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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一段难忘的旅程→【第三次离乡”押送途中斗智斗勇”】:【接上】…我们被困在祠堂等他们下一步行动,我们知道他们是不会直接把我们释放的,那里都有积极分子和照章办事的人,他们准备食完晚饭后派民兵連夜押送我们去淡水镇(淡水公社驻地),当年“荷樹下村”属于淡水公社管辖,现在荷樹下村属于大亚湾管辖。我们困在祠堂等待期间商量如何应对,经过商量后我们决定反抗逃跑,要反抗就要预先做好准备“劳改兄弟”因跑过一次对逃跑比较有经验,他小声叫我们预先把衣服脱掉光着膀子应对,他说穿有衣服很容易被抓,农村夜晚蚊虫特别多,光着膀子被蚊咬那种滋味真不好受,为了逃脱再难受也要忍耐。
他们吃完晚饭洗完澡后,派两个民兵连夜把我们押往淡水公社驻地,民兵也不傻预先做好准备,先把两条捆草用的长绳連结一起,把我们三个人一个接一个“五花大绑”连在一起。“五花大绑”先用绳索套住脖子,又绕到背后反剪两臂的绑入方式,看过电影的都会知道“五花大绑”是怎样绑的,就是被拉去枪毙双手在后的那种绑法,这种绑法想跑也跑不快。两个民兵“背”着长枪的各司其职,一个人拿着我们三个人的一大堆衣物和干粮,另一个人握住捆绑我们的长绳的另一头,我们在前走民的在后跟,像牵牛一样押送我们往淡水镇去(现在淡水已经升级为惠阳县县城了)。
两个民兵连同我们一共五个人沿着小路走,小路两旁全是稻田,出了村子没多远,由于先前商量好决定在押送途中反抗。当晚没月亮,周围也没房屋,这种地段最适合反抗。年龄比我小一岁的“劳改兄弟”首先发难,他找理由向民兵提要求,其实就是有意刁难民兵,“劳改兄弟”说要自己单独捆绑,不和我两人連在一起绑,如果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就不走。从“荷树下村”到“淡水公社驻地”路程遥远,民兵还要在当晚赶回村子明天工作,往返也要几小时,如果顺利回到家最快也要下半夜了,所以民兵希望快去快回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民兵白天辛辛苦苦干了一天农活,又刚吃完晚饭还冼完澡,谁也不愿意在三更半夜押送,两个民兵本來就不大愿意押送我们,在祠堂时候已经看得出來,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才决定选出两人押送。小路上“劳改兄弟”提要求如不答应他就不走,民兵认为我们都是小孩,虽然我们三个人年龄在十八、廿三岁之间,但个子都长得都很矮小,他们两个人又有枪,两个民兵可能认为,两个带枪民兵看三个小孩应该无问题,他们也想快去快回就顺了他的意。就帮他解开两条绳的中间连接绳结,这样一來就形成他自已一条绳捆绑,我同另一人就用另一条绳捆绑,三人还是“五花大绑”只不过是分开绑而己。还是照样一个民兵拿着衣物干粮,另一个民兵牵着“劳改兄弟”的绳,我同另一人没有刁难民兵。
绳索分开后两个民兵就很难管我们了,我两走在他们三人前面,因为没有人牵着我两,所以我两走得比较快。和他们的距离拉得也越来越远,五个人在没有月亮之下继续沿着乡村小路前行。 又走了一小段路程,“劳改兄弟”再次刁难牵着他的民兵。又一次提出要求解开他的“五花大绑”的绳,他干脆就坐在路边死硬不肯走。
民兵也有自己主意,觉得干粮衣物都拿了你们想跑也跑不成,同时考虑到离我两越來越远不好看管。我们三个人的衣服干粮一大堆足要一个人照料,拿衣服干粮民兵根本帮不什么忙。所以最后还是把他松绑,民兵把他绳子一解开他首先发难反抗,因为他没捆绑活动起来也比较灵活,他回头就去抢夺另外一个民兵拿的干粮,和两个民兵纠缠争夺干粮。他们三个人在纠缠争夺,我们两个人还捆绑在一起没人管越走越快,这时两个民兵也顾不上我们了。
我边走边解绳结,绳结刚好在手边,粗绳结大很容易被我解脱,解脱后我也跑回去抢夺干粮。另一人年龄稍大可能怕事或胆子小,不知是没解绳结还是解不了带着长绳一路快步向前走,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民兵要管三个人根本控制不了局面,同时还要拿着衣物干粮,经过一翻纠缠争夺加搏斗,“劳改兄弟”用牙咬拿干粮民兵的手,终于被他夺回一份三斤干粮,夺到干粮后大声叫我赶快跑,我说还没夺回干粮,他说不要纠缠快走,两人一起拼命向路边水田奔跑。另一人就拖着长绳继续一人快步向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