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跟儿时好友、在西安的同学做了一个不平等的交易,写一篇我刚到美国时语言上的趣(丑)事短文来换一碗岐山臊子面(他西安太太的拿手好戏) – 可见这才是真正的同学。
我从小就不喜欢语言课程但又不得不学,因为父母都教语文不敢给他们丢脸,也不想因偏科而把整体成绩拉下来。对母语已经这样,对那外来的英语态度就可想而知。
学英语
第一次学英语是初一,老师四川人,俄语系毕业(我们那山区中学里三位科班出身的教师之一)。从A,B,C开始,到“Long live Chairman Mao.” 而终。记了几个单词,学了一些基本语法,基本没开过口。上高中,为照顾比我们还山里的同学,又从A,B,C开始。老师又是个四川人,原俄语专业。多记了几个单词,再炒语法剩饭,还是不开口。
大学,ABC又是第一堂课的内容,老师还是学俄语的四川人。语法学的更熟,照常是个英语哑巴,学英语的兴趣还是提不起来。不过靠这三进宫的经历,考试得个A还是没问题的,但绝对不是班上的尖子。鉴于学校已经出现英语热,出国进修的教师也有了,曾写信给老爸诉苦。老爸说:“英语就是个辅助工具,没必要花那么多功夫。但一定要把时间多多地用在基础、专业课上,才能当个好工程师。” 有了这尚方宝剑,继续走那我只要门门功课能得A(哪怕是勉强的)的老路。
上次和我那有些代沟的儿子谈起他的一个高中同学在我系里上学的事。这个很漂亮、本来也很聪明的女孩却对学习没任何兴趣,在学校也就只满足那能够毕业的最低要求。我儿子还说这就是一个人聪明的表现,……。除了知道这女孩后来被一次次解雇、婚姻也麻烦累累外,我居然没有太多能说的话。想想我当年对学习英语也不就这个态度吗。上学期给本科生教《工程经济管理》课。在讲完线性规划理论和方法时,突发奇想地给学生了一个个人挑战:怎么合理地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来规划你们那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而取得最好的平均学习成绩。
我这对英语不求甚解的态度到快毕业时却遇到了大麻烦。毕业前本想考个研究生以能延续本家族教师职业就够了,没想到我那报考的学校(行业里唯一可派出国研究生的大学)在矮子里非要挑几个“将军“出国学习,而我又被不幸地选中。知道自己英语半斤八两的水平,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准备放弃时,我那老好人似的系主任当我的面发了大火强迫我走上了这条靠辅助工具吃饭的路。
不想一上路就摔了个大跤。匆匆地赶去北京参加那申请美国大学必需的但名字都没听说的托福考试。几天后,拿粗糙的砂纸使劲地把铅笔擦了几下就上了考场。这结果吗 ……?有生以来第二次考试不及格(第一次是五岁时被妈妈在学期中间硬塞进一年级的第一次考试)。
好在,国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第一次没能托上福的可怜人,给我们请了外教集中短训。当正要背水一战时,又被浇了一头凉水。第一位外教是位叫端木的澳籍华人,他主管托福语法。第一堂课,大家互相介绍。当我说我来自川陕边界,这老假洋鬼子马上说:“你们四川人不可能说好英语!“
我那气啊,有老师这样说自己的学生吗?不过对我来说看来还真是实情。
教口语的则是一位有语言学博士学位、身为美国GCD员、有些吊儿郎当的印第安人。政治上他比我们文革时还左,但看了我们那托福模拟题,说“我那上大学的弟弟估计也考不过!“
其后的半年时间就是啃语法,怎么扔骰子选答案,蒙听力题,在大段文字里快速地找到关键词,……。总之,托福要考啥,我们就练啥。真正的英语水平并没有提高多少。
总算参加了考试。拿着教育部给买好的机票,拉着行李箱上了中国民航的飞机。
第一次英语实战
到美国第二天,领事馆的车把我丢在旧金山机场的国内出发点。路边签到点(Roadside Check-in)的工人就问我要不要就在那里办理登记手续。
以前只会买公交车、火车票的我,看着人家那么热情就说好吧。把两个大旅行箱放在皮带上后,又问需不需要把我的随身小包也过安检(911前安检非常简单),还说里面就是我的证件,钱和机票。看着人家点头又摇头,还是犹犹豫豫地把我那小包放上了皮带。两手空空的我还在傻傻地等安检完的小包,人家告诉我可以走了。
这没有机票往哪里走啊?娃哩哇啦给人家乱说一通后,工人才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让我快去找警察。重复了同样程序后,警察拉着我就冲向地下通道。好在我们的长跑技能都不错,终于在飞机边的皮带车上看到了我的小包。给那警察谢了天谢了地,一同再跑回机场入口。
第一次没交作业
在国内上学时特别注重记笔记,因为上课记笔记、下课整理笔记就是一个参透知识的过程。出国前听语言学院院长演讲,在国外学习期间一定要用英语进行思维。决定发扬传统,听课时一定要用英文作笔记。用我那时的英语水平,这就是一个:利用听到的几个关键词,翻译成中文去理解内容,再翻回英语并写成笔记的过程。和同班的同学比,我这就多了两个难度巨大的翻译过程,自然上课比人家要累好几倍。
系里刚从南非雇了一位非常有现场经验的工程师来当教授。由于没有教学经验,他在讲与课程有关的东西时总是很干巴,学生往往开始开小差、睡觉。一到此时,他就开启他幽默的另一面,插荤打科地讲起笑话,引得其他同学哈哈一场。当然那时我根本没法听懂他的笑话,当其他人笑的时候也就是我记笔记最好的时光。就在一学期就马上这样平安无事地度过来之时,老教授来到我办公室告诉我“怎么搞的,你的Project还没交呢?”
“什么?我把你给的作业都交了。而且成绩都不错啊!”
“不是作业,是Project。“
“什么时候布置的?
“学期中间!“
细细想来,也许就在哪堂课里在他的一段幽默秀后,我还没有把脑子从记笔记模式转换成听课模式时他就布置了那个Project。好在,这教授很友好,说没事,我能给你个项目叫你补救回来。
“不过,我以前找一个计算机系学生做过这项目。他程序编的很好,但他不懂专业没能实现我的意图。“ 教授补充道。
在那PC才刚刚开始进入大学的年代,编程还只限于计算机专业人士的活儿。而且我又不懂那学生用的编程语言,一切都得从头开始。逼到这个拿A或C的地步,只有硬着头皮接受了这个补救项目了。
听了教授的讲解和要求后,自己一盘算这不就是一个集数据输入、数理统计、逻辑判断,动态数据库于一体的系统吗。不过那时学校的PC(Tandy,还没有IBM)最多只有64K的动态记忆,要把程序及数据在那么一点空间来回腾挪也不容易。这就得没日没夜地干了。
一周后当我把完成的程序和使用说明交给教授、并用他给的数据验证后,他非常满意我这个英语大大地不懂的中国小伙子的工作。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
嗨,像我老爸说的那样,这英语还真是个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