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 下午 晴朗
B是我前学生的母亲,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长得很漂亮,马来西亚华人,嫁给了一个新加坡人后,籍此加入了新加坡公民。她也是我一个学生的亲戚,这学生的母亲把我推荐给了B去教她的两个儿子。去B的家教书前我对他们家的情况可说是一无所知,B在和我通了电话,安排了两个儿子的课程后,不久就去了日本。起先,我以为她在日本工作,后来才得知B与她的丈夫已经离婚又找了个日本男朋友,所以把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她走的时候,女儿尚不足一岁。怎么舍得留下如此年幼的孩子,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心里能安吗?)留给前夫就潇洒地远走他乡了。虽说B和前夫已离婚,但每次从日本回来看三个孩子,他们一家五口仍然住在同一间房间,一住就是三、五个月,这是B亲口告诉我的。
后来从B的口中得知了她离婚的原因,B的前夫嗜赌又在夜店搞女人,B在一次又一次的争吵、打架后彻底死了心,也丢下孩子不管,去夜店里放纵自己。在那里,她认识了一个离异的日本老男人,在和那男人上了几次床后,便毅然地跟他的丈夫离了婚,远走日本。
离婚后,B的前夫带着三个孩子,请了个女佣照顾三个孩子,他照样每天像个逛鬼似的不着家,更不用说管孩子了,因为疏于管教,孩子的学习很差,心理也很不健康,特别是二儿子才9岁,说他常常晚上睡不着觉,动不动就说要跳楼。大儿子原本学习很好,在读小三时考进了一所名校的天才班(全新加坡前百分之十的学生),家庭出现变故后,孩子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小学升中学的成绩很差,中学几乎每科都不及格。在我去教B的孩子大约半年后,原本不幸的家庭又发生了另一件事,给孩子们脆弱的心灵造成了又一次巨大的伤害。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B的前夫在夜店找了个已婚的年轻又漂亮的女子,常常夜不归宿,与那女子厮混在一起,也无暇管教孩子,更离谱的是还曾追到国外去找那女子。B认为这样的女子不可能对她的孩子好,也会影响孩子的成长,于是便极力干涉和阻止她的前夫与其交往,两人因此发生口角,最后大动干戈。那天晚上究竟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B将前夫告上了法庭,控告她的前夫强奸她。
孩子们得知这件事后,心里负担很重,他们很清楚新加坡的法律严明,一旦被判强奸未遂,是要坐牢外加打鞭的,最令孩子们恐惧的是万一他们的父亲坐了牢,谁来赚钱养活他们?从此他们变得更加忧虑,每日惶恐不安,尤其是那老大和老二那两个儿子,犹如惊弓之鸟,每次去上课见到他们都很憔悴,脸上写满了忧郁。尽管两个儿子苦苦哀求他们的母亲撤诉,可是一心要把前夫送进监狱的B岂能善罢甘休,她丝毫不顾孩子们的感受,执意要控告前夫。
B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把我的手机号码给了警察,她希望我能出庭为她作证。我断然拒绝了她,因为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未曾目睹,如何作证?作伪证那可是犯法的。后来,警察打电话向我了解了一些情况,我如实地谈了我在教书的过程中所看到的一些事情。为了让B撤回告诉,我与她视频了好几次,苦口婆心地劝她,为孩子着想,好话说了几大箩筐,但是她一点没听进去。由于不想卷入她和前夫之间的官司,这之后,我在把我的一些教学用的资料以邮件的方式通过我的学生传给她的孩子后,我便辞掉了这两个学生。这起官司最后到底是怎样的结果,我不得而知,但是我从心里希望B能念在孩子的份上(一旦孩子的父亲因为强奸未遂罪坐牢,这将给孩子们的心里留下一道将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念在夫妻一场的份上,不要把事情弄得这么僵,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您说,是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