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霭晓雯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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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之夜的婚礼

(2015-11-02 17:51:19) 下一个

今年的万圣节之夜,我们没有象往年那样:点亮门口的厅灯、抱着满盆的糖果、等着打扮成妖魔鬼怪或小仙大神的小朋友们来“Trick-or-Treating”,而是接受邀请参加了一个婚礼。

新郎是儿子的“发小”, 一个刚刚过罢22岁生日的白人帅哥。

十五年前,我们家初迁南方。搬入新居不久的一个傍晚,我带着儿子在前院玩,一位带着一个清秀腼腆男孩子散步的邻居爸爸,走向我说:“我看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的年龄差不多,可以让他俩做朋友吗?”从此以后,这两个男孩子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们两家不位于同一条街,但距离很近,之间只相隔六七家。 两家都有一女一男两个孩子,男孩刚好同年出生,生日仅仅相差20天。与我们家不同的是,他们一家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他们的孩子在高中之前都不去公立学校,而是在家里由妈妈坐家教育(Home School)。

除了上学时间,这两个男孩几乎是形影不离, 一同参加小棒球队、夏令营、滑雪、 … … 。

后来,我们家搬到另一个社区,与原住处相隔六七英里,他俩在一起没原先那么方便了。几个月后,他们家居然也搬入我们这个新社区。还是和原先一样:我们两家不位于同一条街,但距离很近,之间只相隔六七家。

高中毕业以后,儿子上大学去了西雅图,而他家的男孩则随他父亲到保险业工作。从此,两个男孩天各一方, 踏上各自的人生路。

真快呀!转眼之间,当年那个清秀腼腆的小男孩,就要结婚了!

我们在接到邀请函的时候,没有仔细看。在前一天才意识到,这个婚礼定在万圣节这一天,于5点30分正式开始。一年365天,选那天结婚不好,偏偏选在万圣节!一天24个小时,选在那个时辰不好,偏偏选在黄昏后!呵呵,这老美真是啥都不忌讳!

万圣节的前一天,为参加“发小”的婚礼,在大学读最后一年的儿子从两千多英里之外乘飞机赶了回来。作为主伴郎(Best Man),儿子一回来就没着家,住在新郎那里,帮这位“发小”准备婚礼。

万圣节当日,我和老公按要求穿着黑乎乎的正装 (邀请函注明参加婚礼者须穿黑色或桔色),来到著名的、具传奇色彩的南叉庄园(Southfork  Ranch)。这座庄园因电视连续剧《达拉斯》中的尤文(Ewing)家族而名声斐然,成为远近各种活动、聚会、以及婚礼的热选场所。

夜色中的南叉庄园:

南叉庄园一府邸:

一进婚礼现场,我被惊得下巴差点砸到脚面上:这哪里是婚礼?整个一个万圣节“爬梯”(party)嘛!大厅上下,从灯光、色调、到装饰,全然万圣节风格。黑幕帘、蜘蛛网、南瓜灯、… … 。迎面一张桌子上,摆着各式金、银、黑色的面具, 任参加婚礼者自选。一侧放着一付西式棺材,走近一看:各式糖果之中,白刺刺躺着一具假骷髅。

婚礼过程还是典型的西式婚礼, 由教堂牧师主持。参加婚礼的有一两百人,看上去人人喜气洋洋。

伴郎们(Groomsmen) :

伴娘们 (Bridesmaids):

新娘新郎在幽暗的万圣节灯光下深情起舞:

新娘一袭白色曳地婚纱,很美!小花童中的小女孩穿白色清丽连衣裙,很美!着橘色长裙的伴娘们秀辫盘头, 也很美!除此之外,全场上下一片黑色服装。呵呵呵!

顺便一提还有:场内有个酒吧,酒吧旁专门设一个“检查和盖印”小桌。 到酒吧取酒之前,必须在此小桌前提交驾车证(driver  license),验明正身(21周岁以上),并在手背盖上一个荧光印后,方可喝酒。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想像中国人会选“清明节”或“鬼节”来结婚!无论如何,这样别出心裁的婚礼,令我刮目相看、印象深刻!

... ...

昨天,在送儿子去机场的路上,我忍不住好奇,问儿子他的“发小”为何选万圣节举行婚礼。儿子的回答很简单:好玩呗!

原来如此。好多孩子都喜欢过万圣节,认为这是最好玩的一个节日。结婚就选最好玩的日子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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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于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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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霭晓雯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rongrongrong' 的评论 : 谢谢多次来访!顺祝安好!
rongrongrong 回复 悄悄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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