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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晖:“阳谋”背后的权谋——以亲身经历剖析整风反右运动 / 二. 对大鸣大放阶段的历史评价

(2015-10-26 08:24:43) 下一个

二. 对大鸣大放阶段的历史评价

 

     对整风反右,我认为需要分两个阶段和两类对象来分析。

  所谓两个阶段,是指鸣放阶段和反右阶段;两种对象:一是民主党派中所谓“右翼”人士,二是知识分子中的民主派精英。这两阶段和两种对象是应加区别看待的。

  (一)“大鸣大放”是一场人民民主的宪政运动

  从人民民主的宪政立场来审视和评价,单就群众帮党整风、大鸣大放阶段而言,应当说是人民行使对执政党的监督权和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利的一次群众性民主运动,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在土改、镇反、三反五反、教师思想改造、批胡风、机关学校内部肃反等运动中受到冤屈、歧视或不公正待遇,而在一部分人士中积累的不满的一次大爆发,也是多年受到党权至上、舆论一律、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压抑人们的初次思想解放的尝试。

  据官方统计,5 月2日至5 月12日,全国各地召开28250多次各类会议,向党中央、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提出了372345条意见、建议。意见也越来越直击要害。

  清华大学师生鸣放的内容

  前面提到的建筑系学生蒋维泓上书党中央(1956年9月16日给党的“八大”的信),认为“我们党组织强调领导,强调集中,强调计划,是军事时期过时的管理方法”,认为这种“过时的东西”妨碍着人民创造性地发挥。他要求在公有制度下实行公产民办企业,在计划经济制度下发展自由竞争;在文学艺术领域内提倡个性自由,在艺术作品中“把人民的自发的好强提高到首位”;在组织上机构上把统一的组织机构化为许多性情相投的人结合起来的小单位,在人事分配上可以自由选择自行推荐,不要统一分配。他认为目前是和平时期,军事机构不应占有优越的地位。在党的建设问题上,要求党“扩大民主”和“团结性”,要求用自报公议的方法来挑选党的积极分子。(转引自《清华大学反右大事记》)。现在不难评断,蒋维泓的这些意见是切中了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为执政党后日益彰显的弊病。

  到1957年5、6月间整风鸣放期间,清华学生中提出的主要是针对学校领导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如批评1952年学苏搞院系调整,使清华沦为单纯工科大学,要求实行“理工合校”;对党的干部作风不满,贴大字报要求团委书记;反对党委领导干部享有特权,要求取消对他们的“优待证”,……等等。属于政治性的则有 “庶民社”及其系列大字报《庶民报》,批评在学生中搞肃反,侵犯人权,其中有云:“清华党委是如此找敌人,残忍呀残忍,没有人权,没有宪法,没有常伦,必须以法律制裁肃反中的真正罪人”;其杂文《神、鬼、人》中说:“人之所以敬神(隐喻共产党)是因为神能给人带来吉祥。……畏鬼情有可原,但畏神却令人费解!”表示“愿:人里不再出‘神’,而‘神’永在人间。则庶民万幸!祖国万幸!”还有的大字报要求“还政于民” 、为胡风翻案;……等等。这些言论当时被认为大逆不道,实则都是公民言论自由,而且反映了人民的民主要求。

  在教授中,经反复动员鸣放,所提出的批评建议,大多是教育方针和体制、党群关系问题。如无线电系教授常迵(他此前还是靠拢党的进步教授)说,党群之间有道墙,虽不是铜墙铁壁,却是篱笆墙,隔篱相望,就是走不到一块。墙的筑成,主要是党的宗派主义、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宗派主义表现在只信任党员,不信任非党员。(清华大学校刊《新清华》1957年5月22日第184期) 物理系一位教授何成钧批评校领导,说“毛主席的太阳没有照到清华园”。至于政治方面,则多集中在肃反中的侵犯人权问题,物理教研组被错批斗的教师诉说肃反中 “完全失去人权,把喝水的杯子、香烟全拿走了,不能受到人的待遇。我只能忍气吞声。我曾准备跳楼自杀,但我想,要死只需要几秒钟的勇气,而活下去要更大的勇气。我要活下去,看他们是否代表真理。” 他们批评校党委主持的肃反是违反宪法,肃反案件应该交法院审理。他们还举出1954宪法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检察权。”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为自己和他人在肃反中所受冤屈辩护。(见1957年6月3日第190期《新清华》报道。) 这表明当时教师具备相当的宪法意识和人权观念。而党中央及基层干部则为了搞所谓的阶级斗争,而不顾刚通过才3年的宪法。

  此外,物理系一位刚“海归”的教授徐璋本,不谙中国“国情”和政局,误认为中国有像美国一样的言论自由,大胆提出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全民的指导思想,要实行多党制民主,这种思想言论在国内头脑“正常”的人看来,实属大逆不道,反右初即被作为“反革命”予以逮捕,关入监狱。

  北大、人大学生的鸣放在民主觉悟和政治思想水平上比清华要高很多。已有许多文章专题论述,这里不赘。

  法学界法律界的鸣放。

  这是值得特别加以反思的。我在1998年主编了一本《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其中一部分是以访谈录的方式请被打成“右派”的教授、学者回忆当年的情况。使我得出两点感慨:一是在反右中,法律界、法学界是一个重灾区,是对法文化和法学者的一次大扫荡;二是政法界法学界的“右派言论” 实际上是针对执政党轻视和践踏人权、民主和法制而发出的法治呼吁和启蒙,可是却因“早说了40年”而横遭摧残。

  政法干部与法学者中被打成右派的比例是惊人的。司法界、法学界几乎一半以上打成右派,律师几乎全军覆没。象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民庭20人中,划为右派的有8人,占40%。有的学校法律系的老教授几乎“一网打尽”。象钱端升、王铁崖、韩德培、梅汝敖等堪称中国“法学泰斗”的老一辈法学家,几乎无一幸免。当年还是年轻教师、现在是我国的资深法学教授,如沈宗灵、江平、吴家麟、马克昌……等许多人,也难逃劫难。其实,法学界受批判的“右派言论”,大都是近现代法治的一些基本常识性的原则、规则、观点、概念,乃至通用的法学名词,有的还是三年前刚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如“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也被批判为“敌我不分”。“法院独立审判”被批判为“同党闹独立”。主张法有继承性,则是“为反动法律招魂”。主张尊重法律的科学性,就是“反对法律为革命的政治服务”。主张完善人大制度,就是“吹捧资产阶级议会制度”。主张实行法治,不能以党代政,反对“以政策代法律”,竟然被批为“企图篡夺党对国家的领导”。著名的老法学家杨兆龙教授因为提出要“及时立法”,制定法典,也被斥之为“旧法观点”或国民党的“立法观点”,是“企图把那些象他自己一样的‘老法学家’,拉进立法部门,从而篡夺党在立法工作中的领导权,以便从根本上推翻人民法制,而使资本主义在中国复辟”。(见前引“实录”第99页)。他主张法律应当体现社会正义,要实行“罪刑法定主义”和“无罪推定”原则,也被质问:这些所谓的正义“究竟是便利谁,对付谁?是什么用心?”这位曾经是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柏林大学博士后,解放前担任过多所著名大学教授、法学院长,并曾在上海担任过上诉法院法官、律师和审判日本战犯的罪证调查室主任的正派老专家学者,在肃反中就因他曾在国民党司法界任要职,解放后留在大陆不走,竟怀疑他是“潜伏特务” !反右中他因上述言论被打成右派。1963年又以莫须有的反革命罪逮捕入狱。1971年判处无期徒刑,终于冤死狱中。另一位政法界的名家、救国会“七君子”之一王造时教授,1957年在上海市政协会上提出了必须“进一步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秩序”的目标,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是法制的指导原则,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与内容。我们要扩大民主,就必须健全法制。”这是最早最完整地阐明了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与现今的提法几乎完全一致,却被诬指为“大肆宣扬资本主义民主和法治,实际上就是企图用资本主义制度来代替社会主义制度,从而达到复辟资本主义的阴谋。”结果被划为右派。文革中又被打成“反革命分子”,也病死狱中,弥留之际还在喊着:“毛主席救救我!”(见“实录”第83-84页)

  以上只是法律界、法学界在1957年所遭摧残之一斑,也可略见当时主其事者对法治是多么无知和蒙瞳;更反映了法学界人士在鸣放中的民主与正义呼声。在我主编那本《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时,读到当年的受难者与知情人一篇篇用血和泪写出的文字,不能不为之唏嘘叹息!一位资深的宪法学家吴家麟教授在寄来思忆文稿时,还附上1957 年6月《人民日报》发表他的所谓“右派”言论全文的复印件。我从头至尾读了一遍,若不是上面印有该报当年出版日期,完全可以误认为是40年后的今天写的。字字玑珠,可圈可点,在现今已是法律常识,但早说了40年却是反动言论!历史的“误会”竟致如此!难怪有的年轻人读了当年由法律出版社作为反面教材出版的《法学界右派言论集》,觉得要是当年共产党认真听取了这些“右派”言论,我们早已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了。可以说,不待文化大革命的到来,1957年的反右运动早已革了“法文化”的命。这也是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那样无法无天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3.民主党派人士的鸣放。他们的民主诉求更高于一般知识分子。批评“党天下”, 认为“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小知识分子不能领导大知识分子” ,甚至要求“轮流坐庄” 等等挑战毛泽东及共产党的领导权威的言论都出来了,这种不以毛泽东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出乎他的意外的态势,大大刺激毛的神经。正如章伯钧在一次鸣放会上的发言说的:“这次整风运动,要党外的人提意见,其后果我想毛公是估计到的。民主党派提意见向来是客客气气的,但估计不足,没有估计到党会犯这样多的错误。现在出的问题大大超过了估计,真是‘超额完成了任务’,弄得进退失措,收不好,放也不好。”(见1957年7月14日人民日报)此时毛泽东在《情况汇总》上作了批示:“一放,各阶级就会表现出来,原形也毕露。共产党执政还不到八年,就有三十多万条意见、错误、罪状,那共产党是不是该下台?那我姓毛的不是要重返井冈山!”毛泽东感到如此意外,但作为“马克思加秦始皇”和中国历史上最有权谋的策略大师,并不像章伯钧预料的那样“进退失措”,而是来一个紧急刹车,和180度大转盘,不惜背弃“言者无罪”的诺言,号召“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 !

  反右是毛泽东恐惧和镇压民主派知识分子的继续。毛出身农民,他领导的实质上也是一场农民革命。因而不排除他潜意识中存在“李自成情结”:一有李自成的前车之鉴,怕干部腐败而失去江山,故而要整风;二怕知识分子造反,被夺走江山,所以要反右。他说过:秦始皇坑儒四百人,吃了亏,张良、陈平,没有整倒,汉高祖用了,是“镇反不彻底” 。所以,反右导致伤害55万无辜知识分子,在他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反右也是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开端,即他在1957年7月所撰《一九五七年夏季形势》中所提出的:“在政治战线思想战线上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毛选第5卷第461页)

  (二)如何评价人民群众参与整风鸣放的历史意义

  1957年的整风,是由党中央和毛泽东发动,却转而反右、走向其原初愿望的反面的政治运动。从人民立场和民主的宪政思想来审视和评价,1957年的大鸣大放,实际上是知识分子精英的一次民主宪政的诉求,一次违反其发动者初衷的人民自发性民主运动。群众帮党整风,大鸣大放,应当说是人民行使对执政党的监督权和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利的一次群众性民主运动,是知识分子的企图摆脱臣民依附地位,走向公民意识的觉醒。大鸣大放中群众对基层党委或仅仅是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批评,固然属于公民对执政党正常的监督权利;即使涉及党的领导权的某些过激言论,由于并非煽动暴力,更未见诸实际动员和组织的行动,从法治原则而言,属于非“立时和现实危险” 的言论,在真正民主的国家是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应当言者无罪。

  这个运动以具有社会良知、追求民主自由的知识分子为主体,以执政党的 “三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批评监督的客体和有此“三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对象。

  它是新中国建国初期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冤屈、歧视或不公正待遇而积累的社会不满的一次大爆发,也是多年受到党权至上、舆论一律、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压抑人们的一次公然抗争;是在苏共和国际共运批判斯大林的党专政影响下,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毛泽东称他们是“民主个人主义” ,在建国初期就为文大加批判)为挣脱执政党教条主义思想控制的一次尝试。在鸣放中群众创造的大字报形式,也是继承了解放前学生运动的民主传统,是公民参与政治、突破官方封锁、反对官僚主义统治的一种民主手段。(只是后来在反右和文革中被官方御用势力接过去,变为打击进步势力的专政工具。)

  如鲁迅所说:“ 我们从古以来 ,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 鲁 迅 : 《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 《鲁迅全集》1956年版, 第6卷 第118页 。) 对于那些为在中国实现民主宪政的志士仁人,那些具有“独立精神、自由思想”的知识精英来说,在鸣放中挺 身 而 出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中行” ,勇敢地站出来发表对国是的主张和对执政党的批评,而沦为“俎上肉”,被打成“右派” 而遭罪,可以视为争取民主自由而付出的“必要的”代价。他们虽然受到镇压而失败,但历史对他们还是公正的。他们高扬的民主自由旗帜和特立独行的崇高精神,是值得后人景仰的。人们不必以“上当受骗”来替他们抱屈。即使鸣放是毛泽东设下的陷阱,他们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气概,坚持真理、赶为民先的精神,出了像林昭、林希翎等民主斗士,她(他)们代表了这场民主斗争惊天地、泣鬼神的气概。是应当“留取丹青照汗青”的。

  所以,对于当年的“反右”,我认为不应当只是当作一桩历史“冤案”来看待;对被划为“右派”的人士和青年学生,也不能只停留在把他们作为无辜受冤者给以同情;而应当从历史高度上加以评价:这是中国人民百多年来追求民主与自由的宪政运动的一个高峰和一次挫折。

  当然,对大多数本来是拥护现行体制的党内外积极分子和普通公民,也因响应党的号召而蒙难的,才真是“上当受骗”,是一场悲剧。

  反之,作为反右斗争的“胜利者”的毛泽东,通过反右,重新成功恢复了个人在党内外的绝对权威,并把它推向“一个人说了算” 的高峰;但从历史长河看,正是反右的“伟大胜利”,使他更骄横专断,大行“马克思(实质上是斯大林)加秦始皇”之道,导致“大跃进”的大失败和文革大革命的大灾难,其被神化的“英明正确” 绝对权威实际上也走向反面。这也许可说是他个人的悲剧。

  (三)如何区分“左右”

  “右派”一词,本是指党派内部或党派之间相对于“左派”的一个派别,一般都属于内部不同政见的群体。在外国,也有称之为鹰派和鸽派、激进派和保守派的。毛泽东曾说:“除了沙漠,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毛选5卷428页)其实,敌对阵营中也可以分左中右。1957年6月反右以前,毛泽东也讲过多次右派问题,那时还是作为人民内部政治思想上的一个落后派别,或党内相对于教条主义的“修正主义”的思想派别来对待。即使他在反右前夕写的《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中,也还是把批判“有反共情绪的右派”当作“意识形态上的锄毒草”,“不到某人‘严重违法乱纪’是不会受整的。”可是不到20天,右派被称为“反动分子”(见《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毛选5卷431页)。再过一个月,进而定性为“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了。(见《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到处理右派时,不少人更成了“极右”亦即反革命分子,被“充军”边疆或投入监狱。1958年初在“处理右派” 阶段还有所谓“推一推就过去了;拉一拉就过来了。”划右派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决定于执政党的“一推一拉”之间,岂非儿戏? 可见,“右派”这顶帽子是可以任由主其事者出入其罪的。

  更可悲的是,以宪法和民主运动的视角辨析,左与右恰恰是被颠倒了。人民群众或公民个人要求民主,反对专制,要求革新政治,维护公民权利,实现言论自由,批评监督执政党和政府,是完全正当的,合法的。即使某些民主党派人士提出的主张属于所谓“资产阶级民主” 范畴,但相对于毛泽东自诩的“马克思加秦始皇”的封建专制主义,相对于压制和侵犯人权和公民宪法权利而言,真正的右派倒应是后者;而当时所划的“右派” 则应当属于民主派、激进派、自由主义者,或者是真正的左派。

  对此,在1957年反右之前和初始阶段,本人就曾同清华一位党委常委委员辩论过。他硬说那些主张民主的人士是“右派”;我则认为他们应当属于民主派、左派(不打引号的) 。后来在反右中就以此批判我是“顽固站在右派立场,连左右都分不清!” (其实这个批评应当还给批判者自己)。在开除我的党籍的决定中,也没有忘了加给我一条罪状:“在党委内部以‘民主派’‘左派’自居,而诬蔑坚持中央鸣放方针的同志是‘右派’‘有顾虑’、‘不虚心’”。(按:清华党委对我的划右决定中罗织我的主要罪状,一是“坚决抗拒暴露右派的方针”,这是指我在兼任校刊《新清华》总编辑时抗拒 “阳谋”, 抵制发表设置陷阱、故入人罪的报道,认为“这样做,有失共产党员的良心” ;二是“在反右前夕,蒋南翔同志同其他五位党委副书记一起,找他谈了近四小时,说明中央关于鸣放的方针,而郭却坚持自己的观点,顽固地站在与党委对立的立场。反右初期,情绪抵触”。(见《新清华》1958年2月11日《开除党内右派分子郭道晖党籍》的报道和“决定”的油印文本)这是指我在谈话中反对把群众帮党整风、大鸣大放定性为 “阶级斗争” ,对开展“反右” 斗争和要划钱伟长、何成钧等清华教授为右派,明确声明“保留意见”,认为他们是爱国的。) 我的这类观点和立场,究竟是“右”还是比较中肯呢?

  (四)区别两类对象

  反右的锋芒是针对两类人:一类是民主党派(特别是民盟;一类是广大知识分子中的民主主义精英。在剖析毛泽东的“阳谋” 提出的时间和针对性时,应当对二者略加区别。

  根据我亲历的历史事实和知悉的有关资料,我认为,对于民盟的所谓“右翼”,毛泽东倒的确早就谋算加以清扫了。有两个事实可以为证:

  1.据现今公开的苏联档案,早在1947年11月30日,毛泽东在致斯大林的一份电报中,就明确提出:“在中国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时期,要像苏联和南斯拉夫那样,所有政党,除中共之外,都应该离开政治舞台,这样做会大大巩固中国革命”。但斯大林不赞成毛的这个意见,他在1948年4月20日的复电中说, 中国各在野政党,代表着中国居民中的中间阶层,并且反对国民党集团,所以应该长期存在,中国共产党将不得不同它们合作反对中国的反动派和帝国主义列强,同时保持自己的领导权,即保持自己的领导地位。可能还需要这些政党的某些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民主政府,而政府本身也要宣布为联合政府。遵从斯大林的指示,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初期是这样做的,但毛泽东一直不忘要削弱民主党派的势力和影响力。(邱路:《斯大林特使密访西柏坡——来自俄国档案的秘密》一文,见《百年潮》1998年第1期。根据苏联解体之后前苏联公开的秘密档案。)

  2.另一件事是我亲身经历的。即1951-52年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我当时还是毕业班的学生,任清华大学党委委员兼宣传部副部长,被党委抽调去教师学习委员会担任学习组组长,提前毕业。我当时负责教务工作,还请中宣部黎澍同志担任清华学委会的顾问,我常去向他汇报请示。起初是正规地平静地学社会发展史等理论,还请了艾思奇“三进清华园” ,给全校师生讲大课,受到热烈欢迎。但当他批判形式逻辑是“唯心主义” 时,哲学系的金岳霖等老教授还同他辩论,说“你今天的演讲句句都是合乎形式逻辑的!”气氛相当和谐民主。可是到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1952年5月又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进行批判资产阶级思想运动和准备进行清理中层工作的指示》,教师的理论学习就转变为“思想改造”。凡从旧社会过来的教授,人人“洗澡”,即作自我检讨,清理旧思想。在清华,这一运动名义上是由三反运动中成立的 “节约检查委员会”主持(行政负责人即原学委会主任周培源教授),实际上是由学校党委和各系党总支具体领导。我被派负责联系文、法、理学院的工作。当时各系动员、组织年轻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去“帮助”教授“洗澡”。学生抛弃了“尊师重道”的古训,对老师开展群众性的严厉批评,教授们反映:“洗澡水是滚烫的”。

  多数教师被迫或半自愿地作了检查,顺利过关。但对社会系教授潘光旦先生,则扭住不放。他是费孝通的老师,是搞社会学的,在解放前是民主人士,政治上是进步的。但因为他和罗隆基等人都是英美派的,因而被视为是资产阶级的,把他们当异己的势力。当时潘光旦是民盟中央常委会的委员和清华民盟支部的主任委员。清华“洗澡”重点是潘光旦,由市委统战部直接领导、掌握。潘先生在社会系和全院大会上先后做了3次检讨,还过不了关,说他是“铁心皮球”(外圆滑内顽固)。当时我脑子里想,为什么把他搞的那么突出,3次还不让过关?而冯友兰,他曾给蒋介石讲过课,那时被说成是“太师爷”, 他不算民主人士(在学问方面是个大师),却一次检讨就过了关(可能他懂得“与时俱进”吧)。

  这种对潘光旦教授的特殊对待,并非清华党委的自作主张,而是根据北京市委指示行事。我到市委统战部长李乐光同志(他也是清华大学的老校友)家里汇报。我说潘光旦已经在系里和文法学院检讨了三次,还不让他过关,是什么原因?李乐光说了一句:“这个你就别管了。” 当时统战部干部吴维成直接联系我。他后来说,这是中央直接掌握的,中央就是要敲打一下民盟的右翼,担心他们挑战共产党的领导权。当时唯一能和共产党争夺领导权的就是民盟。民盟有政治资本,他们反国民党是有功的。我们党中央也担心这股势力强大了,成为一个对立面,所以解放初就说要对他们敲打敲打。思想改造运动中是借批潘光旦,敲打罗隆基,是给民盟“右翼”一个警告。后来潘光旦第四次在全校大会上检讨,才勉强通过。为此市委还先后布置清华党委宣传部编印了《批判潘光旦先生的反动思想》和《欢迎潘光旦先生开始的进步》两期专刊,在校内外( 特别是民盟中央 )散发。

  现在看来,这实际上为后来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整民盟“右翼”留下了伏笔,这是中央和毛泽东的一个决策。如果说,反右早有预谋,以上毛泽东对待民主党派、特别是民盟的谋算和整潘的做法,就是可说是“阳谋”的序幕。

  毛泽东“阳谋”首要对象是民盟,这一点,还可以从反右开始时他在6月8日和6月10日写的两份党内秘密指示看出来。其中他认为,民主党派中,民革、民建、民进和九三学社颇好,民盟、农工最坏;说章伯钧、罗隆基在拼命做颠覆活动,野性很大,党(指民主党派)要扩大,政要平权(指同共产党的政权“平起平坐” ),等等。(见《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和《中共中央关于反击右派分子的斗争步骤、策略问题的指示》。)他在1957年7月1日发表的《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社论中,主要矛头也是对着民盟和所谓“章罗联盟” 的。

  至于对党内外一般知识分子中的民主派,从本文前述毛泽东和邓小平、彭真、陆定一等人的一些讲话看来,在5月15日毛泽东决定反右 “阳谋”以前,是并未当作整肃的对象看待,而只是要求教育、改造他们,争取他们靠拢党,甚至要吸收他们中有些人入党(如梁思成及钱伟长)。只是由于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放”出了一些大出他意外的批评毛泽东和共产党的言论,感到危及其绝对权威地位与“舆论一律”的思想政治统治,才大打出手,使反右“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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