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Y自然流露Y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遭遇【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2016-03-09 06:32:28) 下一个

之前发的博客 《老了,不再婚,但同居》,有网友说起了事实婚姻,这引起俺的好奇。在海外都知道, 西方一些国家俩人同居一定时间后, 就成为了【事实婚姻】。网友说在国内现也有类似的法律条文(???), 看来我们也与时俱进了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一起同居生活,周边人也认定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出现有如下两个理由。其一,年轻一代为婚姻苦恼,随着年轻男女的未婚率急速攀升以及现行婚姻制度的过度沉重,逃避结婚的男性不在少数,因而他们选择事实婚姻,这也许可能降低年轻一代的未婚率,解决少子化问题。其二,已婚的中高年龄层的也有苦恼, 一旦结婚的夫妇即使想要离婚,必须双方同意, 否则便无法轻易离婚。因此,即便爱情冷却也维持婚姻关系的夫妇也不少。大家希望像西方一样,恢复单身、再婚、再再婚。也就是说,这是为把人从婚姻制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普及事实婚姻。

从资料得知: 在中国还是认为,事实婚姻不是一种正常婚姻形式,虽然有时候的确是按照合法婚姻对待的,但毕竟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总归是有所欠缺的。事实上,法院在认定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时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的,而有时候处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并不能完全照顾到当事人的利益,尤其女方的权益,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因为不认定为事实婚姻, 就不能按离婚处理, 只能按解除非法同居处理, 结果是大不一样的: 离婚就要按夫妻共有来分割财产; 而同居就不享有夫妻财产分割的权利, 一方死亡另一方还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财产,  这对于事实婚姻中的弱者一方损失太大了。而且他们的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 虽然法律地位上非婚生子女等同于婚生子女 , 但是现实中存在着事实上的歧视,所以【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还是有所不同。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