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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请大家关心“浙大褚健教授事件”

(2014-02-02 18:39:37) 下一个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月27日 来稿)

 

近日国内媒体报道了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因经济问题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消息。其实更早之前,浙大中控公司的总裁金建祥也被调查。禇健是浙江海盐人,15岁上浙大,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1989年在日本京都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成为浙大化自专业中日联合培养第一人。随后参加工作,在浙江大学自动控制学科做博士后研究。1993年参与创建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公司,就是这家公司后来发展成了享誉国际的浙大中控。当时公司只有几个人,但公司的创始人员对未来发展前途充满信心。

那是20多年前,当时禇健只有30岁,是浙江大学化工系的教授。为了发展经济,国家提出了要“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号召,鼓励科研人员产学研结合。褚健响应号召,亲手创建了浙大中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步发展起来。到目前,浙江中控公司已经发展成中国自动化行业的龙头企业,中控集团已拥有4000多名员工,2012年公司年产值已经达到30亿元。浙江中控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品牌和系统,制定了国内自动化行业的第一个国际标准,为高新技术国产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禇健是中国自动化行业的先驱,对中国的自动化事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在孙优贤、褚健的科研和学术带动下,在浙大培养了一大批学生成为中国自动化行业的精英。他在搞科研的过程中,依托浙江大学不仅发展了自动控制这个学科,也提升了这个学科的水平;在创业过程中,也站在浙江大学这个平台上,为学术成果和实用产品之间搭起了桥梁。经过历史变迁,浙大中控本质上是禇健一手创办的民营企业,其主要技术SUPCON集散控制系统也是他组织亲自开发研制的。他和他的团队通过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打破了外国在自动控制领域的技术垄断,创建了国内唯一完全国产化自主知识产权的SUPCON集散控制系统,迫使国外高端控制仪表的价格降低了三分之二。

禇健是国内和国际公认的自动化行业学术带头人,作为学者和企业家,他一手创办浙大中控,在长期的创业奋斗过程中,积累起自己的人生财富本无可非议。为了发展浙大中控,同时也是服从教育部校企分开的指示,他对浙大中控公司做了一些股份制改造,他所做的是当时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当时的浙大中控和北大方正、联想集团、清华同方、复旦的学科性企业一样都属于高校附属的高科技企业一起转制。浙大中控也按照教育部校企改制政策和经营者持大股的方针,转制成为浙江中控,企业的性质是股份公司。

浙大海纳是十多年前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大学联合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上市公司。李立本、褚健、赵建、张锦心等作为自然人也参与到浙大海纳原始股的认购和上市当中。股票上市后,浙江大学对浙大海纳进行了一系列资本运作,进行了一些内部资产重组,这是当时浙江大学领导的集体决定,不是褚健个人所能左右。浙大海纳在上市和股权改造过程中虽有禇健个人的参与,但按照当时的中央政策和资本市场惯例,国家是鼓励和支持各大院校这样操作的,他只是按照学校要求执行。2005年,当时浙大中控公司的发展开始走上正轨,褚健本可以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但由于浙大老师的信任,在共推副校长人选时被推荐,因此被教育部破格任命担任浙大副校长。他抱着报答浙大,报答国家的心情,只有接受任命,肩上有多了一份责任。


禇健在2005年后退出浙大中控的经营管理,辞去了中控技术公司的一切职务,说明他没有占有浙大中控产权的故意。企业改制工作中的决策大多是在浙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当时的政策和惯例,集体决策的结果。相关证券市场上的操作是经过中介机构和证监会认定合法的过程。褚健只是在确认其合法的情况下做出的签字,其本人并没有侵吞浙大海纳国有资产的恶意。此次追究他侵吞国有资产,其实是高校企业从产学研结合,到企业转制、上市以及上市公司资产并购的一系列历史过程。当时改革过程中国家法律和政策尚未完善,经过这么多年发展,不能选择性让企业家个人承担当初体制政策转型的责任。

虽然胡锦涛、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都曾去过浙大中控视察和调研,但禇健本人既不是团派,不是江系,也不是红二代,他只是靠自我奋斗、科技创新、创业成功的普通高校科教人员。禇健在学术、创业、教育三方面都有所建树,是一位非常杰出的优秀人才,没想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要让他经历如此的磨难。

 

坊间对禇健被捕起因的一种传言是:褚健创建的浙大中控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与中国石油化工系统联系紧密。金建祥和褚健先后被拘是中纪委严办中石油窝案的延展,有中央高层惩治腐败和政治斗争的背景。

 

另一种传言是:禇健2005年做了浙大副校长后,在2011年底刚被教育部任命履新。恰巧2012年常务副校长退休要任命新人选,加上得罪了上面主管的官员,所以2012年3月从派中央巡视组开始上下联手,实名匿名一起动手,先是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9人小组进驻浙大调查近2个月,只有口头结论不形成文字,去了他当常务的可能;再在2013年院士申报年开始推动国家审计局派出10人小组审计近3个月,还在第一轮院士答辩前夕2次群发寄匿名信做小动作,没达目的在他进入第二轮院士答辩,再找上层领导签字推动检察院介入,直至答辩前不到十天被捕,一环扣一环。

 

再有传言是:禇健一直是浙大本土力量的杰出代表,学校和教育系统内部有人怀疑是褚健发动浙大校友会联名抵制新校长的“幕后黑手”。而查他陈年旧事,是给他这个有实力的本地副校长穿小鞋,他的被捕是权力排挤和政治迫害的结果。

 

这些传言究竟哪个是真的,相信事实总有一天会浮出水面。如果真像传言所说,那浙江大学这所以“求是”为校训的著名高校,已经沦为被政客操纵,这样的学校是无法培养出正直、有理想、有抱负的国家栋梁之才,实为中国和浙江大学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们的悲哀。禇健被捕前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 2013年还以其在工业自动化行业的突出贡献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侯选人,可谓一生奋斗。此次重新调查他的事因,涉及浙大海纳在上市后,资产经资本运作,相关业务被剥离,分化为立立电子、浙大网新和中控科技,并试图包装后再上市的旧事。此事多年之前就一直有人非议,还到中科院、中纪委、中组部举报,此次据说是得到了某要员的批示,最终身陷囹圄。他作为一名成功的学者型企业家,在创办企业的时侯,或许难免有一些创业过程中资本积累的“原罪”,但说褚健有侵吞国有资产的故意,定性是不准确的。褚健的经济问题与其说是构成侵吞国有资产罪,不如说其构成投机倒把罪,其真正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国内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中的融资瓶颈和上市困局。从更广阔的政治和经济角度来说,是大陆民营资本和党管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源和国际资本的平等争取权问题。浙大所属的浙大海纳、浙大网新和其它许多高校上市公司一样,在成立上市后都进行了资产并购和股权改造,但这些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当时是在证交所和国家证监会的监管下合法进行的。

在褚健因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罪逮捕入狱之后,据传他创办的浙江中控公司也将再次由民营股份制企业转变为国有企业。像他这样一位有抱负、又有能力有才干的中年学者,最终也只能成为体制机制的牺牲品。当面对专政机关的刀把子时,在政治上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禇健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信仰马列主义。他也曾对着鲜红的党旗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两年来的经历,他还是表现出相信党、相信组织,会公平、公正对待客观事实,所以他积极配合调查。恐怕他至今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和民营资本,只要得罪了朝中权贵,就可以以贪腐的名义被无情剥夺。


中国大陆60多年前选择了公有制,消灭了一切私营工商业。改革开放之前,当政者利用强权给所有追求物质财富自由的中国公民制定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即投机倒把罪,不允许个体和民营企业的生存。30年前才重新改革开放,提倡搞活经济。然而,任何一个民营企业和高校在现有体制面前也只是弱势群体,褚健没有明白中国大陆民营企业的处境是危险的,一旦得罪了谁,人家就可以给你安个“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把你连骨头带肉和着皮毛吃得干干净净,并把你整入大牢。

 

中国为什麽出不了微软,出不了乔布斯?就是因为他们努力到一半就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送进监狱了。或者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被一些权贵资本眼红,想要利益共沾或无本入股,结果得罪权贵势力,被直接扼杀。追究褚健经济问题说白了就是有人眼红了,挟持刀把子追问赚钱了钱怎么分?你们有谁能举出拿了国家很多经费资助、一事无成的人有谁被追究的例子吗?

 

侵吞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新设立的罪名。大陆现行《刑法》规定:侵吞国有资产是指人民团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是单位集体犯罪,除了人民团体、国有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民营公司、企业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在褚健一案中,根据刑法规定应惩罚的对象是所有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浙江大学主管负责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浙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私分的对象必须是教育部或浙大所属的国有资产。构成侵吞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人在主观上要具有非法占有浙大国有资产的目的和故意。

我们提倡在和谐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人民民主宪政,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宪政就是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人享有法律面前的自由和平等。希望执政党中央重视对禇健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罪”一案的政治定性,不要让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成了一小撮政客变相搞挟私报复、整人立威、劫夺物权和政治构陷的借口。国家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公器,而不仅是无产阶级统治有产阶级的专政工具。国有资产姓国不姓党,是国家所有而不仅是一党所有。从更广泛的政治和法律意义上来说,任何一个政党或人民团体如果未经人民的自由民主选举而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产其实也构成非法侵占国有资产罪。

褚健是浙大受人尊敬的教授,也是通过高科技创富成功的榜样。他在浙江大学三十多年的生涯中,在学术、经营、教育三方面都对浙江大学的发展作出了莫大贡献。浙江大学是一所有着117年历史的名校,褚健无论作为教授还是作为副校长,以他一生的勤奋和努力是发展了浙江大学而不是削弱了浙江大学。不管是在学术造诣上、在经办实业上、在教书育人上,他都是浙大人、浙江人值得引以自豪的好学长、好领导。他创办浙大中控不是为了侵吞国有资产,而实在是发展了学校的综合经济实力。他和他的团队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升了浙大这个“东方剑桥”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推进了浙江大学这样的名校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对褚健进行压制和迫害。

 

褚健的所谓经济问题,其实是浙大中控在发展中遇到的中国企业变革史上产权清晰化改革的问题。虽然这样的问题在联想、娃哈哈、海尔、长虹、TCL、春兰及科龙等许多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转制过程中普遍存在,但因为中控是从技术创新中成长出来,所以性质上还是有区别的。我们既反对公民恶意侵吞国有资产,也反对政府恶意侵吞民营资产。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参与浙大系股票上市并从中受益的浙大管理人员都是有罪的;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参与中国高校校企改制而获益的单位、企业都是有罪的;如果将褚健以侵吞国有资产定罪,那么所有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民营资本都是有罪的。如果法院判决褚健罪名成立,必定会使大陆2000年前后改制转制的数百万民营企业人心惶惶,在自感危机四伏中纷纷选择逃离中国,这才是真正掏空了中国的主力经济,务请当政者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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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书生 回复 悄悄话 如果以反腐败为名,陷害异己、陷害忠良,则是更严重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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