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霸主美国国务院对中国一起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审理的案子发出了异样的言论,说表示很震惊,不少反华人士也附和,说民主的美国从来不会把践踏人权的事拿到法庭上来说。是的,因为浦志强在美国可能被当街击毙了。
这几天美国警察当街三十多枪击毙一名黑人引起了国际的关注,三十枪很明显是致死意图,根本没有制服的想法。如果制服该人送回警局很可能陷入歧视黑人的人权官司中,但是直接击毙则省下不少心,给个人和政府节约了不少成本。《华盛顿邮报》表示,在今年的前五个月,就有385人被警方击毙,平均每天有2.6人被击毙,超出联邦调查局报告中所称的在过去10年平均每天1.1人被击毙的数字的两倍。同时,数据显示黑人被击毙的事件是白人或者其它族裔的被击毙率的三倍。
一个有色人种在美国大街上很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容貌或者不符合美国习惯而被警察击毙,“正吃着火锅唱着哥,就被警察击毙了”。打死的人,永远也不会为自己辩解,美国法庭也不会让一个死者变成令人“震惊”的被告。
就是这样的美国,对中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浦志强感到震惊。追溯历史可以发现,美国历来爱震惊。鲁迅先曾写过一篇文章《友邦惊诧论》,谴责过 “友邦” 美国对我们国家“惊诧”的情况,今天我们的这个“友邦”又开始“惊诧”了!
恐怖分子在中国大肆制造恐怖事件,你不惊诧,平平淡淡的一笔带过,说是民族问题;法轮功用邪教思想控制中国百姓,伤财害命你不惊诧,说是宗教自由收到压制;达赖在境外策划西藏的打砸抢烧,你不惊诧,说那是反抗和冲突……这些造成许多无辜者死亡的事件,你都没有惊诧,却只对一起刑事案件审理感到惊诧。一方面是被没有任何原因被剥夺生命的死者们,一方面是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诉讼的被告人,美国国务院到底在震惊什么?
现在依照法律进行的诉讼,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依法判处其有罪或无罪,居然引起了美国的震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罪无罪需要法庭审判。按照美国国务院的意思,在中国,浦志强一类人,是不是永远不能站在被告席上?
如果浦志强被美国式的当街击毙,然后做出简短说明,处理涉事警察,那么中国也可以完全避免“友邦惊诧”,当然浦志强本人也不用站在被告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