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周围很多学理工的人对美的鉴赏水平都很高,但真正能说出系统套路的不多,搞建筑的可能是个例外。那个专业的传统就是要培养出既有科学素养又有艺术情怀的人才,他们应该有理论基础。我去年回国时,曾和一位清华建筑系出身的旧友聊天,那是位已经步入大妈级别的知识女性,这人非常的聪明,非常的自信,自小就巾帼不让须眉。那天的话题涉及到了艺术,谈到了对一个当代艺术流派的评议,这位朋友说她不喜欢,因为不美,period。我当时想和她开个玩笑,给她挖个坑,消费一下她的自信成本。就一脸真诚地向她请教,那什么是美呢?她愣了一下,口气里添加了少有的含糊和犹豫。那总得高雅吧。
以我对这位女士的了解,她是从骨子里欣赏古典欧风的,回答这样的入门级问题本来是小菜一碟。什么是美?来自几何学的精准和对称就是美;对源于自然真实的模仿和再现就是美;彰显矜贵的细腻和绚丽就是美。总之,这样的才是算高雅才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低俗,而低俗的东西只能让人恶心,让人产生反感。不过,这些冲到嘴边的话她没有说出来,其原因当然是她知道山人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接下来的问题一定是,你觉得高雅的东西会不会有人觉得低俗?而你觉得低俗的东西会不会有人觉得高雅呢?不管怎么说,美不过只是一个主观概念,它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任凭你逻辑分析能力再高,也推导不出一个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美的生成公式。但是,就像是有位我不太喜欢的哲人曾经说过的,当逻辑卷起来最终就要咬到自己的尾巴的时候,这就是科学需要艺术的时候。
最近,我写了几篇有灵异内容的短篇故事,都是些晚饭吃得肚歪后的脑洞乱开,属于北京话所说的逗闷子的作品。其中一篇的主角被我埋汰成刚一进入青春期,就赶上鸟屎倒霉运,做了个春梦后摔了个跟头,生生地把一根硬梆梆的生殖器给别折了,故事中给出的描述是,“这个秃头小兄弟,现在是浑身乌青,蔫头搭脑地吊在那里晃荡着”(详见 头陀大师的偏方 (二))。这个画面比较低俗吧?如果不是低俗也该归类于格调不高,全无美感可言的那种。要按照以前我的脸皮薄厚程度,绝对不好意思把那话儿在大庭广众下说的这么活灵活现。这主要是怪我前段时间看的那本高雅学者写的书,我是被书中的庸俗内容给蒙蔽腐蚀了,于是堕落了变坏了。
那是一本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起过的有关动物以及人类性行为进化的著作,书名是《The Evolution of Beauty》, 作者Richard Prum,是位耶鲁学者。按Prum在书中表达的意思,这种男性器官在胯间的晃荡,对于古人类中的女性而言,那是一种不可名状的美。对于远古的女性人类,这种晃晃荡荡的东西,被她们远远地望见,带来了想象和推测,然后又带来了愉悦和快乐,以及事后的回味和欣赏。也正是由于欣赏,才会发展成以后特定的钟意喜欢。于是人类男性的生殖器官逐渐进化成为灵长类个头尺寸最大的家伙,并且是灵长类动物中少有的不带阴茎骨还能硬戳戳地插入交媾的物种。也正是由于没有阴茎骨,才能使自然态下的男人那个家伙什逛逛荡荡成为可能。
人们把能给他们主观感受带来愉悦快乐并为之回味欣赏的对象特征称之为美。按照这样的定义,远古女人喜欢远处男人晃荡的阴茎,这种年复一年代传一代的喜欢,带来了人类男性器官的进化大大有别于长臂大猩猩黑猩猩这些原本与人类同属一族的灵长类兄弟。这就是Prum这样动物进化专家称之为美的进化的性别促进力量,这样的概念,其实达尔文在十九世纪的时候,就已经提出来了,只不过这样的理念对于当时的知识界是太过超前了,于是,后来的人们只是认可了他的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法则,忽视了他的异性选择法则下的美的进化理念。而我们人类是在自然选择和性别选择两种进化模式的交织影响下走到今天的。
按照Prum的解释,由美的进化促生的生物特质,其实没有独特的生物生存功能,比如说,男性人类的大阴茎在精子竞争的自然状态下,没有比尺寸小的能带来更高的受孕率,它的优点只有女性钟意,但进化在钟意的驱使下还是发生了。所以,美的接受或进化的背后,不带有自然选择进化背后的那种严谨的生存逻辑,美的选择是不含有绝对标准的,甚至可能不是必须的。这也许就对应到了我们古谚中说到的“情人眼里出西施”(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或者“情人眼里出潘安”中隐含的道理, whatsoever, 没有推理逻辑但有因果关系。