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以为律师都是数学白痴。费律师的事迹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有偏见,历史常常成就许多不可能。
费马的定理都很精美雅致,如一件件艺术品。可惜费先生不习惯把定理的证明写下来,因此我们读到的证明都是后人所作。
先看看费马小定理 (Fermat’s little theorem)。
费马小定理 假设p是素数,a是整数,a不被p整除。那么,a p−1 (a的p-1次方) 被p除的余数是1。
考虑 p-1 个数, a, 2a, 3a, …, (p-1)a;
这 p-1 个数被 p 除后的余数是互不相同的,所以这p-1个不同余数是 1,2,3,…,p-1 的一个排列。
因此它们的乘积
与乘积 1*2*3*…*(p-1) = (p-1)! 被 p 除的余数相同。
因此 (p-1)! * a p−1 – (p-1)! 被 p 整除。
因为 (p-1)! 不含素因子 p, 所以 a p−1-1 是 p 的倍数。
这就证明了a p−1 被p除的余数是1。
1640年的某一天,费律师玩着数字游戏:
5 = 12 + 22
13 = 22 + 32
17 = 12 + 42
......
......
灵感告诉他这里隐藏着秘密,于是仔细搜寻,他终于发现了规律:5, 13,17, …被4 除都余1, 而它们也都可以分解成两个整数的平方和。在这年的圣诞节写给朋友的信中,他宣称发现并证明了下面的定理。这定理也称作费马圣诞节定理。
费马中定理 (Fermat’s Christmas Theorem) 如果素数 p 被 4 除余 1, 则 p 可以写成两个整数的平方和。
可惜,费律师这次又没有发表证明。等了一百年,还是那位欧拉先生在1747年发表了证明。欧大师的证明只用到了现代高中数学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查询下面网页。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ofs_of_Fermat%27s_theorem_on_sums_of_two_squares
又过了八十年左右,到20世纪末,普林斯顿大学教授Andrew Wiles, 几经磨难,最终彻底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依然有一个谜,Wiles教授的证明绝对不是费律师的那个绝妙的证明。那么,那个“绝妙的证明”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