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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萨辛派是一个中世纪的伊斯兰教什叶派尼扎里分支的秘密组织,活跃于11世纪末至13世纪中期。该组织的名称“阿萨辛”(Assassin)源于阿拉伯语“哈沙辛”(Hashshashin),意为“吸食大麻者”。这个名字在当时带有贬义,通常被他们的敌人用来指代他们,暗示他们通过吸食大麻来获得勇气,但现代历史学家认为这是一种不实的诋毁。
阿萨辛派由哈桑·萨巴赫(Hassan-i Sabbah)于1090年在波斯(今伊朗)创立。他占领了阿剌模忒堡(Alamut Castle),并将其作为组织的总部。该组织以其高度纪律化和隐秘的刺杀行动而闻名,这些行动通常针对塞尔柱帝国和后来的十字军的高级官员和统治者。他们的刺杀目标经过精心挑选,目的是通过制造恐怖和混乱来达到政治目的。阿萨辛(assassin)也成了英语等语言中代表暗杀的词汇。
阿萨辛派的成员,特别是那些执行刺杀任务的“费代因”(Fedayeen),以其无畏和对信仰的绝对忠诚而著称。他们经常在公开场合进行刺杀,以此来震慑敌人,并向世人展示他们的能力。
在十一世纪,阿萨辛派是一个人数相对较少、力量薄弱的什叶派分支,被强大的逊尼派塞尔柱帝国和后来的十字军包围。通过对敌方高级官员、将领甚至国王进行精准的暗杀,他们有效地震慑了强大的敌人,使其不敢轻易发动大规模围剿。这种战术迫使大国与其进行谈判,而不是发动全面战争。阿剌模忒堡等据点能够屹立近两个世纪,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恐怖平衡的结果。
阿萨辛派的暗杀行动不仅仅是为了报复,更是为了在敌人的统治阶层内部制造混乱和权力真空。例如,他们成功暗杀了塞尔柱帝国的大维齐(宰相)尼扎姆·穆勒克,此举严重削弱了帝国的中央集权,加速了其内部分裂。
尽管阿萨辛派建立了一系列强大的山间堡垒,形成了一个类似“飞地”的网络,但他们从未能将这些据点统一成一个强大的、独立的国家。他们的政治影响力局限于局部,且严重依赖于暗杀这种高风险、不稳定的手段。阿萨辛派既无法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以征服一个国家,也无法对抗更大规模、更系统化的军事力量。当蒙古大军在旭烈兀的率领下西征时,他们摧毁了阿萨辛派的核心堡垒阿剌模忒,并彻底清除了其在波斯的影响力,导致该组织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彻底灭亡。
以色列最近针对环绕其周围的敌人采取了以定点清除,暗杀为主要特征的阿萨辛式战术,既有成功的记录,也有很大的副作用,甚至引发或潜藏着战略性失败的隐患。
对合法国家伊朗的作战中,以色列也采用了暗杀,不仅针对伊朗武装部队和伊斯兰卫队的首领,而且针对核科学家,文职官员伊朗总统本人证明他也差点被定点清除掉。这是违反国际法的。
国际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上使用武力。伊朗是一个主权国家,以色列在其境内采取暗杀行动,直接违反了这一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一个国家有权行使自卫权,但通常这指的是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武装袭击。以色列的观点通常是,伊朗的核计划、对地区代理人的支持以及其他敌对行为,构成了对其国家安全的持续威胁,因此有权采取“先发制人”的自卫行动。然而,国际法对“迫在眉睫”的定义非常严格,许多国际法专家认为,以色列的行动超出了这一范畴。
根据国际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IHL),特别是在武装冲突的背景下,交战方可以合法地攻击敌方战斗人员。而攻击非战斗人员,包括对方文职政府成员,军工企业工作人员和科学家,这些人都属于平民,对他们的攻击可能违反国际法中的平民保护原则。国际法还要求军事行动必须遵守比例原则。这意味着,预期的军事利益必须与附带的平民伤亡和财产损失成比例。如果定点清除行动导致过多的平民伤亡,即使目标本身合法,也可能被视为非法。以色列是通过攻击这些军官和科学家的住宅来杀死他们的,这必将造成他们的家人,邻居的伤亡,而他们都是严格意义上的平民。
因此,对实体国家伊朗的攻击,是违背国家法的。效果如何呢,这从伊朗在24小时内就对以色列发射了100颗弹道导弹(这是液体导弹装弹所需的最短时间),在战争过程中,一直在持续反击,使得以色列蒙受了很大损失,其拦截弹药几乎耗尽,还连带着几乎耗尽了美国和盟国的拦截弹。除了实现了把美国拉下水这一目的外,以色列没有实现其摧毁伊朗政权,摧毁伊朗核能力的主要目的。这说明,暗杀没有摧毁伊朗的内部组织运行,对以色列而言,只是展示其情报和军事能力的象征性胜利,能向其国内民众传递安全和力量的信号。
暗杀起作用的,是针对黎巴嫩真主党的行动,利用传呼机,大规模打击了真主党的基层干部,造成其战斗力,组织能力的瘫痪。但到了加沙的哈马斯,对于这个被围在铁桶里的起初不到万人的拖鞋党组织,以色列用了两年时间,即使几乎杀绝了该组织当初的连以上的干部,但该组织仍然如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长一茬,还在顽强抵抗,最近还被发现一个完备的地下仓库,真不知道他们的武器和后勤物资是怎么得到的。而仇恨使得哈马斯总是能得到源源不断的生力军加入他们的行类,以色列实际上陷入战略性失败。从纳粹大屠杀得来的世界对犹太人的同情损失殆尽,以色列已经成了种族灭绝的代名词,有145个国家谴责以色列,特朗普能支持以色列多久,也是个很难说的事。
现在到了胡塞武装,以色列所谓成功暗杀的,只是胡塞的一班文职官员。以色列所说国防部长,参谋长都不在其列,甚至那个发言人叶海亚,都出来证明他们没死。这可让以色列丢了脸了,也许是其情报部门被逼急了,杀了些文职人员来交差。这些人通常被认为是非战斗人员,因此没有得到非常好的保护,比较容易被找到。严格意义上,这是屠杀平民。
从上面一圈分析看来,以色列的暗杀行为,属于得不偿失。暗杀行动几乎总是会引发对手的强烈报复,导致暴力循环升级。这不仅可能引发更多的袭击,还可能导致新的恐怖袭击。这常常会激起对手内部更强烈的反以情绪,吸引更多新成员加入,从而增强组织的招募能力。如果行动导致平民伤亡,很可能会招致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损害以色列的国际形象,并可能导致外交上的孤立。被清除的领导人通常会迅速被继任者取代,而新的领导人可能更具攻击性或更难预测,使得未来的和平谈判变得更加困难。
虽然定点清除行动在短期内可能带来战术上的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它往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冲突,制造一个持续的暴力循环。其结局就像阿萨辛组织一样!
两次改写历史的暗杀:
(1)塞尔维亚人暗杀奥地利皇储,抗议奥地利吞并波斯尼亚。
奥地利对塞尔维亚开战。
俄国第一个帮助塞尔维亚。(塞尔维亚至今还感激俄国。)
德国第一个帮助奥地利。
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
最终德、奥一方投降,奥地利吐出波斯尼亚。
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个塞尔维亚 assassin 达到了他的目的。
(2)暗杀肯尼迪。
据小罗伯特-肯尼迪说,军工业想让美国大规模干涉越南,肯尼迪不愿意,于是军工业就让中情局暗杀了肯尼迪。
如果他的说法属实,那么,那次暗杀也达到了目的。
接任的约翰逊果然大规模干涉越南,军工业也赚了大钱。
不过,从更长远的视角看,把那些武器、弹药都消耗掉了,军工业的老板财富猛增,但对美国和美国人并没有带来好处。
对美国人来说,那么多年青人死在丛林。
对美国来说,干涉还是不干涉,最终结果都是一样:北越统一越南。
干涉造成的区别只在于:军火商富了,穷人美国兵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