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奔向雪山
2013.12.31. 上午晴,下午阴,有风,有阵雨。
早晨9时许,离开旺格努依营地。北岛中西部游的下半部分 - 西部行正式拉开帷幕。今天的计划是:沿西海岸3号国家公路西行;途中参观一个花园;去一个河堤坝滑沙;访问塔拉纳基(MT. TARANAKI)(又名:艾格蒙特MT. EGMONT)火山,今天的目的地是雪山小镇OPNAKE。
白雪覆盖的塔拉纳基火山是北岛第二高峰,是西部地区的精神与自然之魂,50多条河流及小溪发源于她的怀抱。这座山十分俊美,是广袤的西部平原突起的一个近乎完美的圆锥体。探险家阿贝尔·塔斯曼在1642年发现这座山的时候说过:“这是我所见过的最高贵的山峰。” 坊间流传着许多关于这座山的故事和传说。在毛利古老的故事中,塔拉纳基曾与北岛的其它火山(通加里罗、鲁阿佩胡和瑙鲁赫伊) 紧密相连。后来,因为恋上通加里罗的妻子(一个叫做皮汉加的小火山),而被放逐到现在的地方。12000年以来,由于多次火山爆发后岩浆流动的各向同性,铸成了一个健美体型的塔拉纳基山,和以火山口为中心的近乎完美的半圆型海岸。我们的西行计划,就是访问以火山为中心的国家公园及沿着公路走完这个半圆型海岸。
出发前我就想,能不能找机会攀登海拔2518米的雪山主峰,即使不能登顶,走到夏日积雪线也成。因为老伴历来反对我冒险胡来,所以我的遐想只能藏在心底,只能找机会托出,不可能提前做准备。
接近中午,我们来到距旺格努依城100多公里的HAWERA小镇。在麦当劳吃罢午饭,便去信息中心咨询景点详情。一进门,一位胖姐姐笑容可掬地过来打招呼,我马上问她:
“能不能攀登雪山主峰?”
“不行!登这座山要有专业工具和经验,还要有好的天气配合。”
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讪不搭地躲到一边。老伴和她聊起了其他景点的问题,我无所事事地在屋里瞎转。突然墙上的巨幅塔拉纳基山的地图撞在我的眼前,原来塔拉纳基雪山还有一座次主峰:范塔姆斯(MT. FANTHAMS )峰,海拔1966米,地图上清晰地标示,有一条步道通过那里。我马上找来胖姐姐,指着地图再次发问:
“我可以去这里吗?”
“可以,好主意!但必需今天下午去,明天山上要变天。”
她回答得很专业、很干脆,正对我的心思。真是峰回路转,我的梦想今天可以实现了。什么参观花园,什么堤坝滑沙,一切都是浮云,我要上山!我就是要登顶!我要在2013年的最后一天,攀一个人生的制高点!
什么都不说了,什么都没得商量,马上出发。面对我激动的情绪,老伴没发表意见,拿出一副嫁狗随狗走天涯的姿态,“爱咋咋地吧。”也许应归功于她对胖姐姐的信赖。
2.攀登次主峰
17世纪初以来这两座火山一直休眠。山上林木茂密,山下为富饶的环状平原。1839年首次有人登上顶峰,现在已成为普通人挑战的北岛高山目标之一。但在攀登主峰过程搭上性命的也时有发生,最近一起是两三个月之前,就有两人在此丧生。
沿盘山路驱车上山,路的两边是厚厚的树墙。树墙的成因是本来长着一排树,但其他灌木、藤木、蕨类植物争先恐后地疯长,把树之间的空隙全部塞满,筑起一道密不透风的墙。走着走着路会分成两叉,这是因为修路时有些珍惜树种不能砍,只能让路分叉绕过。我们在树墙的甬道里盘旋上升,从山下海拔十几米的地方,一直开到海拔902米的DOWSON FALLS 游客中心。
下午12:10到达,12:34分开始爬山。步道口路牌标明:“MT. FANTHAMS PEAK,3小时30分,”那么来回该是7小时左右,今天怕是要带黑了。
沿着步道入口我们钻进了树林,这里的树很怪,枝杈歪七扭八地四处延伸,枝条被厚厚的青苔裹得严严实实,阴森森的冷风透过树缝吹来,真好像进入中古世纪的树怪森林;嗦一下鼻子,一口冷气吸进肺腑,预示着这里很高,雪山离你的距离很近。
我穿着登山鞋,登山裤,身上罩一件薄尼龙绸防雨衣,另外还带了一件去掉里子的冲锋服,可算是武装到了牙齿。路不太好走,上山步道都修成一阶阶台阶以防水土流失。但这条步道不知为何,每个台阶都有积水,少则漫过鞋底,深则没过脚脖,有的形成水洼竟能映出漫天乌云。虽然所罗门Gore Tex防水登山鞋风雨不透,但我还是尽量避免灌水,前边的路还长着呢。
随着海拔的增高,周围的植物也随着变化,由不见天日的精灵森林,慢慢变成与人齐高的灌木,当我们走到山半腰一间为游客修建的小木棚(HOOKER SHLTER)时,高度已达海拔1140米,周围只有齐人高的高原草了。老伴怕影响我的节奏,让我轻装先行,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甩给她,自己只带了一瓶水、一架相机,拉开步子,按我习惯的频率开始冲顶。
坡度越来越大,风越来越急,时不时的还飘过一阵细雨,冷冷地扑在脸上,在接近零度的温度下,如一根根草刺在扎你。但一阵疾风扫过,又会云开雾散,夏日午后的大毒日头,赤裸裸地直瞪着你,让你害羞且无藏身之地,只剩下呼哧哧地喘气出汗了。于是乎脱下冲锋衣,再换上薄雨衣(高寒下只穿T恤衫显然不行)。刚走出几步,又一片带雨的黑云压过来,又忙着把薄扎在腰上雨衣,再换上冲锋衣,没走多远就折腾数次。
周围的环境不知不觉地出现了小小的变化,齐人高的高原草慢慢降低高度,变为齐腰深,没膝高;由一片片的,变为一簇簇的。随着坡度的进一步增加,台阶变成了木楼梯,楼梯在高原草的簇拥下一阶阶陡长。
我喜欢这种半球形披发状的针形草丛,它的针叶靠近根部为绿色,往针尖走,慢慢变为枯黄。它有很好的耐寒性,除了苔藓类植物外,它是高海拔处能见到的唯一植物。和别的植物不一样,他能耐寒也能享福,低海拔处它也照样长得郁郁葱葱,我们家院子里就有一簇。凄风苦雨中有它相伴,欣慰无比。
爬完木楼梯,人工步道就到了尽头。高原草渐渐地消失了了,地面上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簇苔藓类植物;没有路了,山坡上只有几根染色的标杆为你指明方向;没有云了,我已经钻到了云彩缝里。剩下来伴随我、无所顾忌扑面而来的,只有那接近冰点的雨刺。挡住雨帘抬头仰望,只能影影绰绰地看到我要上的顶峰。
我走的很慢很悠,这就是所谓节奏。我从不刻意停下来休息(照相、喝水除外),从不坐下来歇气。我总是在走,一步、一步地走;调整好呼吸,走得很慢但始终保持着固定的节奏。
脚下坚实的山坡慢慢地被火山碎石、火山灰取代。一步踏上去,半只脚面就埋在碎石堆里,每前进一步都要往后出溜小半步。松软的沙土碎石吸收了大部分脚踏下去的作用力,我必需用左手按住左膝盖,右手将登山杖插进土里,两手两腿同时发力,才可以上一步。山路陡峭的让你看不到山顶了,只能凭着标杆指示的方向一步步向上挪。在毛利语中,塔拉纳基的意思就是“陡峭的山峰”。从现在开始,不能说“走路”,只能说“挪步”了。
又下雨了,风更大了,气温更低了,低洼处已现积雪。感谢现代科技造就的登山鞋,双脚的保暖防水没丁点问题;暴露在外的脸虽被风吹雨刺,但皮糙肉厚并不在意。可怜那干巴巴的两只小手,坚持工作,无处藏身,只能任凭冰雨蹂躏,冻得红乎乎的,有些发胀,有点生疼。做了那么多准备,就是没想到戴副手套。
山上下来一对夫妻,问他们还有多远,他们答,还要走半个钟头。趁照相的机会往下看了一眼,发现老伴已走到木楼梯尽头,也开始爬火山堆了,很明显有些吃力,我知道对她最大的威胁不是山路的艰难,而是风雨交加的冰冷环境。我想告诉她下去吧,剩下的路,我替你走。
一步一步向上挪,身体力行地体会着什么叫做“陡峭”。我想到很多事,包括奥巴马用什么牌子的牙膏;英拉妹妹吃没吃午餐,但就是没想退却,没有想放弃。本来嘛,出门就是没事找事花钱买苦吃,越出原定计划爬雪山,更是苦上加苦、难上加难,但我要的就是苦中作乐,为人半辈子了,现在需要的,就是这么点精神。
每挪一步,都是在冲击体能极限;每喝一口水,都会渗出一把汗。又一次雨过天晴,我发现雪山就在眼前,似一堵高墙压过来,挤得我透不过气,刺得我睁不开眼。呲牙咧嘴的火山岩,黑的似碳,红的如火,肆无忌惮地刺激着我的神经。我明白,这是大山对我的最后考验,顶点距离我很近了,我就要成功了。
这时老伴来电话,说她已经撤回小木棚,让我小心,并一再强调:
“别逞能,不行就下来!”
上面现出一片深褐色的山崖,我知道坚实的地面就在前边,再坚持最后五分钟,十分钟或者他妈的半小时,我就可以欢呼胜利了。
离山崖只有几十步的距离,但我却挪了好久好久,喘息了好几百好几百次,终于攀上了山崖,终于踏上了坚实的山脊。但我高兴的太早了,这里不是顶点,路标仍然向远处延伸。
我的位置正处在山脊,虽然地面坚实走路轻松了,但超强超冷的风灌得我喘不过气、吹的我迈不开步;细细密密的冰雨刺得我睁不开眼;浓浓厚厚的云裹得我看不见路。但我还得顺着山脊向上走,因为路标还在延续。
我把两臂紧紧地夹在胸前,用下颚最大限度地压住领口,弯腰曲腿把身体重心放到最低,帽檐尽可能下拉,遮挡打在眼睛上的雨水,巅着小碎步向更高的山峰移去。
“奥巴马,你小子身材咋恁好呢。”
“英拉妹妹挺住,最后的胜利产生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
到了,这回真的到了,沿山脊向上走了约10分钟,2013年12月31日下午3点24分,我登上海拔1966米的塔拉纳基雪山的次主峰。透过浓雾看到路标尽头,一幢小木屋威严地矗在山顶。我的眼眶没湿,揉眼睛是因为流太多的汗。风雨之中的小木屋,大山之巅的小木屋,怎么赞美你都不过份。想起电视剧《悬崖》里的一个情节,女一号风雪绝境中遇到一小木屋,找到一根火柴,救了自己一命。我没那么炫,但此刻确实很激动。敲门进屋,里面有两个家庭六个人。和大家打了招呼,要了一壶水,转身就走,他们奇怪地问:“你还去哪里?”
“下山,找我老婆。”
“休息一下吧,外面的风雨太大。”
“谢了,但我必须走!”
与木屋里的朋友们合影留念,转身冲进风雨。还好,雨比刚才小了许多,视野开阔了许多。站在木屋前仰望白雪皑皑的塔拉纳基主峰,她是那么近,像一堵可以摸到的墙,用力呼吸,就像吻到了她冰凉的唇。
2014.2.13. 於奥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