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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个我的租客的故事- 平衡点 (Finding the fine balance)

(2014-09-01 15:00:15) 下一个
人跟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在找那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平衡点。
我是去年三月买的这个出租房。在整个大洛杉矶来讲属于比较偏的。但是在那一块来说又属于地理位置比较好。 收拾收拾,我就登到Craiglist开始招租。前前后后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见了有十家左右,才锁定这一家。

他们有两个大人,两个小孩。信用分数不高。事实上所有申请人的信用分数都不高。之所以选择他们,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我的直觉觉得他们可信。再加上他们写了一封清真深切的申请信。讲明了信用低得原因,是因为很久以前的教育贷款。近期没有拖欠的情况。再加上他们表明自己有过两年买房的打算。我总觉得有希望的人做事会有底线。

因为那个房子在我买之前,已经空置很长时间。所以搬进去不久就开始有大大小小的维修事宜。 有一个比较厉害的漏水情况。管道工打开墙壁修好之后不管墙壁,然后租客就自告奋勇说可以修。想想说好吧。结果他给得报价比管道工介绍的人贵很多就没有用他。 然后他对那个修墙工要求严格,让他多次回来返工。

之后一次付租金延误,我告诉他因为是第一次,就免掉,但是下次绝不例外。然后就又有了下一次。这一次连理由都没有,就说,这个月我们需要晚付租金几天。我看到后就告诉他。在你说得这天付的话,你需要付$150 late fee. 他们然后跟我说他太太有emergency什么的。自己跟自己说要狠狠心肠,当时还觉得自己是不是心太硬,结果几天后过去讲篱笆的事情,他儿子还跟我讲他们全家包括他妈去哪里boating什么。所以很庆幸自己当时不为所动。 接下来又有小一点的一块墙要修,我又请上次的修墙工,来看了一下打电话跟我说我的租客太难缠,说什么也不接。租客就说他自己来做,就不付那个late fee了。

我们的合约本来是签到明年4底的,结果两个月前,租客跟我说他们想自己买房子,希望能早点解除租约没有罚金。我说好吧,但是要提前60天通知。 当时还觉得什么情况,连他们这样没有存款,信用也不好的也可以买房了。房市是不是真到头了。 八月初通知我说,他们escrow九月初close。他们希望用押金付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九月的房租也会晚点付,但是愿意付late fee. 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押金是押金,他们缺钱,我可以只keep $1000。但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必须在月初付。 之后我在国内也没时间把房子列出去,然后8月中告诉我,他们的escrow出了问题,过两天再告诉我是不是move forward。告诉他们用新的日期算60天,但是新的租客早点搬进去,不到60天的话,可以早点结束。不再理会他们的希望用旧日期计算60天的邮件。再过一个星期,我约了两家看房子的,他也自告奋勇会show房子。结果周末之前哭着给我打电话,他们的escrow没成。看我能不能让他们继续住,有没有什么费用。我告诉他们听到这个消息很遗憾。这次不会跟他们收取任何费用。

看来房市还有上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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