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到了习大大这儿也不例外。虽说习大大不养畜生,但大大当年落难屈身的陕北小村梁家河,还是集体升了天,成了朝圣之地。就连大大掏过的粪坑也成了红色文物,被妥善保存,供人瞻仰。
有大粪,就少不了苍蝇,我文明古国尤其不缺蝇营狗苟之徒。为梁家河出书者有之,为梁家河作画者亦有之。据说这幅《重回梁家河》还是出自一位美籍华裔艺术家之手,足见梁家河粪香的浓烈,已经飘洋过海,穿过大半个地球来到了美利坚。这浓浓的情感,完全超越了“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女诗人。
有靠媚上逐名的,自然也就有靠媚上取利的。这不,习酒火了以后,又出来个 “习圣” 酒。这还不够惊人,那就再来个 “天子习” 酒。中国酒界,大有“习”卷天下之势。
大概以为习大大为人忠厚,不太介意大家借他的名气发财,一位姓刁的仁兄竟也想来沾沾习大大的光。这位叫做刁世平的河北人申请注册名为 “刁大大” 的商标,结果毫无疑问地被拒了。这被拒的法律依据是: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照我说,这个刁兄情商也太低了。人家叫习大大,你就敢叫刁大大?这不明摆着要和习大大平起平坐嘛。再看看你这 “刁” 字,长得和习那么像,却又少了个把儿,是一残废,加上 “刁” 字本身又充满负能量,这不是含沙射影习大大吗?我看说你的商标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是轻的,应该认定这是“妄图颠覆人民政府”,至少也是“妄议中央”。
为了防止国内外反华势力利用 “刁” 来影射攻击国家领导人,强烈建议政府责令所有刁姓公民限期改姓 (但不能改姓习),同时将 “刁” 字从新华字典中完全删除,以后也不准任何人再使用 “刁” 字。如此我们将国本永固,万世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