场瞬间接通,原来都是故人,就那样的心头一动,于千千万万人中遇到何其难得,于是不由自主的怦然心动。

 

 

爱总是开始于某种神秘的不可捉摸,犹如清晨的迷雾,心中的狂热与痴迷都是对那瑰丽幻妙的膜拜,但是当晨风吹拂,天地澄清一片,爱留下了一片空白。虽然爱情终究是不可留的,但至少你希望你爱过的是个值得被爱的人,你的付出和投入,痴迷和眷恋都是爱对了人,虽然最终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也爱得明明白白,最怕的是感觉被欺骗或是被伤害。

但什么样的分离不会带来伤害呢,一段感情由满到空就好像是从心口挖下了一块肉,哪能不感到疼痛。 

昨天做的一个梦,黑暗中我在沙发上看电影,他是一个黑影,但是我知道他也坐在那里看,梦里面很明确的觉得自己想去把他的手握住,但是犹豫了半天终究没有。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有那么一个人,一直住在你的心里面,从来不曾离开过。”

 

我瞪着这个句子看了很久,又想起了那个曾在我心中无数次上演皮影戏,和H的事情越到后来越不好看,都越来越直白的真相。我曾经以为他是同类,是个上进有追求的人,但是迷雾散去,我看到的是越来越失望的局面。

 

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影子,坐在H的面前,却让他视而不见,H总是这样开场:“你帮我分析分析,为什么她们会这样?”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没有办法离开他,也无法剪断我的思念,就算是我的软弱吧,但内心终究是留下了疤痕,在被伪饰得超乎寻常的大度和宽容之下,我不敢激烈指责,不敢拂袖而去,我一边扮演圣女,一边独自饮泣。我也终于看清楚了H, 知道他并没有爱上我,我的自尊心火辣辣地痛,或许我爱他就是为了证明我是一个更加优秀的人,我要拯救他只是为了满足自我的价值,爱像一场厮杀,我看不到胜利的希望,只能放下,而放下总是又痛又伤,我需要的是时间,我对自己说,我只是需要一点点时间.

 

当夏天过去了,我也终于可以看着他离开。记得过去每次他走,我都会站在窗口久久地看他的背影消失在街口转角,我曾经那么珍惜着每一点与他在一起的时光,就连他的背影也是不愿意错过的。可是就在最后的纠结和挣扎中忽然听闺蜜说在校园里遇到了他和一个叫JANNY的女生,他要娶JANNY家拜望她的父母。闺蜜疑惑地问,你们之间到底怎么啦?我听见自己原本悲伤柔软的心瞬间石化。是啊,原来我们之间本来只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就此放手吧,从此对这一类人痛恨至极。

 

我写了一首诗,但没有交给他,既然已经没有了缘分,一切解释和告别都是多余的

 

还记得那年

渡桥边的风
风吹啊吹 晨曦如歌
吹白一江水 吹远了禅钟
衣裾飞舞 我要走了人还在心已远

还记得那年 梅岭外的雪
雪飘啊飘 飞花漫天
飘白了秋山,飘淡了往昔
心字成灰 我要走了梦难续不思量

云天高处一点飞鸢 穿透云层
长风猎猎 浩然天地
我独看江帆横斜 欲去还留
迟来的阳光终于拨开漫卷的铅云
船要来了你不必再送 线断了人散了

别问长日漫漫,借酒消愁愁更愁
管他顺流而下又或逆水行舟
捧一鞠江水代酒,
抽刀断水水更流
人已逝 歌已远 天地悠悠

 

 

 

或者这就是爱情--回眸向来萧瑟处,既无风雨也无情。

 

当初刚认识H的时候,我送给了他一本《活着》,在封面上我鬼使神差地写上了苏轼的这一句“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现在想起来一切怎么可能不是命中注定的呢,一切的开始已经写好了结局,不过是我们没有能力看到罢了。

 

 

6

看过一个写亦舒的书评很有趣,文章说“师太的文,一向聪明犀利,读多了,就少了些愚钝的傻气和固执的幻象。那爱情里就少了点作料。爱里总得有些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死不悔改,似乎更壮烈动人。是飞蛾,明知是火,也一门心思扑过去。或者直直撞上一片毛玻璃。孟姜女哭倒了长城自然不合情理,但可诠释为她的执着惊动了三界。梁山伯祝英台,若其中任一个贪生怕死,墓穴里都难见蝴蝶翩翩.....”

 

人一旦过于理性,就难免不够可爱。爱情中不可没有痴迷的愚钝和忘我的固执,否则何来触痛灵魂的美感。爱情是一种偏执,因为爱,所以不计得失。没有了孤注一掷和奋不顾身,爱情就如破絮苍白,没有质感和重量。现代人的爱情里添加了太多的计较和权衡,但人算终究不如天算,计划得再周全,安排得再妥帖,终归是人工的园林,缺了那么一股天成的散漫,和最初的本真。

 

 

爱过所以知道痛,当爱离开,就好像将射中心脏的箭一寸一寸地拔出来,箭上的倒刺将自己刮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那些被撕毁的日记残片堆满了屋子,我用黑色的垃圾袋将它们装在一起,整整一袋啊,我摔破了那个茶杯,在自己左手臂上恶狠狠地划了一个十字,血涌了出来,一颗颗的附在皮肤上,丑陋的像癞蛤蟆的眼睛。

 

大学的时候曾经很喜欢《活着》,喜欢其中呈现的生命之重和人命之轻。福贵一家的遭遇所带来的虚无感让我久久无法释怀,心痛不已,我买过数本,其中的一本送给了H。当时他没有太多的感触,只是让我猜他在看到什么地方的时候掉下了一滴眼泪,我说了,没有猜对,他很得意如同一只逃过猎人嗅觉的狐狸。那时的我常常感到虚无和绝望,所以试图靠近同样在人生中迷航的H抱团取暖,可是他拒绝被救赎,迷恋着黑森林里的阴晦和神秘,我带不走他,只能独自离开。

 

H后来自费去法国留学,一次他打电话给我,邀请我去法国玩。

他说,我会把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一点灰尘都没有。

我说,以前每次有女孩子来你家,你都是这样说的.....

他没有说话,能说什么呢,我总是那么的无所不在。

有时候,我想我是不是真的太不可爱啊,为什么要这么尖锐呢,我爱着,但是这爱并不给我居高临下的权利,也不给我刻薄他人的权利。我如果我那么不开心,完全可以转身离开,或许我给他泼过很多类似的冷水,只是我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了。

 

再次受到H的消息,是出国以后,我搬了很多次家,换了很多次电话,过去的朋友一个一个消失在我的通讯录上。H从法国留学回国,据说费了很大的力气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

 

H发来他在法国的一张照片,说:我结婚了。

我:我也是。

H: 我知道。

我:~~~

H:头像上是你的孩子吗,真漂亮。

我:嗯~~~

H:我买房子了,以后两家人可以做朋友。

我:~~~

 

然后H发来一张夕阳西下的风景照,说:这是在我家凉台上照的。

我问:是在婚礼那天照的吗?

他安静了有几分钟,才问,你怎么猜到的?

直觉,当然是直觉。我端详着他的新婚妻子,不是两人的合影,而是在法国当学生的时候在租住的房子后院的花园里。她看向镜头,全无笑容,甚至带着一些怨怒和不快。不得不说她身材极好,而且容貌出众,但是那么的不高兴,以至于完全感觉不到是站在男朋友面前拍照。我想这样的女人才是H的真命公主吧,她可以举起皮鞭,狠狠地抽打我们的艺术家,诗人,幻想家,而他甘之如饴。

 所以世上的事情是有缘分的,不是谁对谁好就一定能得到爱,感动是最无效的爱情,因为感动终究不如挫折和征服来得更刺激,更有成就感。但是这些话我已经不愿意多说,对于H,我没有了时间,那怕一分钟也不想多给。

 

话尽无语,静默许久,H说:“《活着》真是一本好书啊!” 我愕然,如同是一封被寄丢了的回信,过来很多年才回到收信人的手上,但是这时的我已经不想等待回信了,我已经走出了《活着》中的那种无力和虚无的人生状态。于是我轻描淡写地说,小说里的故事怎么能当真呢? 这时的我已经知道区分现实和故事的不同,现实中的人可以勇敢选择,而小说中的人只能随着作者的抑郁症一起沉没。

 

 

此时H对于我来说不再是个我渴望破解的ENIGMA, 后来,他热情的张罗了几件事,我都不参加。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连在梦里我都在抗拒,谁让我的弱点就是太过理智。

 

 

我们的世界无时不刻不被强大磁场贯穿环绕,扭转弯曲的不单单是物质世界,人与人之间,观点与观点之间更是如此,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互作用,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表情,一个姿态.....所有事物都在解读和被解读,传递和转述中脱离原味,变形失真.......什么才是真实,还是我们只选择我们所想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

 

每当一个人跟我痛陈往事,我都会想这里面有多少是选择后的记忆,有多少是为了获得同情与支持而选择性地描述,所谓真实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故事的另一方呢?他要辩白些什么吗?世间的一切都互为因果,互相施加影响,我们可以相信我们的记忆吗?如果记忆已经被时间和情绪所扭曲变形,如同那只插在水中的筷子。

 

 

没有了H的记忆,我的回忆到底能还原出几分爱情的模样?一个男人为什么没有珍惜女人的感情,除了他自己尚未成熟需要时间,女人也难辞其疚,或许她给予了男人错误的鼓励和反馈。我后悔自己烧掉了的那些日记,我真希望能够随心所欲地回到那片已经空无一人的时光中,让我看看那时的自己,究竟为什么一开始爱疯了,最后又恨疯了。

 

我花了很多的时间一直都在说我如何痛恨H,但实际的情况是,现在的我终于可以放下了。我不再恨H,当我开始写出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的时候,他对于我来说成为了一个过去。

 

至始至终H都不是个坏人,他没有利用过我,没有伤害过我。甚至也没有亲吻过我,而这其实是让我最为挫败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一直以为他不爱我是因为我不够可爱,不够性感,不够有吸引力。因为人们都说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他必然会希望同时占有她的身体。

 

夜总会里的女孩很多是来自相对贫困的城市底层家庭,她们的父母忙于生计,对她们疏于管教和规范,反而让这些女孩子都有着烂漫热情,豪爽快活的性格。每当听到H对她们不置余力的赞赏,我都会联想到自己,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的书却一点儿也比不上那些丰乳肥臀,风骚妖娆的女人,这让我对自己充满了怀疑和自卑,常常暗自伤怀。这种感觉就如同一个男孩觉得自己不如情敌帅气,有钱,有权一样。

 

记得还是小的时候,大约7,8岁的光景,每天放学后女孩们就相约着到学校附近的公园玩七仙女的游戏。女孩子们头上戴着用新鲜采摘下来的花朵编织的小小花环,手上拖着两根春天泛着萌绿的柳树枝条,装扮成仙女的模样,满公园的“飘飞”。那段时光真美,回想起来,我已经完全不记得细节,我的心里只有春天深深浅浅的绿色,有黄绿,草绿,苹果绿,橄榄绿,常春藤绿,薄荷绿,灰绿,柠檬绿将那个小园子装点得生机勃勃,春意盎然。

 

虽然只是看来普通的游戏,却可以说明很多性格上的东西:我常常不是七仙女,那显然是个非常抢手的角色,最漂亮最霸道的女孩会抢夺这个席位;我也不会是老大,对于指派命令其他人我从来没有兴趣,何况这个席位只有团体中的老大才有此权威。我通常都是在扮演老六,如果实在有比我小的我就排行老五,因为老五,老六这样的角色基本是无人问津的,又是不可或缺的群众角色。我天性孤僻,只要让我自由自在的混迹在故事中就行了。

 

这应该是H和我有本质分歧的地方。男人总是希望有一位拉风抢眼的女友,有一个值得炫耀的异性走在自己的身边,让其它的雄性对手眼馋心热从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但我总是太低调,太安静,这实在不适合一个摇滚青年张扬的性格和怒放的青春,他或许愿意跟我聊天,但是男人喜欢女人总不单单是为了聊天的。他喜欢玫瑰的妩媚,喜欢牡丹的霸气,喜欢秋海棠的娇艳,喜欢吉岛樱的壮美....但是不太喜欢野百合的幽静。

 

我知道如果我愿意,完全可以表现的傲娇一点,拉风一点,出挑一点,这都没有多少技术难度,不过就是要穿的前卫一点,表现的招摇一点,处处摆出唯恐天下不知的样子。世风如此,人人争先,攀比炫富虚荣浮夸....

 

但我始终只想做自己,我喜欢的是一种静水深流的状态,我觉得世间万物的美好都不在表面,而是深藏在内心,太喧闹的话,你一定无法感到天地间那些默默无声的存在,那种疏影横斜水清浅的意境才是更真实更永恒的美,可是要靠近它们,感受它们,体会它们,你首先需要一颗异常安静的心。

 

据说人与人之间有一个吸引力法则,有类似思想的人相互吸引,具有相似心态的人会也会彼此吸引。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化学反应,那些不可解释的熟悉和心动,它们来自我们身体的内部。但是最终我们都会发现,人和人之间也有一种排斥力,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价值,不同的行为准则...最终我们不得不还给爱情一个真相,我们并不相似,更不相像,他拒绝被圣女拯救也未尝不是一个证据,毕竟,他是他,我还是我。

 

 

记得有一次在网上,我半开玩笑地说:当年我是不是很难看,让你都没有过非分之想。

H:怎么会,其实我忍的很辛苦。

我说,有吗?我怎么都不知道?

H.:你记得那时夏天的晚上,我们常常一起坐在大操场的裁判台上聊天,我记得有一天月亮又大又亮,你就坐在我旁边,我们的腿靠着腿,我真的很想把手放在你的腿上,忍得特别难受。

我:你为什么没有呢?我可能是故意穿着牛仔短裤去找你的....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总是对我不理不问,这真的让我太伤自尊了。

H:可能是因为我怕被你爸发现了打我一顿...我们两家住的又那么近。

我:狗屁,你就编吧,鬼才信。

他:好吧,我说真话,那时候的你太纯了,我真的不敢动你,我怕一不小心就伤了你。

 

我忽然说不出话来,多年的困惑原来是这么一个答案,什么叫害怕伤了我啊?我不懂,我一直以为都是因为我不够性感,不够漂亮,没有深V的连衣裙,也没有放浪的卷发才让他不够爱我,那么多年我一直都很自卑,觉得自己是个没有女人味的人。

 

H说,要不我们重来一次,上次就当是彩排。

我说,不用了,我的电影只有直播,播完就完了,从来没有彩排。

 

我想我真正要说的是,或许那时的我们都太年轻,或许我们都不懂得自己,或许我们都没有错,但我早已不是过去的我,你也早已不是从前的你。

人生没有重播键,我不要幡然悔悟,不要卷土重来,让遗憾永远遗憾吧。

爱过难留慈悲,缘分断了就放手。

  

岁月如梭,我没有再见过H。每次看见网络上那些与初恋们死灰复燃的故事,我常常报以微笑。青涩的初恋虽然单纯美好但必定也是错漏百出的,所以才留下了那么多的回首和眷顾。

我读过很多关于爱情,男性女性心理学,甚至是星座方面的书籍,我一直那么希望了解爱情的真相,想知道决定一见倾情的真正秘密是什么。我曾经以为爱情是荷尔蒙,是付出,是牺牲,是包容,是相濡以沫,是白头偕老.....

但是我有发现那些惯常的描绘其实都是爱情的表现形式,当遇到真爱,人们会飞蛾扑火,会忘掉自己,但是那只是一瞬间的头脑发热。如果将人比喻成花朵,我们看到的爱情就如同摇曳在风中的百合,但是没有土壤,没有水分,再美丽的花也活不久。

张小娴说,爱情先是一种际遇,然后才是选择。每段爱情都是一个自我延伸的故事,你是什么人,便会遇上同类;或救赎者。

 

假如有一天我和H在路上偶然遇见,可能是街头,可能是餐厅,可是是电影院,可能是机场,可能是故乡的校园里....那种只有小说和电影才会安排的因缘际会的相遇,我们会怎样?闭上眼睛,想了又想,第一,我希望我还能认出他来,第二,我希望我们只是远远的眺望着,不要寒暄,不要请客吃饭,最好就是相视一笑,然后各自转身吧。

 

很多年后的一天,听到朋友谱出的一段旋律,曲音悠扬,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空旷惆怅,忽然间就想起了初恋的时光,后来我将那首没有寄出去的诗改编成了歌词,交给朋友弹唱。

 

朋友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好,我想了想,在电脑上敲下了两个字 -- 离歌。

 

这样的结局其实也算是一个浪漫的收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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