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本主义工商社会诞生不过几百年的时间,物权与个人权利的分离,现代商品社会中“买”、“卖”、“利益”、“利润”等等概念和词汇是随着资本主义而诞生的。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人与物的关系虽然支配了各种各样的交换过程。但是直到人与物的关系完全分离之后,市场与商品交换才成为人类经济秩序的主体。换句话来说,今天已经深入到我们骨子里的商品的概念,买卖交易的合理性,是人类社会直到近代才建立完善的,我们的古人们对此有着大相径庭的风俗。而最方便于我们近距离接触这种风俗的,就是百年前的处于社会形态相对落后的爱斯基摩人。
除了婚姻,“交换”在爱斯基摩人的生活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北美的探险家们多次提到了在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群体内的特殊的物品交易活动 ---礼物交换。并且他们的著作中也多次提到了由于不了解当地土著的特殊习俗,而产生一次次的误会与尴尬。探险家们因为把土著人的行动行为理解为热情好客,最终没有给于土著人预期的回报,从而导致不愉快或者报复行为。如果按照浅层次来理解,爱斯基摩人的慷慨好客最终都是要获得相应的价值回报的。这一点和我们中国人的某些随礼习俗很相似。比如婚礼上的随份子习俗。我在朋友婚礼上给的礼金,最终在自己结婚的时候能够收回来。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礼尚往来。好多探险家因为没有花费足够的时间去经历整个爱斯基摩人礼尚往来的过程,对这种礼物交换的行为不了解,于是便产生很多误解。
对于爱斯基摩人文化内部的“礼尚往来”的传统,爱斯基摩人之间非常清楚什么时候应该给予,什么时候应该报答,什么样行动方式才是恰当的和价值对应的。爱斯基摩人都知道,任何一个个体都不可能和不应当永远的作为一个接受他人帮助接济的人。正常的社会价值观决定他或早或晚需要对他人给予回报。这一点确定了爱斯基摩人社会的价值体系。爱斯基摩人的社会与现在的商品社会的经济制度截然不同。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以及商品交易。物品之间的互通有无恰恰是通过上述的交换过程或者说“礼尚往来”过程来实现。对于这个过程,学者们给起了个名字,叫“礼物交换”。
马塞尔·莫斯的《礼物》一书中详细描述了“礼物交换”是人类古代社会中很重要的一项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的含义也远远不是上文中提到的中国式“礼尚往来”那么肤浅。
当人类社会进入私有制阶段后,所有权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开始形成。最初的时候,人类个体对所有权都是通过武力来争夺和保障的,这就是所谓的弱肉强食。举个例子,小学里面高年级的孩子会凭借身高体格来霸占低年级孩子的零花钱,低年级孩子要想保住零花钱就得与大孩子动武,这就是通过武力争夺和保障。但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条件下,武力维持所有权的成本过于高昂,进而演化出一套降低交易费用的产权制度。在近代保护产权的司法制度形成之前,宗教在维护所有权中所起到了主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所有权的宗教权威论。
莫斯举出一个例子:礼物之灵。所有的物品上带有一种神圣的灵力(hau),这代表着上面凝聚着所有者的灵魂,这是礼物交换制度的关键要素之一。比如,一个人制作了一个石斧,这个石斧的上面自然就蕴含着所有者的灵力。这个特有的属于这个人的灵力能够证明这个石斧合法地属于他自己。如果他将“属于”自己的石斧流转出去,那个石斧上属于这个人的灵力也会一并到达接受石斧的人的手中。但是在原始的宗教中,一个人保留别人的灵力是会带来厄运的。所以说,接受石斧的人一定要有“回赠”,并且“回赠”物品的价值要大于石斧的价值。这样一来,原本依附于石斧上的灵力就会通过“回赠”的礼品返回到原本的主人手里。并且礼物交换中还蕴含这样一种逻辑:对于交换的每一方来说,“我”所想得到的都是对“我”而言更好的东西,而送出的都是对“我”而言差一些的东西。而这就似乎是在欺诈对方的灵魂,直接就要受到神的惩罚。所以说,“回赠”的礼品的价值一定要高于收到的物品。在古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业已确认的宗教信仰成为了交易的媒介和权威力量。物品上凝聚着所有者的灵力,对于古人而言,这就意味着所有权。而正是由于物品上携带着比任何世俗力量都更为强大的超自然力量,也就保证了物品的送出必然会带来物品的返还:任何违反所有权的宗教法则的人,都会招致神灵的惩罚。
在上述这种社会道德观的逻辑下,如果一个人不付出代价(“礼物”),不断的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收入囊中 ;不通过自身的劳动,“属于”自己的财富却不断增加——这些类似现代商业社会中“低买高卖”、“囤积居奇”等等正常的商业手法却恰恰违反原始社会朴素思维观和道德观。即便是能够有所萌芽,也很快会被传统习俗和宗教力量所裁判。所以说,现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在传统社会中的萌芽,倘若没有特定的历史机遇和其它强有力的意识力量的辅助,是注定无法自然合理地发生、发展乃至演变成现代这个样子的。同时,这个传统观念也明晰了为什么中世纪的犹太人那么遭到厌恶的原因,因为他们恰恰是人类最初的商品经济的实践者之一。
言归正传,由于持传统的“礼物交换”观念的爱斯基摩人与来自商品社会的探险家们对彼此文化习俗的不了解,造成了探险家们误会了土著人赠送的“礼物”就是单纯意义上的礼品,是不求回报的。类似的例子还发生在前些年的西藏旅游者身上。最初刚刚开放西藏旅行的时期,去过的人回来都异口同声说:“尽管条件艰苦,但藏族人都非常热情好客!”但后来就陆陆续续听到了这样的故事,说是“听很多去过的朋友说在藏族的地方他们会抢劫财物,连小孩都会用木棍戳进车轮把你车卡停在哄抢东西,还有就是用石头仍人。真的是这样吗?大家的印象里藏民不是很好客的吗?为什么会这样,藏民真的会这样吗?”
有些人笼统的解释“世界上只有好人和坏人。不管是什么地方,不管是哪个民族,都如此。”其实还是没有说到点子上。在我看来,藏民态度的转变与上述提到的爱斯基摩人与探险家的经历一样,是古老文化与现代商品经济撞击的结果。旅行者把藏民的慷慨当成其民族的风气,藏民付出却没有回报,心里感到不被尊重,一心要报复(替他们的神惩罚)回来。不过在近些年,尤其是拉萨的藏民,由于广泛接触内地的商品经济,这类现象已经少了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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