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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档案】系列之105:“迷魂恶魔”落网记

(2022-04-14 12:43:26) 下一个

【尘封档案】系列之105:“迷魂恶魔”落网记

本文转载自公安月刊《啄木鸟》2015年第07期

文:东方明

一、飞来横祸

  1950年早春。广州市。

  其时的羊城划分为二十八个区,其中城区二十个、水上区一个、郊区七个。二十个城区中的长寿区有条七星巷,不长,不过三四十家住户,却很有名,因为那里有一家“雄宇骨科诊所”。该诊所由留德医学博士凌雄宇创办,因医术精湛且服务周到,渐渐在广州乃至广东全省打响了招牌。当时的广州市民说起七星巷,真个是无人不知。抗战时期,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常来广州,闻听凌雄宇之名,曾派人将凌雄宇接往下榻的公馆为其治疗膝关节,据说疗效很好。本案发生这年,凌雄宇正好六十挂零。

  这天是2月24日,年初八。诊所按惯例是过了初十才上班,凌雄宇新年头七天迎客访友忙碌下来,这天方有些空闲,上午睡到九点多才起来,洗漱后吃了早点,信步出门,想去附近溜达溜达。刚到巷口,迎面来了三个少女,一齐朝他鞠躬:“凌伯新年快乐!”

  凌雄宇定睛一看,原来是女儿凌兰馨的同学,这才想起女儿昨晚说过,明天有同学来做客,她要请她们吃午餐,然后出门玩耍。如此,凌雄宇只好取消散步,领着三位小客人回家。凌家常年雇着一个女佣,能烧家常菜,凌雄宇的妻子也有一手不错的厨艺,可是,女儿昨晚却点名老爸届时上厨烧两道拿手菜肴。凌雄宇有二子一女,凌兰馨的两个哥哥都已出道,一个子承父业也做了骨科医生,是博济医院的骨干;另一个喜欢化学,是药厂工程师。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另有住所,七星巷家里就住着凌兰馨一个女儿。凌兰馨这年十七岁,从小立志长大后做一名医生,不料去年中考时大意失手,以三分之差与心仪的高中擦肩而过,遂进了一家私立补习学校,用现在的说法就是上复读班。此刻登门的这三个少女,就是凌兰馨在补习学校的同学。

  那时候没有电视,更没有互联网和电子游戏,午餐后,四个少女商议去看电影。临出门时,凌雄宇夫妇特地关照她们,看完电影仍到七星巷这边来,吃了晚饭再回去。她们出门后,凌雄宇这才有了空闲,于是便外出溜达了一个多小时。回家后觉得有些疲乏,便倚在沙发上小憩。他觉得才迷糊了片刻,醒来一看却已是下午五点。他从楼上来到客厅时,几个少女也回来了,她们一进门就问:“兰馨呢?”

  凌雄宇夫妇自是吃惊:“不是和你们一起去看电影了吗?”

  三个少女一起点头,接着又一起摇头,脸上露出惊奇的神情。凌雄宇夫妇连忙问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三位你一言她一语,凌雄宇夫妇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情况——

  凌兰馨等四少女去的是离家一里多的福寿路“幸福电影院”,那里正在上映《再见,我的1948》。这是一部反映1948年北平市的一群学生从国民党枪械修理厂智取武器支援地下党的故事片,很适合凌兰馨这样年龄段的学生观看。当时已是下午两点多,下午的头一场电影快结束了。她们先去买了四张票,每人一张。凌兰馨想起应该买些零食,就说去附近的“荣大成茶食店”看看。她离开后,第一场电影结束,观众蜂拥退场,人流把在原地等候的三个少女冲散了。好在手里都有电影票,三个少女各自进场,很快就在电影院里面会合了,却没看见凌兰馨。几个女孩儿寻思,凌兰馨买了零食回来找不到她们,也会像她们一样自己进场,可是一直等到灯光熄灭电影开始放映也没看到她。三个少女估计凌兰馨可能是进场迟了,找不到座位,就在另外的空位上坐了。想起凌兰馨买了零食,不禁有一种要流口水的感觉,好在电影情节很吸引人,她们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电影上了。

  电影放完,灯光亮起,三个少女四下寻找凌兰馨,边找边喊她的名字,却没有回应,只得随着人流退场。在电影院门前的空场上又等候了片刻,仍然不见凌兰馨的影子。处于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儿,没有社会经验,考虑问题喜欢按照自己的思维轨迹运行,她们议论下来,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凌兰馨其实并没进电影院,可能家里有急事,买零食的时候被家人叫回去了;另一种可能是她买好零食进了电影院,不过是坐在其他座位上,看完电影后出去等她们,可这时三个女孩儿尚在电影院里寻找,还没出来。凌兰馨大概以为她们已经先去七星巷她家了,所以她也就回家了。

  可是,三个少女到了七星巷,却发现凌兰馨根本没回来过,不禁愣在原地。凌雄宇夫妇的反应就不只是呆愣了,而是大惊失色:女儿去哪里了呢?!

  凌雄宇最先回过神来,说了声“快去找”就冲出屋门。要说他的思路绝对正确,不往其他地方去,直奔“荣大成茶食店”。到得茶食店一问,人家说白天并无如他所说的那么一个小姑娘来买过茶食。这下,凌雄宇着急了。很快,其妻和三个少女也都气喘吁吁地赶到了。茶食店有店员认出来人乃是骨科名医凌雄宇,立刻去后院的工场告知正在忙碌的老板。老板听了经过,给凌雄宇出了一个主意——既然小姑娘说要来这里买零食,那她肯定是要从电影院往茶食店的方向走的,这段路不过一箭之距,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当然不可能平白无故不见了。老板建议凌雄宇顺着这段路来回走两圈,向沿途商家、小贩、住户打听,这段路比较热闹,大白天如果发生不寻常的情况,那肯定会被人注意到。

  凌雄宇觉得言之有理,遂朝妻子和三个少女一挥手,说我们分两拨,沿马路两边一家家问过去。

  这时路灯已经亮了,多数店铺已关门打烊,沿街叫卖的小贩也大多回家了,但凌雄宇等人还是一家家挨门挨户地叩门,甚至遇到叫花子也驻步询问。可令人失望的是,竟然没有人留意过有这么一个小姑娘经过。

  无奈之下,凌雄宇只得向派出所求援。当时广州解放不过四个月零十天,社会治安相当混乱,敌特、土匪以及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数不胜数,可想而知公安方面是何等忙碌。凌雄宇夫妇以及三个少女赶到派出所时,那里只有一个年近六旬的留用警察在看家。老警察当然认识凌雄宇,对他很是客气。不过听他说了来意,却表示无能为力,别说所里只有他一个老头儿了,就是人多也无法提供帮助,因为派出所受理报案是有规定的,这规定是上级制定的,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就没法受理。比如眼下这事儿暂时就无法立案,因为从凌兰馨离开三个女同学到现在,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还不能肯定她失踪了。而且,即使真的失踪了,也不能确定究竟是她自个儿有意出走呢,还是被他人胁迫。这老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本厚册子,那是省公安厅发给全省每个派出所的铅印文件,里面对各种治安情况及处置方式都有规定。凌雄宇一看,关于人员失踪的处置方式,果然如老警察所说。他不免对这种规定颇有微词。老警察显然也看出了他的不满,给他出主意说,碰上这种情况,最好是发动所有的亲朋好友四处寻找,凡是小姑娘有可能去的地方都要一一打听到,这些方法都用过了还不见人,派出所才好介入。

  凌雄宇夫妇也只得如此了。那三个少女要留下一起寻找,凌雄宇让她们回去,说再不回家你们的父母都要着急了。不过,这三个少女的家长都非常识大体,听女儿回家一说,不约而同叫了若干热心朋友赶到七星巷凌家帮忙。不久,凌雄宇的两个儿子得到消息后也带了几个好友过来,另外还有十几个亲戚,七星巷则是全巷家家户户出动,每家少则一人,多则三四位甚至全家上阵。这些人加在一起上百,可分头寻找了一夜,依然毫无收获!

  次日清晨,筋疲力尽的各路人员返回七星巷,都是满脸的沮丧和焦虑。留守家里照顾高血压症发作的婆婆的凌兰馨的两个嫂子,忙着和女佣一起准备早餐。就在这时,前面诊所的电话机忽然铃声大作,凌雄宇接听之下,又惊又喜。电话是“瑞祥旅馆”打来的,说有一个自称凌兰馨的姑娘在他们那里,说是凌医生的女儿,可能出了点儿事,请凌医生给孩子带上衣服速去旅馆。凌雄宇忙不迭地让妻子、儿媳妇准备衣服的同时,七星巷这边众人对这个电话传递过来的信息进行了分析——首先是凌兰馨有了下落,听上去应该还算平安,这是好事儿;不过,一个姑娘家贸然入住旅馆,而且彻夜不归,还要凌医生给带上衣物,那恐怕就不怎么乐观了。

  凌雄宇和儿子、儿媳妇带着衣服赶到“瑞祥旅馆”,出乎意料的是,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已经先一步过来了。看到警察,凌雄宇暗道不妙。原来警方不肯受理案子,那是因为没达到立案标准,这会儿警察不请自到,那只有一个原因——在他们看来,这已经算案子了。果然,警察问明他们的身份后,说凌兰馨此刻在楼上5号房间的床上躺着,因为她的衣服已经失窃。警察只允许她的嫂子进屋,把衣服送进去立刻退出,目前她的情绪很不稳定,所以什么也不要问。等她穿好衣服,所有人——包括旅馆方面的人一起去派出所。

  凌兰馨穿好衣服刚下楼,还没跟父兄等人说上话,长寿分局的刑警也风风火火地赶来了。派出所民警把刑警引进一个空房间,向刑警介绍过情况,出来对凌雄宇说还是照前面说的办,大家先去派出所,回头分局的同志勘查完现场也会来所里。凌雄宇听说刑警还要勘查现场,心里又是一沉,看来他之前的预料没错,女儿真的是遭了大祸!

  凌兰馨遇到了什么大祸呢?她告诉警察,昨天下午她和同学到了电影院门口,买了电影票后,想起应该买些零食,就让同学原地等候,她去附近的“荣大成茶食店”。穿过马路,往前走了不过二三十米,经过一条小巷口时,迎面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身穿有点儿陈旧的紫色绸缎面薄丝棉袄,黑色细灯芯绒裤子,头戴一顶米黄色卡其鸭舌帽,使人不得不注目的是,他的左前臂即肘弯至手掌部分打着石膏,只露出手指头,用一条白色棉布三角巾挂在脖颈上。那人见凌兰馨朝他注视,便微微一笑,驻步轻声问道:“小姐,我想打听一下,‘紫藤巷’在哪个方向?”

  凌兰馨自小就在这一带生活,对附近的地理情况很是熟悉,可印象中并无“紫藤巷”,便摇头说:“附近没有‘紫藤巷’呀!”

  “鸭舌帽”皱皱眉头,眼里掠过一丝失望的神色:“哦……可是,人家给我的地址就写着‘福寿路紫藤巷’嘛……要不,我看错了?”一边说,一边用右手从外套侧边的衣袋里掏出一个一折为三的牛皮纸信封,用只露出手指头的左手夹住了,试图抽取信封内的信纸,只是,这动作明显力不从心,左手瑟瑟抖得厉害。凌兰馨看着不忍,便说“我帮你看看”,说着接过信封,从里面抽出信纸,展开,然后……然后,她就迷糊了。

  这种迷糊不是完全丧失意识,凌兰馨还能看见周围的景象,也能听见车来人往、小贩吆喝的声音,可是,她已经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更记不得自己是准备去“荣大成”买零食的,三个同学还在电影院门口等着她呢。她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鸭舌帽”身上,只想听从“鸭舌帽”发出的指令。于是,她就按照对方的指示(至于是怎么指示的,她已经想不起来了)随其而行,穿过那条巷子,来到巷口对面的“瑞祥旅馆”……

  凌兰馨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清晨五时多。她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头晕脑胀。对于一个年方十七的姑娘来说,面对这种情况,她根本不知道应该作出什么样的反应。片刻,她才想起应该先穿上衣服,可四下一看,除了放在床边的内衣,其他衣物以及手表、项链、钢笔、钱包等随身物品都已不翼而飞。凌兰馨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当下痛哭失声,哭得没有力气了,就呆呆地躺在床上。终于,外面走廊里传来旅馆女佣扫地的声音,她下床把房门开了一条缝,让女佣把老板叫来。

  “瑞祥旅馆”的郭老板闻讯大惊,赶紧按照凌兰馨报出的号码给凌医生打电话。郭老板寻思,这是强奸抢劫案,传出去肯定会影响旅馆的生意。可转念一想,受害人是名医凌雄宇之女,这事儿说不准很快就会传遍全城,瞒是绝对瞒不住的。如果警方知道自己故意隐瞒,那就不是影响生意的事了。当下不敢迟缓,立即向长寿公安分局报案。

二、一个嫌疑人

  这是一起恶性刑事案件,长寿分局随即立案侦查,由三名前往勘查现场的刑警彭友山、陈春钟、蓝邦坚组成专案组,彭友山任组长。彭友山是承德人氏,1945年承德解放时参加革命,成为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一名刑警,一年后加入中共。北平解放前,被抽调至工作组参加培训准备接管,后在北平市公安局从事便衣侦查工作。广州解放后,又调来羊城,在长寿分局担任刑警队副队长兼第三组组长。另二位专案组成员,陈春钟原是南昌市的高中学生,是地下共青团员,南昌解放后进公安局工作,广州解放后调来羊城充实公安队伍;另一位蓝邦坚则是土生土长的广州人,做过十八年旧刑警,广州解放后,经甄别并无历史劣迹,遂准予留用。

  之前三刑警在“瑞祥旅馆”进行现场勘查时,提取到了案犯的脚印、指纹,还在床单上发现了案犯遗留的精斑。不过,当时世界上还没有人知晓什么DNA技术,所以这类痕迹对于此刻的侦查也没有用处。虽然提取到了清晰的脚印和指纹,可眼下对于专案组破案也只是起个辅助作用,要找到案犯,还得靠脚踏实地的调查。

  现场勘查时,刑警已然向旅馆方面了解了“鸭舌帽”的情况。当时公安局已经制定了对住宿旅馆的规定,不管本地还是外埠人员住宿旅馆,都须出示工作证或者户口本,农村人员没有户口本的,则需村委会或者乡政府出具证明,没有证件或者证明的一律不准入住;管段派出所每周还会不定期地对各旅馆的住宿登记资料进行检查。“瑞祥旅馆”的登记资料上,“鸭舌帽”填写的姓名叫“叶志仁”,四十五岁,他是持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的证明入住的,证明上说此人“系本镇居民,历史清白,前来广州治疗骨伤”。

  专案组马上向台城镇派出所了解“叶志仁”的情况。广州距台城镇一百三十五公里,以当时的条件,刑警不可能赶去调查,只能打电话了解。电话也得层层转接,跟总机说好要接哪里,然后就挂上电话等着。至于需要等候多长时间,那要看线路忙不忙,不过,通常等候半小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刑警等了将近一小时,终于跟台城镇派出所通了电话,了解下来,得知该所并未出具过这样的证明。

  旅馆方面还提供了另一个关于该嫌疑人的线索。“叶志仁”是2月22日下午入住的,出示那张派出所证明时,说他的胳膊是半个多月前不小心摔断的,台山当地的医院给他上了石膏。日前去医院复查照了张X光片子,发现折断处没有对准,医生说必须重新接骨再上石膏。他寻思当地医生的诊疗技术是不敢再领教了,就决定到广州来,找靠谱的医生解决这个问题。但被害人凌兰馨却回忆说,进了旅馆后,那案犯随手就把石膏从手臂上卸脱了。如此看来,“叶志仁”所谓到广州治疗的说法肯定有诈。不过,“叶志仁”跟旅馆厨师王师傅喝酒聊天时透露的一些信息则被刑警认为可能具有潜在价值。

  “瑞祥旅馆”雇佣了一位王姓厨师,负责给旅馆老板以及账房伙计烹饪三餐,住店的旅客如果需要在旅馆搭伙的,王师傅也会准备。那个“叶志仁”就是在旅馆搭伙的,不过他对旅馆东伙的伙食似乎不感兴趣,要求王师傅为其加菜。头天晚上吃饭时,他去外面买了一瓶“白沙液”,可能一个人喝嫌寂寞,便邀请王师傅同饮。两人喝酒,自然要闲聊,王师傅寻思对方是台山来的,可能对广州不甚熟悉,便打算给他介绍羊城的情况。可谈话间却发现,“叶志仁”对羊城很熟悉,尤其是对六榕寺一带,其熟悉程度甚至会让人以为他在那里住过相当长的时间。

  六榕寺是羊城一处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别说广东了,在全国都有知名度。所以,按理来说,“叶志仁”知道这个地方也并不稀奇。刑警感兴趣的是,此人不是跟王师傅说这座名刹本身,而是对六榕寺周边的路巷、店铺、大户人家都非常熟悉,甚至这里曾经发生过的如失火、兄弟反目拔刀相向、赌博耗尽家财合家自杀之类的民间轶事都能信手拈来,侃侃而谈。王师傅不过是去六榕寺逛过几次,走马观花而已,连六榕路的长度是多少也说不上来,原想蹭了人家的老酒有些不好意思,便介绍些当地情况供其出行参考,哪知反过来倒成了“叶志仁”的听众。

  上述情况是刑警勘查现场时听王师傅说的,专案组认为,似乎可以从中觅得“叶志仁”的蛛丝马迹。彭友山就让蓝邦坚给“瑞祥旅馆”打电话作补充询问:“叶志仁”说话操何方口音?旅馆方面让跟“叶志仁”接触最多的王师傅接听电话,其回答是:肯定是广东人,但听其口音,却难以吃准究竟是哪个地区的粤语,广州以及周边一二百里的粤语词汇似乎都有。

  专案组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作了分析,认为“叶志仁”具有以下特点:从其对广州市的熟悉程度和其口音来看,他可能是广州本地人。所谓胳膊骨折什么的,显然是伪装,但没负伤的胳膊上要打上从外表看极为逼真的石膏,那就并非外行能够做到的,所以,这人可能有过行医经历,或者跟骨科医生交往较深——否则,人家不会同意为其制造骨折假象。从“叶志仁”所操粤语较杂来判断,这人可能有过在广州及周边区域游荡生活的经历,其职业可能是游医、艺人等,但不会是工匠,因为其肤色在中年人中属于细白类型,且手指细长,手掌看似柔软,不像是体力劳动者。

  专案组决定前往六榕寺周边打听“叶志仁”其人——当然,既然那张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的证明是假的,那么“叶志仁”这个名字应该也是假的,此刻不过是作为案犯的一个代号罢了。六榕寺区域属于越秀区辖区,三刑警当即直奔越秀分局。

  越秀分局刑警队的活儿并不比长寿分局轻松。彭友山三人过去时,只有两个刑警在值班,其余的都出去了,勘查现场、调查案件、追缉案犯,各司其职。专案组三人一听对方说的都是北方话,便知没有希望打听到什么信息了,那二位显然跟彭友山、陈春钟一样,是南下干部,对当地情况不会很熟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得找派出所去了。不过,他们的运气似乎还不错,刚说了来意,对方其中一位马上抓起电话机,要的是内部电话——刑警队的上级部门治安科,说刚才有位姓丁的老同志从我们这里去治安科了,还在吗?在的话,请他办完事到刑警队来一下。挂断电话,那刑警告诉彭友山等人,老丁是六榕街派出所的副所长,他对那一带的情况应该很熟悉。

片刻,老丁过来了。这人其实也就四十来岁,不过警察已经当了二十二年,而且一直在六榕街,对专案组而言,这份业务资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老丁是中共地下党员,广州解放后留下来当了副所长。听刑警介绍了情况,老丁沉思了片刻才开腔:“你们说的那个嫌疑犯的特征,跟我们所管段里一个姓郎的男子好像对得上号。”

  说起来,那个郎姓的男子还是老丁小时候的同学,比老丁大一岁,大名叫中后,连起来读就是“郎中后”。这名字起得有点儿别致,不过倒也符合实际情况,这人的父亲确实是个中医,而且是个传了三代的骨科中医。旧时中医称为“郎中”,老郎给儿子起名“郎中后”,想必是希望他子承父业,好把祖传医术传承下去。据说,郎中后小时候对接骨治伤之类有点儿兴趣,一有空闲就跟在老爸后面,偶尔还搭一把手。可惜到十六岁上,家里出了变故,那时郎中后还在念初二。有一天老郎被病家接到乡下出诊,治疗后接受人家的宴请,酒喝得过了量,被对方用小舟送回途中失足落水身亡。此后,郎中后就辍学了,家里把他送到老郎生前的老友、小有名气的粤剧丑生李尤道那里当徒弟。郎中后对演戏倒是情有独钟,尤其是丑角,自小就有天赋,上学时只要学校有文娱演出,必然有他的节目。不过,对于唱戏来说,十六岁方才入行正式拜师学艺,那就有点儿难了,丑生更是如此。须知演丑角并非仅仅会插科打诨便可,还需要一些武术的底子,比如有时需要饰演侏儒,那丑角演员就得满舞台走矮步,还要走得逼真,不能让台下观众发现破绽。这种底盘功夫,都是靠从小练习打的基础。郎中后十六岁入行已经晚了,加上他不肯加倍出力,即使有李尤道亲自执教,鞭子、板子挨了不少,也没有什么大成,最终只能到草台班子去混。

  大约二十五六岁时,郎中后娶了个不明来历的女子为妻。成家后不再做戏子,而是跑了趟上海,待了半年,据说是学西医骨科去了。回来后自己开了家诊所,打出的牌子有点儿吓人,说是“留英本科,专治骨伤”。同行对此颇为不满,曾有人登门质问为何伪造履历。郎中后心平气和地向对方解释,说他的“留英”并非伪造,那“英”是上海英租界的简称,把对方气得干瞪眼。郎中后医术平平,但也确实治好过一些骨折病人,当然,治不好的也不少,所以他那家小诊所纠纷不断,还数次被人砸掉。不久抗战爆发,广州失陷,郎中后合家逃难去了北方,抗战胜利后返回羊城,但已是单身一人。他时不时还会在六榕街露面,从其穿着和气色判断,似乎混得不错,但没人知道他操何营生。此后有段时间郎中后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一直到广州解放前夕方才重新出现。

  广州解放后这几个月里,老丁经常遇到这位老同学。作为派出所民警,当然要问问郎中后靠什么谋生。朗说自己目前正在做生意,介绍中西药及医疗器械买卖之类。由于郎中后没有参加过反动党政军警宪特、反动会道门的记录,也未听说与什么刑事案子有涉,所以警方对他也没什么兴趣。

  刑警听老丁如此这般介绍后,觉得这个郎中后有些可疑,因为他具备专案组之前分析的案犯“可能当过艺人、有过行医经历”等特征,年龄也相符,遂决定对其进行外围调查。彭友山三人稍一商量,接受老刑警蓝邦坚的建议,先弄张郎的照片去找“瑞祥旅馆”方面辨认一下,看是不是跟案犯相似,这样做既便捷,又不至于打草惊蛇。于是,他们就跟着老丁去了派出所,那里有国民党统治时期留下的底卡档案,内有照片。慎重起见,刑警一共提取了跟郎中后年龄相仿的七名男性居民的照片,混在一起,让“瑞祥旅馆”的厨子王师傅等人辨认。

  旅馆方面一共有四人见过那个持假证明住店的特殊旅客“叶志仁”,辨认下来的结果,账房金先生、茶房小王和女佣张嫂都认定郎中后就是“叶志仁”,可厨子王师傅仔细看过之后,却说“不像”。尽管从人数上来说,辨认结果是三比一,王师傅是少数,但他却是跟“叶志仁”交道打得最多且一起喝过老酒侃过大山的人,所以刑警对于他的说法自是特别重视。讨论下来,决定让受害人凌兰馨辨认。

  凌兰馨辨认的结果也是否定的。

  尽管如此,专案组还是认为有必要调查一下郎中后是否有作案时间。一番调查下来,最终确认郎并无作案时间。案发前后三天,他在郊区一个复姓司马的朋友家,该朋友的儿子娶妻,邀郎相帮,出任总管,负责一应大大小小的事务,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时间往外面跑。

  如此,郎中后的作案嫌疑就给排除了。

三、连续发案

  2月26日上午,专案组正准备重新分析案情寻找侦查方向时,传来一个消息:太平区“黄仁泰旅社”发生一起类似的案件!

  该案的受害人名叫袁美雯,是个二十八岁的青年女子。此女系江门人氏,其祖父当过清廷的武备道,大致相当于省军区司令员,算得上是高干了;其父亦曾中过秀才,可惜1906年清廷废除科举,否则一路举人、进士考上去,说不定官做得比老子还大。辛亥革命后,袁家败落,到1930年袁美雯八岁时,几近家破人亡,她是靠母亲替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做杂工拉扯大的。袁美雯的母亲是其已故老爸的姨太太,出身不详,但长相俏丽是亲友邻里一致公认的,袁美雯的模样跟其生母惟妙惟肖,也是当地出名的美女。因此,在十一岁上母亲患病实在无法抚养她时,就不得不将其送进戏班子学艺。学了五年,登台即一炮打响,不过其母此时已经去世了。

  袁美雯红得很快,眼看就可以跻身当时的粤剧明星行列,可是她拒绝了地方恶霸的“捧场”——就是“接受赴宴邀请、收受贵重礼物、然后上床”的潜规则,于是麻烦就来了。好在有人悄悄给她送了信,她得以在恶霸的家丁赶到之前潜逃。家丁们当然不是吃素的,这些地头蛇当即循踪追赶,还真给他们追上了。动手劫人之际,被一个正好经过的国民党军官撞见,当即鸣枪制止,命卫士上前查问是怎么回事。听了袁美雯的哭诉,军官撵走了家丁,说你不要干这一行了,我给你介绍一份工作,去团部卫生所当看护吧。袁美雯正在走投无路之际,自是求之不得,遂跟着军官到了广州。路上知道,这个国民党军官叫熊兴晖,是个营长。两年后,袁美雯成为熊营长的妻子。

  结婚后,袁美雯不再当看护,而是做起了全职太太,过着一份比较舒适的日子。不过好景不长,1940年,已经沦为汉奸的丈夫在与游击队作战时中弹身亡,她由全职太太变成了寡妇。守寡至1946年初,她又成了以前在军队当看护时认识的医官钱某的小妾,当时钱某已经不做军医了,而是国民党政府部门的一个处长。钱处长利用接收的便利,搞了一套“敌产房”作为金屋藏娇之所。这样过了一年多,钱处长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是死是活。钱在广州另有明媒正娶的家室,袁美雯是正室与其子女均不认可的小妾,自然连出面打听钱处长消息的资格都没有。幸好钱处长当初金屋藏娇时给她弄了这么一套房子,平时按月给她生活费,时不时还赠送些首饰,所以她的生活还不至于成问题。广州解放后,袁美雯在一家私立医院谋得了一份护士工作,一周六天上班,一天休息。

  昨天,即2月25日,正好是星期六。袁美雯很重视过周末,即使现在过单身日子也不肯委屈自己。傍晚下班后,她先去住所附近的一家小饭馆用了晚餐,然后去隔壁一个正在甩卖商品准备歇业回国的英国人开的商行转了转,买了两罐咖啡、一盒方糖。拎着往回走经过“南国大戏院”的时候,一眼看见了京剧名角周信芳出演《清风亭》的海报。袁美雯虽然早已离开舞台,但对戏剧还是一往情深,当即决定观看。可是,戏票已经售罄。失望之下,她只好站在售票口等退票。这天的运气似乎特别好,等候没多久,背后就传来一个清脆的童声:“小姐,要票吗?”她刚要回身,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儿已经蹿到面前,把手里的一张戏票朝她扬了扬,说是10排的,好位置!袁美雯大喜,当即决定买下来。原以为对方会加价,但那孩子却仅收了原价。

  座位确实不错,10排1座,堪堪在场子的中轴线上,前后距离也适中,她感到很满意。坐下后没多久,戏就开演了。袁美雯有个特点,遇到她所喜欢的事儿,就会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所以,即使在演出进行到一半幕间休息电灯大亮时,她也没留意两侧的2座、3座坐的是什么人。演出结束,观众们纷纷起身退场,她还坐在那里回味周信芳大师出神入化的技艺,直到右侧3座的那个男子站起来对她轻声说“小姐,劳驾您让一让”,她才有点儿回过神来。之所以说是“有点儿”,是因为这时10排的二十个座位只剩下她和该男子了,她也应该站起来退场了,可是她竟没有走,只是把放在膝盖上装着咖啡和方糖的纸袋拎在手里,侧过身子让对方通行。

  事后想来,这个男子的举止一上来就显得可疑。他坐的位置是10排3座,此刻他要退场的话,应该往5座那个方向走,可是他却舍近求远,偏偏要从1座这边出去。但袁美雯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一点,还真“让一让”了。这一让,她的魂就掉了——那个男子在侧身从她面前挤过的时候,肩上挂着的那个细帆布挎包的一侧微微蹭到了袁美雯的脸。袁美雯事后向刑警说,她好像那时脑子就迷糊了。前面凌兰馨的经历表明,迷糊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那个男子往过道方向走了三个座位后,忽然回头招呼袁美雯:“哎!你怎么还坐着不走啊?走,咱快回家……”他说话时的神情语气,宛如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两口子,即使两侧过道正在退场的其他观众看见,也不会有人怀疑袁美雯此刻已经中了招。袁美雯呢,还真像该男子的“那口子”似的,听话地起身,随对方往过道挪步。到了过道,男子便挽着她的肘弯出了戏院。

  刑警分析,案犯使用的是一种类似“拍花”的手段。对凌兰馨的作案手法跟“拍花”完全一致,把迷药置于信纸内,引受害人打开后,一瞬间就迷糊了。而对袁美雯的作案方法稍有不同,案犯是把迷药抹在那个细帆布挎包的表面,然后直接蹭在袁美雯的脸上。所以,袁美雯比凌兰馨迷糊的程度更严重。凌兰馨还记得她跟着案犯穿过小巷,进了一家旅馆,而袁美雯则是出了戏院后什么也记不得了。

  案犯在当天晚上九点多把袁美雯带到“黄仁泰旅社”预先登记的房间,随即实施作案,然后于午夜时分以买夜宵为名溜出了旅馆。袁美雯则在一个多小时后完全恢复了神志,发现自己遭遇不测,随即让旅馆方面报警。

  2月26日凌晨两点,太平分局刑警队接到“黄仁泰旅社”的报案电话。当晚值班的是指导员老封,这人的特点是沉默寡言,但喜欢琢磨。他之前已经从市局每天印发的《敌情通报》上知道了长寿区前天发生的那起迷奸抢劫案,此刻一听电话中所说的跟“瑞祥”的那起如出一辙,自是重视,当即亲率刑警前往“黄仁泰”勘查。

  袁美雯遭到迷奸之后,昏昏沉沉睡了过去。如果不是正好有一辆晃着铃铛的救火车(当时消防车的警铃是手动操作)疾驰而过,或许她会一觉睡到天明。袁美雯完全清醒后,一检查,失身自不待说,还失财——白金项链、黄金手链、钻石戒指、手表、钱包自是在劫难逃,连羊毛衫、羊毛裤也不翼而飞,由于外套是已经穿旧了的卡其布料,没被案犯看上,得以幸免。

  “黄仁泰旅社”的一个伙计告诉警方,案犯离开时,他正在柜台后犯迷糊,被案犯唤醒为其开门。对方身穿长及膝盖的黑色卡其风衣,似是觉得寒冷,双手紧抱在胸前——刑警认为案犯是用这个动作掩护他抢来的衣物。因为案犯说他要去外面买夜宵,店伙计没敢再瞌睡,一直等着,哪知这厮没回来,倒是等来了受害人袁美雯的惊呼。

  刑警在查阅“黄仁泰旅社”的旅客登记簿时,不得不用“胆大妄为”四字来形容案犯。因为案犯使用的还是“叶志仁”这个名字,用来登记住宿的还是那张伪造的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所不同的是,他胳膊上的石膏已经去除,他对店伙计的解释是骨伤已基本恢复,再观察一段时间就可以回家了。

  “叶志仁”是2月25日上午十点登记入住“黄仁泰”的,说是住两天,预付了两天住宿费。刑警把从现场提取到的指纹送市局技术室鉴定,得到的结论是:与之前“瑞祥旅馆”迷奸抢劫案的作案者系同一人。

  三天内连续发生两起迷奸抢劫案,太平分局当即向市局汇报。市局研究决定,“瑞祥”、“黄仁泰”二案并侦,由长寿、太平两个分局抽调刑警组建联合专案组进行侦查,仍由彭友山担任专案组长。太平分局派来的刑警谢毕生、甄路随即向彭友山报到,新的专案组马上讨论案情,研究应该如何寻找侦破二案的线索。

  有人提出对赃物和住宿两个方面进行布控。赃物布控的理由众所周知,住宿方面布控的理由是,案犯已经尝到了两次甜头,没准儿还会第三次使用那纸假证明登记入住其他旅馆,因此有必要由市局治安处出面,急令各派出所对管段内的旅馆进行布控。这一提议立刻被采纳。不过,彭友山对住宿布控并未抱多大希望,案犯作案手段老练,他会两次使用那纸假证明,却不会再用第三次。

  继续往下讨论,又有刑警提出一个疑问。袁美雯获得的那张戏票是一个少年退给她的,其时售票窗口的票已售罄,袁美雯正失望之际,突然就冒出个少年把票让给她,这是否有些突兀?很可能案犯事先已经买好了两张戏票,其中一张是专门为作案对象准备的。但买票时他尚未选定作案对象,因为他的作案对象须具备“财”、“色”两点,既要年轻貌美,穿戴也要上档次。由此判断,他应该早已守候在戏院门口,四处转悠物色作案对象,注意到袁美雯后,就地找了个少年,让他帮忙把戏票卖给袁美雯,自然会给少年些许好处。那么,如果找到这个少年,会不会顺藤摸瓜查摸到“叶志仁”的线索呢?众人讨论下来,都认为可以一试。

  对于警方来说,要寻找一个在戏院、电影院、溜冰场等公共场所门口玩耍的少年,是一桩很容易的事儿。那个年代并无如今那么多消磨时间的方式,没有电视机,电脑互联网更是连做梦也想不到的东西,大多数老百姓家里连收音机都没有。孩子们除了玩泥巴、沙包或者捉迷藏、官兵捉强盗之类的游戏,就只有到戏院、电影院等娱乐场所门口去看热闹了。在每个公共场所门口玩耍的孩子基本是固定不变的,都是家住附近的那些小家伙。所以,只要找到他们中的一个,就好打听了。

  当天下午三点多,专案组派出的两名刑警陈春钟、甄路通过管段派出所顺利找到了那个退票给袁美雯的少年。那少年不过十一岁,因为头发天生有点儿黄,绰号就叫“黄毛”。据“黄毛”说,那张戏票是一个“伯伯”让他卖给那个买不到票的阿姨的。卖票后,“伯伯”抽出一张一千元钞票给他作为酬劳(旧版人民币,与新版人民币的兑换比率为一百比一,下同)。那个“伯伯”还问了“黄毛”家住哪里,说以后可能还会叫他帮忙排队买戏票或者退票。二刑警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叮嘱“黄毛”此事必须严格保密,如果那人再来找他,立刻报告派出所。

  陈春钟、甄路两人离开分局不过十来分钟,传来了“叶志仁”制造的第三起同类案件的消息。

  这起案件发生于长寿区明复街上的“金雀咖啡馆”,受害者竟然有两人。一位叫易鸿莉,二十二岁,小学教师;一位叫纪佩兰,三十岁,银行职员,两人系姑嫂关系。易家老爷子易飞准曾是广州颇有名气的律师,抗战胜利后中风瘫痪,卧床不起。老爷子多年来收入颇丰,故易家家境富裕。易飞准生有二女一子,大女儿早已出嫁,儿子是机械工程师,九年前娶了纪佩兰。如今,小女儿易鸿莉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她本人倒似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父母兄嫂却在为其操心。这天是星期天,纪佩兰头天下午就打电话到易鸿莉供职的小学,请小姑子下午喝咖啡,聊聊找对象的事儿,她已经为其收罗了几个小伙子的照片,届时会一一介绍他们的情况。易鸿莉的反应不冷不热,答应赴约,不过要求把时间改一改,下午三点改到中午十二点,因为明天寒假就结束了,校长让全体教师下午两点到学校开会,这是必须参加的。

  中午,易鸿莉准时赴约。这时,咖啡馆刚开门营业,这对姑嫂是第一拨客人。两人进到店堂深处,在位于角落隐蔽处的一个车厢式雅座落座,侍者送上咖啡和零食。因为小姑子还要去学校,时间有限,纪佩兰开门见山,立刻拿出四张男青年的照片,开始介绍各人的简况。才说了个开头,来了第二拨顾客,只有一位——案发后刑警从现场提取到了他的指纹,经鉴定,此人就是“叶志仁”。今天他又换了装束,西装革履、礼帽手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俨然一副混得不错的富商或者高知阶层模样。他似乎看中了易、纪姑嫂对面的那副座头,走过来绕过隔断,才发现易、纪在座,马上转移到三座之隔的那个雅座去了,这给那对姑嫂留下了些许好印象。

  侍者为“叶志仁”送上咖啡后,轻手轻脚地退回门口的服务台。“叶志仁”显然知道午后咖啡馆营业清淡时段不会很长,很快就会有新顾客进来,于是抓住机会立刻行动。他手里拿着一份折叠起的广州市地图,行至姑嫂所在座位,微微躬身,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彬彬有礼地说:“对不起,打扰您二位一下,我想去三元里,不知应该怎么走?”一边说,一边慢慢地打开地图,脚下却不动(估计是为防止目标反感),双手捧着朝纪佩兰面前送去。纪佩兰出身教授家庭,从事的又是银行工作,自有一份得体的社交礼仪,面对着这个虽说有些突如其来但应该还算是正常的情况,她不可能拒绝人家,下意识地低头去看地图。而另一位呢,也很热心,起身凑到嫂子近前一起看。

  事后刑警勘查现场时,在地板上提取到少量白色粉末,这显然是从展开的地图上洒落下的。纪佩兰、易鸿莉的热心所导致的后果让两人终生难忘——她们佩戴的首饰、手表以及坤包里的钱包、钢笔(易鸿莉的包里有一支派克金笔)等都成了案犯的囊中之物,只是由于置身公共场所才免于失身。

  案犯从进门到作案后离去,前后不过七八分钟,时间拿捏得很准,或者说运气不错——出门时,正好有两拨共五六个客人进来,其中一拨直接去了店堂深处那二位受害女子所在的角落,随即看到易、纪两人呆若木鸡地坐在那里,不言不语也不动弹,显得十分诡异。上前询问,发现二人已经神志模糊,知道可能发生了意外,随即报警。

四、发现赃物

  三天之内,“叶志仁”连续作案三起,受害人四名,被抢劫钱物合计约两千余万元,其中两人被迷奸。虽无报纸、电台进行报道,但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了全城,在社会上影响甚大,人都称案犯为“迷魂恶魔”,一时间,坊间“谈魔色变”。这种恶性刑案,自然引起广州公安高层的重视。“金雀咖啡馆”案件发生的当天傍晚,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局长陈泊——即延安时期被毛泽东称为“红色福尔摩斯”的布鲁,在例行的局务碰头会上下令:组建市、区公安局联合专案组,务必尽快破案!

  当天晚上,广州市公安局指派刑侦二队队长谭钧宣率刑警夏升重、陆宏图前往长寿分局,与长寿分局、太平分局联合专案组五刑警会合,组成新的专案组,谭钧宣、彭友山分别担任正副组长。

  次日,2月27日上午九时许,专案组接到惠福分局的电话,告知该区“富真金店”扣下了一名前往出售疑似布控赃物的男子,管段派出所民警已经赶到,正在店内等候专案组派员前往甄别。

  彭友山、谢毕生、陆宏图三刑警赶到“富真金店”,查看了被认为是布控赃物的那三件首饰。那是一枚黄金戒指和两条带鸡心坠的黄金项链,上面分别镌刻着“瑞富祥”、“老金凤”的标记,那是羊城两家创建于清朝咸丰、光绪年间的首饰店铺。这与布控通知中的部分被劫赃物特征相符,受害人凌兰馨被劫的项链系祖母遗赠的“瑞富祥”产品,另一受害人袁美雯被劫的项链和戒指则系“老金凤”产品。

  “富真金店”店员老闵介绍,上午金店刚开门,来了一个年约五十的小老头儿,说有几件首饰想出让,请金店估个价,说着,拿出两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店员老闵一看,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派出所下发的布控通知中的赃物吗?不过,脸上却不动声色,说三件首饰都是真货,但价钱要由老板来定,说着朝一旁的学徒小福子丢了个眼色,命其去内堂请老板出来,同时请小老头儿到里屋喝茶,稍等片刻。那小老头儿怎知其中隐情,他喝茶等老板的工夫,已经有店员出门打电话向公安分局报告了。

  见到警察,小老头儿方知不妙,连忙解释说这首饰是别人转让给他的。彭友山说有话到分局去讲吧,随即把小老头儿带到长寿分局讯问

  小老头儿名叫朱嘉发,从事西药经纪,在行业内小有名气,一说“朱老三”十人九知。广州解放后,由于敌对势力对中国搞经济封锁,西药进口业务大为减少,朱嘉发基本无事可做。好在他家境原本就不错,多年来积蓄了一些老本,再说三个子女也颇有出息,每月都有孝敬,所以生活质量并未下降。

  朱老三有个习惯,每天清晨必去茶馆饮茶,六点去,七点半离开,一年四季风雨无阻。昨天早上,他照例前往其住宅附近的“大旺茶馆”,在临窗的座头上落座后,不用吩咐,跑堂就沏上一壶大红袍,烧卖、馄饨各一份。他正吃喝的时候,来了另一位茶客,告声“打扰”,坐在他那副座头的另一侧。跑堂过来接待时,没像对待朱老三那样先打招呼,朱老三便寻思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中年男子可能是个新茶客。那人要了一壶龙井茶、一碗三鲜面、两份虾饺。茶馆是不供应面点的,如果客人需要,跑堂就到对面那家专卖面点的馆子去叫。等候的工夫,那茶客喝了两口茶,转脸朝朱老三微微一笑:“这位先生,另一份虾饺是给您点的,麻烦您稍等片刻。”

  朱老三并不感到意外。他是旧社会混过来的掮客,这种事经常能碰上,他自己也给陌生人点过茶点酒菜。当下,朱老三冲对方拱手作揖,道声“多谢”,把放在旁边的烟盒打开了递到对方面前。这样,朱老三和那人就算是结识了,一边吃喝一边闲聊。对方自我介绍说姓钟,名昙天,来自惠州,早年毕业于广东省立师范学校,曾在广州做过十年小学教师,后回乡在亲戚开办的私立小学做教导主任。广州解放前夕,他那校董亲戚去了海外,学校勉强支撑到寒假,由于政府尚无能力接收,只得关闭。他有个师范的同学在广州市教育局工作,得知他失业了,就给他找了个公家饭碗,让他到广州郊区一所小学当校长。他昨天上午刚到广州,住在附近的亲戚家,早上闲着无事,就来这家茶馆喝茶。

  听对方这样说,朱老三便唤其“钟老师”,也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情况,两人渐谈渐热络。朱老三知道对方必有所图,果然,聊了一会儿,“钟老师”开口说起了事由——

  那个校董亲戚临去海外时,已经预料到这所小学是办不下去了,留下了一笔教员遣散费。其时金圆券已经贬值到比冥币还便宜,发钞票当然是不可能的,就悄悄交给“钟老师”十来件黄金首饰,让他在学校解散时分发给其他老师。不久后的形势果然如校董亲戚所估料的那样,政府不接盘,学校只好关闭。不过,“钟老师”却不敢把首饰分发给其他教师,因为那个校董亲戚被当地政府定为“反革命恶霸”,其家眷合家随其逃亡,留下的房屋财产全部被政府没收,三个佣人还被抓进公安局盘问,审查了两个多月才释放。面对着如此状况,“钟老师”哪里还敢代校董亲戚给一干教员发遣散费?于是就把那些首饰藏匿下来了。这种东西藏着也不太平,所以这次他随身带到广州来,想找个店铺出让。哪知,昨天下午问了几家金店,都说出售金银需凭户口本。他的户口在惠州,没带户口本,正为此犯难呢。

  朱老三听到这里,已经猜到了对方的用意,这位“钟老师”是想借用他家的户口本去出售首饰。这事可不可以做呢?朱老三是生意人,遇事考虑的是利益,他稍一盘算,认为并无不可,不过户口本不是白借的,需要收费。收多少?可以谈。对方倒也拎得清,见朱老三感兴趣,马上表示:“老兄您看着办吧。把户口本借我,我们一起去金店也行,我自个儿去也行;或者还有一个最便捷的法子——我直接把首饰卖给您,您来开价。总之,不能让您老兄吃亏。”

  两人谈了一阵,最后朱老三决定直接买下来,至于打多少折扣,那得看了货再说。朱老三对西药在行,于黄金真伪、成色却是外行。好在茶馆里喝茶的顾客中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有,朱老三眼光一扫,就看到了对面角落那副座头上的一位白发老者。那是朱老三的邻居,已经七十高龄了,打自十三岁进银楼学生意,到六十多岁退休,跟金银首饰打了五十余年交道,其鉴别经验可想而知。于是就邀“钟老师”一起过去请老者鉴定。“钟老师”倒很大度,把三件首饰往朱老三手里一放,说难道我还信不过您老兄吗?说着又掏出一张两万元纸币作为给对方的辛苦费——总不见得让老人家白鉴定。

  老者看下来的结论是:真货!

接下来,两人讨价还价,议定以黄金价格的七折来计算。当时每两(此指十六两制老秤)黄金的价格是九十六万元,打七折就是六十七万两千元。那么,这三件首饰一共是多少分量?到哪里去称重呢?这个,朱老三有主意。茶馆对面有家“天仁堂”中药铺,老板姓桂,是他老朋友,当下就唤来跑堂让去借一副最小的铜盘秤来。三件首饰称下来,总共是二两五钱六分,合计一百七十一万五千二百元。“钟老师”说零头不要了,就付一百七十万整数吧。

  也算“钟老师”运气好,找对了人。一百七十万元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目,寻常人家就算有这么一笔积蓄,也不一定立时能拿出现钞来。可是,朱老三家里却有现钞,别说一百七十万了,就是再翻一倍他也拿得出。他是做西药经纪人的,自抗战以来,有些西药比如盘尼西林、奎宁之类一向属于紧俏药品,尽管经纪人公会有行规,经纪人自己不能参与西药买卖,但是在利益面前,这种行规形同白纸一张,在药品价格狂涨的时候,十个经纪人中至少有九个会自己筹款先买下,然后以亲朋好友的名义出售,反正那时做中西药品买卖都是不需要许可证的。因此,朱老三家里随随便便就拿得出数百万现钞。

  离开茶馆,朱老三把“钟老师”带到自己家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朱老三早就盘算过,这笔买卖他至少可以赚七十万。这么轻松就赚了一笔,朱老三很兴奋,成交之后要留“钟老师”在家吃饭,对方婉言谢绝了。朱老三就热情地把对方送出巷子,临别时忽然想起对方说过他那校董亲戚留下了十来件首饰,生意人脑子转得快,他握住“钟老师”的手说,咱们这是一回生两回熟,剩下的货如果还要出手的话,尽可来找我,反正我家您已经认识了。“钟老师”自是满脸笑容,连连点头。

  本来,朱老三是准备当天下午就去金店把这几件首饰卖掉的,可是,中午前三个子女忽然带着大包小包礼品而至,他这才想起当天乃是老伴儿五十大寿,说好要去九姑庵吃素斋庆寿的,下午还要去看戏。这种重要家庭活动,朱老三这个当家人自然不可缺席,只得延缓一天再去金店出售。当然,即便他昨天去出售,也是一样的结果。警方的布控已经下达到全市各金店、银楼、首饰铺,不管到哪一家去,都是撞个正着。

  专案组对朱老三交代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中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叶志仁”尝到了甜头,很有可能还会去找朱老三进行这种交易,他已经去过朱家了,没准儿什么时候就会找上门去,所以可以考虑派人去朱家或者邻居家蹲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以“叶志仁”作案时所表现出的那份老到,他不一定会冒险找同一个买主,倒是有可能复制跟朱老三搭讪结识的经验,再去茶馆物色第二个朱老三之类的人物。因此,大伙儿应该分头去茶馆查访这厮。

  谭钧宣、彭友山交换意见后作出决定,指派一名刑警前往朱家邻居处蹲守,再请管段派出所派一名民警协助;其余刑警则分头化装走访全市各茶馆。

  两天下来,目标并未现身。第三天,也就是3月2日,线索出现了,却几乎使众刑警抓狂!

五、富婆遭殃

  这条线索跟朱老三的那条可以说是如出一辙,也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拿着首饰去“火凤凰银楼”出售,银楼悄悄通知警方,将其连人带物扣下。

  这次拿下的那位姓马,五十三岁,身高体胖,是个回族。老马以前是给大户人家当管家的。他的东家姓丁,名荣通,出身富户,清末废除科举前最后一次科考中过举人,人称“丁老爷”。后来丁荣通去日本留学,参加了革命党。辛亥革命后,做了军政府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官,管的是税收,因此发了横财,富上加富。老马就是在那时给丁老爷当贴身小厮的,后来就做了丁宅的管家。丁荣通敛财无度,名声不佳,1924年,有消息说他即将被撤职查办,他立刻脚底抹油,在老马陪同下逃往日本。

  1939年元月,丁荣通再度现身羊城,其时广州已沦陷两个多月。日本侵略者委任丁荣通当了一名管理财政税务的官员,据说颇有权势,因为丁荣通曾给广州伪市长彭东原写过一纸条子,让彭委任老马当警察分局局长。老马只读过三年私塾,文化水平不高,但见识却是有的,知道这是当汉奸,就谢绝了东家的好意,说我还是给您老管管琐碎事务吧。就这样,老马又给丁荣通当了将近七年的管事。日本投降后,丁荣通被捕,老马也捎带进了局子。幸亏碰上一个还算讲道理的法官,得知老马拒当日伪警察分局长之事后,网开一面予以释放。

  丁家当然已经被抄,不久,丁荣通也被判处死刑枪决了,还是老马相帮收的尸。办完了丁的丧事,老马找了份帮人管澡堂的差事,相当于领班。他是小厮、管家出身,既熟悉如何服侍人,又深谙管理下人之道,这份差事自然干得很好。老马跟“迷魂恶魔”的相识,就是在他当管事的那家“清泉池”。

  不能不佩服“迷魂恶魔”的那份心智,他已经料到朱老三如若出事,警方肯定会对茶馆特别重视,便衣频频出没或是守株待兔那是一定的,所以,他销赃的对象改变了,不再找茶客,而是去澡堂物色浴客。广州解放才四个多月,形形色色的案件多不胜数,他料定公安局不可能抽出许多刑警来对付他,更没有警力去澡堂蹲守,于是就去了“清泉池”。

  不过,“迷魂恶魔”在“清泉池”的运气就不像在茶馆那样好了,他接触了几个看上去可能会成为朱老三第二的浴客,人家对此却缺乏兴趣。正当“迷魂恶魔”失望之际,老马主动跟他搭讪了。听到他和别的浴客谈及有便宜首饰可买,老马不禁动了心,其思路跟朱老三相同——这边收进,那边出让,一进一出,可以赚三成的差价,这种买卖只怕一辈子也难能遇到一回啊!

  两人谈下来的结果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迷魂恶魔”这一改换地点,专案组诸刑警就郁闷了。专案组长谭钧宣说:“得了,接受教训吧,看来蹲守这条路是走不通了,咱们另外再寻找新的侦查方向吧。”

  谭钧宣说这话时是3月2日晚上七点多,全组刑警讨论了一个多小时,依旧没讨论出个子丑寅卯。谁能料到,就在这个时间段里,“迷魂恶魔”再次作案!

  这回的受害人名叫吴云莺,是个四十岁的半老徐娘。吴云莺是广西柳州人,自幼父母双亡,靠乞讨为生。八岁那年,她被一个杂耍班子收留,七八年后学成了几样拿手好活,成为这个草台班子的半根台柱子。十八岁那年,草台班子到广州演出,吴云莺被一个从南洋回粤拜祖访亲的华侨富商刘某看中,刘某跟班主商量,愿以八百大洋为吴赎身,却遭到拒绝。

  刘某在族内辈分很高,家族也比较有势力,跟小辈族人一番策划后,干脆一分也不付了,纠集了数十人,持械夜袭草台班子,带上吴云莺直接上船去了珠江口,再搭乘海轮出洋。就这样,吴云莺做了比她大将近三十岁的刘某的第四房姨太太。她在吉隆坡一待十八年,1945年方才只身回广州定居。其时刘某已经病殁,其巨额遗产分别由四个老婆及子女继承。吴云莺没有生育,分得最少,不过也获得了刘某在广州市区的一套住房、五千美金、两千鹰洋,加上她多年积攒的私房钱和珠宝首饰,在当时的羊城堪称富婆了。

  不过,由于长期优裕的物质生活,此时的吴云莺体重已经增加了一倍,并且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她在惠福区三门街蝴蝶巷刘某留给她的那套洋房里住下后,既不考虑找工作,也不想再嫁,独自过着一份优哉游哉的日子。为了打发时光,也是为了寻找精神寄托,每月的初一十五她必去寺院烧香拜佛,回家后闲着无事也念念经文。当时正是抗战胜利后惩办汉奸基本结束的当儿,社会上像吴云莺这样的女性并不少见,其中不少人都是寺院的常客。在寺院经常见面,这些女人很快就互相熟悉了,大家就相约搞一个十二人的聚餐会,轮流做东,也是每月两次。

  这个月的上半月,轮到吴云莺做东。地点是聚餐会的发起人殷玉蓉选择的,她说最近探得一处绝佳的私房菜——惠福区铜匠街赵宅。那里不是饭馆,但其主人赵公望曾做过“南天王”陈济棠的厨师,烧得一手绝好的粤式菜点,都是外面馆子里吃不到的。当然,赵公望早已放下炒勺在家赋闲了。既然如此,赵宅为何会成为私房菜馆呢?

  赵老爷子有四子一女,四个儿子没有一个对烹饪感兴趣,只有小女儿赵幼望自幼挑食,嫌别人烧的菜制作的点心不合口味,遂自己动手,时不时还要请教老爸。十年下来,赵幼望得其父真传,用赵老爷子的话说,其烹饪水平“已经可以做公馆的厨师了”。

  赵幼望的丈夫是广州知名中医蒋永铨,收入颇丰。赵幼望本人持有国立中山大学的专科文凭,要谋一份体面的工作易如反掌,可优越的家境根本无须她出去工作,便在家当全职太太,一应家务杂事自有女佣操持,她则每天下厨为家人烹制几样菜点,乐此不疲。以赵公望、蒋永铨的名气,翁婿俩自有一些好友,他们闻知赵幼望厨艺了得,经常找借口来吃饭。不过赵幼望不大愿意频频操办宴席,那毕竟太吃力了,因而时常要摆摆架子。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提倡节俭,那些喜欢吃喝的朋友不大敢频频下馆子了,只好求助赵幼望。而赵家的状况也有所改变,老爷子中风瘫痪,又是医疗又是护理开支甚大;蒋永铨则去中南疗养院为首长和战斗英雄服务了,他的关系转到了部队,算是一名军医,大门上钉上了“光荣军属”的牌子。光荣是光荣了,收入却大大减少,赵幼望只好放下架子,隔三差五为那班吃货朋友整治一两桌菜点,收费,但是不贵,相当于中档饭馆的价格。花中档馆子的价钱能够吃到高档饭店也烹制不了的菜肴,这种事儿对于吃货来说简直是打着灯笼也难找,许多吃客四处托人找关系,就为品尝一次“赵家菜”。

  殷玉蓉找了三个多月的关系,总算找到一个跟赵幼望说得上话的朋友,早在元旦前就挂号排队,直到这时方才轮到。平时,聚餐会都是中午用餐,饭后或去咖啡馆,或去舞厅。但这天例外,因为赵幼望做私房菜有规矩,只提供晚餐,六点钟开宴,八点钟结束,没有丝毫通融。尽管如此,吃过“赵家菜”,一干老姐妹还是个个赞不绝口,都说无论钱钞也好、时间也好、放下架子被迫依从赵幼望的规矩也好,统统都是值的,只希望能再来吃一次。当然这是奢望了,因为赵幼望还有个规矩:非老朋友级别的熟客,只接待一次。

  那晚,众人离开赵家已经八点多了,以初解放时广州的夜生活内容,这个时间已经没有合适的场所可以去消遣了,姐妹们只好互相道别,各自回家。该案受害人吴云莺的住所离赵家比较近,白天坐公交的话不过四五站路,但那时的公交停得早,这时候已经没了,她就叫了一辆黄包车。巧得很,车夫老郭还是点头熟,跟她家就隔着一条巷子,平时大伙儿出出进进,见到了都会打个招呼。吴云莺喝了一瓶葡萄酒,很是兴奋,心情也好,到家后随手掏出一张两万元的钞票给了老郭,还一迭声“谢谢”,弄得对方暗自希望她天天喝酒,自己好天天专门候着拉她回家。

  吴云莺的这套房产建于蝴蝶巷的尽头,与邻居的住宅相连,进门有个二十来平方米的院子,居室是一幢两上两下的西式洋房,不大,但式样别致,小巧玲珑。听以前的老公刘某说,这是他花了七十两黄金从一个阔少手里盘得的,估计是那阔少专为搞金屋藏娇用的。吴云莺以前雇了一个女佣陪着她住,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上到处都在宣传“剥削与被剥削”,她胆儿小,生怕被划为“剥削阶级”,就不敢造次,辞退女佣另请钟点工相帮,每天上午两个小时,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几个月下来,她倒也习惯了一个人住。一干老姐妹闲谈时问她独自住一幢房子怕不怕,她说怕什么,我是走江湖出身,什么玩意儿没见过?

  这话到今晚之前似乎说得还不错,但随着一阵敲门声过后,其准确性就被颠覆了。因为是刚刚下黄包车,吴云莺以为自己在黄包车上遗忘了啥东西——她有这种粗枝大叶的毛病——车夫老郭去而复归。她想都没想,也不问一声“哪位”,直接就把大门打开了。定睛一看,不是老郭,而是一个陌生男子。

  读者应该很熟悉这个人了,只不过还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姑且仍用他住旅馆使用的假名“叶志仁”来相呼。“叶志仁”朝吴云莺上下打量一阵,用一种初解放时公家人的口吻问道:“这里是蝴蝶巷51号吗?”

  广州解放后,吴云莺经常不大情愿地去参加街道举行的群众大会、集体活动、义务劳动、慰问伤残军人什么的,越参加越有一种抬不起头的感觉,因为她学到了一个当时出现频率比较高的词儿——“剥削阶级”,偷偷对照其含义,她老是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够得上那份资格了。此刻,她一听对方那腔调,心里禁不住有些紧张,点头一迭声地说:“对对对。”

  “叶志仁”又问:“你是这里的女主人?姓什么叫什么?”

  吴云莺说了声“是”,这才想到应该问明对方身份,于是大着胆子说:“这位同志,您是……”

  “叶志仁”伸出两个手指头,从中山装左侧上衣袋里掏出一个漆面紫色本子,就这么夹着递到吴云莺眼皮底下:“识字吗?看看!”

  吴云莺没上过学,但她做了刘某的姨太太后,权当是消遣,跟着账房先生学过,识得几个字,拿着张报纸磕磕巴巴勉强还能念得下来。借着门口的路灯光,她看见那本子的下方印着一行金字“广州市公安局”,登时一个激灵,哪里还敢看被对方手指挡住的其他文字?“叶志仁”手掌一旋,本子翻了个身,封底向上,另一只手搭上去翻开就往她面前送:“你再看看里面……”

  后来知道,“叶志仁”掏出来的本子不过是个自行车牌照。当时老百姓穷,家里有辆自行车已经算是拥有一份重要财产了,官方也很当回事,规定买了自行车必须凭发票去公安局登记并领取牌照。牌照有软、硬两种,硬牌照就是钉在车上的那种喷漆的金属牌牌,软牌照就是“叶志仁”手里的漆面本子。由于是公安局颁发的,所以封面下方印着“××市公安局”字样。现在,“叶志仁”用这个不知从何处获得的本子作为作案工具,他把本子翻开,递到吴云莺面前——也就是鼻子底下,让她看里面。里面是什么呢?吴云莺根本没看清楚,因为她已经着了对方的道儿。

  “叶志仁”伸出两个手指头,从中山装左侧上衣袋里掏出一个漆面紫色本子

  不知是“叶志仁”的迷药正好跟吴云莺先前饮下的红酒起了反应呢,还是这次下药的量比较大,抑或吴云莺有过敏体质什么的,反正在几个受害人中,她的反应应该是最强烈的,事后她竟然什么都记不得了。“叶志仁”这个恶魔呢,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就要丧心病狂地劫财又劫色,连吴云莺这么一个半老徐娘也不肯放过。

  一个小时后,吴云莺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竟是赤身裸体,头发蓬乱,不禁大为惊慌。回过神来,这才想起先前有人敲门的那一幕,但思维尚未完全恢复,脑子里留下的只是零零碎碎的片断。她穿上衣服勉强起身,想到院子里透透风。打开电灯,忽然发现卧室里一片狼藉。吴云莺从小混迹江湖,十八岁上被刘某抢往南洋做小老婆,经历丰富,可以说是见多识广,如果单单失身的话她可能不会声张。可是,现在一看室内这副景况,便知那个中年男子已经进行过抄家式的扫荡了,不禁大惊失色。突然一下子,她的头也不觉得晕晕乎乎了,不过思维未见得清晰,因为她冲到院子里就扯开嗓门大叫“捉强盗”——而从时间上推算,“叶志仁”至少已经离开半个小时了。

  此时是晚上九点,那时人们夜生活贫乏,又是春寒料峭的夜晚,一干邻居都已早早上床歇息了,听见叫声,纷纷开灯出门查看。巷子里有个邻居以前当过警察,后来改行做起了生意,他是懂行的,马上提醒大伙儿不要进入吴家,注意保护现场。正是由于他的提醒,这才使专案组刑警提取到了案犯的指纹和脚印,断定此案确系“迷魂恶魔”所为。

  前往吴宅的路上,专案组长谭钧宣就已经考虑好一应路数,抵达后跟守护现场的分局、派出所沟通了情况,当即作出布置:专案组负责勘查现场以及跟受害人谈话,分局、派出所的六名同志负责走访巷内一干邻居,要求每户必访,不放过任何细节。

  勘查现场后,专案组让受害人清点被劫财物,吴云莺一边清点一边哭泣。她的损失实在太大了,除了美金、人民币的存折没被案犯发现,她随身佩戴和藏于家中的十七件黄金、白金首饰,八根金条,一个北宋大内鎏金银怀炉,两块手表,一百二十万元现钞悉数遭劫。案犯落网后,警方请银楼、古董两个行业的老法师对赃物估价,认定总计折合人民币七千万元,以当时的经济状况来看,堪称“数额巨大”。案犯可能对这次收获感到满意了,或者考虑到晚上提着包袱出门容易引起怀疑,所以没动比较值钱的裘皮大衣、羊毛衫、皮鞋等物。

六、一罐药粉

  3月3日,专案组(这时又增加了三名来自吴宅案发地的惠福分局刑警)对新发生的案情进行了缜密分析,认为该案跟之前三起同类案件相比,作案手法相同,都是以迷药使受害人意识模糊,但是也有不同,一是竟然胆大妄为入室下手,二是案犯在选定作案目标上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诡谲。

  这种“诡谲”表现在哪里呢?之前三起案件的四个受害人,无论是凌兰馨、袁美雯还是那对姑嫂易鸿莉、纪佩兰,她们之所以会被案犯盯上,都是外貌靓丽、珠光宝气,相当于额头上贴着“财”、“貌”两个标签。可是,眼下这起案件的受害人吴云莺却跟之前四位迥然不同:论年龄,年届四十,半老徐娘;论容貌,岁月如刀,刻痕斑斑,更兼体态臃肿,目不忍睹。当然,若论财富,与凌兰馨等四人相比她应是排名首位的。可问题在于,新中国成立后,吴云莺为保平安刻意低调,在穿着上已经把自己还原为当初草台班子的穷戏子了,即使是昨天去赴宴,也不过是一身素装,中式丝棉袄上外罩一件竹叶青府绸外套,还是以前留下的旧货,黑色厚呢裤子也是旧的。据她向刑警陈述,在聚餐的那些老姐妹中,她的穿着应该属于最平民化也是最朴素的。如此看来,之前凌兰馨等四人额头上的那两个标签,她一个也没有。可恰恰是她被案犯作为下手目标,这不是奇怪了吗?

  据此,专案组认为,吴云莺成为受害者,可能并非如案犯之前对凌兰馨等四人下手那样属于随机选择,而是事先选定的,他对这个作案对象的相关情况是有所了解的。那么,案犯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吴云莺的?如果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就离破案不远了。分析下来,大伙儿认为案犯应该是通过邻居了解吴云莺的,有可能是案犯和某个邻居随意交谈时获取了吴的情况,也有可能是案犯跟某个邻居串通,共谋作案。

  于是,专案组就定下了调查方向:走访蝴蝶巷的每一家居民,收集相关情况,指望发现破案线索。

  昨天晚上专案组勘查现场时,曾请惠福分局刑警和管段派出所民警逐家走访巷子里的居民。不过,当时的调查指向是针对案犯出没于现场的线索,与此刻案情分析会上决定的调查要求不同。昨晚惠福分局刑警队参加走访的刑警中,有三位是专案组新充实进来的成员,据他们汇报,昨晚的走访并未获得什么线索。如此,专案组长谭钧宣决定:“今天我们全体出动,去蝴蝶巷走访!”

  调查了一天,还真的发现了一个嫌疑对象。

  蝴蝶巷25号有个单身汉,名叫张麦丰,四十二岁。这人早年当过兵,在陈济棠的军队混了个排长,作战负伤后退伍。原先他是个穷汉,住的是破草房,当兵也是抓壮丁抓的,回来后竟然在蝴蝶巷买下了一座小院落,还娶了个老婆,过起了一份安逸日子。有传言说他在跟土匪打仗时发了一笔横财,所谓负伤也是自伤,乃是为了顺利退伍,以便带着那笔横财回广州。不过,张麦丰的运气可能有问题,好景不长,结婚才三年多,老婆就在分娩时因大出血而死,婴儿倒是留下来了,但也只活了一个星期,就因“四六风”(即破伤风)而夭折。人们都说这人肯定是杀人劫财伤了阴德,老天爷都看不过去,给他来个现世报。传言一多,张麦丰的名声大受影响,媒人也不敢给他说亲了,他也就断了再娶老婆的心思。直到吴云莺出现在蝴蝶巷,他心头这才重新燃起了娶妻之念。

  在张麦丰看来,吴云莺跟他景况相似——年岁相当,都是丧偶,都有房产,所以合二为一乃是甚为妥帖的选择。他知道媒人不肯出面,就自己去向吴云莺开口。应该说,如若不说所谓的“现世报”,张麦丰的外貌、能力、职业(他是私营机器厂的庶务科长)、经济等综合评分还是比较高的,用寻常眼光去衡量,他跟吴云莺是配得上的。哪知,吴云莺却给了张麦丰一枚硬钉子,一听他说明来意,立刻沉下脸:“别做梦!”

  张麦丰不甘心,涎着脸继续一次次纠缠,持续了半年,吴云莺依旧不为所动。张麦丰终于失去了耐心,狐狸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四处放风说吴云莺乃是蚌精转世,命挟晦气,哪里落脚哪里生灾。也是碰巧,这一阵蝴蝶巷还真是有些不太平,连续七八家居民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厄运,有人暴病身亡,有的无疾而终,还有家中失火、小孩儿走失、大人遇工伤事故,等等。那时候人们普遍迷信,之前既对张麦丰“伤阴德,现世报”深信不疑,现在对吴云莺的“蚌精转世”也就信以为真。

  在张麦丰的串连下,遭受过不幸的那几户人家联合出资,请来一班道士做了一场法事,竟然在巷口的那口水井里捞起了一只硕大的河蚌——那自然是张麦丰事先做的手脚。于是,居民们不干了,好几家联合起来要将吴云莺驱逐出巷。吴云莺被这出“逼宫戏”折腾得苦不堪言,临了,总算有两位邻居站出来帮她说话了。那二位,一个就是前文曾经提及的吴宅案发后提醒保护现场的旧警察老金,还有一位是律师小马。那时是1946年,老金还当着警察,这种身份使一干邻居对其有些发憷,而小马这个律师也是不能得罪的,那些“逼宫”的邻居只好罢休。

  张麦丰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纠合之前参与“逼宫”的邻居,四处放风说吴云莺男女关系混乱,甚至客串暗娼,说得有声有色,如同亲见。这回,吴云莺不客气了,她去找了小马,说要聘请他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控告张麦丰诬陷中伤。小马的意思是,大家住在一条巷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最好还是不要结冤;当然,这事得解决,不过先不要诉诸法律,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比如请刑警老金出面,向张麦丰提出警告。张麦丰尽管当过陈济棠部队的排长,胆子不小,可现今毕竟只是个平民百姓,况且不在理上,不信他敢对警察凶三狠四。吴云莺听从小马的劝告,转而去请老金帮忙。老金一口答应。果然,老金一出面,张麦丰就歇菜了。

  只是,他没歇多久。广州解放后,张麦丰又蠢蠢欲动了,四处散布吴云莺是“剥削阶级”,有“海外特务”嫌疑,还跑到派出所检举。派出所是知道吴云莺情况的,没有答理。张麦丰不甘心,再去。派出所民警有办法对付他,说老张你来得正好,我们正要找你呢!张麦丰一愣,你们找我有啥事儿?民警说啥事儿?你自己有问题还没向政府交代清楚吧?张说我有啥问题啊?以前在陈济棠部队当排长那事儿,一解放我就响应军管会号召向分局坦白了,分局说我当的是排长,不属于需要惩治的反动军官,让我回家,该干什么还干什么。民警说不是这事儿,是你参加“一贯道”的事儿。原来,张麦丰曾经是“一贯道”的成员,尽管只一年就退出了,可毕竟是加入过该组织,还捐过钱,参加过活动。这回,他算是自投罗网,他不上门,派出所还想不起他呢。拘留了半个月,张麦丰才被放出来,还写了一份悔罪书张贴在巷口。

  张麦丰一直认为自己参加“一贯道”的事儿是吴云莺向警方反映的,对吴恨声不绝,不止三五人听他扬言“一定要她好看”。大约一周前的一个夜晚,有人曾看见一个陌生中年男子鬼鬼祟祟地溜进张宅。那天巷子里的路灯正好坏了,光线暗淡,目击者没有看清他的面容,但身高体形与“迷魂恶魔”有几分相似。

  次日,专案组决定传讯张麦丰。刑警去了张供职的那家私营工厂,可厂方说张麦丰请了事假,今天没来上班。刑警又赶往其住宅,门上挂着锁,邻居说老张今天一早就出去了,不知去了哪里。几个刑警在张宅对面的邻居家一直守到午后,张麦丰还没回家,遂从隔壁邻居家的院墙爬过去。那时候对搜查住宅并无什么规定,只要认为有必要,别说刑警了,就是居委会都可以直接进行。张麦丰确实不在家,不过,刑警察看下来,发现其家里藏有一茶叶罐药粉似的东西。

  莫非这就是案犯“拍花”用的药粉?有个刑警下意识地就要凑上去闻闻,被专案组副组长彭友山一把拽住,让立刻盖严实了,拿回局里鉴定。这时,张麦丰忽然回来了,于是连人带药粉立即送到分局。

  讯问下来,张麦丰承认他确实对吴云莺恨之入骨。不过,他并未对其采取过什么报复行动。那么,一周前那个鬼鬼祟祟潜入的家伙又是何许人呢?张麦丰说那是他的一个朋友老许,是来取药的。刑警把那个茶叶罐亮出来:“是取这个药吗?”

  张麦丰点头称是。问是什么药,答称老鼠药。那朋友老许在城隍庙摆地摊卖老鼠药、苍蝇药、蟑螂药等为生,其中的老鼠药就是由张麦丰提供的。那么,张的老鼠药是从哪里鼓捣来的呢?张麦丰不无得意地告诉刑警,他家有制作老鼠药的祖传秘方。他按方配制,批发给老许。

  刑警当即找老许调查,证实张麦丰所言不谬。而那个茶叶罐里的药粉,经化验确实是老鼠药。

  张麦丰与此案无涉,这条线索就此断了。

七、恶魔伏法

  张麦丰的涉案嫌疑被排除了,但专案组分析了之前梳理过的工作思路,认为大方向没有错,还是应该从被害人吴云莺的社交圈子里寻找将其信息透露给案犯的那个人。好在吴云莺的社会关系比较简单,她是孤儿,没有亲戚;其已故丈夫是吉隆坡华侨,在国内虽有族亲,但跟吴云莺之间根本不来往。在通常人们所说的“亲朋好友”圈子里,她就剩下了“好友”,而她的好友也就是那个女居士聚餐会里的十一个人。专案组的调查触角随即伸向了那个女居士聚餐会。

  “迷魂恶魔”首次作案后的第十天,3月5日,专案组按照吴云莺提供的信息,分成五个小组,分头前往十一位女居士的住所走访。

  这十一位女居士,按老中青年龄段区分,三十五岁以下的两人,三十五至五十岁的六人,五十岁以上的三人;按婚姻状况区分,寡妇五人,未婚和离婚的单身女性四人,剩下的两人跟吴云莺一样,是姨太太,广州解放后人民政府提倡一夫一妻(其时婚姻法尚未制定,对于一夫多妻,还没有用法律手段予以禁止),便也过起了独身生活,不过是名义上的独身,实际上还是有来往的,因为她们都没有工作,生活费用还要靠对方提供;从经济条件来划分,像吴云莺这样富婆级别的有六人,比之稍稍差一些的有三人,中等生活水平的有两人。

  之前专案组已经给那十一位调查对象所在地的管段派出所打过电话,让通知她们这天不要外出,所以刑警的走访都很顺利。调查对象都在家候着,见到刑警反应各异,有的以为她们参加聚餐活动违反了政府的什么规定,有点儿紧张;有的以为聚餐会的哪位成员出了事可能会连累到自己,脸露畏色;有的没跟聚餐会联系起来,以为和自己以前的历史或者社会关系(如反动会道门组织成员等)有牵连,待到听刑警说明来意,得知吴云莺成为“迷魂恶魔”的作案对象,不禁大为吃惊。刑警跟她们的谈话就是从这一点切入的,每个调查对象都觉得不可思议。关于“迷魂恶魔”的传言,最近她们都听了不少,之前那厮的作案对象都是年轻美貌的姑娘或少妇,这次怎么一反常态看中了吴云莺,难道他在这方面有什么偏好?!

  这当然是一个容易引起市民兴趣的八卦题材。而对于刑警来说,他们更重视的是另一方面——财物损失,这才是刑警向这些女人调查的主要内容——她们是否清楚吴云莺拥有不菲的财产。之前专案组曾经分析过,既然吴云莺对聚餐会其余十一名成员的财产状况大致上清楚,那么其他人对她的财产状况应该同样是清楚的。了解下来,有两人表示不清楚,这二位一个是三十四岁的寡妇居嫣娇,一个是五十二岁的离婚单身女性水宏珠。

  下午,专案组聚在一起开碰头会,刑警甄路、谢毕生说到居、水两人声称不知情时,谭钧宣朝坐得离门最近的副组长彭友山点点头,彭友山起身便往外走。一干刑警都把目光投向老彭,不知他要干什么。片刻,彭友山去而复归,身后跟着一个体态臃肿的妇人——吴云莺。原来,之前谭钧宣、彭友山在安排走访聚餐会成员的调查计划时就已经料到,届时汇总调查情况,肯定会有若干弄不明白的细节,这只有向吴云莺询问了。所以,谭钧宣让彭友山驾摩托车去蝴蝶巷,把吴云莺接到长寿分局,随时准备找她核实情况。

  以吴云莺的见识,她当然不知道刑事侦查的路数,具体到眼前关于聚餐会成员的调查,那就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头一天刑警向她询问聚餐会其余十一名成员的姓名、住址时,她就再三为她们担保,声称“这些人都是我最好的姐妹,应该绝对没有问题的”。刑警不便对她透露侦查思路,只好笼统解释,这是警方的工作需要,也是必须履行的程序,总算将其糊弄过去。可以想象,现在让她面对着一群个个神情严肃的刑警介绍居嫣娇、水宏珠的情况,她会作出怎样大惊小怪的反应——她张大了嘴,眼珠子滴溜溜转,最后停留在把她载到分局来的彭友山脸上,开腔道:“彭同志啊,居小姐和水姨肯定是好人,这点,我是可以担保的!”

  彭友山只好跟她解释,无非还是以“工作需要”予以搪塞,终于让其平静下来。在回答居、水二位为什么不清楚她的经济情况,而别人都了解时,吴云莺想了想,说你们可能不知道,居小姐和水姨是亲戚,水姨的姐夫董先生以前是当保安团长的,广州解放前两年退出军界,带着水姨的姐姐水宏珍去了香港,听说在经商。而居小姐呢,跟董先生是表兄妹关系。所以,两人算是沾上了点儿亲,平时她们互相之间是以姐妹相称的。

  可是,即便这二位是亲戚,和刑警的问题又有什么关系呢?吴云莺说是有关系的。水姨是老居士了,是聚餐会中信佛时间最长的一位。广州解放前两年,居小姐的丈夫患肺结核医治无效而殁,她悲痛欲绝,几次三番自杀未遂。水姨听说后,寻思反正自己是单身居住,就把居小姐接去同住。一段时间下来,居小姐的情绪总算平静了,这是水姨向她灌输佛理的原因。之后,居小姐就一月两次去烧香拜佛。正好这时水姨与殷玉蓉筹措成立聚餐会,跟居小姐一说,她就参加了。

  可能是相处时间长了,也可能居小姐对水姨(她是呼其“姐姐”的)有依赖意识,平时聚餐也好,烧香也好,或者其他活动,她总喜欢和水姨待在一起,两个人埋头说话,不大跟其他人搭讪。她俩的这种做法,颇使几个姐妹看不惯,背后多有指责。不过,她俩如果不在一起的话,比如某次活动中其中一个没来,那么另一个出席的跟其他人的交往都是正常的。

  专案组众人听下来,觉得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类似水、居两人的情形,如此看来,她们对吴云莺的情况不了解,乃是因为只顾自己窃窃私语,没听到别人议论的内容而已。这种情况谈不上反常,水、居两人此举还不至于成为值得注意的疑点。

  那么,往下应该怎样开展调查呢?专案组认为,案犯之所以把吴云莺作为目标,显然是清楚她的经济情况,至于侵色,可能是为了以此封住受害人之口。今后的侦查方向仍是盯着聚餐会,把那十一个成员的一应情况都查清楚,然后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相信是能够发现蛛丝马迹的。

  可以想象,这桩活儿的工作量是比较大的,专案组刑警的精力、体力付出都不少。当时的公安局条件很差,调查一般案件,近的步行,稍远的搭乘公交车,有辆破自行车骑骑已经算是值得庆幸的了。这个专案组的使命比较重要,又是市局、分局联合专案组,所以给配备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但为了节省汽油,摩托车不是想开出去就可以开出去的,停在院子里的时间比使用的时间多。因此,这一轮新的调查,整整折腾了三天半,直到3月9日中午方才结束。时间长些倒无所谓,令人沮丧的是,把聚餐会十一名成员的个人情况、社会关系一一调查下来,竟然没有一个可以跟吴云莺一案联系得上。

  这就奇怪了,如果不是这些人透露了吴云莺的经济情况,“迷魂恶魔”又是从何处获得的信息呢?专案组颇觉困惑,议来议去,一时竟不知应该从哪个方向寻找突破口。

  3月10日,运气似乎来了。上午八点,专案组副组长彭友山到分局后,照例先去了刑警队办公室,秘书股已经把每天下发的那份《敌情通报》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了。在等候刑警队队长、指导员开例行碰头会时,彭友山顺手拿起《敌情通报》翻阅,上面的一条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

  昨天傍晚,市局治安处一位民警下班回家途中看见两个男子在路旁厮打,上前阻止后询问原因,其中一个指着另一个说:“他私刻公章!”这时,正好有公安部队武装巡逻小组经过,民警就把两人交由巡逻组带往附近的小北分局。讯问之下,得知被举报私刻公章的那位名叫屠俊仁,是个街头摆摊的刻章匠。刻章这一营生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就已被列为特种行业,新中国成立后更是与修锁配钥匙、印刷等行业一起被严控。这个姓屠的男子刻章技术一般,可是心眼很活,颇有些小聪明,经常加价接些违规违法的私活儿。那个与其当街厮打的男子姓钱,是个在街头混日子的痞子。钱某知道屠俊仁私下的勾当,有时会去找屠“调剂”些小钱买碗面条、买盒香烟什么的。昨天,他又向屠“求助”,遭到拒绝,两人发生口角,导致互殴。

  《敌情通报》上记录,屠俊仁所交代的广州解放以来他私刻的那数十枚图章中,有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的公章。彭友山也顾不上等队长和指导员了,拿着《敌情通报》直奔分局后院的专案组办公室。专案组一干刑警都已上班,大家看了《敌情通报》,都说这可能是一条线索,如果屠俊仁说得上“迷魂恶魔”的来龙去脉,那离破案就不远了。专案组正副组长交换意见后,决定由彭友山带两名刑警前往小北分局提审屠俊仁。

  屠俊仁四十来岁,身材矮小,说话略微有些结巴。刑警不问别的,单问他私刻的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的公章是怎么回事。屠俊仁说那是上月20日左右的事儿。那天下午,他的刻章摊前来了一个看上去年纪和他差不多的瘦高个儿男子,看了几枚他摆在摊头上的图章样品,说师傅你刻得不错,这样刻一枚多少钱?又问公章刻不刻。屠俊仁说只要是图章都刻,不过刻公章得凭公安局的证明。那人笑称,他就是吃警务饭的,从外地出差来广州办事,把证明丢了,连住宿都没法登记,不知是否可以通融一下,给刻一枚派出所的公章。屠俊仁是做惯这种事儿的,听了对方的话,既不吭声,也不看对方,只顾低头刻章。看来,对方也是懂这一套的,当下也没做声,掏出一张十万元的纸币递给屠俊仁。屠俊仁接过钱,递给对方一张旧报纸,让对方把要刻的字写在空白处,对方写的内容就是台山县台城镇派出所。

  这些内容都在刑警的意料之中,三刑警心里不免有些失望,因为屠并未跟对方有过什么聊天内容,这于了解对方的蛛丝马迹并无帮助。彭友山问:“还有吗?”

  屠俊仁摇头。

  彭友山一口气刚要叹出来,屠俊仁却突然想起一个细节。给那人刻好假公章后,那人道声“谢谢”,拔腿就走。走出十几米,忽然有人大喊“老陈”,一辆自行车从刻字摊前驶过,追上那个瘦高个儿。骑车的也是个中年男子,两人握手寒暄,然后边聊边走。至于去了哪里,屠俊仁就不知道了。

  不过,让刑警惊喜的是,屠俊仁是认识那个骑车男子的,说他姓岳,名元清,系“吉乐戏院”的管事,以前和他做过邻居。

  刑警随即前往“吉乐戏院”,却被告知岳元清大前天因历史问题已被公安局捕去,是市局还是哪个分局来捕的不知道,关押何处也不清楚。三刑警商量下来,认为与其挨个儿打电话向市局或者诸多分局查询,倒不如找其家属打听。尽管那时还没有人犯被拘捕后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的规定,但若无特殊情况,都会请管段派出所通知家属,以便及时给人犯送生活用品等。问明岳的住址,刑警直接找上门去,得知岳被关押于市局看守所。

  三刑警赶到市局看守所,办手续提审岳元清。据岳元清说,那个在刻字摊前被他唤住的男子名叫成千功,广东新会人氏,早年曾是粤剧武生,家住六榕寺附近的宝斗巷,曾搭“洪升班”在“吉乐戏院”演出过半年。后来听说成千功倒了嗓子,退出戏剧界,干什么就不清楚了。岳元清记得遇到成千功的那天是2月22日,他唤住对方后,两人往前走了一段路,边走边聊,五六分钟后就分手了。成千功说他现在在经商,并不住在广州,这次是来广州出差的。岳元清邀其次日去戏院坐坐,喝个茶,叙叙旧。成千功一口答应,但次日却没去,直到岳被公安局带走,成千功也没有露面。

  彭友山等三人回去向专案组汇报了调查情况,谭钧宣马上指派另两名刑警前往宝斗巷调查成千功其人。可是,刑警却扑了个空——宝斗巷在日寇占领广州前曾遭轰炸,几乎“全巷覆没”,原先的住户没死的也早已各奔四方,已经没法调查了。

  3月11日,专案组又派彭友山带一名刑警前往百余公里外的新会县调查成千功其人,但由于不知具体是哪个镇哪个乡,成千功又不是什么名角,单凭粤剧武生这条线索,彭友山根本查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当天,留在广州的专案组其他刑警对案情进行了分析。有人突然提出,成千功和女居士聚餐会的发起人殷玉蓉之间是否有联系——根据之前的调查,这个四十六岁的女人也是新会人氏。这两人同是新会籍,岁数也相当,他们之前是否认识呢?

  当晚,谭钧宣给在新会住宿的彭友山打了个电话,说了专案组白天的分析,要求彭友山顺便对殷玉蓉的情况进行调查,看是否可以从中找到成千功的线索。次日,彭友山来到新会公安局。殷玉蓉其人的情况在新会公安局一查就有,公安局接管的原国民党警察局的户籍档案里有她的资料。可是,无论公安局还是原住地居民,都没听说过殷玉蓉或者殷家跟一个名叫成千功的粤剧武生有过交往。午前,彭友山给谭钧宣打电话报告调查情况,请示是否需要在新会继续调查。谭钧宣说:“没必要了,你们回广州吧。”

  谭钧宣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天上午专案组获得了一个新的情况——

  蝴蝶巷有一个姓周的居民,系广州铁路局的工程师。3月2日,他奉派前往武汉参加一个技术会议,车票是当天晚上九点五十七分的,八点半过后,他出了家门。走到蝴蝶巷口时,迎面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朝他点点头,客气地询问:“先生,这条巷子里住着一位吴女士吗——四十来岁,胖胖的,圆脸,不知她住在几号?”

  周工程师不疑有他,当下回答:“她住巷尾最里面朝南的那家。”说到这里,正好有辆三轮车驶过,周工程师当即叫住,撇下那人上车而去。这一去就是十天,周工程师根本不知道那天他离开后吴云莺就遭遇了不测之祸。昨天晚上,周工程师出差归来,跟家人闲聊时才知晓此案,马上跟那个向他打听吴云莺住址的男子联系起来。今天早晨他就去派出所报告了上述情况。

  根据这个情况,专案组终于推翻了之前的推测,认为吴云莺被“迷魂恶魔”定为作案目标应该跟聚餐会那些女人无关。根据之前的调查,聚餐会的十一名女性都曾来过吴云莺家,而且不止一次,况且都互留了住址,如果“迷魂恶魔”是从殷玉蓉或者聚餐会的其他成员那里得到吴云莺的情况的话,他应该是知晓吴的住址的,完全不必在蝴蝶巷口向周工程师打听。

  如此,新的疑点又出现了:把吴云莺作为作案目标,“迷魂恶魔”肯定得有一条了解她经济实力的渠道,否则贸然登门却徒劳无获,岂不是白费力气?那么,这厮是从哪里获得吴的信息的呢?

  专案组一干刑警再三讨论,终于想到了一个之前被忽视了的可能——会不会是从提供“私房公馆菜”的赵家获得的信息?

  为不至于打草惊蛇,专案组还是先找了吴云莺。据吴云莺说,这次把聚餐的地点放在赵家,是三个月之前就决定了的,之所以一直拖到3月2日才去,那是因为订座不易。不过,她跟赵家那边自始至终没有打过交道,都是那个托关系订上座的殷玉蓉在忙。3月2日那天聚餐结束,虽然是吴云莺会钞,但也是交由殷玉蓉去办的。因此,估计赵家那边根本不知道有她这个人,更谈不上知晓她的一应情况了。

  刑警提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天去赵家品尝私房菜的,除了你们聚餐会那一桌,还有没有其他人?”

  吴云莺回答:“有的。隔壁屋子就有一桌,不过人好像比我们少,大概六七位吧。”

  专案组认为问题可能出在另一拨食客中间,组长谭钧宣当即叫上两名刑警和他一起去赵幼望家实地察看。

  赵家房子并不算宽畅,用来接待食客的只有两间包房,其中一间是从原有的客堂中拦出一半,另一间则是在院子里临时搭建的。考虑到下雨天接待食客上菜时会淋到雨水,所以两间包房是连在一起的,中间用木板分隔,隔音效果较差。这一间里说话,只要声音稍响一些,另一间里就能听得清清楚楚。谭钧宣估计,3月2日晚餐时,聚餐会的那十二个女人肯定兴高采烈,嘻嘻哈哈,口无遮拦乱说一通,说不定就谈到了吴云莺的经济状况、个人状况。而隔墙有耳,她们的话恰恰被人听了去。隔壁那六七位食客中正好有“迷魂恶魔”在场,于是,他便起了随机作案之心,待宴席结束后,尾随吴云莺所坐的黄包车一直跟踪到蝴蝶巷口。因为担心车夫老郭生疑,他不敢直接跟踪入巷,没看到吴云莺进了哪所宅院。待车夫离开,他正好在巷口遇见周工程师,便上前打听。

  刑警调取了赵家的订餐记录,查到3月2日另一桌订餐的那位是一个姓曹的纺织品经销商,至于同桌的其他食客,那就不清楚了。

  3月13日,“迷魂恶魔”首次作案的第十八天上午,专案组约见了订餐人、纺织品经销商曹超聪,获取了那天参加聚餐的另外六个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调查下来,却是出乎意料——那四男二女,男的都是纺织厂老板,女的则是其中两个老板的太太。而包括曹超聪在内的五个男性,都是年过五十,以当时的标准,已经步入老年人行列了,不是大腹便便就是弱不禁风一副痨病鬼模样,不可能是“迷魂恶魔”。

  失望之余,专案组长谭钧宣送曹超聪离开。这时外面正在下雨,曹老板先前过来时没带雨伞,谭钧宣就打了把油纸伞送其去大门外的车站。出了门才发现,对方是坐私家车来的,有专职司机开车。谭钧宣不禁心里一动,装作不经意地问了问,得知3月2日去赵宅赴宴的那五位老板都是坐自己的私家车前往的,其中四位都是由专职司机开车,一位姓朱的老板自己驾车——当时并无“禁止酒驾”之规定,只要不出事,你喝了酒想开就开吧。

  曹超聪刚返回自己的公司,就接到市工商联打来的电话,通知他下午一点半去参加座谈会。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专案组要求市工商联相帮设的一个局,为的是察看其他四位赴宴者的司机中是否有“迷魂恶魔”其人。先前谭钧宣从曹超聪有专车和专职司机这一点上突然产生联想,其他四个老板也有专职司机,四个司机中那天去了三个,会不会“迷魂恶魔”就是这三个中的一个?

  当天下午一时许,专案组刑警全体出动,一律身穿便衣,分散隐蔽于市工商联内外。候得曹超聪等人的私家车一辆辆驶至,五位司机由化装成工商联工作人员的刑警引领进院子一侧的平房休息。然后,专案组副组长和另外两名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还没道明调查意图,就发现其中一个名叫李泗阳的司机脸露惊慌之色,观其外貌,与吴云莺等受害人描述的那个“迷魂恶魔”有几分相似,刑警立刻将其控制。

  李泗阳被捕后,承认了其犯下的一系列罪行。他原名成千功,出生于新会县,第一份职业是粤剧武生,抗战前居住于六榕寺附近的宝斗巷,后来遭日寇轰炸,家破人亡,他那天正好去郊区演出才得以幸免。悲愤之下,他参加了一支由国民党散兵游勇组成的抗日游击队。他武生出身,有些武术底子,又跟着师傅学过治伤接骨,所以很受游击队的重视,让他担任侦察员,经常化装成游医郎中、粤剧戏子之类进城侦察。后来,游击队被日寇打散,成千功就改名李泗阳,弄到了一个“良民证”,流浪江湖,以治伤接骨谋生。其间,他认识了一个老道士,从对方那里得到了几个方子,用来作案的迷药就是其中之一。

  抗战胜利后,成千功回到广州定居,住中兴路相思巷。他以前鼓捣过汽车,能够单独驾驶,就去考了一纸驾驶执照,不久就谋到了给“腾升棉布厂”韩老板开车的饭碗,专职司机一直当到现在。今年初,成千功接到一封香港来函,是一个当年他在游击队时结拜的哥们儿写来的,说在香港开了一家货栈,缺少人手,问他是否愿意赴港合伙。对于成千功来说,这当然是求之不得。当时赴港也比较容易,只要凭香港亲友的邀请函件就可以向公安局提出申请,若无历史问题或者刑事案底,通常一两个月就能批准。成千功已经递交了申请,而且被公安局约谈过,告诉他没有问题,只等批下来就可成行了。

  成千功寻思,这一去当然就不再返回内地了,最好带点儿钱财过去,到了香港后手头才能活络点儿,况且还得考虑成家的事。他平时的开销很大,并无什么积蓄,干脆就动起了临走前捞一票的脑筋。他想到了老道士给他的方子,照方配制了迷药。

  正好韩老板把私家车送修理厂了,他有了一周空闲,遂借机作案。那天对吴云莺下手,纯属临时起意。韩老板几个人跟赵公望是老朋友,其女赵幼望当然不得不买这个面子,他们不但打个电话就能约到宴席,饭后还可留下打打麻将什么的,即使待到下半夜,主人也不会赶他们走。这天韩老板等人就是这么打算的,还通知了赵幼望准备夜宵。这对于几个司机来说当然不爽,但成千功例外。韩老板等人因为惦记打牌,这顿饭吃得比较快,饭后就进了内堂,成千功和几个司机则进到包房里吃赵宅给他们准备的晚饭。因为与隔壁女居士聚餐会那桌只隔着一道木板,成千功把她们叽叽喳喳的内容听得一清二楚,别人是听过算数,他却将殷玉蓉等人拿吴云莺的富婆实力和寡居生活打趣的玩笑话记于心头。

  成千功认为自己有充裕的时间对吴富婆下手。为了认清其人其貌,他借着帮女佣送开水的机会,进隔壁包房认准了吴云莺,然后就坐在停在外面的车里等候。八点过后,那班女居士吃完饭出来,成千功看见吴云莺上了一辆黄包车。他悄然驾车尾随,一直跟踪到蝴蝶巷口方才驶离。稍后,估计黄包车已经离开,他把轿车停在附近,步行入巷,因不知道吴住几号,便向正好出门的周工程师打听。顺利作案后,成千功驾车返回赵宅。

  至于那纸派出所证明,纯是路过那个刻字摊时临时起意。他知道这纸证明用不长久,只用了两次就销毁了,那枚假公章还在住所藏着。刑警随即去其住所搜查,果然发现了假公章和赃款赃物。

  1950年6月9日,成千功被广州市军管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评论】

惊险曲折 跌宕迷离

这个案子破获的方式确实特别

警察不是经常告诉我们,没有这种迷药么?特别是那个江宁公安

这种迷药感觉不大可能

这迷药好厉害啊

前段时间不是有人说没有这种药吗。现在看看,不一定啊。。。

小说而已,随便看看

迷魂作案这种作案方式警方及医学专家都说不可能,但这种作案方式从古到今一直有传说,似乎也不太可能个个受害者都是象警方所说的那样是为了以掩盖自己被骗而作出的掩饰之词。

有没有迷药很简单,广州警方破获了这个案子,难道没有起获配方?

我是倾向于没有所谓迷药

会不会是乙醚类的麻醉剂

谋财就谋财,糟蹋人家小姑娘,真是该杀!

其实我在想强奸案,会惊动公安省厅

觉得以前真是办事的部门

你也不想想强奸的是什么人,要是你家那一个大老板或者哪个政协委员家的千金遇到这种情况,你看省厅急不急

终于看完了,这玩意好是好就是太长了。那个迷药是怎么回事,不是辟谣说没有那东西吗,别说以前江湖上是有这么个玩意的,跟前几集里面的各种轻功气功一样都是失传的秘技?

可惜啊,里面没写配方。

很多年以前(起码10年前)就有警察朋友给我科普过这种所谓的“拍花”是不科学的。但是看了楼主的故事又有点茫然了

不用很多年前,就是现在警察和医学专家者不认为有这种能让人瞬间失去意识的药物存在。按他们的说法案里的情形应该就是女受害者因各种原因被骗子骗财骗色,事后为了掩盖自己的愚蠢,就说被人迷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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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gaobeibei 回复 悄悄话 这种迷幻药应该是有的,前几年这里的华人报纸报道过,在杜塞,有那么些事件,华人欺骗华人,不知用了什么药,只要同他们搭上话,意识就不清了,但是会走路会听从别人的意念,还会乖乖地跟着他们的指示行动,带他们回家,把自己的存款和首饰拿出来交给他们,要过上好一段时间才清醒过来。发生了好几起,报纸提醒华人们小心,我自己在超市门口也碰到过这样的女人,四五十岁的样子,穿着很土,像难民,跑来要同你搭话,赶紧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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