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福喜企业是否应当为涉嫌肉品过期事件的人员负责,也有人问政府是否应当为贪污官员负责,两者答案都是肯定的。然而,到底最高可以追溯到那个层级却是难以回答的问题。媒体说“要把福喜罚到破产”,那么是否也可以合理推断“把政府罚到破产呢?”
上海福喜目前成了“墙倒众人推”的角色,官员说这是“不道德”而图划清界限;洋快餐们马上与它断绝供货关系,连各地各国福喜集团的分公司也与它进行责任切割,让人深感混乱。如此炮声隆隆之下,公众以为福喜一定是个和地沟油和私宰场那种地方,幸好中央台连篇累牍的电视调查节目让中国人开了眼界---哇塞,这么先进的生产设备简直就是未来科技展示啊。
的确如此,大家听说监控镜头中有个工人把落在地上的肉放回生产线,这的确让人恶心,不过细想一下,这种高级流畅的生产线落下肉块的机会不到万分之一,也就是说,你监控一万个镜头中平均只会出现一次这种情况,和那些私宰工场满地死猪绝非一回事。也许你说此案查出了100顿涉嫌过期的肉品,这的确让福喜集团上下震动,甚至导致相关股票下跌,但这与福喜每天出品的数万吨肉品相比毕竟非常微量。工人从地上捡起肉放回去这种行为是如何发生的?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定违法了福喜工作规定,以此推论,这个事情发生在这个员工身上并不证明一定会发生在另个员工身上,真正这个员工做这种事情也是偶尔为之,因为一时偷懒或其他原因。因此,我们不把这个孤立行为看成是不断重复发生的。
福喜总裁温拉公布了其他各个福喜分行的突击检查结果,这是一次非常严格的核查,动用了所有顶尖人才和最严格审查程序,幸运的是涉案的只有上海福喜,这说明这更像是一个孤立事件。如果你对肉品加工业有所了解,就会知道那些肉品在200度高温中油炸后根本无法测试出问题,而世界上任何设备都无法测试出零下18摄氏度的冻肉到底有无过期七个月,尽管人类可以测出埃及法老木乃伊有有多少年头。对于这样大的国际企业在没有弄清具体责任时就高喊实施最高罚金,这显然对于真正解开这个责任谜团缺少理性考虑。
暂且不论到底被调查的那五个人犯了什么罪行,不妨先推论一下这类犯罪的动机是什么。福喜总裁早在1982年就发誓要在中国建立最先进的食品加工企业,事实证明他做的非常成功。福喜是个具有百年历史的跨国企业,有50多个加工厂,遍布世界各大洲。贪污犯罪各国都有,但高层集体贪污十分罕见,尤其在一个美国食品企业中更为罕见。涉及“以坏充好”情况的贪污案在中国层出不穷,为的就是把过期肉“多报少扔”,用过期肉充当新鲜肉报账贪污采购金差额,然后分赃。
相关政府部门的确做了件大好事,不但保护了公众,也保护了洋快餐,更挽救了福喜。为何说挽救了福喜?第一,政府质检部门如此关注福喜让人民意外增强了对它的信任度,看到那高科技管理的厂房流水线,大家不禁会更害怕那些条件远远不如福喜的国企和民企;第二,当政府对于那些各类造假的食品厂万般无奈时,抓住福喜做批判典型可以提高整体管理标准,让福喜成为业界标杆,福喜的改进必然促进整个业界的改进;第三,当政府收取福喜罚金时才会感到这样的大肥牛太好了,如果换成那些私宰工厂,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那里能收取一分一毛?四,政府惩治洋企业给广大民族企业一个安慰,让他们感到国家对于他们的爱护有加,提高爱国主义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