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学士

国远家离已卅年,蹉跎岁月过云烟。书生漫道无一用,经纬书斋自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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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所有地主的后代们

(2015-01-02 17:19:45) 下一个
致所有地主的后代们

(你们怪不得共产党哟,只怪生不逢史.)(编者按)

作者:顺流耶逆流矣 2014-12-30 (2108h摘编)
来源:人民网

先引两段人物言论,是从我在史吧发的帖子中摘选的。两个人物,分别身处国、共两大阵营,是那个年代,中国人中最精英的群体。

不妨看一看,他们对土改的认知。


——李学先,原广东省监察厅厅长,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83年《与青年同志的座谈》

现在有人觉得,当年的地主也有好人,不该抢他们的土地,更不该杀人。

对这种看法,同志们应该怎样理解?

首先要承认,地主里肯定有好人,而且有很多好人。地方上很多修桥补路的营生,都是地主乡绅出钱做的。有些地主,说是大善人也不为过。我们要实事求是。

但,地主里有好人,与地主阶级是好的,有因果联系吗?没有。

地主作为一个阶级,代表着旧土地所有制度,是一个禁锢流动资本、抗击大工业化进程的反动的集团,是一个占有不动产产权、收窄不动产资本流转的落后的阶级,从整体上讲,是必须消灭的。

个人的善恶属性,与其所属阶级的进步或落后,没有必然的关联。

好的地主,和不好的地主,都是大工业化的障碍,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资本家们,没有本质的分歧。


——郑道儒,原中华民国经济部部长,原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1974年《自由世界的“强制”掠夺》  

土地改革不是列宁主义的专利,更不是赤色政权的专利。

土地改革,是落后农业国向工业国快速转变的必由之路,是不以传统道德观为转移的。

大土地所有者集团,无所谓善恶,其本身,对于工业化转变,是具有原罪的,是必须执行死刑的,是不可饶恕的。

无论对传统田园生活与乡绅美德多么留恋、多么赞美、多么仰慕,也不能做为毁灭大土地所有者集团的理由。

土地所有权的强制有偿转让,乃至部分无偿转移,是在缺少殖民地经济的条件下,大工业文明碾压小农经济的必然政治觉层。

它不应承担道德评判。



李学先老人,是我党久经考验的老干部。年轻时代,参加地方农民运动,带领“赤卫队”强行分了自家的田地,并没收了自己父亲名下的房产与店铺,终身未得到父亲的原谅。

郑道儒老先生,世代书香门第,大田主传家,终身反对我党的“赤色激进主义”,1949年后逃亡台湾,任流亡政府的经济部长。在此期间,主持了台湾南部广大地区的土改工作,向权力机关移交、最终处死的地主超过6700人。

两个意识形态截然不同、政治身份迥然相异的人,不约而同地赞同进行土改,并身体力行的施行,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家庭与阶级。



所不同的,是在大陆,自1927年张静江主持浙江土改失败后,国民党一方只有动嘴,而再未有动手的能力。反而是共产党承担了这一历史使命;而在台湾,蒋介石整肃党纪,清除异己,才终于放手发动土改。

以上所述,是中国的情况。那么,中国是否是特例呢?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否有所不同呢?

答案是,没有不同。
 
  所有殖民时代终结后的后进国家,或称后发国家,在进行工业化的初期,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土改,并产生了几乎相同的社会效果。

以下,举几个较有名的例证:

1、土耳其“田土新政”

1924年,在凯末尔当选首任土耳其共和国总统后的仅一年后,凯末尔领导新的政权班底,进行了土耳其历史上第一次、也是规模最大的土改。

尽管凯末尔在独立战争胜利后,迅速抛弃了曾经的支持者苏联,并大力抨击苏联的“激进主义”,但在土改的问题上,凯末尔与列宁几乎完全一致。

凯末尔以“教产归功、神产均分”为口号,强征了全国境内79%的耕地,判处超过13万大土地所有者死刑,同时判处37地主亲属进行“无限期强制劳动”。这其中,69%的人,在以后三年内过劳死。

这种残酷的土改行为,在今天的土耳其教科书中,被描述为“民族迈向工业化复兴的第一步”,广受赞誉。

2、昭和政改

1946年,日本战败后的第一年。

在美国的直接干预下,由经过“战后肃清”的六大财阀联合出资,首届战后政府推动的土改,在日本大规模展开,史称“昭和政改”。

这次土改,逐日美军作为日本的实际统治者,向日本政府提供了多达15.6万人的土地所有者名单。日本官方以“战时支持军国主义国策”为由,对名单内的地主,以及一些不在名单内的土地所有者,进行了强制性的土地征缴。

截止1949年中,日本86.3%的耕地被政府强制性再分配,4.9万名地主被处死,超过21万人被判处各种徒刑。从此,日本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正式终结。

3、韩国“反奸归土”

1954年底,在李承晚本人的亲自推动下,韩国政府以“整肃日奸,剥夺日产”的名义,发起遍及全境的土改运动,史称“反奸归土”。

这场历史三年的土改运动,以打击日占时代韩奸的名义,强制性剥夺了1.6万名土地所有者的耕地,以十分之一价格象征性赎买了3.92万地主的土地。

两项合一,韩国的旧式耕地所有者被一扫而空,完成了韩国进行工业化发展的“不动产积累”。

在现代韩国的教科书中,“反奸归土”被认为是李承晚为数不多的政绩之一。

当下在韩国国内,有一些原地主的后代们,试图向政府讨还被强征的土地。韩国政府的应对措施,就是每隔几年,发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反韩奸”运动。

4、伊朗“神圣公有”

1961年,伊朗国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正式颁行“王国田产征缴令”,宣布将在3年时间内,由政府出资,赎买23.7万大土地所有者名下的土地,史称“神圣公有”。

在此后的五年内,伊朗政府以不足市场价格17分之一的价格,“赎买”的17.4万地主的土地,即便出价低得惊人,也几乎耗光了政府的现金储备。

因此,伊朗政府又以“全力推行神圣的白色革命”为号召,无偿征缴了余下的近7万地主的土地,不做任何补偿。

在此期间,伊朗政府共判处1.9万地主死刑,强制流放约13.6万人。

这场残酷的土改运动,却被推翻巴列维王朝的伊斯兰政权所肯定,并坚定不移地维护。

5、阿根廷“十月土改”

1947年9月,胡安·庇隆宣布阿根廷进入“战时紧急状态”,原因是“强制推行全国土地征缴运动”,这项运动,史称“十月土改”,也被阿根廷人称作“庇隆新政”。

在接下来的11个月时间内,阿根廷政府出动3万余国防军人,7.4万警察,对全国33.6万大土地所有者进行了逮捕、公诉、刑罚甚至处死。

至次年底,阿根廷境内超过93%的土地被政府强制收缴,其中41%被均分给贫农,其余国有化。

整个运动期间,约3.1万名地主被杀死,27.9万人被流放、强制劳动等,这也成为日后阿根廷国内反庇隆势力最常拿来抨击的实例。

但是,直到今天,阿根廷的教科书中,都把这幕血腥的“十月土改”,认定为“促进国家进行工业化转型的跨越性一步”。




截止1990年,联合国159个成员国中,119个进行了大规模全国性的土改运动。

这其中,63个国家进行的是完全无偿的土地强征,56个国家则支付了平均不足市价15分之一的“赎买补偿”。

在这些波澜壮阔的土改中,累计死亡人数,大约在675万—890万之间,体罚、刑罚、流放人数更倍于此。

 

由此可见,所谓土改,即政权对私人土地的无偿征缴,或有限补偿强制赎买行动,不分意识形态,不分民族种族,不分地理气候,不分政治体制……

唯一决定土改是否进行的标准,就是该国是否赶上了殖民主义的末班车。

各国土改的原因,归根结底只有一点:

解放被封建土地所有制与耕种方式束缚的可流通资本,以及劳动力,强制使其进入大工业流转领域,参与工业化的起步进程。

在这一点上,只有早期的先发资本主义国家,凭借殖民主义的巨大资本优势,以庞大资本流通,冲击本国旧土地所有结构,让土地所有权的转变比较“温和与理性”;

而未参与到殖民时代资本掠夺的后发国家,在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过程中,由于没有庞大的流动性资本,无法对旧土地所有结构进行资本冲击,而只能采取行政、军事化的强制措施,硬性改变土地所有制。

在这一点上,一生强烈反共的胡适,总结道:

“我反对赤色主义,主要是反对他们废除民人资本和建立完全国家垄断这两点。具体到土地改革,甚至阶级之间的冲突,我是支持的。大土地所有者,无论其善恶,都注定被历史洪流所淹没。这是后进的工业国的必须选择,便是痛苦,也要做……”

这也就是所谓“个人面对时代转折时的不可抗拒性”。


作者:顺流耶逆流矣 2014-12-30 (2108h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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