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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尽量做到散买卖不散交情

(2014-12-11 23:38:16) 下一个

有网友来问我,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很巧,最近身边的朋友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几乎每天都来跟我聊这个,弄的这几天很负能量。这个问题,可以说是离婚后的死角问题,不是说没办法,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如果离婚时有过探视孩子的协议,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抛开去法院解决的各种成本,那些物力人力都不说,从孩子的角度去看,那个监护人如果被迫履行这个义务,会不会把气撒在孩子身上呢? 

    身边有两个离婚多年的小姐妹,都是起诉离婚,也都没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也都是男方家唯一的孙子,一个是因为架不住婆婆的苦苦哀求,一个是法院判决,当 时都有和前夫协议了孩子的探视权。因为婆婆哀求放弃孩子的这个,每次去看孩子,前夫都百般阻挠,如果见了,孩子回家必定会挨打,慢慢的孩子不敢见她了,她 也不忍心孩子挨打,从越来越少去看孩子,到后来就算见面,孩子的眼神也变的很漠然,这个过程只有四五年。 

    法院把孩子判给前夫这个,孩子是给她看的,完全按照离婚协议书来履行,但孩子每次见她,都会哭着问她为什么不要他,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哄一会儿也就破涕 为笑了,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就不行了,从撒娇的哭闹变成恶狠狠的质问,怎么哄都不听,口口声声她是坏女人,拒绝再叫她妈妈,到高中的时候,但凡见她就是为了 要钱,要到了偶尔叫声妈,要不到转身就走。

这就是中国式离婚,孩子如果未成年,基本上就是跟了谁就和谁一条心。

让一个女人放弃自己的孩子,除了少部分是因为别的理由,大多都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特别是全职太太,在失去依靠后,养活自己都是问题,养孩子更是难上加 难,放弃是很无奈的选择。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就不要离的太难看,不是说要放弃自己的权益,而是相对平和的去解决,太过激烈的手段尽量不用,甚至可以冷处理一段时间后再去办离婚,或者先自立再离。 

    离婚时找人把男人打的满地找牙的,把家砸的稀巴烂的,转移财产的,去单位闹把男人搞臭的,把男人连带爹妈骂个狗血淋头的,等等。如果离婚后是要把孩子带走 的,那好吧,做就做了,如果孩子根本没法带走,那这么做就太不理智了,除非无所谓孩子要不要探视,也无所谓认不认自己,不然这是在绝后路,孩子都归别人 了,还强势个什么劲那,纵然这男人多么的不是人,为了孩子,能多退一步就退一步吧。

    几年前一个电影里有这么一段:一场离婚典礼,步骤和结婚相反,先把戒指放回盒子里,再用手摸着钱宣誓,接着主持人喊了句散买卖不散交情,然后空中气球飘 过,上面写着还是好朋友。当时的感觉,这段太不接地气,最多适用于纯粹的个性不合,现在细想想,其实这样挺好,虽然做起来有点难,但可以往这个方向靠靠, 恨到骨头里恶语相向也是散,好言好语也是散,恨别人耗费的是自己的心力,离婚本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如多放下一点,不散交情,为孩子,也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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