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行成习”,跑步成了习惯不跑会难过。与室内跑步机上跑相比我喜欢户外跑。灿烂阳光之下边跑边随意看看路边绿色草坪后面的各式洋房。中途经过的皇后公园里大树参天,听一个家里养了几只猫的邻居说那公园里从前有郊狼(coyote)出没,说是宠物狗或猫一不小心没看住被郊狼叼走吃了剩下条尾巴就随意丢弃在那公园的树林里,听着毛骨悚然,但现在那里郊狼仿佛已经绝迹,常见有人在那公园旁边的路上遛狗。一路许多樱花树,春日里鲜花怒放汇成花海。与日本的樱花不同,加拿大这里的樱花开足了也不凋谢,依然呆在枝头上,如刘晓庆一样青春长驻。爱跑马拉松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写过一本《跑马拉松时我都想什么》,那书我读过,可惜村上君想什么我已想不起来了。但记得他仿佛提到某次跑步时看到一条死狗横尸路上,使他差点呕吐。我跑步时死狗倒未遇见过,郊狼吃剩的猫尾巴狗尾巴也从来没见过,但我看见过一只死乌鸦,大概从空中电线上栽倒下来的,躺在人行道旁的长条草坪上无人搭理,在那里躺了数日之后又不翼而飞了。
跑完步总是一身汗,前胸后背湿漉漉,但感觉神清气爽。我的同事喜欢蒸桑拿,告诉我说蒸出一身大汗来也很舒服。但我不喜欢蒸馒头似的感觉,还是户外自由自在地跑跑舒服。
说起来时断时续跑步至今已有几十年。当初开始跑步时还是刚进中学那会儿。几十年前的事情了,回首望望好像就在眼前。中学里那时候有田径队,男男女女,一帮穿着校运动服的学生常在学校操场上训练,跑跑跳跳投掷标枪手榴弹什么的。我家住的离学校近,进中学前我就曾去那学校里看过田径比赛。当时那个田径队里有两个传奇人物,一个至今记得叫金正华,名字与当年为抢救被洪水冲走的电线木杆而丢了性命的知青英雄金训华一字之差。那人跑短跑,在终点处看他跑两百米,远远看到高高举起的发令枪里飘出白烟,等枪声传入耳中时,早见他已一跃而起豹子似地飞奔,那姿势和速度颇有几分博尔特的闪电侠风采,但那时自然还没有“闪电侠”。另一个不知姓名,只知外号叫做小猎狗。“小猎狗”跑中长跑,据说有一回比赛要起跑时,他还若无其事地站在一边吸烟,发令枪响后其他人争先恐后跑出去,他却不紧不慢再猛吸一口烟,扔掉烟屁股才从后面追赶,然而到终点时他依然将所有对手甩在了身后。
我刚进中学那会儿时常有低烧,母亲担心我有炎症,逼迫我跟她去医院检查这个那个,使我觉得很麻烦,后来跑跑步,低烧莫名其妙就自己跑掉了,这是我开始跑步的“缘起”。那时候中学里春秋两季开运动会。有一回秋季运动会时老师动员我参加1500米中长跑比赛。与我分在同一组里比赛的有一个住读生是校田径队里跑中长跑的,那次比赛我被那个住读生远远甩在后面,等我气喘吁吁跑到终点时,先已到达终点的那个住读生正被他班里一帮男女学生和班主任围在中间比手划脚地说话,无意间我听到他说“走读班的那个赤佬(就是本人)被我甩了有两百米吧”。那使我感觉奇耻大辱。回家后在年历上悄悄记下“耻辱”二字,之后便开始每日晚上去家附近F大学的大操场练习中长跑,三弟那时还在小学读三年级,常常被我拉差去替我拿衣服和记时间,我们没有跑表,三弟手里抱个闹钟站在跑道旁,我每跑一圈便脱下一件衣服扔在他怀里,他则告诉我用了多少时间。等我跑完上身已是赤膊,头上冒热气,三弟却缩着小身子瑟瑟发抖。有一天晚上我正跑时,听得远处三弟叫唤,急忙冲过去,三弟告诉我附近国权路的两三个野孩子要抢他手里的衣物和闹钟,听他叫唤又跑走了。那以后三弟不愿意再给我当差,我也尽量赶在天黑之前跑完。如此跑了几个月,第二年春季又开运动会。我只报了800米,仍与那个住读生分在同一组(按年级分组),起跑后我紧跟在那个住读生侧后半米左右毫不费力,他加速试图甩开我但完全无效,跑过最后一个弯道进入直道后,我发力冲刺反将他甩在身后最先到达终点。那次比赛我是年级第一,全校第二。回家后在年历“耻辱”二字下面写上了“雪耻”二字。(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