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号上午,我的儿子,Roger, 顺利通过博士答辩。下午,我们参加了他的毕业典礼。Roger获得华盛顿大学英语修辞专业博士学位。
小时候 Roger 很贪玩,他不爱学习。我曾经试图要求他努力学习,不要浪费时间。儿子很反抗。没有好办法,我只好改变策略,任他自由发展。
Roger 喜爱音乐,我们送他学钢琴,但是又不要求他练琴(要求也没用)。在学校的乐队,他吹过长号,也弹过电子琴和吉他。Roger 买来录像带,自学的弹吉他。高中时,他们4个男孩,组成了一个乐队,轮着去各家练习。轮到我家时,我们就带着女儿出去公园玩,因为他们架子鼓的声音太吵。
Roge?r也喜爱运动。在家里的地下室他打沙袋,举重。在高中、他参加橄榄球队。冬天参加学校的滑雪聚乐部,他滑雪板很酷。他特别喜欢巴西柔术,在华盛顿大学期间,还参加柔术聚乐部的训练和比赛。他妈妈问他:两个人,大汗淋漓,扭在一起,呼哧烂喘,有意思吗?他说:特有意思。
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学习成绩一般般,去了纽约州立大学。我建议他学医学物理专业。一年后来电话,告诉我。他不喜欢医学物理,他要改学英语专业。我在电话里吼他:学英语,毕业后,难找工作!还是拦不住他,只好由他去吧。他英语专业的成绩突然变得很好,各科全是A。虽然浪费了第一年,他竟然还能提前半年完成大学本科。
大学毕业后,找到一家小电脑公司工作一年,同时准备GRE。一年后,他考入华盛顿大学的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用了 6 年时间,今天完成了学业,取得了博士学位。真的很不容易,在华盛顿大学,他变的非常用功。他有48小时泡在图书馆里的记录。
Oakland University 已经给了Roger 英语教授的职位。8 月他就要去授课,开始新的生活。
现在我为儿子骄傲,也庆幸当年及时放手让他自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