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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明教授案子的浅见分析

(2021-09-11 07:43:54) 下一个

胡安明教授的案子,昨天终于判了。之前在微信群里,为胡教授的案子,吵得脸红脖子粗,友谊的小船差点翻了。有人认为这是针对华裔的赤果果的种族歧视,看不到这点不是傻就是坏;有人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有人认为应该走司法流程,用事实与证据说话,不单以身份论罪无;有人认为这是中美政治对抗的反映,是以国家力量对抗国家力量;也有人认为争论不出啥子,屁股决定脑袋,只有立场,没有事实,直到立场发生变化了,看到的事实才会发生改变。

法官Thomas Varlan的53页的判词,从头到尾,我读了。没想到案子还可以这么判,又觉得案子的确应该这么判。我为自己之前的陋见而羞愧,对美国的司法体系与案例法又涨了姿势。

先上点背景。胡安明教授去年被美国司法部指控犯了三项“电汇欺诈”罪:从2016年开始,在向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加州理工空气动力推进实验室(JPL)、马歇尔空间飞行中心(MSFC)申请科研基金时,他涉嫌故意隐瞒了与北京理工大学的雇佣关系。根据他跟北京理工签的一份三年的合同(2016至2018年),胡每月领取薪水三万人民币,每年至少两个月。2019年,胡的合同又续签了三年(至2021年)。

在提供给其任职的田纳西大学UTK的个人简历中,胡教授没有提及任何他与北京理工的雇佣关系。在UTK的调查问卷中,关于是否与外面机构有任何雇佣合作或利益关系的问题,胡的回答都是“无”。在2013-2014以及2015-2016的年度活动简报里,胡都提到了与北京理工的科研合作以及指导研究生。但2016年签了合同之后,这些活动都从简报里消失了,只列出了合发的论文。

NASA在发放科研资金时,有专门的一条限制,就是不能与“中国或中国的公司”合作,后来还特别注明这条限制也包括“中国的大学”。

2016年,两名JPL的研究人员,为了寻求NASA科研基金,找胡教授合作。在他提交的资料里,胡起先包括了与北京理工的合作,但JPL的科研负责人明确告诉胡,申请材料里不能提及“与中国的合作”。于是,在最后提交给NASA的申请材料里,胡就没有任何提及。

在法庭问答中,不管是NASA的审批人,还是大学的科研基金申请监督人,都作证说,如果事先知道胡与北京理工的这层关系,是不会批准的,至少会引进”警觉”,但因为胡的故意隐瞒,就批准了。另外,每次胡教授签字取钱时,每张发票上都印有字样提醒那些限制条文。胡教授每次都照签不误,前后拿了约11万美元的科研资金。

这些证据链对胡教授非常不利。事实上,FBI透露给大学后,胡教授很快就被解雇,失去了一切。川普下的司法部,去年把胡教授告到了法庭。但陪审团不能达成一致,今年六月流审。拜登下的司法部,仍不依不饶,坚持要再次起诉胡。胡的辩护律师团援引一条法律(Rule 29),要求跳过陪审团,由法官直接判决。

忍了许久的法官,终于出手了。。。

在判词里,对着政府检察官“吼道”:我给嫩们出的作业题,再清楚不过了,为啥答非所问,净说些无关淡细?辩方律师也是不好好读题,采取的辩护策略竟是甩锅给NASA,抱怨其限制条文不清不楚。 法官没好气地说,限制条文的不清不楚,根本不重要,因为胡是否犯了被指控的罪,并不是由是否胡违反了NASA制定的条文来决定的,而是必须同时满足这四条:被告(1)用计欺诈(Defraud)了NASA,(2)做了实质性的失实陈述,(3)用了跨州电汇,(4)有动机意图地剥夺NASA的金钱或财物。

第三条各方都没有异议,辩控双方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第二条上;但法官认为第一和第四条最重要。他甩开膀子,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尤其是就第一条里的“欺诈”Defraud一词,引用第11巡回法庭的Takhalov案例,如果NASA获得了与其投入资金相符的科研结果,那胡就没有欺诈NASA,只是欺骗了NASA。

法官还贴心地给了一个通俗的栗子。 考虑以下两种情形。情形A:有个人想把一美元换成四个25美分的钢镚儿,但懒得去银行,于是给邻居打电话说儿子病了。邻居跑过来看望时,他要求兑换,邻居同意了。他给了邻居一美元,邻居给了他四个钢镚儿。后来邻居知道他儿子根本没病。情形B:与情形A唯一不同是,他给邻居的一美元是假钞。

法官认为,情形A不构成欺诈,只是欺骗;情形B才构成欺诈。法官还援引了两个真实的案例:有个酒吧,雇了几个东欧美女扮成游人做托去招引顾客;某教授(Frost)的博士生有NASA背景,教授为了获得NASA的研究基金,替学生的博士论文作弊。酒吧和教授都没被判欺诈罪,因为酒吧的性价比不错,顾客并没吃亏;教授的研究成果也还让NASA满意。

最后,法官还搬出了大辞典,佐证他Defraud的解释合乎中轨。其一板一眼的学究本色,跃然纸上。读到第39页,对法官的文辞、逻辑、历史的崇拜,简直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政府检察官读到这里,估计肠子都悔青了。怪只怪学艺不精,一字之差,整个方向错了。

对比法官,微信群里童鞋们的争论,都太业余了,老有人纠缠住川普的China Initiative,争得面红而赤,但在这份53页的判词里,China Initiative没有出现一次,而Defraud出现了55次。

在文明社会里,笔比枪,强大多了,因为笔更有创造力,摧毁力更强。美国政府对华裔科学家们的“电汇欺诈”的指控,绕开了“间谍”罪沉重的举证要求,看似非常聪明,但Thomas Varlan法官的笔,一下子就把这个指控的路堵死了。

有人会问,美国法官真的不考虑政治,不想到政府的China Initiative吗?肯定啊,但法官是用判词去影响政治,去制约行政,而不是被立场、环境、行政所左右,这样才能让法律鼎立于自足。这才是最大的政治啊。

人生有涯,学海无涯。学究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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