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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家的权利与责任(四)--史家的扩充与收缩

(2016-10-26 13:08:47) 下一个

1.史家的扩充与收缩

     前文已经确认史家选择部分事实记述而施行史权,即是以言行书写法则,作为史家的特征。既然史权彰显史家的特征,本文将以此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的权力特征作 为判断史家的准则,应扩充者即予扩充,应收缩者即予收缩。杜维运在《中国史学与世界史学》中建议「建立即时记载天下事的制度」:

    “历史须根据史料以写成。最直接的史料,是在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同时人将其原委,及时记载下来。当事人 的及时记载不多见,同时人的记载,遂极珍贵。中外建立及时记载天下事的制度,数千年来,祇有中国的史官记事制度。大量珍贵的直接史料,保存下来。论史学, 重要无过于此者。今后世界的新史学,必以建立世界性的史官制度为首务。”

     杜维运希望建立世界性史官制度,以便及时记载天下事。若是我们观察史家施行史权所作的事务—选择事实而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则可发现新闻工作者(或称为新 闻记者)所作的工作内容,恰好完全符合史家所做的事务,而且也已满足杜维运所谓「及时记载天下事」的目标。我们可以观察新闻工作者主要的工作内容,例如, 李良荣在《新闻学概论》中说:

 “新闻工作者每天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必须不断对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作分析、判断,并作出选择。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这是新闻工作者最重要的素质。”

     根据上述的描述可知,新闻工作者是从每天所面对许许多多的新事实中选择部分事实而分析、判断,并作出选择,与史家从发生久远的事实中选择部分事实的情况没 有丝毫的差别,皆是从事实中选择部分的事实而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只是史家从过去久远之事中以书法自鸣,而新闻工作者是在新近发生之事中以书法自鸣,只有 如此的差别而已。因此,新闻工作者也早有人称之为「史学家」。例如,彭家发在《基础新闻学》中描述:

 “一般人对记者形象,又有两极化有法,例如: 

    —交遊广阔、八面玲珑、文武一脚踢、高低四路通、为民喉舌、打抱不平、独来独往、充满使命感、有办法之人、消息灵通人士、为民族先锋、史学家、文学家、道德家、改革家、记录者、见証者、先知先觉、最值得信赖的人、为读者服务的人;

    —吹牛、打高空(扯谎)、不学无术、文化流氓、无冕皇帝、逢官三大级、惟恐天下不乱、修理业、制造业、屠宰业。”

     上文描述新闻工作者的形象与作为是极为纷歧的,既为史学家、文学家、道德家等等似乎是正面的形象,可是吹牛、打高空(扯谎)、不学无术、文化流氓,乃至制 造新闻而成为制造业等等,又是负面的形象。为什么会这样呢?本文前面已经探讨过「史学家选择事实,流于漫无标准」,同为史家的新闻工作者也就同样地缺乏施 行史权的标准。所以,史家形象也极纷歧,故引起其他史家的抨击;新闻工作者既是史家,故亦不能免。于是梁启超对史家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的质疑,也同样适用 于新闻工作者。所以,李良荣说:

 “新闻学给了我们一种从事新闻工作的思维方式,使我们善于去发现新闻、发掘新闻,给了我们从事新闻工作的基本的技能技巧。但是,在新闻学里 并没有一个观察、理解现实和评价事实的是非曲直、利弊得失、荣辱好恶的价值体系或参照系。这种价值体系必须从其他学科,例如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哲学、 文学等等以及到社会实践中去吸取。”

     上文描述显示,新闻工作者就是史家,所以与史家面临同样的困境:没有一个观察、理解现实和评价事实的是非曲直、利弊得失、荣辱好恶的价值体系或参照系;同 样陷入「史学家选择事实,流于漫无标准」的困境。新闻工作者也是史家,也施行史权而传播书法于大众中,却同样缺乏评价事实的价值体系而「流于漫无标准」; 但因为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所以同样要承担「大一统」的史责而没有任何差异。所以,新闻工作者是史家应该扩充的范围。

     由此可知,杜正胜认为史家或是一种专业知识的分类,也有错误。因为着作史籍的史家,及时记载新闻的史家,施行史权不免「流于漫无标准」,如何可以称为一种专业知识的分类呢?因此,着作史籍的史家、新闻工作者的史家,皆非专业的史家。

     从上述史家范围的扩充可知,新闻工作者以文字记述新闻既然也是史家,那么以声音、影像记述事实者,应该也属史家之范围。杜维运对于史家也应该以声音、影像记述历史,提出以下的看法:

     “史学家利用想像以创造的可以让读者看到听到历史的境界,是很难完全服人的,即使其背后有大量的资料作基础。往往其境界愈真切,愈离事实遥远。于是真能让 读者看到听到的历史,乃有问世的必要。历史人物像,不管是摄影下来的,或者是[划画]出来的,出现在历史上,最有真切感。”

     杜维运认为让读者看到听到的历史,乃有问世的必要,是有灼见而赞同史家的扩充。史家着史以历史想像的文字描绘历史事件施行史权,同时以记述历史的方式创造 历史;而现今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以文字、图片、纸张为媒介的报纸、广告,或者以声音为媒介的无线电台,或者是以文字、声音与影像共同结合媒介的有线、无 线、网路电视、电影等等,都是以文字、声音、影像等等媒体,作为历史想像的工具描绘事件、书写法则。所以,大众媒体工作者也是史家,这是史家范围的再度扩 充。大众媒体也有纷歧与负面的形象:

“(一)1930年代的保护主义立场:视媒体为「带菌者」,效果直接而巨大,而阅听人是被动的牺牲者,是容易受传播讯息操控的「大众」(mass),青少年尤其是如此。因此媒体教育的职责,就在保护公众,给公众打预防针,提升免疫力。”

     媒体被视为「带菌者」,阅听人是被动的牺牲者,同样显示「史学家选择事实,流于漫无标准」的相同困境。因此,大众媒体工作者也是史家,亦无疑义。然而,史家的扩充仅止于此吗?并不尽然,美国学者沃尔特.李普曼(WalterLippman, 1889-1974)在《公众舆论》中说:

     “不过,最令人感兴趣的则是在人们头脑中自发产生的那种画像。……他会学着用他的头脑去观察他从未见过、摸过、闻过、听过、想过的大千世界。他会逐渐在他的脑海中为自己制作一幅视线所不及的那个世界的可靠图像。外部世界的这些特征,我们简略地称作公共事务。”

    李普曼描述人们头脑中自发产生的那种[划画]像,而这种经由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与意识等六识认 识外部世界的事实,而在脑海中为自己制作一幅视线所不及的那个世界的可靠图像,其实也是人们选择外部世界公共事物中的部分事实所建构出来自认为的可靠图 像,于是人们便以自己的言行而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就如同顶生王一般。因此,一切的人们自己既是历史主体,其实就是史家,也是选择身旁可及的部分事实而关 注、认知与行动,并且以身口意行而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当然也必须为自己的身口意行负起史责。

     史家仅止于人类吗?史家完整的范围应该为何呢?史家完整的范围,其实就是十法界的一切有情,也就是作为历史主体的一切有情,都有史权而以身口意行书写自己 心中的因果法则,所以都是史家,也都必须担负史责。因为一切有情既然作为历史主体,则必然有其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的史权。所以在「大一统」的因果律则下, 仍然敢毁谤贤圣、曲解文义、只知为政治服务、采用双重标准等等,不畏于沦堕三恶道者,皆是以身口意行而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也。因此,一切有情皆是敢嚣嚣然 以书法而自鸣的史家,而有不同。所以,本文接着探讨史家的差异。

     梁启超质疑史家:果据何主义以衡量天下古今事物,而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也?六凡业道的史家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皆是因为缺乏实证而且有骄慢之心,于是成为取沙弃金,在所不免的无智史家。例如,杜维运在《中国史学与世界史学》中说:

 “如载籍中常被引及的史佚,即是一位博学多识的史官。他曾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岂非由博学发出的智慧光芒?”

     杜维运讚歎史佚所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是史家博学发出的智慧光芒。可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是博学发出的智慧光芒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出自《左传》鲁国姬黑肱四年的记载.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系指鲁国与晋国王室同样都姓「姬」,所以是「吾族」;但是楚国王室姓「芈」,并不是「姬」姓,所以不是「吾族」。因此「非我族 类,其心必异」所书写的法则是:不同姓氏必不肯相爱;即是以姓氏为差异的「氏族主义」,比「种族主义」、「民族主义」更为狭隘。如此无智而且心胸狭隘的言 说,杜维运将之称讚为博学发出的智慧光芒,可见杜维运所见的博学与智慧光芒,只是同于史佚。可是,杜维运又说:

 “处于21世纪的今天,科技的进步,已使世界范围缩小,然而国家民族的偏见,仍然弥漫于世界每一角落,国家民族间的仇恨不绝,战争弥已,人类尽毁,决于旦夕。”

     杜维运自说国家民族间的仇恨不绝,就是因为国家民族的偏见,仍然弥漫于世界每一角落,而国家民族的范围 中最严重、最狭隘的偏见就是「氏族主义」,却是他所称讚的博学与智慧光芒。书写如此颠倒矛盾的法则,就是无智史家施行取沙弃金,而敢嚣嚣然以书法自鸣的个 人史权。主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无智史家,只能实证眼、耳、鼻、舌、身、意识等六识心,落入六识的邪恶见解中而不自知,而且因为有骄慢之心,自以为 偏狭、寡闻与无知的「氏族主义」是由博学发出的智慧光芒,即不能提升到整体历史绝对客观的高层次中。

     有智史家与无智史家所称的博学与智慧光芒差异甚大,因为有智史家是以实证主义现量实证1法界平等的实相,以实证的专业知识衡量天下古今事物,并且以平等、无慢之心施行史权。

    对于有情世界的边际范围,能够觉察明瞭其平等性的言行,才叫做贤圣的言行,就可以度到与世间相对的解脱彼岸。什么是有情世间的边际(世界边;即完整历史主 体的范围)呢?就是对于历史主体的范围,能够正确了知,确认十法界的有情都是历史主体,才有可能是有智史家;若是不能正确瞭解历史主体的范围,必然是无智 史家。瞭解历史主体的范围后,还要觉察明瞭历史主体间的平等性。换言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只观察到六识心的不平等性,因此不同的氏族间意识的认同 感就必然有异,所以不是贤圣的身口意行,而是轮迴生死凡夫的身口意行。

     什么是历史主体的平等性呢?有二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声闻缘觉观察众生色身(色法)无常、苦、空、无我,名身(心法)无常、苦、空、无我,所以众生身心虽 然非我族类,但同样是无常、苦、空、无我,终必灭尽死亡;国家、版图再广大亦终必灭尽,因为地球总有灭尽的一天。因此,对于非我族类的众生也能生起悲愍之 心:众生为了生存于物质缺乏的人间必需忙碌于生计,已经是极为困苦,何必再分氏族、种族与民族而彼此相伐呢?何不彼此相爱而和乐生活,共向如来藏独存而永 恒不变的涅槃解脱呢?

     同理,畜生道有情身心也是无常、苦、空、无我,与人类相同;乃至六道有情身心皆无常、苦、空、无我,终有灭尽而入永恒不变的涅槃解脱之时;因此,以实证主 义亲自验证身心无常、无我,终必灭尽,「于未来世,成不生法」,由此显示声闻缘觉所书写变与不变的因果法则,才是由博学发出的智慧光芒。因此,声闻缘觉是 有解脱智的解脱史家,所说者为「非我族类,其心平等,有生必灭」,既然平等而有生必灭,则彼此应该相爱、相怜、相敬而共向解脱涅槃,故不系缚于氏族、种 族、民族之见,而终必解脱世间轮迴。由此可知,史佚、杜维运所书写的法则,是沙非金,是缚非脱,是恶非善,是寡闻非博学,是无智非智慧光芒.

     第二个层次的平等性,是诸佛菩萨观察众生色身、名身有生必灭而无常,然而无常生灭的名色身心,却能够灭尽后再生,生后再灭尽,灭尽后再生,如此一世又一世 生生灭灭不已而无穷无尽;以实证主义亲自验证一切有情,各自皆有第八识如来藏心的永恒性、不生不灭性而真实存在,由此显示诸佛菩萨所书写变与不变的因果法 则,以及因果法则根源的存在,才是真正由博学发出的智慧光芒。

      诸佛菩萨既见众生名色身心生灭变异的平等性,同时观见于名色身心之外,别有第八识心如来藏不生不灭、永恒存在的平等性;于是生起不依于生灭因缘法的无缘大 慈,以及依于一切历史主体皆有第八识如来藏心体的同体大悲,皆欲救拔一切有情同得出离无常生死的解脱智慧,同证不生不灭如来藏心的实相智慧,共同迈向成佛 之道而依据整体法界实行史权,书写完整历史主体的法则,成为经典,才是含摄所有历史主体的整体法界史观。因此,诸佛菩萨所证「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平等 性,超越于一切声闻缘觉之所观,而含摄声闻缘觉之所观。所以,诸佛菩萨是有实相智的实智史家,有实相智者必有解脱智,所说者为「非我族类,其心平等,不生 不灭」,不同于史佚,不同于声闻缘觉,而超越于史佚,超越声闻缘觉。

    由上述分析可知,杜正胜认为史家或是一种专业知识的分类,从另一层面而言也是正确。因为解脱史家与实智史 家以亲证世界边际,觉察一切历史主体的平等性的博学与智慧光芒,因此依据实证主义以衡量天下古今事物,以平等无慢的身口意行书法而自鸣,究竟梵行而解脱三 界的系缚,乃至成就佛道广度一切有情。如此拥有解脱智慧与实相智慧,才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史家,其余皆非专业史家。因此,四圣法道的贤圣,才是真正的有智史 家。至于专业史家,限于篇幅,不予申论。

     综上所论,若是以选择部分事实记述而书写法则,不论是金是沙,不论是升是堕,不论是否有益于人群,不论是否符合因果法则,不论是否解脱与系缚,而作为史家 的史权特征者,则不但着作史籍、研究史学者是史家,而是人人皆是史家,一切三界六道有情皆是史家,十法界有情皆是史家。也就是说,凡是作为历史主体的有 情,皆是史家,这是史家的扩充。

     若史家施行史权书写法则,应该是金非沙,是升非堕,是要有益于人群,是要符合「大一统」的因果律则,是要解脱而不系缚,是要符于实相而非不符实相,则只有 实证平等智慧的四圣法道贤圣,才是真史家;其余一切六凡业道众生,不论是否着作史籍或研究史学,其身口意行所书写的法则,只是错误的假法则,所以皆是假史 家,不是真史家。这就是史家的扩充与收缩。

 

2. 历史家的权利与责任(一)(二)(三)(四) 之结论 

     史家的范围常常被史家自己所忽略,以致于自己扩大史家范围时,也不能自觉自己已经扩大史家范围了。例如,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十口相传为 古」,显示人们口耳相传信实之事,辗转所传的人们皆是史家;乃至私撰史籍者亦是史家,因而扩充了史家的范围。再如,杜维运建议「建立即时记载天下事的制 度」,建议应该以声音、影像记述历史,也是将史家扩充到新闻工作者与大众媒体工作者。然而,梁启超、杜维运并不自觉史家之扩充。

 由此可知,史家一向不知史家之范围,亦不知自己何时已扩充史家之范围。再者,史家亦常不知史家所应作者为何事。例如,卢建荣对于新文化史家如此说:

  “他们都拥有好几把刷子,往往不让前一把刷子的招式用老就换另一把刷子。每一部史着都是一个新天地,这是一种狐狸型的学术性格,正是国内史学界的绝大多数 史家所欠缺的治史方式。这些新文化史家不仅花样百出,而且层出不穷。他们让文化概念呈现一种复数形式,每一本史着就是一种具体而微的文化概念操演。不像国 内史家将文化界定为单数而且是唯一的一个,动辄不是讲「中国文化史」,就是夸称「台湾文化史」,活像古往今来只有一种,而且只有一套国族属性的文化。这是 文化思维的改变,是国内史家从未想过的一种新治史经验。”

    卢建荣对于国内史学界将文化界定为单数而且是唯一的一个,而且是只有一套国族属性的文化,深不以为然。诚然,国族尚且是变化不定的,随之而生的文化当然也 是多变的,不可能是单数而且是唯一的一个。但是,史学界不应该因此就拥抱不仅花样百出,而且层出不穷的新文化史,错认为是史学的核心与常轨,使得史家似乎 成为追赶潮流的时尚家。因为「文化」是人类一时彼此约定的世间习俗,而经常改变的。即使我们能够在脑中瞭解其情况而「重现」过去的文化,那也只是对于不同 的事件的瞭解;虽然也是获得知识,但却是属于史学三种知识中价值最低的知识。史家耗费心力,累积庞大无常的史籍,却只能得到价值最低的知识,只能等待时尚 转变时被遗忘于历史中,岂不可惜于难得的人身?史家何不以相同的心力,以实证主义亲自验证法界的真实相,以验证「大一统」的法则与其根源的真实存在,获得 法界中常恒不变的知识,岂不是以逸代劳、披沙拣金,不空过一生的智慧之行吗?

     史家不但不知所应追求的智慧有三种层次,甚至因为过去东方王朝以王权箝制思想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或者西方罗马教廷以皇权箝制科学而认定「地心说」的历史现象,史家便错以为知识只是权力运作所决定。例如,黄进兴描述后现代学主义史家的观点:

    “傅柯更申言之,真理亦非自外于权力;非如人文主义的幻想,真理出自自由的精神,孤独的冥索或特殊的禀赋。真理实系俗世的一环,经由重重的牵绊,与权力运作相连结。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真理的机制」(régime of truth),以判定可接受的论述,分辨陈述的真假,以及寻求真理的程序与方法,并指定代言人。”

     傅柯(Michel Foucault,别译为福柯,1926-1984)错以为历史中一时被视为「真理」的知识,就是真正的「真理」,所以主张「真理亦非自外于权力」。其 实,最究竟的「真理」—第八识如来藏心理体的永恒存在,是自外于人力的权力,而且有外于人力的强大力量遍及宇宙与生命。这种强大的、普遍的、大一统的力量 非如人文主义的幻想,出自自由的精神,孤独的冥索或特殊的禀赋,而是可以经由不同的人以实证主义加以验证而不落入幻想。退而求其次的真理,亦非来自于权 力,而是来自现象界中不可改变的事实,是一切世间智者所共同认定无疑的;凡是违背世间智者共认的世间真理时,就必须为他妄行史权而说的话或写的文字,负起 其应负的史责。相反的,重视「真理机制」的史家,只是追求于短暂的「机制」而非永恒的「真理」,终将被历史淘汰,而且必须于命终后负起应负的史责。因此, 后现代主义史家只知世间的权力,却不知道有相对应而且永远不可能被改变的后世沈堕的史责存在。如此史家所叙述的史学,有何知识可言?追逐于一时的权力,却 终将被淘汰的史学,又有何权力可言?

      抚今追昔,有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之志者,于今安在?司马迁尚且不能正知史家之所应作者,无怪乎今之学者,只知求思想、风俗、文 化等等无常之变,不知应求不变之法则与根源。既言因果法则,则必然有因在前,有果在后之时间迟延,犹如俗谚「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系世间因果律则必然之现 象。司马迁不能正知三界边际,不能知众生三世因缘果报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如何能探「究天人之际」呢?只求通于古今之变,不知求于古今流变之间有其不变之 法则与根源,则希求能「通古今之变」者,不过是妄想与猜测而已。于是史家求于「成一家之言」,与司马迁所评之六家,又有何差别呢?对应于史迁所言史家之志 者,真史家曰:究缚脱之际,通变与不变,成大一统义,非一家之言。

     古今史家一向不知史家之范围,人们亦不自知是史家而忽视史学,是史学难以进步之盲点。史家不知史权为何,更不知有史责应负,更是史学流于荒乱之境地的重要 原因。史家尚且不知真史家与假史家之别,则不知史家之典范为何,其能效尤?因此,敬祈一切史家皆能慎重于史权的施行,庶几后世能免于堕三恶道的史责;亦祈 一切史家皆以实证主义验证史学的最高知识,能尽得解脱智慧与实相智慧而成为真史家。

    最后,本文获得以下的结论: 

 1、

史家从种种事实中选择与诠释部分事实,以显示其知识与价值的权力,即称为史家之史权。史权是史家共同一致之特征。 

2、

史权与统治权不同,中国史官参赞的统治权,不是史家的特征。中国史官襄赞帝王的统治,只是帝王的赏赐,并不是史权。 

 3、

取得官方史料与资源,并非史家真正的史权。史家对于统治阶层协助获得统计、史料、档案、研究经费的理想期待,对于史家「秉笔直书」的史权,是彼此相冲突矛盾的。

4、

史家施行史权的基本原则,即是七圣戒而贯彻之,则可称为善尽史责的有智史家;若是不能贯彻七圣戒善尽史责者,则是无智史家。 

5、

以君亲隐讳之类的曲笔「维护封建统治」与「维护名教」,是经常与史实矛盾而不能相合的。 

6、

史责不是由任何人对史家课以责任,而是法界中「大一统」而真实存在的因果法则,形成史家施行史权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而无一人可以逃于因果律则之外。

7、

史责的三个层次:(1)七圣戒与其他戒律威仪的小缘威仪戒行;(2)大一统的因果法则;(3)因果法则的根源。其中,因果法则根源的存在,是最高阶位,大一统的因果法则次之,小缘威仪戒行则更次之。

8、

新闻工作者也是史家,是史家应该扩充的范围。大众媒体工作者也是史家,是史家范围的再度扩充。人人皆是史家,是史家更大的扩充。十法界有情都是史家,是史家完整的范围。

9、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是无智而轮迴生死的假史家所说。「非我族类,其心平等,有生必灭」,是声闻缘觉等有解脱智慧的解脱史家所说。「非我族类,其心平等,不生不灭」,是诸佛菩萨等有实相智的实智史家所说。解脱史家与实智史家,才是真史家。

10、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是假史家所误认应作之事。「究缚脱之际,通变与不变,成大一统义,非一家之言」,是真史家应作之事。

 Shixiang编自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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