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草

记下让我心动思考的那一瞬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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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辩论课和小中男的成长

(2015-04-02 05:57:26) 下一个
     
来美国前, 我的专业是哲学。 到现在我还记得,刚来美国陪读时,老公那些学工科的同学初见我时的表情,学哲学的太太?我像是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怪物。因有了一个学哲学的太太,老公一刹那,也成了怪物。在美国学哲学不挣钱不能聊以为生, 自然地我加入了浩浩荡荡的学计算机的大军。拿了个计算机硕士后, 先是到一家IT公司上班, 又到华尔街上班-可还是做IT。
        
在公司这些年,经过了无数的培训, 学了无数的东西, 可就再也没学过哲学。 当年在中国, 若是能得到一本原版的哲学著作,如获珍宝。可如今,在Yard Sale的摊上,一刀就能买一本。偶尔,受念旧的情感驱使,我还真从Yard Sale 买了维特根斯坦卡普尔的书。我把它们整整齐齐地跟我从不远万里从中国运来的商务印书馆的哲学书放在一起。可再也没读过。看来和哲学的近十年的缘分真的已尽。
      
惊奇地发现哲学在我身上的烙印,是从我买一本英文书开始。
 
买书读书是我一大爱好或习惯。有的书不知猴年马月才有时间读,可见了还是忍不住要买。在去纽约上班下了火车转地铁的路上,有一个小书店。那个小书店精选的最新平装书特别对我胃口。我几乎每星期都要从那个小书店买一到两本平装书。听起来有点crazy。可我有理由呀。每天我有两个多小时在火车上, 我要看书呀。至于钱嘛,一本书比一张电影票也贵不了多少。反正我也很少去电影院看电影。就这样,我买了很多书很多好书。有一本书,名叫“为什么猪希望自己被吃掉”。这其实是本哲学书,讲道德理论的。 我见了后,爱不释手,买回了家。

奇迹发生了。在我买书后不几天,我两个儿子,当时一个十三岁,一个九岁, 告诉我,他们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都读完了。 大儿子从小爱看书,总是抢我的书看,我给自己买的书,经常是他看完了, 我还在等着找时间看,我不奇怪。这小儿子才九岁,居然把这种书读得津津有味,而且追着我要跟我讨论,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我想一定是我多年的哲学训练基因化--我鬼使神差般地买哲学书回家,小儿子也鬼使神差般地着迷。

另一件让我惊奇的事发生在去年夏天。去年夏天我们送小儿子去了两星期的辩论夏令营。原本是想让他提高写作和演讲能力,因为没有赶上CTY的考试,不能参加CTY的写作夏令营,这个夏令营说教写作,就送他去了。没想到,一从夏令营回来,他就斩钉截铁地对我说:“明年我要参加辩论队!” 我听了,感到是外星人在跟我说话,怀疑他说的“辩论队”跟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

就这样,去年一年,小儿子参加了很多场辩论比赛。我们开车跟着他,跑了一个又一个城市,观摩了一场又一场辩论赛。我跟他一起研究论题,论据,论题和论据的逻辑关系。我的哲学训练派上了用场。我又回到哲学领域,是小儿子带我回来的。后来我发现,大学里很多辩论队的队员和辩论教练都是学哲学的。 几本很好的辩论书也是哲学教授写的 。想想哲学和辩论有密切关系是再自然不过得了。可我已经忘记了很多年。而且,我从来也没想到,哲学的应用可以这样生动有趣。

真不敢说小儿 子在辩论上有多好的成绩。但我认为他已经打破了不少人对小中男的偏见。他阳光,有风度,知道怎样跟人交流。。。我把这归功于他参加辩论比赛。

所以,下学期中文学校决定开辩论课,我觉得是件天大的好事, 尤其是给小中男一个机会。教务长校长希望我来教。我犹豫再三,在一个自由自在的星期天和一堂辩论科之间权衡,我最终选择了辩论课。原因是辩论太好玩了。我很高兴把哲学用到这样有趣和有意义的地方。

辩论课的名字定为“趣味辩论”,想着我小儿子辩论时西装革履正儿八经地讨论当今国家大事世界大事的样子,把“趣味”放在辩论课的名字里,真有些不伦不类。但我想表达的是,这门课的目标是让孩子对辩论感兴趣,是想让孩子回到家对爸爸妈妈说:“我要参加我们学校的辩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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