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凉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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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跟你去私奔

(2018-01-20 20:12:31) 下一个

最近正在读爱尔兰作家梅芙.宾奇(Maeve Binchy)的小说《Nights of Rain and Stars》 ,讲述四位来自不同国家的陌生人,因为逃避各自不同的命运来到希腊的Aghia Anna小村庄。又由于一起见证了当地的一起游船失火事件而被命运联系在了一起。

其中一位年青的女孩来自爱尔兰,叫Fiona,跟一个叫Shane的男孩从家里私奔过来。Fiona性格温柔,曾经是一名称职的护士,而Shane却是大家眼里的混混,没有工作,没有追求,吸毒,对人冷酷。Fiona的父母和周围的朋友从开头就反对这段恋情。而她却坚定地选择了和Shane私奔。当她把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Shane, 以为他会高兴,没想到换来的却是一顿痛骂和毒打,被旁边的朋友报了警,Shane被拘留,后又被遣送到雅典。临被遣送前,警察还拿出纸和笔,问Shane要不要给自己的女友留个字条,告诉她自己去了哪里,可Shane一个字都不屑留,就走了。朋友们都不愿把这个残酷的事实告诉给善良的Fiona,怕她太伤心。

Fiona遭受Shane的拳打脚踢后,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却一直坚信Shane还爱他,总有一天会回来找她。她决定留在这个小村庄,找份工作,等Shane回来。

Shane到了雅典后,仍然没有一点改进,又因为卖毒品进了监狱。雅典的警察局通知了这边的警方。大家知道这个消息后,都瞒着Fiona,因为知道她如果得知Shane的下落,一定又会象飞蛾扑火一样不顾一切地赶去找这个一点都不值得爱的家伙。

在困难的时候,Fiona得到了另外三位旅伴的关心和爱护,并认识了当地的一位中年女人Vonni。Vonni也来自爱尔兰,在这个小村庄已经生活了30年。她智慧,又无比的善良,默默无私地帮助着每一个认识的人。令人想不到的是,随着慢慢的交往,大家对Vonni很好奇,一点点问出了她年青时的经历,她竟然有过比Fiona还傻,还痛苦的故事。

十七岁的时候偶然认识了从希腊到爱尔兰打工的Starvros, Vonni被他玩世不恭的披肩长发所吸引,一下子坠入了爱河。家里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出来这个男人一点都不值得追求,可她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乡背井,从家里拿了钱跟着这个男人来到了这个遥远偏僻的小渔村。

过来后Vonni才知道这家伙原来早有女朋友而且女朋友都怀孕了。但Vonni却原谅了他,跟他结了婚,生了孩子,并用自己的善良赢得了他的前女友的理解。

谁知Vonni的一片痴情换来的却是这个男人跟又一个女人鬼混上了,狠心地带着Vonni的儿子跑了,把Vonni一个人留在了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小村庄。

Vonni曾一度伤心欲绝,用酒精麻醉自己,但村子里的人给了她很多的帮助和同情,终于把她从沉沦中解救了出来。她于是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回报村里人的爱心。

十六七岁的女孩,青春懵懂,浪漫,渴望爱情,渴望激情,容易陷入爱河而缺乏判断力。这时候往往容易被非主流,在老师和家长眼里属于不爱学习,有点“坏坏”的男孩所吸引,只因为他们身上的“与众不同”。

记得当年班里一位玩得很好的女同学就是爱上了邻班的一个留级生。总是跟我们痴痴地讲起他。中午的时候还常常把家里带来的好吃的省下来给那个男孩送去。

那个男孩一看就是个“坏孩子”,长长的头发,总是眯缝着眼睛,一副阴冷的样子,班里的同学他一个都不搭理,总是招一些社会上的小青年来学校,有一次还打群架,据说把别人的肠子都捅了出来,被警察大晚上铐在了附近公园的一棵大树上,最后他父亲又是找熟人,又是赔钱,才算把这件事私了。

那个女孩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应该后来是不会嫁给这个男孩吧。但愿不会。

我也是在那个痴痴傻傻的年龄偶然认识了现在的LG。

我当时是重点高中的尖子生,而LG在普通中学。也许每天身边见到的都是戴着眼镜,整天只知道学习的小书虫们,我第一眼见到LG就被他身上帅气不羁的气质吸引到了。他回忆起那个时候的自己,不爱读书,骑着一辆破自行车每天从城东到城西,和哥们几个踢足球,聊天,穿梭于城市的每个角落。我本来是每天坐在窗前的书桌上乐此不疲地做那些永远也做不完的习题,享受每次考试后张榜公布成绩,看到自己的名字都位居榜首的那份欣喜。可自从认识了他,我突然发现生活原来有比书本多得多的东西。我开始常常看着窗外发呆,盼着他能从远处骑自行车飞驰而来,长发飘飘,一脸阳光。

就这样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记得有一段时间每天的下午自习课都坐不住,总是找借口早早的回家;考试的时候心烦意乱,答一半就交卷走人。后来听班主任说,母亲那段时间因对我的无奈而睡不着觉,多次到学校找老师谈话,觉得这个孩子高考算是没戏了。

幸亏高三的最后几个月,我被母亲的默不作声的奉献和周围几个好同学的学习精神所感动,突然从幻梦中适时醒来,才算没有误了高考那一班船。现在想想好危险。LG说他由于认识了我突然开始“发奋图强”,变成了现在的自己,后悔先前的大把青春都没有好好珍惜。说起来我们算是太幸运的一对。

前不久偶而看了高晓松的一期《晓说》采访吴秀波。吴秀波讲起自己的青春岁月,坦诚地说,十六岁就懵懵懂懂地有了人生的“第一次”。他曾经下着雪和心爱的女孩在长安街上漫步。外面非常冷,两个人就这样走啊走,一直从建国门桥走到复兴门桥,就是因为能拉拉手,说说话。他说现在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好象概括起来就是在长安街上走的那段路,外面很冷很冷,而心里却火热。他还跟高晓松说,我相信你写歌,我也写过歌,写歌所有的感触和那些特青涩的情感碰撞,真的是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尤其两个人刚拉手在路上聊天时的那种砰然心动。

青春期,那个可以为爱情私奔的年龄,正因为纯真才无畏,正因为冒险才令人心跳,而又正因为曾经脸红心跳过,才终生难忘,无怨无悔。

到了这个年龄再听郑钧的《私奔》,发现自己又有了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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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田野maomao 回复 悄悄话 在人长长的一生中,诱惑无处不在,守住初心最重要
妈妈的故事 回复 悄悄话 写得真好啊1青梅竹马啊,赞!
这首歌我也是超喜欢!也许是先入为主,第一次听的是梁博唱的,似乎更喜欢“梁博”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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